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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为受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期:2018-12-13 09:12:52    

“感谢县纪委监委为我澄清不实举报,我将更好地履职尽责、服务群众。”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为中城区党工委书记买买提吐逊·库都斯澄清失实信访举报后,他激动地说。

今年9月,叶城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买买提吐逊·库都斯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不解决群众诉求的信访举报件。县纪委监委立即展开调查。

“他工作认真,在管理干部和解决居民诉求时,都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曾召开了党员大会,宣布取消9户不符合低保标准家庭的低保资格……”在走访中,调查人员发现信访件反映问题不实,社区居民们眼中的买买提吐逊·库都斯平时工作踏实认真,工作能力较强。为帮助其消除负面影响、卸下思想包袱,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公开反馈调查结果。

“澄清失实举报不仅消除了大家的疑虑,也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利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这个做法好。”该区一名党员干部说。

有类似经历的党员干部,不止买买提吐逊·库都斯一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关于为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让敢于担当负责的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办法明确,经调查核实认定党员干部受到错告诬告的,除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反馈外,还要通过召开会议、个别说明等方式通报调查结果,澄清有关情况。涉及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提拔和考察任用的,及时向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通报反馈。

“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及时为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他们不受委屈,不背包袱,轻装上阵。”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主任杨鑫表示。

与此同时,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采取公开通报澄清不实案例的方式,为受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消除影响。今年11月,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6起澄清不实举报典型案例,为霍城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县人社局驻清水河村“访惠聚”工作队队长彭士俊,塔城市林业局副局长王建国等人澄清了不实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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