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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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家生活困难,低保申请了好几年,都没批下来。县里规范微权力运行以后,像我这样的困难户终于享受到了低保,俺心里真是说不出的高兴。”日前,河南省虞城县谷熟镇李苟庄村村民张厚成手里拿着低保本兴奋地说。
针对群众在办理低保、五保、危改等申报审批事项中,存在的基层干部“脸难看、事难办”以及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贪污腐败、用权任性等问题,2016年5月,虞城县推行微权力运行中违纪问题的治理工作,逐步构建了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纪检组)专责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的立体监督体系,有效预防了基层微权力运行中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经过两年的治理和规范,虞城县信访量由前几年的全市第一位下降到目前的第五位,腐败增量逐年减少。
“三会一公示”让微权力更规范
4月9日上午,虞城县沙集乡君刘楼村在讨论商合杭高铁工程征用村集体土地赔偿款的处置问题时,严格按照“三会一公示”流程要求进行,决定将6.8万元赔偿款用于村里下水道修建与绿化建设,每笔支出都在公示栏公示和村集体微信群里公开。
75岁的群众代表刘明聪说:“现在村里啥事都要经过开会,不存在村干部‘一言堂’了。公开公正让大伙儿心气顺了,大家都支持村干部的工作。”
据介绍,对于村级一般事项办理,如低保、五保、危改、大病救助、农业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处置等,该县严格按照“三会一公示”流程要求运行:首先,召开村“两委”会进行研究;其次,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村“两委”研究情况,接受党员民主监督;再召开村民代表会决议,接受群众监督;最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村“两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审核。“三会一公示”有效避免了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现象的发生。
2017年,全县在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户的报批中,严格履行“三会一公示”运行流程,确保了全县4338户低保户、898户五保户和970户危房改造户真正享受到了国家惠民政策,切实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
“晒权责”让微权力运行更阳光
“上周,单位公务灶接待市级检查组,花费165元,共6人就餐,其中2人陪餐……”4月20日下午,虞城县地税局第一党小组召开会议,地税局党组书记贾学卫、纪检组长郭琳、办公室主任田启兵等,逐一就近期职责行使过程中的廉洁情况向大家“晾晒”,接受监督。
该县突出党员的民主监督和党组织的日常监督,要求单位各党小组推选出党员代表,建立党员代表库,需要党委(党组)研究的事项由分管领导提出意向,在与党委(党组)沟通后,先向党员代表会通报,接受党员的民主监督,党委(党组)再召开会议做出决策,然后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痕迹化管理”让微权力运行有责可追
打开虞城县刘店乡张庄村印有“清风档案专柜”字样的文件柜,整齐有序的文件盒按照类别排列,随手拿出一个文件夹,会议记录、申报表格、审批表格等资料一一呈现,而且附有照片、视频资料,每一个办理事项的流程都非常清晰。
虞城县每个行政村、乡(镇)和县直单位均设有“清风档案专柜”,用于归档储存公章使用和审批事项登记台账、会议影像资料、公示影像资料、签字背书情况、有关会议记录和纪委回访记录等资料。所有事项的申报资料从村到乡(镇)到县,每一步审批情况都实行痕迹化管理。同时,该县还建立了微权力监督信息化平台,把会议现场图片和资料上传至乡(镇)、县监督平台,通过监督平台,可以查看有关会议召开及公示情况,随时监督微权力运行。
“压实责任”让监督微权力更主动
2017年5月,虞城县纪委查处了田庙乡寓贤村“两委”班子为6名亲属违规申请低保的问题,不仅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还追究了县民政局、田庙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该县将责任压实到人,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规定村党支部负责人对公章管理使用和“三会一公示”负责;包村干部全程参加村“两委”会、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指导做好“三会”记录和“公示”;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股、站、所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主体责任,对经办事项负责;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监督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职能科(室)、股、站、所、村“两委”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日常监督回访,定期向县纪委和本单位党委(党组)汇报,并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开展监督检查;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全面监督责任,厘清权责清单,规范用权程序,监督班子成员权力运行。
目前,虞城县纪委监委对微权力治理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的进行了严厉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诫勉谈话9人,约谈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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