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位置:首页 > 基层风采 > 正文

清远市阳山县:167个村(居)“微权力”运行“成绩单”揭晓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8-12-18 15:06:34
【打印】

近日,清远市阳山县13个乡镇全面完成对各村(社区)2018年度的“勤廉指数”测评工作,以及对各村(居)勤廉监督室工作成效的首次检查评估工作。截至目前,2018年度全县167个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勤政廉政情况,作为乡镇纪委“小分队”及“探头”的勤廉监督室履职情况,已由各乡镇报县纪委备案,并将测评及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阳山县此次“勤廉指数”测评结果显示,被评为“满意”的村有167个,占100%。被测评的村(居)“两委”干部共855名,其中获评“满意”的共851名,“基本满意”的4名。“勤廉指数”测评结果将按5%的比例折算,计入勤廉监督室年度检查评估成绩。被评为“基本满意”的4名村干部,按规定不能参与年度评先评估,并被镇纪委进行谈话提醒,要求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

村(居)勤廉监督室工作成效检查评估结果显示,在全县167个勤廉监督室中,获评“满意”的共165个,占98.8%;被评为“基本满意”的有2个,占1.2%。被评估的勤廉监督室成员共480名,获评“满意”的共466名,占97.08%;“基本满意”等次14名,占2.92%。检查评估结果将根据清远市纪委制定的奖惩办法,与评优评先及绩效挂钩。

据悉,自2013年以来,阳山县纪委将“勤廉指数”测评作为农村基层“勤廉工程”常态化工作来抓。每年年末,各乡镇纪委组织乡镇(街道)干部、村级监督人员及上级联系该村的领导干部、村“两代表一委员”和村(居)民群众等各方代表,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统一打分,从“德、能、勤、绩、廉、责”等方面评价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勤政廉政情况和工作成效。

2018年,该县纪委监委对各村(居)勤廉监督室工作成效的检查评估主要采用实地走访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取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干部及部分村民代表对勤廉监督室及成员落实勤廉监督工作情况的反映,实地检查各勤廉监督室日常工作台账,从而综合得出评估结果。

    通过开展勤廉指数测评及勤廉监督室工作成效检查评估,该县把村“两委”及勤廉监督室的履职情况置于阳光下,促使村干部及勤廉监督员进一步增强为民务实清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阳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