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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纪检监察干部在交流讨论《条例》内容。(广宁县纪委监委供 梁芷晴 摄)
“我们要做到原原本本读,逐章逐条逐款学,立足岗位职责,学以致用、学用相长……”近日,肇庆市广宁县纪委监委召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交流会,参会的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分享学习心得,现场气氛热烈。
自《条例》印发以来,广宁县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集中学习、支部学习、个人自学、领导带头学相结合,帮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学习掌握《条例》内容,领会精神实质,确保学懂记牢践行,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各项职责,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此外,该县纪检监察干部还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贯通起来,坚持一体理解把握、一体执行运用,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条例》涵盖纪律检查工作方式、措施、权限、程序等内容,对《条例》内容学深悟透,有利于夯实业务能力,更好地开展工作……”广宁县有关负责人表示。
(广宁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