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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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冯某于2020年1月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被责令作书面检查,目前仍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建议作为评优候选人。”日前,在江门开平市纪委监委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后,该市组织部门取消了干部冯某的评优资格。
今年以来,开平市纪委监委聚焦监督专责,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上半年已完成对349人次的廉政审查。
该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凡提必听”“凡提必查”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廉政审查的工作分工,由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统一归口受理市管科级干部审查工作,在收到廉政审查函后,牵头联合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部门,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并将初步审查结论提请该市纪委常委会审定,最后出具廉政审查复函。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派驻机构“零距离监督”优势,将股级干部纳入廉政审查范围,创新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共同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双签字”,不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为防止“廉政体检”流于形式,该市纪委监委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行分类处置,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干部坚决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同时,规范廉政审查程序,对信访举报件中涉及相关人员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等情形,确保廉政审查意见准确、真实。
“廉政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弄虚作假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将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廉政审查的严肃性、规范性。”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