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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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28日至10月28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省科技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1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科技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省科技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鲜明态度,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及时动员部署,全力推进和抓好落实,并以巡视整改工作为牵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及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双区驱动”、“一核一带一区”建设结合起来,与积极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切实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采取有力措施逐条逐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一) 统一思想认识,迅速部署落实整改工作。
2020年1月2日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厅党组从讲政治的高度,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开展巡视整改工作。期间,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发布党组文件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巡视整改工作讲话要求,逐一研究部署全厅系统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省科技厅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先后召开巡视专题会议13次,有针对性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要求全厅上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巡视整改见底见效。
(二)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实主体责任。
为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厅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和抓好落实,在每月省领导工作例会上主动向分管省领导汇报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厅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分管领域的直接责任,相关职能处室、单位具体负责,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台账,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推进。
(三) 敢于刀刃向内,深刻剖析问题根源。
按照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为做好我厅巡视“后半篇文章”,4月中旬召开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厅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研究起草领导班子检查剖析材料,班子成员及时撰写个人检查剖析材料。每个班子成员个人检查剖析材料都由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阅把关。会上,厅党组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查摆问题,通过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存在问题,相互之间认真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勇气作了自我检视剖析,明确了下一步努力方向。
(四) 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厅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已经得到全面整改。在巡视整改期间,为有的放矢,解决问题,提高科技业务水平,规范业务流程以及加强内部管理能力,省科技厅新制定及修订的制度、政策等共36项,制定通知、方案共44项;厅属单位新制定及修订的制度共76项,制定方案共32项。通过整改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转化为管长远、固根本的政策制度措施。通过问题整改,省科技厅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明显加强,各项制度机制得以优化提升,内部管理更加完善,科技事业的发展也取得了新的成绩。我省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排名连续三年居全国首位。获国家科技奖励50项,再创历史新高。2019年度中国科学十大进展,我省有三项成果入选。国务院第三批推广创新举措中,有3项科技创新举措来自广东。
(五) 发挥科技引领支撑作用,以实实在在抗疫成效体现忠诚和担当。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厅党组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迅速行动、争分夺秒,集结省内优势科研力量,全面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强化政治责任,紧密结合巡视整改各项要求,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在病毒快速检测、药物研制、疫苗开发和防护设备等方面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推动磷酸氯喹、“肺炎1号”、血必净、氢氧混合吸入气等纳入国家诊疗方案临床使用,截至目前有6个检测试剂盒获得国家注册审批,累计生产超过1.65亿人份,向7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超9300万人份,为全省全国乃至全球疫情防控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盯住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有待加强。
(一)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问题。
1.针对联系职责使命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不够问题。
一是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政治引领。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更好地指导工作实践。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结合文件学习,开展学习交流和发言讨论,并同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建立和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印制省科技厅党员干部专用学习笔记本,并派发给每一名党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加深理解和运用,使学习入心入脑;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加强对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的督促。
二是制定《2020年省科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成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引导党员干部认认真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心学用情学用功学,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今年以来共组织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35人次谈体会。积极将学习成果运用到指导工作实践中,推动科技创新各项业务及时落实落地见效。
三是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积极组织广大党员通过“学习强国”和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APP进行在线自学,持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率队赴广州、深圳等相关科研机构、企业指导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及复工复产调研和服务工作。厅党组其他成员围绕区域协调发展、党建管理等专题分别前往珠三角、粤东西北等地科研院所及高校、企业开展多次调研和服务工作。今年3月以来,组织厅系统党员干部和职工共计约1000人次到广东科学中心参观广东科技支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主题展,学习形式进一步丰富。
2.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省科技厅党组会议制度、厅务会议制度,制定《厅党组会议议事内容清单》《厅务会议议事内容清单》,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内容,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和边界。切实提高上会议题质量,提升决策效率和水平。二是加强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启动科技应急专项,优化管理流程,根据应急事件对科研攻关的不同需求,实施分类响应,提高项目组织响应能力,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科技防控和产业技术安全问题。
(二)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存在偏差问题。
1.针对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效果不明显问题。
一是增强全省区域协调发展能力。针对粤东西北地区创新能力和创新资源与珠三角差距较大的问题重点发力,在政策规划上加强对粤东西北地区谋划布局,依托汕头、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布局建设省实验室带动区域发展;在高新区产业平台建设上,配合科技部做好阳江、韶关高新区考察,推动梅州、揭阳、云浮高新区进入国家考察名单,指导汕尾、潮州开展国家高新区申报工作,新布局建设广州天河、汕头龙湖、韶关乳源、湛江廉江、肇庆西江、清远英德等6家省级高新区;在创新载体建设上,设立粤东西北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题,支持有关地市引进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的创新资源建立新型研发机构24家,支持经费1.86亿元;通过改革创新券政策加大对粤东西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倾斜支持力度,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载体和主体建设;在财政资金安排上,通过纵向协同、省市联动,以“大专项+任务清单”的形式,每年对粤东西北地区每个地市给予不少于2500万元的创新发展资金扶持;在智力扶持上,通过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项工作,为相关地市对接1118个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村,培训农村基层技术人员和农民约63万人次,安置劳动力就业19.3万人,辐射带动824万人受益。探索农村科技特派员对口科技援疆工作新模式,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25人对接新疆喀什地区,有效推动广东与受援地的人员与技术交往。同时积极推进企业科技特派员和“银龄计划”实施。
二是大力开展科普工作。会同省科协等部门成立科普立法课题组,推进省科普立法工作,开展科普政策专题研究,在全国率先实施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重大创新平台科普教育活动专项;创新科普协调工作机制,联合省科协举办全省科普活动日、科技进步月、科普嘉年华、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重大科普品牌活动,联合开展广东省科普小镇、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在全国率先整合社会力量组建科学馆联盟、科普新媒体联盟等。
三是着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力度实施高企树标提质计划,组织未来型企业遴选,研究制定未来型企业培育计划;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力量助力科技型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落实新增贷款或办理展期续贷超过370亿元,孵化载体为企业减租降租超1.5亿元,惠及4000多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主体。2019年国家备案批复高企16902家,全省高企存量达50879家,增长12.4%,科技型中小企业超2.8万家,均居全国各省市之首;2019年认定高企中企业销售增长率和拥有Ⅰ类知识产权率同比大幅提高。
2.针对省实验室后续建设与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完善实验室基础条件。组织开展“服务广东省实验室建设”调研,针对省实验室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场地保障、人员编制、仪器设备、共建机制等问题,与承建地市政府及科技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思路和措施,指导并协助各省实验室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召开省实验室建设工作座谈会,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省实验室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省实验室建设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新修订的《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明确将省实验室建设和投入保障等纳入地方法规;协调落实2020年省实验室建设经费预算14亿元,积极落实粤东西北省实验室及其分中心省市财政同步投入,设立省市共同监管专用账户,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建立省级财政投入资金核定工作方案,规范省实验室建设省级财政投入资金核定管理,并将资金使用情况作为省实验室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三是大力增强省实验室作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科技力量作用。组织省实验室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和“卡脖子”技术科技攻关,加快组织科研力量,找准疫情防控需求和核心技术竞争焦点,实施科研任务和课题研发,迅速推进先进适用成果转化。创新科研组织管理体制机制,省实验室自主设立项目视同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省实验室加强与产业、企业的联动,探索协同创新与成果转化新机制,推动原创性成果向产业应用、企业培育转化。
四是加强实验室党建工作。深入调研第一、二批省实验室党员规模、组织建设等情况,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求,在省、市直机关工委指导帮助下,制定加强省实验室党建工作的措施,党组织建设逐步健全。
3.针对科技创新导向不利于全面调动科研力量的积极性问题。
一是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启动我省科技创新中长期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针对重大原创性成果缺乏、基础研究投入不足、顶尖人才和团队短缺,龙头骨干企业、本土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参与程度不够等问题加大力度补齐短板。
二是积极推动改革创新。在构建地方深度参与国家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建立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评价体系、建立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缓释资金池、科技创新券跨区域“通用通兑”等方面先行先试,并纳入国务院第三批支持创新的改革举措向全国推广。同时,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家高级职称评审试点,推动“科技型企业家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落地,并被纳入了中央改革办“三评”改革督查重点创新案例。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省属科研院所的支持力度。会同省财政部门进行绩效评估,争取2019~2021年再投入9亿元,专项支持省科学院创新发展。在“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制造”等领域重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更加注重发挥省属科研院所积极性,加大支持力度。省科学院、农科院、林科院等今年以来继续承担了一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和基础研究重大项目。
四是积极引进国家高端资源对接国家重大项目。引进国家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等战略科技力量成建制在我省落地,推动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中科院空天信息研究院、中科院微电子所等在我省落地并启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在2019年成功对接一批国家项目到广东落地后,今年继续择优立项,投入资金约1.5亿元。同时,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签署新一轮合作协议,启动了2020年联合资助计划。
五是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攻关。采取部省联动、省市联动、部门联动方式,发挥省实验室等重大平台作用,以及成立疫情防控科研攻关技术创新联盟等,在有效药物研制、疫苗研发、检测诊断试剂、可长期使用口罩等方面充分调动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企业的积极性,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
(三) 关于抓思想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印发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科技厅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责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得到严格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成立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分析研判。主动做好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形成有效工作合力。严格落实公开信息审核审批制度,研究制定我厅新闻发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进一步规范科技刊物、科技论坛、厅网站和新媒体使用管理,严格对上传网络内容进行把关。进一步完善举办创新论坛的工作方案,落实主办责任,着力实现从拟办主题、专家邀请到正式开讲,再到新闻稿发布的全流程严格管理,确保创新论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第二方面问题: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四) 关于党组织的组织力有待提升问题。
1.针对基层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注重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提高政治引领力、组织力和号召力。印发《2020年省科技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党的工作要点》和《2020年省科技厅直属机关纪委的工作要点》,明确了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党组织全年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
二是成立疫情防控科研攻关组临时党支部,积极推荐发展一线党员,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自愿捐款活动,全厅系统党员群众踊跃捐款。在党建引领下,深入实施科技抗疫保耕行动,至今年5月农村科技特派员先进事迹33次登上“学习强国”平台,收到来自村委会、合作社和农民的感谢信。
2.针对党建与业务存在两张皮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建和业务相互融合促进。召开2020年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对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厅党组专题听取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推进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促进党建工作落实,把党建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指标。同时,在各党支部建立“联络员”制度,强化各级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落实。
二是组织开展支部共建等活动。通过与业务对口单位开展支部共建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研究优化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补齐业务能力短板。组织参观系列高水平创新研究院,了解其建设现状,并通过深入沟通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五) 关于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有待改善问题。
一是落实各级党组织按时换届要求。督促指导广东科学中心党委、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党委完成换届,指导6个党支部完成换届工作。同时,健全党组织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加强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都能按期组织党员参加支部会、定期召开支委会,结合支部会或专题学习会,党支部书记、普通党员结合自身成长经历轮流讲党课。厅领导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每人不少于1次。目前,每个党支部每月都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按照规定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强化党组织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三是落实2020年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预算和支出管理。采取与基层单位共建形式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切实发挥政治引领和基础保障作用。
四是加强党务骨干的教育培训。举办支部书记培训班和党务干部培训班,派发《发展党员工作参阅资料》等党务学习材料。选派干部到中央党校和省委党校参加培训学习。
五是抓好支部书记述职工作。组织开展2019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工作,以会代训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会,选派4名代表作现场述职交流,汇编《省科技厅2019年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交流学习。
(六) 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举办学习论坛,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扎实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厅领导带队前往存在流动党员管理问题单位进行巡视整改专题调研督导,学习推广兄弟单位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经验做法。
二是切实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充分认识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费收缴标准要求,及时重新核定每位党员每月需要缴交党费金额。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厅党组、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了《关于确认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名称及负责人的通知》《关于确认厅领导及有关同志所在党支部的通知》,落实分管厅领导管党治党直接责任,保证党组织生活正常开展。
四是建立支部“联络员”制度。在厅机关18个支部以及10个厅属单位建立健全支部“联络员”制度,强化党务工作落实重在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落细落小落具体。
五是围绕党建抓群团建。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发挥他们应有作用。认真做好各类各级推优工作,引导各级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向先进典型看齐。今年以来已组织3次推优工作,共向上级推荐评选5个先进集体和8名先进个人。
第三方面问题: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管理不严格。
(七) 关于党组的领导把关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研判。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强化厅党组把关作用,突出强调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首要标准,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讨论人事议题,落实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指示精神,遴选新进入厅机关工作的干部到疫情防控科研攻关组经受实战、增长才干。
三是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钉钉子”精神实干苦干巧干,守住底线不碰红线,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四是严格规范厅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下沉一级、靠前指导”的要求,厅党组制定《关于加强厅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厅属单位处级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选拔任用程序。
(八) 关于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按规章制度和组织程序选人用人。切实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强对条例的执行力。全面查核2016年以来提拔干部的纪实材料,及时补充完善干部考察材料;严格按规定范围要求开展干部考察谈话;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形成我厅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清单;干部任职公示时间均严格按照要求计算,确保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是进一步强化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切实发挥干部档案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做到关口前移、前置把关、严格标准、精细查核,对新提任的干部更加严格执行“凡提必审”、“动议即审”程序,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对干部档案材料存在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的,一律暂缓或暂停任用程序,切实提高选人用人严肃性和公信度。
三是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防治“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责成督促厅属单位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制度,杜绝“吃空饷”现象,对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处理。
(九)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不严肃问题。
一是开展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百日清查”行动,组织工作专班对厅管干部、厅属单位人事负责人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及整理,完善年度考核表签名确认和档案规范管理,并对个别干部出生日期等有关信息进行了重新认定。
二是加强组织人事干部培训,提高依法依规干事的能力。通过举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医保制度培训班,选派人员跟班学习,编制《组织人事工作文件选编》等,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人事工作业务学习交流,积极解答厅属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咨询,切实提高厅属单位组工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实操能力。
第四方面问题:作风建设亟待加强。
关于会风文风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更加注重会议安排的整体统筹。合理安排各类会议,“大会”“小会”套开时,原则上先安排“大会”,再安排“小会”;在重要公务与会议的衔接上,科学做好时间对接,有效减少会议频次。加强会议议题统筹,避免一次会议安排议题过多,有效控制会议时长。落实会前“三必须”:必须完成上会审批手续,必须经过征求意见或经专题会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必须向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报告议题情况等,切实提高上会议题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二是严格落实公文处理各项规定要求。规范文件收、发、办等管理,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加强公文办理流程的规范管理和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办。印发《关于提高政治站位严肃重要文件办理纪律的通知》,严格落实公文首办负责制,要求树立全局观念,勇于担当、积极牵头,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优化发文统筹管理机制,着力减少公文发文数量,2020年第一季度发文数比2019年同期减少约50%。
(十一)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提高认识,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以支部会议、培训、心得交流等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加深全体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加强党内监督和各类监督,在春节等节假日及时进行廉政提醒,加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三个专项小组,加强科技业务和项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强化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严格履行用车申请、审核、审批和登记制度,确保每次公车安排有依据、可追溯。落实务实节俭的公务接待原则,严格按照来函、范围、人数、标准等要求做好公务接待。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厅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贯彻、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改进作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以良好的作风推进我省科技创新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十二) 关于履职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一是厅党组积极协调解决广东科学中心场馆修缮及展项更新问题。组织对该中心场馆建筑及配套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摸查,聘请专业机构对该中心修缮及展项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经费测算,落实立项申请。同时,将该项目纳入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建设项目、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申报,积极向省直有关部门协调落实立项和经费安排事宜。
二是教育引导全厅系统党员干部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新时代干事创业担当精神。进一步明确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岗位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采取团队分工合作与AB角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通过工作督办、谈话提醒、年度考核、党员评议等方式对干部工作作风、党风政风、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工作有效落实。着力解决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五方面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十三) 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日常监督,建立经常性党内谈话制度和执纪监督。强化教育持续正风肃纪反腐,使党员干部面对严厉查处态势在不敢腐上有所敬畏,加强制度约束在不能腐上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思想教育在不想腐上消除侥幸心理。注重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加强以案治本和警示教育,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3月中旬召开全厅系统以案说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原省科技厅系列腐败案的违法违纪情况,深刻剖析原因汲取教训,从而提高思想认识,做到警钟长鸣、红灯常亮。
二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厅领导与各处室、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提醒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成立两个专项小组开展核查,组织对巡视指出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核查,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十四) 关于重点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高新企业培育、认定精准度不高问题。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和协同机制。调整并印发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主要领导和省税务局分管领导担任;出台《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建立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以及地市管理部门的认定管理职责。
二是加强高企监管和服务。完善高企申报系统,对接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数据,强化系统在企业知识产权、财务数据、专家评审监控方面的功能;开展线上政策培训,帮助企业理解政策要点,努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申报质量。
三是加强专家管理。发布《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提升专家评审质量的公告》,引导专家履职尽责;建立专家库动态更新机制,加强专家培训,制定《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开展专家评审结果事后监管和评审质量监测分析,完成参与高企评审的专家监测评估,及时处理不尽责专家。
2.针对业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发布《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中介机构管理的公告》,引导中介机构加强执业规范;召开省注册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座谈会,强化行业自律,加大对弄虚作假现象的打击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每年向社会公告违规执业受行业惩戒的中介机构名单;将存在问题的中介机构反馈所在地市依规查处;定期梳理存在问题中介机构,交由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执业检查,发挥各类中介机构服务高企发展应有作用。
二是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开展廉政风险分析和案件警示教育,教育各级高企认定管理工作人员严守廉政纪律,不踩红线;优化管理流程,制定《创新型企业管理工作规程》;加强地市属地监管的主动性和执行力,制定地市高企审核推荐工作指引,建立地市科技部门约谈机制。
3.针对项目指南编审和项目结题验收环节欠规范问题。
一是制定《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规定》和《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等4项制度,并通过南方+、《科技日报》等多种渠道发布,举办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政策培训和工作推进会,对规定、规程进行全方位解读宣传和专题培训,明确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各方的主体责任,要求厅属单位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切实提高项目管理的规范性。
二是制定《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项目指南在发布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开展指南审核评议工作,提升指南编制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针对性;在指南设计上,给项目申报单位预留充足的时间准备;在指南发布后,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解读,发动各类主体公平申报。
三是制定《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应操作规程,制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编制工作规程》,推动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化;加强与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衔接,建立定期会议沟通机制,设立民主监督员,在重大事项商议中做到公开透明、科学民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十五) 关于财务和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部门预算支出和主管资金执行管理监督。采取每日一汇总,每周一研究的方式,对部门预算及经管资金支出进度慢的情况进行整改。到2019年12月底,部门预算执行率达到96%,其中厅机关达到99%,在省直部门排名均位居前列。
二是高质量编制2020年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印发《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计划》,落实厅党组会或厅务会每月至少研究一次预算工作要求,督促各处室和专业机构协同配合,加快2020年预算执行。至2020年一季度末,科技专项资金下达快于序时进度4.2个百分点。
三是规范对厅属单位物业出租和采购管理。修订了《省科技厅公有住房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力度梳理清退各种不符合条件的住户。 制定《2020年省科技厅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委托专业机构对厅机关固定资产开展全面清查,不断规范固定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印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强厅系统财务资产管理的通知》,督促厅属单位切实抓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资产出租出借和政府采购管理。
第六方面问题:上一轮巡视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
一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2019年初机构改革以来,省科技厅坚持积极稳妥、压茬推进的原则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完成了新内设机构人员任命、处级和科级干部职务晋升、干部职级套转和首次职级晋升,逐步解决部分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过长的问题。厅党组对厅属事业单位任现职超过10年未交流轮岗情况认真研判并形成了交流轮岗方案,有序推进抓紧落实。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派驻干部深入基层增长才干工作方案(试行)》,推动干部通过挂职援疆、参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及蹲点扶贫等方式到基层锻炼。
二是严格执行出入境管理规定。制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严格规范登记备案做好因私出国(境)工作。明确规定因私出国(境)证件须在回国后7天内上交,不得私存。认真核查领用管理证件,按管理权限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实现应收尽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省科技厅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抓好全面整改落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建设和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新的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服务。
(一)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引导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加强对基层组织单位的督促指导,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继续抓好理论学习。持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心学用情学用功学,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三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际工作,把开展理论学习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学以致用,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四是持续完善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实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强化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做好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创新环境,全力推进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
(二) 全面加强监督检查,持续抓好巡视整改查漏补缺和“回头看”。
加强对巡视整改的检查监督,建立健全巡视整改查漏补缺和“回头看”工作机制。一是对于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进一步抓细抓实,坚决不留尾巴。二是对于移交信访线索问题,加快核查进度,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三是对于已经整改或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要加以巩固完善,适时组织巡视整改“回头看”,防止整改成效“缩水”。四是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以点带面,追本溯源,举一反三,全面反思各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实行标本兼治。
(三) 深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巩固提高巡视整改成效。
一是继续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抓根本、管长远的政策措施,将已经推出的制度措施、已经建立的长效机制切实贯彻到位,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创新驱动发展需要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二是把巡视整改贯通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之中,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加大基层调研力度,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一支高素质科技管理干部队伍,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四是认真梳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经验做法,转化为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转化为提质增效的新动能,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能力,力争取得更大成效,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3163657;邮政信箱: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邮政编码510033;电子邮箱:skjt_chenm@gd.gov.cn。
中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党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