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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推动驻在部门掀起学习《条例》热潮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18-09-14 1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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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纪检监察组领导针对《条例》修订前后的增加、删减和修改部分进行了逐条讲解、对比分析,参会同志结合工作实际,畅谈学习体会。同时,为推动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纪检监察组以紧扣“三个结合”确保把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抓紧抓好。

将学习《条例》和推动驻在部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相结合。该纪检监察组将《条例》涉及问责30条规定梳理摘录成册,分发厅党组成员学习并提交厅党组会集中学习。为推动全厅各级党组织迅速开展对《条例》的学习,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党委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把学习《条例》的要求和精神传导到位,集中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对党纪党规的学习。

将学习《条例》和纪律教育月各项任务相结合。该纪检监察组将学习《条例》纳入到省人社厅开展的大学习活动,每个支部和党员干部要通过集中学、自己学等方式强化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作为每周一报的一项内容。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党办广泛收集各类对《条例》的解读、分析文章,通过微信平台向全体党员推送,使党员干部了解《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的过程,使党员干部懂法纪、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结合纪律教育月活动,对照《条例》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特点,要求各党支部专题学习《正风反腐警示录2018》,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治本作用。

将学习《条例》和驻在部门实际工作相结合。针对近期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窗口服务作风出现的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该纪检监察组启动问责程序,建议厅机关党委对一名处级干部问责,并对两个窗口单位作出问责通报。同时,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要求全厅各部门认真对照各种问责情形,按照《条例》和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逐一对照盘点部门和个人从严从实履职尽责的情况,及时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整改落实,推动全厅干部作风转变,唤醒了责任意识,激发了担当精神。(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