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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提升“四种形态”运用精准度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日期:2018-08-27 09:06:50    

  1至6月,贵州全省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5391人次,同比增长16.1%。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074人次,占52.5%;第二种形态处理6219人次,占40.4%;第三种形态处理784人次,占5.1%;第四种形态处理314人次,占2%……今年以来,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方针,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减的情况下,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大数据分析 为运用“四种形态”插上科技“翅膀”

  黔西南州晴隆县光照镇社保所副所长陈某没想到,自己会被家门口那台民生监督触控一体机逼得主动投案,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如果不是监督平台让各种涉农数据公之于众,也许他还不会这么快就投案。”经晴隆县纪委监委查实,陈某先后贪污挪用群众养老保险金达51万元,用于旅游、购买彩票和炒股等,目前陈某已被依纪依法处理。

  今年以来,贵州省通过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全省民生扶贫领域、“三公”经费、执纪审查监督系统为主的动态化综合信息数据库,通过对问题线索的自动收集和分类处置,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大数据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插上了科技“翅膀”。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通过引入公职人员的个人信息、工商数据等10个比对模型,结合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可以相应启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审查等处理措施,提高了监督执纪的精准度。

  “你好,我通过数据平台查询机发现摆金镇陈某、王某等是公职人员家属却违规享受贫困户待遇。”群众通过数据平台查询机向惠水县纪委监委发出举报信息。

  接到反映的问题线索后,惠水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通过大数据监督平台智能比对,发现全县识贫不精、项目资金落实不准等问题2219个,取消了116人精准扶贫困难户资格,并针对发现的问题,集体约谈20余家部门、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压实脱贫攻坚责任。

  “大数据分析比对模型为精确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提供了参考,可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红脸出汗,既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又达到保护党员干部的目的。”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一案一整改” 下好警示教育先手棋

  “朱立军违规决定用矿产资源补偿费购买茅台酒,用于公务接待活动……朱立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现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这是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召开的一场特殊的会议。会上,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宣读了对该单位原党组书记、厅长朱立军的处分决定,党员干部代表就执行处分决定、汲取案件教训及落实整改建议作表态发言。像这样,利用被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在贵州已成为常态。

  “对每一个重大典型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改工作,强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日前,贵州省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坚持标本兼治实行“一案一整改”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党支部会或干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在一定范围发放违纪违法人员个人忏悔书和公开处分决定书,在党内、单位内公开有关案情和向社会公开以案促改情况的“三会两书两公开”模式,开展分层分类分责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底线。

  保持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在要求,与此同时,充分挖掘已查处的“四种形态”案例资源,治病于初始、严管在日常,也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的延伸和拓展。

  “违纪违法案例是教科书,也是清醒剂。利用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可以达到‘一人生病,大家预防’的目的。”贵州省纪委监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一案一整改”就是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督促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案情查摆问题,推动形成不敢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与此同时,贵州省纪委监委收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10个典型案例,会同王武监狱建造省警示教育基地,因地制宜分系统设置专题展厅。建成5个月来,已有60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接受教育。

  研判政治生态 分门别类精准施治

  “‘七个有之’在有的地方有声有形有影,你们发现了吗?制止了吗?查处了吗?”在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省9个市(州)纪委、贵安新区纪工委履职情况和对本地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情况汇报时,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直指问题、传导压力,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准确研判把握政治生态状况,做到心中有底、心中有责、心中有策,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为政治生态精准画像,才能把握“森林”的整体状况,这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精准监督的必然要求。

  针对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发现的问题以及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黔西南州委集体约谈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州政府党组、州政协党组和兴仁、贞丰、晴隆、册亨、望谟县“四大班子”成员,进一步压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

  结合监督检查、专项监察、信访受理、集中整治等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黔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约谈对象精准分类、精准甄选,明确约谈形式、约谈主体,按照“一人一套约谈方案、一份约谈提纲、一份问题清单、一份签字背书承诺”要求,做到约谈“不跑题”、无偏差,1至5月,全州共约谈6862人次,约谈后给予组织处理208人,党纪轻处分78人,重处分2人,共有79名党员干部通过约谈后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象范围更广了,监督职责也更重了。对此,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约谈提醒为抓手,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函询约谈、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置,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防微杜渐,防止小错误发展成大祸患,同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统筹考虑性质、态度等因素,依纪依规、宽严相济给予恰当处理。

  点评:

  党的十九大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写入党章,今年3月起施行的监察法也明确规定,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进一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监察,成为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履职尽责的必然要求。贵州省纪委监委在工作中牢牢把握监督这一首要职责,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通过大数据分析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插上科技“翅膀”,把“一案一整改”作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有力抓手,使治病救人有力度也有温度。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一篇常做常新的大文章,特别是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怎样敢用、善用“四种形态”,并使之在实践中越用越活、越用越灵,还需要不断探索。以改革创新精神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贵在结合实际,探索创新,真正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促进政治生态向好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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