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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在全省率先出台意见,把监督挺在前面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佛山有了“操作指南”

来源:南方日报     日期:2019-08-09 08:50:16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佛山纪检监察机关有了“操作指南”。近日,佛山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把监督挺在前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细化梳理了八大类重点监督内容、14种常用监督方式以及10种工作措施,以此解决监督内容和方式规范性不足等问题。

1、细化梳理监督内容与方式 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请你单位限期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和招标采购工作制度。”近日,佛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向其综合监督单位发出《监督建议书》,开全市先河。

此前,该组列席某局党组会议时发现,某综合监督单位存在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多数招标采购和大额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督等廉政风险,遂当场指出其问题。然而,该单位认为纪检监察组监督过于严格,消极整改。

经多次口头督促无果后,该组发出第一份书面《监督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至此,该单位才正视纪检监察组提出的意见,陆续将大额资金使用及政府采购等项目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集体研究。

该组现有工作人员3人,综合监督11家副处级以上单位,监督党员约600人,监察对象约750人。副组长陈文介绍,在《意见》指导下,该组着力在强化日常监督上下工夫,以会议监督为切口,推进派驻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深入。

参加(列席)会议、提出监督建议正是《意见》提出的常用监督方式。为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今年以来佛山市纪委监委经过广泛调研,将各监督部门实践中一些有效管用的方式手段进行了汇总梳理,最终形成了《意见》。

“由于监督工作的特殊性,实践中能够运用的具体方式、手段比较多。”佛山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邱建文指出,目前仅谈话类措施就有警示谈话、廉政谈话等10多种方式,“这些要求都散落在各类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中,缺乏系统的整理归纳,各部门在实践中如何区分运用有一定难度。”此外,经过监察体制改革,监督对象数量成倍增长,所属领域和部门更加复杂多样,也为日常监督提出了新挑战。

佛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明介绍,《意见》将监督内容细化为“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等八大类重点,明确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划定范围。同时,梳理总结了14种常用监督方式,比如在发现问题方面,可以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受理检举控告等;在处置问题方面,可以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责任追究、强化约谈提醒教育等。

其中,佛山还率先提出智能监督的理念,深化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大数据平台,通过汇聚整合纪检监察业务数据和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海量数据的实时排查比对和预警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提高监督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2、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 “五指成拳”发挥监督最大合力

一方面,《意见》从细化梳理监督内容与方式入手,明确了监督范围与措施,为各个部门开展监督提供指引;另一方面,《意见》从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入手,明确各监督部门如何分工、如何协作、如何发挥监督最大合力。

张明介绍称,之前监督工作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和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缺少一个牵头部门对监督作全盘统筹规划,各个监督部门之间虽然有一些基础的沟通协作,但这种合作的力度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在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监督成果共享上,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合力。

为此,《意见》提出建立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各监督检查室和各派驻(出)机构分工负责,其他有关室(部)协助配合的监督工作领导机制。这就明确了党风政风监督室作为监督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统筹谋划全委的监督工作。

同时,《意见》通过建立各监督部门定期会商机制、重大专项监督协作机制和监督成果共享机制,发挥各部门监督合力,实现监督工作成效最大化。

此次出台的《意见》囊括了一份监督工作情况统计表,分别从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两个维度展现各部门工作成果。

“以前个别监督部门不清晰工作内容与范围,现在有了明确的工作方向,也能引导将更多精力投入日常监督。”佛山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人说。

据悉,今年上半年,佛山市纪委监委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督320次,监督中主动发现问题线索31条,实施问责6人次,约谈案发地区(单位)一把手等有关人员16人次,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1次,受理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备案106件,预警发现问题3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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