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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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反映,你与某村委会相互勾结,借安装自来水管道和煤气管道来中饱私囊,请你按照有关要求如实作出说明……”日前,清远市清城区纪委监委向某镇副书记发出一份函询通知书,要求该干部对群众反映问题亲笔书写说明并签名。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断细化、深化、规范谈话函询工作,防止“小病”变“重疾”。截至目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谈话函询32件。
为提高谈话函询工作质量,在谈话函询前,该区纪委监委会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综合分析和集体研判,理清问题线索脉络,找准问题和矛盾的焦点。
在调查核查过程中,该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初核的证据标准,加大线索细节的抽查,将抽查调取的材料和被谈话函询人提供的材料相互印证、严格查证,有效防止“一函了之”“一问了之”。
除此之外,该区纪委监委还将函询与采信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函询+采信+了结+反馈”谈话函询工作有机链条,对如实说明问题且所反映问题不实的予以采信并了结,并将结果反馈干部本人,发挥采信告知的正面教育和激励作用。
“感谢组织采信!这是信任,更是监督。今后,我会不断提升自我,遵规守纪,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一名干部在收到《函询了结通知书》后动情地说。
“严管就是厚爱,谈话函询中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通过谈话函询,让存在轻微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说清问题,进行自我反省。同时,对不实举报及时澄清,发出《函询了结通知书》,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更加努力地做好工作。”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强化日常监督,持续做好谈话函询工作。(清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