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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干部提醒谈话常态化 促履职担当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20-06-09 11: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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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发现你镇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作为镇党委一把手,你对上述问题有何看法?”“目前河流治理工程仍未按进度要求推进,作为局党组一把手,你说说你的看法?”这样面对面、直指问题的谈话,自去年8月以来,经常出现在江门市新会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提醒谈话室。

据悉,为推动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2019年8月,新会区纪委监委牵头制定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话工作制度,并设立了专用谈话场所。截至今年5月底,该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共对区管干部开展提醒谈话26人次,其中被区委书记提醒谈话的有16人次。

该区每月综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部门发现的党员干部轻微违纪违法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及领导工作分工安排,由该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及时“咬耳扯袖”。促使该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强化对分管、联系单位及负责同志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压实地方党委管党治党的属地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如针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部分村级党组织经济社会事务民主决策不到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等问题,既提醒谈话有关镇的主要领导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又对农业、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推动完善制度机制,从区级层面堵住监管漏洞。

为确保提醒谈话取得实效,新会区要求谈话对象在接受提醒谈话后15个工作日内向该区纪委监委提交整改情况,整改情况报告将存入谈话提醒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同时,该区纪委监委通过暗访、回访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谈话对象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整改不到位的谈话对象进行“二次约谈”,坚决防止“意见接受、思想照旧”的情况发生。(新会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