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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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委巡视工作部署,4月26日至28日,26个被巡视党组织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全文公开整改情况。今日,摘要刊登省民政厅党组等9个党组织整改情况。
省民政厅党组
针对厅党组从政治和大局上谋划工作不够的问题,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完成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的6项民政事项,实施粤东西北地区“双百镇(街)社会工作服务五年计划”;推动出台《省社会救助条例》《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法规制度。
针对党的建设逐级弱化的问题,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健全厅党组成员督导党建工作纪实制度和下基层调研制度,组织3个督导组深入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针对专项资金重分配轻监管、对托养机构指导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联合财政部门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委托第三方对9个地市2016年度省十件民生实事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现场评价,制定《专项资金督查办法(试行)》等3项管理办法。出台《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在2017年责令各地托养机构整改1122个安全隐患问题的基础上,2018年对全省救助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开展再排查、再整改;推进救助安置场所建设,2017年下半年以来新建县级以上救助安置机构17个。
针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的问题,与公安机关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公布首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基本完成2017年立案的104家社会组织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对违规社会组织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省环境保护厅党组
针对厅党组党建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修订厅党组工作规则及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规范,起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厅领导按规定参加所在党支部和挂钩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并分别到挂钩单位上党课;对2017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报告会。
针对环保责任考核不敢碰硬的问题,修订《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及考核指标体系,成立厅环保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从严开展年度考核工作;修订《关于挂牌督办管理规定》,明确“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不予解除挂牌督办”;召开广佛清跨界河流水污染整治协调会,对广佛流域整治持续开展现场督导。
针对现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管等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制定《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内部管理规程》《省级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印发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内部审查程序》,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集体审批会议记录机制;推进固体废物监管、交易平台建设,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管。
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实施绩效工资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全面清理违规兼职取酬和乱发津补贴问题,对下属单位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收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印发《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修订《机关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督促各直属单位严格落实车改实施方案。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
针对以厅党组碰头会代替厅党组会议决策的问题,修改厅党组工作规则,完善厅党组会议制度,纠正以厅党组碰头会代替厅党组会议决策人事议题、重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等事项的做法。
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召开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建立厅党组定期听取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汇报的制度;利用党风廉政建设网络专栏和廉政警示短信平台等渠道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配强厅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纪委工作人员,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发挥基层纪检委员“前哨”作用。
针对厅属事业单位违规发放“奖金”“劳务费”及部分干部“靠山吃山”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省设计院进行调查、审计;制定省设计院专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奖金发放管理办法,收缴违规领取的“奖金”和“劳务费”。结合省设计院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工作,注销和关闭不符合管理规定或经营不善的公司和分支机构,督促干部职工退出在下属公司或外部公司持有的股份。
针对委托行业协会承办业务监管缺失的问题,对省建筑业协会相关人员进行约谈,督促自查自纠并退返不符合规定的收费;制定《委托服务事项监管办法》,加强对委托服务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省水利厅党组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修订厅党组工作规则,督促省三防办制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完成2017年度厅党组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并由省纪委派驻厅纪检组组长对厅党组成员进行一次提醒谈话。
针对党建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会同省纪委派驻厅纪检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2017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向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通报反馈,并作为评先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组织全厅215个基层党支部(总支)、22个基层党委完成换届工作。
针对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不力的问题,将2018年确定为“执法办案年”,制定《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关于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河道采砂类)》,出台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重点查处某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拖欠水资源费、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倾倒废渣2宗案件。
针对工程建设、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资金资产财务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印发《2018年水利稽察工作方案》,有序开展稽察工作;督促有关地方水务局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全额追回违规套取的中央资金;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省农业厅党组
针对厅党组对班子成员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厅领导每周行程报告制度;修订厅党组议事规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集体研究讨论;制定《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统一印制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记录本。
针对厅党组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下去的问题,制定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检查,重点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
针对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成立省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监督领导小组,修订《省级农业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完善专项资金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针对领导干部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相关要求作专题辅导,设立服务热线,提供政策咨询;对存在瞒报行为的干部进行诫勉,对漏报且情节较轻的干部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针对集团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的问题,制定集团党委议事规则,上会议题提前印发班子成员,并严格按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讨论,实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定集团“三重一大”决策暂行办法,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内部监督的重要方式。
针对集团党委对系统内发生的重大案件未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编印《警示教育案例典型材料》,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职工;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2700多人次参加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利用集团官网、微信公众号推送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钟长鸣;及时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
针对违规领取薪酬外补贴的问题,2017年8月起停止发放违规住房补贴,集团本部中层副职(含退休、调离)以上人员(除1人外)已全额清退;2017年10月起停止发放违规过节补贴,集团本部中层副职(含退休、调离)以上人员已全额清退。
针对个别下属企业公款购买高档酒的问题,组织开展违规公款购买高档酒问题的自查自纠活动,下发《关于重申禁止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的通知》,对违规的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全额清退违规购酒费用;制定业务接待费管理规定,细化完善业务接待对象、标准和范围。
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针对集团及下属企业党委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把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与经营业绩考核、薪酬、评先评优挂钩;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党组织生活的指引》,制定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方案,强化党建主业意识。
针对集团有的下属企业国有资产家族化经营的问题,对所属各企业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个人诚信申报工作,调整重点公司相关人员岗位;制定《客户授信管理办法》《业务经营操作不可为(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客户管理以及业务执行行为进行规范。
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印发《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的通知》,修订“二十八条禁令”,制定总部业务招待管理办法,规范经费管理;制定下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及管理,督导所属各企业建立健全公车改革方案;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加强任前廉洁谈话、警示教育谈话;对违规公款吃喝玩乐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针对个别领导干部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认真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制定向上级巡视、巡察、检查、调研等工作提供材料、汇报情况的制度。
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针对集团党委党建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修订集团党委重大事项决策清单,规范党委会研究决策党建工作程序、事项及内容;明确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责任分工,将党建工作纳入党委成员个人年度述职范围;明确集团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针对查处违纪问题不够有力的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建立“一案双查”工作机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对违纪人员严肃追责问责;认真开展案件查办工作,2017年以来立案14宗,给予12人党政纪处分。
针对项目招投标等重要领域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把关批复招标计划,招标过程中积极跟踪批复落实情况;依托月调度督办机制及联络会议,建立征拆迁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人;进行部门调整和职能调整,使设计变更等审批与项目现场监督、管理紧密结合。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全面自查集团领导干部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次数及费用,退还机票差额;对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下属企业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或诫勉谈话处理,对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警示谈话,收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
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针对集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印发实施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经营班子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议议事内容、议事程序、组织原则,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针对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将廉政考核情况作为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奖惩的依据;与相关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对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领导责任;制定《谈心谈话工作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型谈话的形式、内容、次数等明确具体要求,2017年8月以来累计谈话60余人次。
针对集团下属公司贷款担保业务违规的问题,制订贷款利率定价指引,实行产品化、标准化定价原则;对违规开展相关业务的责任人通报批评,并完善内控制度,加紧开展逾期贷款追收工作,现已收回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
针对有的下属企业招聘“关系户”的问题,将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的下属公司人事管理权收归集团统一管理;制定下属公司管理办法,下发《关于加强控股二级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下属公司的人事管理权限;对聘用“关系户”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对参与招聘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相关聘用人员调整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