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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重庆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陆克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通报中“搞‘低级红’‘高级黑’”的表述引发广泛关注。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中管干部处分通报中首次明确提及此类问题,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跳出具体案件来看,“低级红”“高级黑”之所以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是因为其明“红”实“黑”,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和欺骗性,防不胜防。这类问题时常与负面舆情相伴而生,造成的政治危害和社会影响更不容小觑,不仅会干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贻误地方发展良机,还会使群众热切期待落空,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严格防范、坚决纠治。
从表现形式看,刻意拔高、牵强附会导致宣传失当是一些“低级红”“高级黑”问题出现的直接原因。比如,几年前某地方法院在网宣文章中称,“默然姐姐,28天连续加班,没换过衣服,没洗过头,在执行局干警的心中,她就是女神、女超人”,看似颂扬敬业精神,却背离了基本的现实情况和宣传规律,最终引发舆论哗然。类似案例还包括“模板化”“脸谱化”榜样宣传、擅自提出不严谨的政治口号等,这些做法非但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反而适得其反。
“内无妄思,外无妄动。”剖析问题根源,严防“低级红”“高级黑”,必须守牢思想防线,杜绝投机、侥幸等错误心态。这些年有的“两面人”对上自我美化、“打造人设”,对下小题大做、上纲上线,不仅损害党的形象,也伤害了群众感情。究其原因,就是“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散一尺”,没有把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融入日常、化为经常、做在平常。同时,一些“低级红”“高级黑”背后暗藏“四风”问题的影子。比如,有的党员干部以党性教育、红色教育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使得严肃的党建活动娱乐化、庸俗化,正是价值观走偏、权力观扭曲的体现。
这些年,从中央到地方曝光形形色色的“低级红”“高级黑”典型案例,目的在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201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明确要求防止和纠正“低级红”“高级黑”现象,到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将其与“七个有之”问题并列强调,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此次在中管干部处分通报中直接点明这一问题,传递出无论级别高低必须“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的强烈信号。
以案为鉴,避免此类问题重现,既要强化政治监督,完善制度规范,也离不开党员、干部自觉淬炼对党忠诚,绷紧思想之弦。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陆 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