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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期:2018-12-18 09:19:33    

“谈话本身既是短兵相接的心理战,也是斗智斗勇的耐力战。面对久攻不破的谈话对象,即使心里再急,也要内紧外松,把阵脚稳住……”不久前,广东省潮州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针对“谈话僵局”这个课题,请来了部分纪检监察室的同志进行专门辅导。

每个周五下午,该室全体干部都会坚持集中在一起,适时邀请其他业务室同志,围绕领导讲话、党纪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内容,事先定制好学习课题,采取“你说我评”的互动方式,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学习内容都是量身定做的,学习形式也非常轻松灵活。大家虽然笔记本上记得少,但脑袋里却装得多了。”该室负责人冯志崇介绍道,“周五理论学习日”制度的落实,激发了该室全体干部学习思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实践好‘四种形态’,是对我们政治水平、思想水准、把握政策能力的考验。如何精准实现‘四种形态’的转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难题。”日前,该室围绕如何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邀请了相关业务室人员一起交流。

“我认为,要严格把握转化条件。违纪违法对象要认错、悔错、改错,组织上才能依规依纪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理……”依托“周五理论学习日”这个平台,在热烈讨论中,大家对“四种形态”的独立运用和相互转化逐渐形成了统一意见。

不久前,潮州一名市管干部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该市纪委监委考虑到该干部在与调查组的谈话中,既主动交代清楚问题又有悔错表现,且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前,并上缴了所有违纪违法款项。最终综合考量了“四种形态”的转化因素,给予这位干部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该室践行“周五理论学习日”这项制度,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生动实践。该室结合执纪审查工作,深入研究审查谈话策略,将博弈理论运用到审查谈话中,撰写了《“囚徒困境”理论在审查谈话中的运用》;结合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撰写了《新时代青年干部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这一系列文章,因紧扣当下热点,贴近工作实际,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中引发强烈反响。

“我们坚持‘学在前、做在先、立标杆、作表率’,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严格内部管理,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干好‘打铁’活。”冯志崇介绍道,该室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强化对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融合学习,坚持学以致用。今年以来,潮州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受到组织处理8人,立案6人(问责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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