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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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大事,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今年是集中整治攻坚决战之年。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把为民办实事做好事作为集中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衣食住行、扶危济困、权益保护等急难愁盼问题,立足职能职责,压紧压实责任,着力解民忧、暖民心、固根基,推动办理了一大批实事,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让群众真切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没想到被私分的村集体资金还能够追回来,我们村发展的钱有着落了!”面对江门市蓬江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棠下镇石头村一名村民竖起大拇指高兴地说。
这是蓬江区纪委监委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常治,实现集体增收、村民获益的生动实践。此前,蓬江区委开展对村巡察中,把集中整治内容纳入监督重点,发现棠下镇石头村资金管理混乱、部分资金去向不明等问题。“村集体资金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定要核实清楚,把集体资金追回来!”区委巡察组相关负责人说。
经分析研判,巡察组一边开展巡察,一边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接到问题线索后,随即派出调查组到石头村开展走访调查。向村“两委”班子成员核实情况,调取相关人员交易明细……随着调查的深入,村干部私分集体资金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该村前后两任村委会书记、主任,在任职期间以“工资”“奖金”“交通补助”等名义,将村集体资金私分给村“两委”人员,金额累计超200多万元。“因政治觉悟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自认为多发‘奖金’不是什么大事,由此造成集体资产损失,我愧对村民的信任……”前任村委会书记、主任陈某忏悔道。
群众利益一分一毫不容侵占。经调查核实,该区纪委监委对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的陈某等28名村干部进行调查处理,其中立案9人,给予党纪处分9人,督促向村委会全额退回违规发放的集体资金200多万元。
村集体资金是村集体、村民所有,必须“分厘归民”。区纪委监委指导石头村将收回资金用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和基础设施改善,做到还利于民、服务于民。经村集体研究,石头村将退回资金分成两个部分使用,一部分用于自来水管网改造,目前工程已全部竣工,为全村铺设主支供水管网约9公里,入户管网约33公里,惠及7000多名群众,有力解决石头村自来水管因使用年限长导致的管道渗漏严重、长期水压不足问题;一部分用于升级改造村内道路和公益性停车场,目前已完成400平方米公益性停车场建设,让村民出行更便利。
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促治。针对该案暴露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问题,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对全区75个村(社区)资产资源进行核查起底,深入排查以权谋私、截留挪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行为,去年以来共立案4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返还村集体和群众涉案财物折合500余万元。针对农村集体资金不透明、集体资金乱开支等问题,推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公示和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以“齐知共管”公开和“三资”信息“一张图”公示相结合模式,做实阳光监督,倒逼村干部廉洁履职。试点推进农村财务“一级核算”、农村财务统管等改革,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集中整治部署要求,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用一件件可感可及的实例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切实把监督效能转化为民生实效。经过整治,全省各地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更清了,管理更规范了,群众更安心放心了,村集体发展的基础更扎实了。据统计,今年1-6月,全省累计受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4590件,立案4372人,留置104人,移送司法机关80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557份,追赃挽损10.12亿余元,退还群众涉案财物7.34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