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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纪委监委:亮剑出招强监督 坚决防止“灯下黑”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19-10-18 11: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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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以来,茂名市纪委监委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在监督方式方法上积极探索实践,频频出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切身感受到监督常在,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的习惯。

据悉,在该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每周的日程安排上,常常见到“与干部谈心谈话”穿插于繁忙的工作事项中安排。主要领导身体力行,全覆盖约谈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和各区(市)纪委书记,采取分片调研和重点调研相结合方式,分别与全市110个镇(街)纪委书记逐一见面,谈思想谈工作生活,讲政治讲纪律作风,听意见、解难题,使大家真切感受到组织上的严管与厚爱。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把警示教育作为一次严明纪律、锤炼作风、涵养品德的重要机会,按“规定动作”一项一项抓落实。比如,结合本地区近几年发生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由主要领导上一堂警示教育党课,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家属一封信,实行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书面述责述廉制度等。

在此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还通过一级访一级,入户“拉家常”,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动态、家庭关系、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引导其家属当好“贤内助”和“廉内助”,发挥家庭监督作用。

此外,该市纪委一方面自觉接受省纪委专项检查组对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加强对各区(市)纪委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改变了以往纪委的“账”没人查、不愿查甚至不敢查的状况;并探索在审查调查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确保外查人员、借调干部不会出现监督空白地带……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监督范围更广了、权力更大了、责任更重了,保持队伍的纯洁性至关紧要,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必须零容忍,决不能手软。2018年1月至今年8月,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谈话函询24件,初核79件,立案18件,采取留置措施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8人。

“坚持刀刃向内、自我净化,及时清理‘害群之马’,持续释放严防‘灯下黑’的强烈信号,为我市纪检监察队伍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茂名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