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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纪委监委:出台意见 强化镇级纪委监督责任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19-01-17 10: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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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韶关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强化镇级纪委及纪委委员监督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破解镇级纪委监督难题,并取得初步成效。《意见》出台后,全市共摸排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833条,同比增长12.5%;立案查处664件,同比增长12.4%。

《意见》明确全市镇级纪委要紧紧围绕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监督、纠正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5个方面,落实好监督责任。

为实现精准化监督,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每个镇级纪委将镇机关内设机构、基层站所、村(社区)划分为若干个片区,由每位镇级纪委委员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包干片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村入户,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向镇级纪委报告。此外,镇级纪委委员要参与镇级纪委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工作,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的职能作用。

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韶关市纪委监委将镇级纪委的履职重点细化为七项具体工作任务,即: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经常谈话提醒;精准摸排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坚决查处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开展村级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活动;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召开工作会议,有力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此外,韶关市纪委监委督促镇级纪委经常性开展集中学习、专题培训、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不断提高镇级纪委委员履职能力。同时,县级纪委把镇级纪委及纪委委员履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奖优罚劣的依据。(韶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