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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昌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21-11-23 10:0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3日至12月1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乐昌市进行了巡视。2021年1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乐昌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乐昌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切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乐昌市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了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1年2月8日,召开市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以案促改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围绕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对照检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提出具体整改措施。2021年2月10日,召开全市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系统安排部署,明确巡视整改具体要求,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巡视整改的思想共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乐昌市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监督检查2个功能组和5个专项整改组,具体负责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制定《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乐昌市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3个专项整改方案,构建“1+3”整改工作体系。各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市委统揽全局、各级配合联动、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实效。整改期间,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议,专题调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带动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狠抓巡视整改落实。建立巡视整改工作台账,制定“一事一卷”制度,每周动态更新,及时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成立由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组成的监督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核实等方式,对整改工作重点单位、关键环节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巡视整改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在逐条逐项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对普遍性问题着力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根源,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建立健全《中共乐昌市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中共乐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36项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切实把巡视整改变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的过程。

  二、紧盯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主要问题,市委逐项细化分解,逐个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强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第一方面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扎实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

  1.加强和改进市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一是建立市委理论学习议题库。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按季度、按月梳理市委理论学习议题库内容。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27次。二是规范市委理论学习流程。坚持市委常委会会议前将“第一议题”学习资料报市委主要领导审核,经审定后印发参会领导提前学习,明确“市委常委轮流领学、分管领导学习发言、其他领导交流发言、主要领导总结部署”的学习流程。从2021年2月下旬起,市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均严格按照学习流程开展。三是持续开展“深调研”工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研究制定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开展“深调研”实施方案,推动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将学习调研成果转化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思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四是强化市委理论学习跟踪问效。成立市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工作专班,对“第一议题”议定事项开展常态化督查督办,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效能。一是规范学习制度。修订完善《中共乐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规范党委(党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2021年乐昌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从制度层面规范全市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举办全市意识形态工作骨干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班,重点围绕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业务进行培训,提高各级党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及时整改学习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关于政治生态重塑乏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监督。制定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排查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腐败行为,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二是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印发《乐昌市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充分运用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规范用权。三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乐昌市市管干部预警监督“三示三书”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我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干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持正面激励和反向约束相结合,认真执行干部实绩档案和考验性管理制度,结合镇级换届强化对镇(街道)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的分析研判,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三)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旅游业发展欠账较多的问题。一是加强旅游项目谋划建设。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优化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研学旅游,加快推进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坪石)、红军长征乐昌教育基地等文旅项目建设,不断丰富乐昌旅游新业态。目前,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坪石)一期工程已建成投用、二期工程已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红军长征乐昌教育基地已正式启用,全市旅游市场呈现加快复苏的态势。二是大力开展文旅项目招商。2018年以来先后引进悦宝田园综合体、泰永鑫田园综合体和誉马葡萄酒庄园项目等3个农文旅融合项目。目前,悦宝田园综合体和泰永鑫田园综合体均已开始实施农业板块建设,誉马葡萄酒庄园一期、二期生产线已投产,正在建设葡萄主题酒店,并列入省特色小镇培育名录。三是加大星级酒店培育力度。指导乐昌市百信酒店按星级旅游酒店标准完成建设,并于2021年春节期间对外营业;指导乐昌市丽枫酒店加快建设,预计2022年春节对外营业。四是加强文旅营销宣传。今年相继举办“云端桃花·掌游乐昌”线上桃花节、“烽火课堂·勿忘先师”华南教育历史研学第一课、南粤古驿道(坪石)徒步大赛、“善美韶关·一路茶香”粤港澳大湾区自驾游乐昌分会场和乐昌桃花杯全国象棋女子甲级联赛等系列节庆赛事活动,策划研学旅游、生态旅游和特色美食旅游等3条旅游精品线路,有效提升乐昌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五是依法依规处置旅游资源租赁问题。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成立处置优质旅游资源租赁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置工作,已制定《优质旅游资源租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2.针对林业盗伐滥伐和毁林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制定印发《乐昌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逐步形成市、镇(街道)、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加强对林区的日常巡查,压实各级林长工作职责。二是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着力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森林资源意识。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乐昌市打击盗伐滥伐林木毁林犯罪行为专项整治方案》,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毁林犯罪行为。

  3.针对小水电站整治进度缓慢的问题。一是强化培训指导。召开全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整改工作会议,明确要求镇(街道)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全市小水电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泄放最小生态流量;分镇召开电站业主培训会议,对全市小水电站业主、镇(街道)水务所业务骨干开展生态流量泄放工作指导和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制定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排查计划表,按流域对全市小水电站开展专项检查,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督促小水电站严格落实最小生态流量泄放要求,提升整治实效。三是强化法治宣传。通过政府网站公示等多种途径,积极开展《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共发放宣传资料1152份,不断提升小水电站业主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四是持续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编制《乐昌市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对全市266宗小水电站逐一提出退出、整改或保留三类评估意见;拟定《乐昌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已完成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编制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签订。

  第二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一)关于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部分扶贫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稳步推进市扶穷协会改革。选举产生市扶穷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完成对扶穷协会及下属电站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二是健全扶贫资产监管机制。切实履行监管监护责任,成立国有投资公司专职管理扶贫资产,组织镇村对扶贫资产登记进行排查复核,推进扶贫资产规范化管理。

  2.针对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制定印发《乐昌市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工作实施方案》,压实各镇(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和市直有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坚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坚决防范环境污染风险隐患。认真做好环境污染事件的防范和处置管控措施,在全市辖区内开展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排查工作,全力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3.针对重大民生项目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快推进镇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进度。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施工方案,采用整村推进方式,加快镇村污水配套管网和村级污水处理站点建设。目前,全市13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均已完工,并完成通水调试及环保验收,其中11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已正式商业运营;村级污水处理站点建设已开工299个,其中已建成212个,196个已正式通水运营。二是加强对民生实事的跟踪督办。建立民生实事实施情况台账,每月跟踪实际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及时督办。2020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已全部完成,2021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已完成7项,其余3项正有序推进。三是建立奖惩机制。将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成效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加分奖励和扣分惩罚相结合的方式,督促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单位主动担当作为,加快重大民生项目建设。

  4.针对乡村振兴投资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优化乡村振兴投资项目合作方式。指导涉及乡村振兴投资的22个行政村与项目合作方充分协商,签订了补充协议及抵押担保合同,以项目合作方名下的资产作为投资项目抵押担保。二是加强乡村振兴投资监管。制定出台并认真落实《乐昌市乡村振兴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加强合作项目的日常监管,有效降低试点项目损失风险。

  (二)关于依法行政不严格的问题

  1.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一是加强教育系统工程项目管理,开展教育系统工程建设法规业务培训,明确教育系统工程项目由代建部门实施。二是进一步规范全市重大工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重大工程项目在立项审批前应先经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再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三是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报建程序,做实做细项目可研、立项、设计、预算、报建等前期工作;市领导坚持定期到项目现场调研、办公,实地了解情况,解决实际困难,确保项目依法有序推进。

  2.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工作。制定印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制度》,明确按征收标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保实施的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清缴工作。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巡察内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强化网络安全管理。组织召开自媒体座谈会,深入学习网络安全和互联网信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自媒体强化行业自律意识,规范管理网络行为;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力度,严厉查处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充分利用乐昌发布、“清和乐昌”APP等新媒体平台弘扬正能量,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三是依法加强宗教管理。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及人员开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法规学习,持续巩固“四进”成果,引导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四是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组织开展防范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专项行动,建立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

  第三方面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力

  (一)关于市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加强班子成员教育监督管理。一是市委主要领导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与班子成员逐一开展谈心谈话,督促提醒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并在十三届市纪委六次全会上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压实班子成员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向分管市领导反馈市委巡察、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典型问题,督促从严从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科级主要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班、2021年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

  2.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一是强化述责述廉工作。组织部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十三届市纪委六次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现场质询和评议,不断推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形成“头雁效应”;推动述责述廉向基层延伸,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向镇级党(工)委、纪(工)委述责述廉实现全覆盖。二是强化约谈提醒。采取日常谈话经常开展、提醒谈话及时开展、警诫谈话适时开展等方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担当,推动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常态化。三是强化日常检查考核。将落实“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全市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单位开展检查考核,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实到实际行动上。

  3.强化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一是认真抓好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对2017年以来查结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督促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不断加强警示教育。二是丰富廉政教育形式。注重节前廉政提醒,坚持向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发送节前廉政短信,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营造清廉过节氛围;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组织全市各地各单位征订党员干部家风建设读本,将廉政文化建设拓展至党员领导干部家庭,营造尊廉、崇廉、助廉浓厚氛围,以良好家风带党风促政风。三是加强重点部门重点领域教育提醒。及时向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相关部门领导班子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一岗双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四是筑牢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廉洁防线。压实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监督责任,督促各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和任前廉政谈话,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4.坚决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一是全面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市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巡察工作列入市委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市委全会部署;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二是强化巡察工作责任制落实。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切实履职尽责,参加每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和巡察反馈会。三是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采用日常监督和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对巡察整改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把巡察整改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组建由纪检监察、组织、宣传、财政人员为主的巡察整改专项督导组,督导情况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二)关于市纪委监委履职不够严实的问题

  一是突出监督重点。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做到抓早抓小,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二是搭建办案协作平台。整合办案力量,建立办案协作区,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和监督效率。三是强化办案监督制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线索和案件督办工作,严格审查调查措施管理,提升案件查办工作质效。四是强化教育监督。先后召开特约监察员座谈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暨镇级纪委书记述职述廉会议,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监督;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有针对性开展家访活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五是强化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指导。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有效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

  (三)关于重点岗位和领域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缺失的问题

  1.加强建设领域监管。一是强化建设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对建设领域重点部门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更新,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开展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深入剖析建设领域已查结案件,督促建设领域细化相关制度,切实填补监管漏洞。三是严防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力插手工程建设,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利益巨大等腐败风险高发关键岗位,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台账,全面排查相关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

  2.加强公安系统监管。一是强化公安系统廉政风险排查。对公安系统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逐一进行岗位职权自查,同时围绕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开展部门廉政风险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明确风险等级,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二是加强公安系统教育整顿。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先后组织开展新录用民警谈心谈话、新提拔股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开门评警”座谈会、法制员业务能力考核、常用法律法规专题讲座、民法典培训、电子物证采集培训等活动,强化公安干警廉政教育,不断提升公安干警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

  3.加强教育系统监管。一是开展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深入查找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多发深层次原因,督促教育系统进行全面整改。二是强化教育系统廉政风险排查,对教育系统领导班子成员、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和重点工作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更新,并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定相关防控措施。三是组织教育系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账户资金管理,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财政补贴“一张清单”梳理工作,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定《乐昌市一般公务用车管理整改方案》,对全市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解决全市车辆超编等问题,定期对各单位公务用车维保、加油、年检等信息录入平台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三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围绕违规发放津补贴、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等问题,深挖细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四是紧盯重要节点、重点环节、“关键少数”,落实暗访、查处、曝光制度,做到节前发信号、节日强监督、节后严惩处,打好纠治“四风”组合拳。五是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增强党员干部敬畏知止、收敛收手意识,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第四方面问题,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

  (一)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1.提升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事项清单,严格按照议事规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把议事决策法律关,不断提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法治教育。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不定期邀请法律顾问授课,不断提高市领导班子的法治意识。2020年12月以来,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等形式开展法治学习教育5次。

  2.规范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一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政策法规,进一步熟悉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二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和回避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开展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对各用人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和回避制度。

  (二)关于对基层组织建设指导不力的问题

  一是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全面排查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进行分类指导,逐一优化调整党组织设置,现已全面完成“超大支部”的优化设置工作。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定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报备和纪实制度,深入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优和党员评星定级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在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中开展“开门三件事”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实效性。三是规范党费管理。进一步完善党费管理机制,规范党费使用程序。四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建立发展党员“345”工作机制(三级预审制、四种备案制、五本台账),强化党支部、党(工)委、市委组织部三级审查制度,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五是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举办3期全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将规范组织生活、党费管理、发展党员等工作纳入培训内容,有效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

  (三)关于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存在违规任用干部现象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履行党委选人用人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和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对各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制定印发《市直单位、镇(街道、办事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意见》,不断规范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业务培训。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文件作为党务、政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

  2.针对执行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请示报告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把好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对征求意见等环节进行完善。三是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对近年来选人用人有关记录、文件资料等进行全面核查,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

  3.针对部分领导职位空缺时间较长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建立干部职数配备表,全盘掌握干部任职情况。二是加强干部任职情况的动态跟踪,扎实推进市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做好空缺岗位人事安排,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第五方面问题,推动主题教育和巡视、审计整改工作不够有力

  (一)关于主题教育和巡视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加强文件材料审核把关。建立文件材料多重审核制度,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同时依托“双周讲坛”等形式,组织市直单位业务骨干开展公文写作、规范文件制发等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市直单位公文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主题教育整改督导。完善市委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机制,组建专项督导组对市直单位和各镇(街道、办事处)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结合巡视整改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梳理再核查,推动主题教育整改落到实处,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加强干部交流调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有序推进干部交流调整。四是加快国有(集体)“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制定《乐昌市省定国有(集体)“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上级有关企业注销退出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规定,通过简易注销流程,全面完成全市省定国有(集体)“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二)关于推进审计整改不扎实的问题

  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期限,强化整改监督和协调联动,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推动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乐昌市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接下来,乐昌市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推动乐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织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扎实推进市级换届工作,注重在基层一线、项目一线、业务一线培养干部、锤炼干部、考察干部,打造一支能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督执纪问责,巩固拓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成果,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后续巡视整改工作力度。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需要继续推进整改的事项,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对需要继续推进整改的事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问题整改压茬推进、清仓见底。压实整改责任,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巡视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三)强化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巡视整改长效化机制。坚持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衔接,着力构建预防控制、堵塞漏洞、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实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坚持把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到乐昌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按照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动融入和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着力在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深化改革、城镇提升、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动乐昌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粤北绿色发展先行地,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5573566;邮政信箱:乐昌市公主上路23号政府大楼4楼市委督查室,邮政编码512200;电子邮箱:lcswdcs2021@163.com。

  中共乐昌市委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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