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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明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79件,立案240件,同比增长46.3%;累计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人民币……1月24日,高明区纪委监委公布了2018年正风反腐“战果”。
2018年,高明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纪执法理念,通过高压反腐实现追逃追赃工作“零突破”,通过强化监督有力堵塞“小问题”酿成“大祸害”的漏洞,通过强化作风建设助力高明人民满意政府指数跃居全市第二,有效刷新了党风政风,为高明走好引领式、差异化、效益型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提供了坚强法纪保障。
1、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追逃追赃工作实现“零突破”
2018年3月2日,高明区纪委监委对高明区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谭梓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这是高明区监委成立后办理的“留置第一案”,从实施留置到一审宣判仅用时2个月零18天,彰显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的强大合力。
2018年以来,高明以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推动队伍融合、力量整合,重点查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反腐败压倒性态势。
一组数据显示,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79件,立案240件,同比增长46.3%;给予党纪处分201人,政务处分18人,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18人;留置20人,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人;累计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人民币。
值得关注的是,2018年高明在追逃追赃工作方面实现了“零突破”,成功将涉嫌贪污犯罪且潜逃达21年之久的傅某某、涉嫌行贿犯罪且潜逃8年的邝某某抓获归案,传递出“有逃必追”“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的强烈信号。
在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高明区纪委监委还深入推进以案治本工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比如,高明通过深入推进以“严格纪律要求,全面清理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种植速生桉树,共同守护高明的青山绿水”为课题的以案治本工作,督促制定完善3份控桉限桉工作文件,有力推动相关部门2018年完成缩桉22109亩,缩桉成效为历年之最。
既查处大案要案,也不放过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2018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城乡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农业补贴、扶贫攻坚等领域,坚决查处基层干部优亲厚友、挪用私分、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极大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在此过程中,高明区纪委监委还坚持标本兼治,运用大数据理念,创建阳光村务“三联”监督平台,探索建立了符合高明实际、富有高明特色的基层治理监督体系,不断从源头上铲除基层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条件和土壤。
此外,高明区纪委监委还立足职能定位,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重点查处了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原主任邓金城、更合镇林业站原站长谢广坤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形成了有力的震慑效应。
政治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2018年,高明共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和三轮农村基层党组织专项巡察,分别对全区12个单位党委(党组)进行“政治体检”,共发现问题516个、问题线索101条;对8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共发现问题127个、问题线索45条。在此基础上,高明强化巡察成果应用,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持续保持在高位。
“高明区委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继续推动巡察全覆盖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高明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同时加快推动各级各部门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党的建设中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高明区委书记徐东涛说。
2、把监督挺在前面
让纪律约束和执行成为常态
“严禁用公款宴请,严禁收受微信红包和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孩子婚宴的邀请对象要慎重,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类似这样的廉洁提醒短信,高明区纪检监察机关2018年共发出了17批次,累计4.9万余条,目的就是要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成为常态。
反腐败斗争的无数案例表明,从“好同志”到“阶下囚”,往往都是从不起眼的“小问题”“小便宜”开始,思想防线一点一点松懈直至垮塌,从破纪到破法,小错最终酿成大祸。
因而,高明区纪委监委以零容忍态度“打虎”“拍蝇”“猎狐”,坚决减少腐败存量的同时,也在遏制腐败增量方面狠下功夫。“要通过强化监督,把纪律挺起来,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时主动出击,堵塞‘小问题’酿成‘大祸害’的漏洞,阻断腐败渐生发展的轨迹。”高明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中善用党的纪律武器,已成为全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觉追求。
围绕履行监督这一首要职责,高明发挥“三重一大”和“三公经费”廉政智能监督问责系统作用,全年下发督办任务37宗,办结37宗,办结率100%;对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等12个区重点项目实施廉洁风险同步监督,从源头上遏制工程腐败现象发生;开展赌博问题专项排查,对全区12617名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村(居)“两委”干部排查全覆盖;对17项重大政策开展廉洁风险评估,有效降低了重大决策的廉洁风险;持续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纪律教育实效性。
数据显示,2018年,高明区纪委监委共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494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81人次,占比56.8%;第二种形态处理155人次,占比31.4%;第三种形态处理24人次,占比4.9%;第四种形态处理34人次,占比6.9%。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的问题线索数占比达88.2%。
鲜活的数据背后,体现的是高明纪检监察机关对中央纪委提出的“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要求的贯彻落实,是在监督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是把严明纪律要求有效落到了实处。
3、强化“为担当者担当”
助力人民满意政府指数跃升至全市第二
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同时,高明区纪委监委也大力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把强化作风建设、激发担当作为摆在重要位置,着力破解部分党员干部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等难题,激励和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2018年,高明区纪委监委围绕全区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以及机关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通过“点穴式”和“撒网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明察暗访。其中,“点穴式”明察暗访即根据行政投诉、“四风”投诉、信访件等具体线索进行定点蹲守、跟踪暗访,严肃处理顶风违纪问题;“撒网式”明察暗访即对行政服务窗口、镇街以及区直部门日常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监管,重点查处工作纪律松弛、工作措施不力等问题。
“由此形成了强有力的惩治‘为官不为’的震慑力,有力推动全区机关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得到改善和加强。”高明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在形成惩治“为官不为”强震慑力的同时,高明区也大力落实改革创新容错容误机制等制度,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如运用改革创新容错容误机制,高明区纪委监委对更合镇蠄蚷坳石场被非法倾倒生活垃圾问题问责案件中2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干部从轻问责;同时为区、镇农业部门开展“再造沧江”工作撑腰打气,鼓励干部大胆作为,深入整治沿河畜禽养殖场、蛙场污染问题,有力促进了沧江河省控断面水质全年达标。
此外,高明区纪委监委还大力落实受惩戒干部帮扶任用激励机制,2018年共对受处分和问责的70名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回访率达100%。“虽然是轻处分,但心里还是过不了那道坎。这次回访让我很温暖,以后要坦然面对以前的错误,再点燃工作热情。”这是高明区纪委监委2018年12月开展回访时,一位受处分干部的肺腑之言。
目前,高明已建立起对受惩戒干部实施教育帮扶、开展综合评估、从严选拔任用的全链条机制,受惩戒干部在受惩戒期间表现评估良好的,可获选拔任用。由此释放出“执纪必从严、尽职可容误、纠错给出路”的强烈信号。
加强机关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纪检监察机关也不能例外。2018年,高明区纪委监委注重加强和改善自身作风建设,将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比如,针对2018年深调研活动中收集到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项目多、台账资料多、考核时间集中等各方反映问题,高明区纪委监委从自身做起,带头整改考核过程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包括将与党风廉政建设无关的考核项目移除考核体系,将年底集中考核的项目分散到每季度检查、日常监督工作中,减少各单位年底的工作量。
“高明将牢固树立‘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牢固树立让‘有为者有位’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干部队伍正向激励机制,为推动高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徐东涛说。
在多措并举推动下,2018年高明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指数跃居全市第二,连续第四年显著提升,连年进位。
阳光村务“三联”监督平台建设取得实效
推动农村集体交易 增值超两成
2018年7月,高明区纪委监委立足高明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阳光村务“三联”监督平台,创新运用网络、手机、电视3种方式,实现村务、财务、集体“三资”、重大事项、涉农惠农政策资金和政策法规等6大方面42个类别村级事务全方位、立体化、多渠道公开,让农村基层微腐败无所遁形。
经过近半年时间努力,高明实现了农村财务账按月及时交账率达100%,农村财务账代管率达到100%,助力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年标的增值21.98%,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整治三大乱象
全面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高明阳光村务“三联”监督平台的创建,是对高明农村基层发展乱象的有力回应。经高明区纪委监委深入调研发现,高明农村基层存在着“三大乱象”。
一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发生率“高”。从近三年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数量来看,2015年83件,占当年立案总数的63.8%;2016年73件,占当年立案总数的53.3%;2017年87件,占当年立案总数的53%,一直居高不下。
二是村(居)务公开“乱”。村(居)民小组、经济社普遍存在公开栏选择不合理、设施简陋、缺乏维护管理等问题;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村(居)务公开不仅不重视,有的还出于私利,不及时公开或搞选择公开,甚至完全不公开。
三是财务、集体“三资”管理领域问题“多”。2018年以前,全区农村财务账及时交账率不足46%,并且农村集体资产分拆交易、规避监管情况普遍存在。
针对这些问题,高明区纪委监委运用“科技+数据”手段,创建集“宣传、服务、查询、监督、投诉”五大功能于一体的阳光村务“三联”监督平台,全面覆盖全区72个村(居)委会、693个村(居)民小组、77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了监督方式的三大转变。
从单一公开向多元公开转变,在保留村务上墙公开方式的基础上,新增网络、手机、电视3种公开渠道,让群众灵活选择,足不出户或远在他乡均可查询监督;从纸质公开向数据化管理转变,从过去在公开栏张贴纸质表格、文件等方式,转为数据齐全、内容多样、格式统一的公开清单,并且历史公开数据可留存追溯;从监督不畅向精准监督转变,从过去群众掌握信息少、不能及时监督、投诉举报不便,转为“即时举报、快速收件、快查快结、快速反馈”,彻底打通农村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收获五大成效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生态
据统计,自高明阳光村务“三联”监督平台创建运行以来,截至2018年12月底,累计发布信息12万余条,充分保障了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取得了五大实效,有效推动全区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向善向好。
具体包括:有效遏制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农村重复信访举报下降33%,侵占、贪污、挪用集体公款等现象得到有效整治,没有新增违规大吃大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举报;农村财务全面实现按时按要求公开,全区935套农村财务账按月及时交账率提高到100%,农村财务账代管率达到100%,全区农村基层财务不公开、坐收坐支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现“应上必上”,2018年全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同数同比增长40.85%,资产成交年标的增值21.98%;实现惠民惠农资金补贴监督精准化,首次将低保五保等19项扶贫资金、惠民惠农资金补贴纳入“三联”监督平台监管范围,推动民政部门对全区所有低保、五保人员资格进行全面复核,清退不符合五保、低保条件人员941人;实现投诉举报“快查快结”,相比传统信访举报办理时限压缩了1个月,查办效率提升近50%。
“我们接下来将继续深化阳光村务‘三联’监督平台建设,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生态。”高明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高明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离不开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支撑。
2018年,高明区纪检监察机关以一系列有力措施,对纪检监察队伍高要求、严管理,响亮回答“谁来监督监督者”和“如何解决好‘灯下黑’”等问题,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队伍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只有自身过硬,才能挺直腰杆去监督执纪问责。”高明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从合编到合力推进纪检监察队伍深度融合
2018年,是高明区纪委与新组建的区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一年来,高明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将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全面融合、深度融合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有力推动队伍合编、合心、合力,努力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纪律部队”。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这就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必须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一年来,高明区纪委监委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建立了区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7次。
纪检监察队伍不仅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也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一年来,高明区纪委监委围绕发挥“1+1>2”的融合效应,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为促进人员融合,高明区纪委监委以交叉编成、统筹使用为基本原则,将14名转隶人员全部安排到监督执纪岗位工作,目前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人员占实有人员的比例达到89.13%。
为促进业务融合,高明区纪委监委全年累计举办内部业务培训班9期,累计培训近900人次。培训内容既有党内执纪审查实务,又有职务犯罪侦查实务,授课老师既有纪委队伍的业务骨干和尖兵,又有原在检察院从事职务犯罪侦查的能手,达到了优势互补、业务融合的效果。
为促进工作流程磨合融合,高明区纪委监委坚持边学边干边总结,重新规范了47种程序类文书和44种措施类文书,有效促进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在此推动下,高明区纪委监委2018年采取留置措施并已移送司法机关的13宗案件中,所移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全部被司法机关认定和采纳,没有出现退回补充调查的情形。
开展“全员家访”把严管厚爱做到“家”
在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强化队伍业务能力的同时,高明区纪委监委也着重把“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落实到行动中,织密自我监督的“制度网”。
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净化,高明区纪委监委2018年制定出台了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范性制度共5项,包括《对过问、说情干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实行报告和登记制度的暂行规定》《高明区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九条禁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以此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坚持用制度限权、管权。
与此同时,高明区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常态化做好“咬耳扯袖”工作,着力抓好内部监督。据统计,高明区纪委监委2018年共受理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件,经全面调查核实,给予诫勉谈话2人、问责1人、批评教育2人。
此外,高明区纪委监委还把严管就是厚爱融入到血液里、体现到行动中。
按照佛山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高明区纪委监委2018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首次将纪检监察干部家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自2018年9月至11月的3个月时间里,高明区纪委监委实现了全委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家访”。据介绍,家访活动重点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8小时以外的生活及个人品行方面的情况,努力发现好干部、识别好干部;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动态,了解并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困难;向家属宣传反腐倡廉工作,引导家属关注并参与监督,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廉内助”,助推纪检监察干部净化朋友圈、规范生活圈。
“通过‘全员家访’,我们实现了单位‘大家庭’对接干部‘小家庭’,把关心爱护与监督管理更好地结合起来。”高明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全员家访”情况已逐一形成家访记录表,区纪委监委接下来将重点研究解决家访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并将在政策允许前提下,力所能及减少纪检监察干部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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