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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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东案乡金源村村委会主任王才贵,明知自己母亲不符合低保条件,仍将其列为低保对象,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金9414元。王才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如今,类似这种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在浙江省已经成为常态。
今年以来,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统筹省内帮扶和省外援助“两个战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在省内,同步推进低收入弱势群体帮扶及民生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在省外,着力开展对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干部作风和项目资金方面的监督,把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做细做深做实。
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压实“两个责任”是关键。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主任任振鹤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聚焦低收入农户救助和东西部扶贫协作领域,紧盯扶贫资金和项目落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围绕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该省研究出台了《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除了领导调研、约谈督促、问题线索督办等传统方式外,浙江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机构还将行业扶贫、低收入农户救助等情况纳入巡视巡察范围。今年上半年,共巡察2647个行政村,发现问题3195个。
为精准查处问题,浙江省探索建立问题线索协作互通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农办(扶贫办)、财政、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和沟通交流机制,对审计发现、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并建立线索台账,实施跟踪管理。建立东西部协作监督机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赴对口支援帮扶地区开展督查。建立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与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在扶贫协作领域专项审计过程中通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实现成果共享。
监督精准扶贫,从严执纪问责是保证。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伸黑手”的,一律从严从快查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今年1至7月,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971起,处理1460人,党纪政务处分1075人,问责283人。省纪委监委对省发改委(省对口支援办)、宁波市在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对4个责任单位和12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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