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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坚持抓党建促发展
压实责任 实现党组织建设全覆盖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期:2019-06-13 09:00:00    

前不久,在广东深圳前海合作区党工委挂牌一周年之际,该区召开党建工作部署大会,发布《前海党的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对前海未来三年党的建设谋篇布局。这是前海合作区党工委始终坚持党对前海一切工作的领导、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的一个例子。

据了解,前海合作区建设之初,仅有1个基层党支部。去年以来,前海合作区建立以《关于加强前海合作区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总纲的“1+5”党建制度体系,使前海合作区党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了党建工作向新兴产业行业、网络虚拟平台、社群组织拓展;推进党的组织覆盖从“有形”向“无形”拓展;运行方式从“行政”向“社会”拓展;政治引领从“思想教育”向“文化建设”拓展。

前海合作区通过单独组建、行业统建、楼宇共建、网络跨建等党组织设置方式,将党组织“建在项目、建在园区、建在楼宇商圈、建在网上、建在现场、建在平台”,通过“六个建在”实现党组织建设全覆盖、党员管理无盲区。

今年一季度,纳入前海合作区党工委管理的党组织达69个,其中党委6个(含临时党委),党总支2个,党支部共61个(含临时党支部),党员共777名。党组织类型包含机关党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局属公司和合资公司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四大类。

“建强基层党组织是为了确保党始终成为前海合作区开发开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使前海合作区在深化深港合作、共建‘一带一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前海合作区党群工作负责人介绍。

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同时,前海合作区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深入推进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出台《防止利益冲突规定(试行)》,对前海合作区所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营利活动、兼职取酬、社会交往、借贷行为、金融活动等11个方面的行为列出“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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