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合作单位: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2024185129号
“这个公司的非法填土地点在山凹处,占地一万余平方米,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今年3月,惠阳区监委调查发现某公司在新圩镇内违法填土,经充分讨论研究后分别向新圩镇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
监察建议书开门见山地指出了新圩镇人民政府对上述违法填土的监管负有主体责任,区自然资源局作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消除上述安全隐患负有监督责任,提出相关单位根据职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建议。
“相关建议为我们及时敲响了警钟,是对我们的‘当头一棒’。”整改单位相关负责人如是说。接过监察建议书后,上述单位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立即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规定报告至惠阳区监委。这是该区监委用好监察建议生动实践中的一个例子。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惠阳区监委就充分发挥监察建议功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展开积极探索。为确保监察建议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该区监委严格规范文书制发流程和格式,并根据问题线索和被监督单位自身特点进行全方位“扫描”,进而对症下药、开出良方,同时对监察建议实行全程跟进督办,确保相关建议“落地有声”。截至目前,该区监委共发出监察建议书40份。
“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探索,以监察建议这个‘小切口’,做深做实‘再监督’这篇大文章。”该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惠阳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