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位置:首页 > 基层风采 > 正文

江门鹤山市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20-11-30 16:45:40
【打印】

“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彻底卸下思想包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忠诚履职,用实际行动回应组织的信任。”日前,江门鹤山市一名被错告的干部在澄清正名会议上感言。

这是该市纪委监委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主动为实干者撑腰鼓劲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鹤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澄清工作机制,对澄清工作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和澄清方式等作出详细规定。对核查认定为失实的检举控告,按程序作出书面认定结论;对部分影响较大的失实检举控告,提级澄清或通过召开会议、向所在单位通报、予以采信证明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公开澄清正名。

截至目前,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已为4名被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其中,召开会议澄清1人,当面澄清2人,书面澄清1人。

“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体现了市纪委监委旗帜鲜明为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的坚定决心。”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完善相关制度,严查诬告陷害等恶意举报行为,给干事创业者吃下“定心丸”。

(鹤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