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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治理公益岗“微腐败”

来源:南方日报     日期:2024-04-19 08:25:21    

  刁难办事群众索要好处费,公益性岗位也能滋生“微腐败”?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纪委监委课题组调研发现,公益性岗位虽是“微岗位”“微权力”,但滋生“微腐败”的形式多样,不容忽视。

  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公益岗),是为了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大龄、身有残疾、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这种就业援助具有兜底性、临时性。一般认为,这是为残疾失业人员、困难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兜底保障的政策。在过往的讨论中,无论是多地曝光的个别领导干部在公益性岗位分配中优亲厚友,还是“七旬环卫工(公益岗)干了7年工资1万多”,普通公益岗人员的形象都偏弱势,很难与腐败联想到一起。

  然而,调研中的公益岗人员形象,却并非如此:课题组从佳木斯市近年来查办的公益岗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情况出发,发现有的人员原则性不强,被蝇头小利冲昏头脑,在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等中介机构拉拢腐蚀下甘当掮客;有的深谙办事流程,以相关手续不合格、不规范等事由故意刁难办事群众,并以能联系相关管理人员帮忙通融为说辞,索要好处费;还有的利用从事辅助工作的便利,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各类补贴资金。

  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背后,其实是具体岗位之间存在差距。联系实际,具有“微权力”的,以机关事业单位公益岗为代表,这类岗位只占公益岗的一部分,的确容易被忽略。然而他们距离群众办事最近,一旦出现问题,损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破坏的是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信任。对高风险岗位、重要部门中公益岗人员参与审批、审核等环节情况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亟待引起更多重视。

  从“微岗位”“微权力”到“微腐败”,反映的是对公益岗人员管理和使用不严格、不规范。一些岗位报名条件设置宽泛、资格审核程序粗简,导致招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单位未专门制定相关管理、考核制度,结果是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能领钱。个别单位为缓解人手不足压力,将公益岗人员违规安排在权力运行的部分环节,廉洁风险难以把控。如此种种,让本应作为“辅助者”的关键岗位人员有了胡作非为的能量和空间。

  其实,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能够在公益岗分配中优亲厚友,之所以能够“套公用公”,同样与对公益岗的管理和监督缺失有关。

  纪检监察机关有必要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相关部门更要以制度建设促常管长治,不断细化完善公益岗人员选用标准、日常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提高公益岗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维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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