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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金发放对象不符条件,惠农补贴资金应发未发
佛山三水严查扶贫领域作风问题

来源:南方日报     日期:2019-06-13 09:09:54    

“这位老人都去世了,怎么低保金还在发放?”从多个部门调取资料,多方核对该区民政系统的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后,佛山市三水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从中发现了问题。

循着问题线索,三水区纪委监委办案组多方调查,一个“泄漏的钱袋子”被揪了出来——在社会救助资金的发放上,由于入户走访、实地调查、认真甄别等工作要求没落实,复核、审核流于形式,救助资金年复一年发到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手中,从而导致了近260万元社会救助资金的流失。

去世8年仍“领取”低保金

超过12万元高龄津贴发放给已故的高龄人员、23万余元残疾人津贴发到已故残疾人账户上;经商办企业、住豪宅、开奔驰,收入远超救助标准却还在享受着低保政策……

2017年初,面对三水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调查多日收集到的证据,某镇社会工作局负责人如实承认了在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中的失职问题。该负责人没有想到,平时“得心应手”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竟会出如此重大的纰漏。

以上情况并非个案。三水区纪委监委办案组进行全区性深入排查发现,三水区内7个镇街不同程度上存在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审核不到位的问题,甚至三水区民政局分管负责人也未曾对社会救助资金审核和发放工作存在的风险问题引起足够重视。

据统计,截至2016年,三水区民政系统向因经济条件变化或户籍迁移而不再符合申领资格的低保对象,以及已故的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贴合计259万余元。

“发放不当的对象中,有433人已经去世,其中一名已去世8年的老人仍照常‘领取’低保金。”办案人员说,经询问镇街和村居民政员发现,他们对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并不知晓,有些救助对象甚至住着几套房、开着奔驰车。

以案治本刹住形式主义

根据问题线索,三水区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先后立案查处了三水区民政局、7个镇街社会工作局及相关村居工作人员共49人。同时,要求民政系统依规对低保申请对象的收入、房产、车辆、工商注册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将不符合要求的对象全部取消申领资格。目前,违规发放的社会救助资金已基本追回。

“这一系列案件暴露出三水区、镇民政部门内部管理松散,监督缺失,层层把关变成按流程走过场,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问题。”三水区委常委、三水区纪委书记、三水区监委主任林进浪说,三水区纪委监委深入剖析案件的深层次原因发现,该类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根源在于“三大难关”——迈出步子难、信息跑路难、复核监督难。

为何不迈出步子到救助对象家中?某村居民政员对办案人员说,“主观上,责任心还需要提高、工作态度需要端正。但客观上,入户走访调查的任务压在村居民政员肩上,对象多、各类事务繁重、人手不足等因素也让实地走访调查难以开展。”

关于申请对象的信息化核对工作,涉及民政、公安、社保、住建、税务、工商等部门及相关金融机构,目前三水暂未有能将申领对象有关信息从各部门调取和汇聚的大数据信息化平台。此外,跨部门沟通成本高、任务重等因素,民政系统部分工作人员出于畏难、慵懒心理,不主动推动跨部门沟通核对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三水区民政局救灾救助科科长正因此出现工作纰漏。

办案人员还排查到,部分村居民政员确实做到入户走访调查,了解到救助对象有死亡或其他情况变化,但因为责任心不强,最终忘记上报。而上级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没有对信息复核,申请对象条件不符或者村居民政员漏报、错报信息等纰漏也就无从发现。

云平台监督透视“钱袋子”

深入剖析案件的深层次原因后,三水区发出了三水区监委成立以来的第一份监察建议书,督促三水区民政局认真整改落实,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内部监管,规范业务流程。三水区民政局也研究出台了《三水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更新了低保信息系统,并探索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申领对象核对工作机制。

此前民政系统存在的跨部门沟通、信息化建设、复核和监督等难点,也是扶贫领域客观存在的痛点。为此,三水区探索建立起涵盖农村党建、廉情预警、村务公开、廉政监督等内容的大数据信息化平台——基层治理监督云平台,以此提高农村基层监督智能化水平。

借力大数据,“钱袋子”变得更加透明,脱贫攻坚战中的“老虎”“苍蝇”再难遁形。在云东海街道,滞留长达6年的近23万元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重见天日”,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在南山镇,长期挂账在“应付款”科目但并未下发的27万余元惠农补贴资金,也终于发放到位,相关责任人受到应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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