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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宁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21-05-08 07:45:5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5日至7月1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广宁县进行了巡视。2020年9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广宁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切实抓紧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

县委坚持把抓好省委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将抓好整改落实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和现实需要。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以及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准确理解把握巡视整改工作要求。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级压实整改责任

县委精心组织部署,强化责任担当,迅速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相关单位业务骨干成立县委整改办,专门负责巡视整改期间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查检查以及对上沟通联系等工作。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担负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深刻反思,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全面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每项问题整改,严格审定整改方案,先后主持召开2次县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5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以及2次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巡视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县整改落实工作,围绕巡视整改发现问题,深入基层一线督导调研,指导整改落实工作,查看省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台账,研究整改措施,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进行指导,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把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做细做严,全力推动以整改促进全县党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县分管领导多次到县委整改办以及相关县直单位及镇(街)进行现场办公,县委整改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4次,培训会议1次,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以及各镇(街)党(工)委、各单位党组织均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确定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联络人,在全县形成党委领导、协调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刀刃向内,聚焦聚力推进巡视问题整改

县委严格按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逐项研究分析,制定了《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广宁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了《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广宁县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对巡视反馈的每个问题认真梳理归类,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制定整改“施工图”,明确整改时限,倒排整改工期,坚决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分别制定了本系统专项整改方案,各镇(街)党(工)委、各单位党组织也参照县委的做法,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立完善了本地本单位的整改方案和台账,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责任体系。

(四)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充分发挥督导检查的“推进器”作用,强化对巡视整改的监督检查,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落空。县委把巡视整改情况列为各镇(街)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事项、县委督查的重要内容、县委巡察的重点,纳入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的日常监督,把整改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委成立5个督导小组,分别对15个镇(街)和27个县直单位开展督查检查,进一步推动整改责任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我县实际,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制定专门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关于立足生态发展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广宁县竹产业发展十年规划(2016-2026年)》,加强人才培训和对外交流,加大竹子深加工研发力度,推动林浆纸一体化产业提质增效,持续开发竹林下经济产品,切实提高竹子附加值。目前,成立了广东青皮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引进竹产业专家服务团队1个,高层次人才10名,投入科研资金开发青皮竹粉体、竹塑复合材料等产品,林浆纸一体化产业竹料使用率提高到30%。2020年,全县竹产业产值33.26亿元。推动竹森林康养、竹旅游业长足发展,竹海大观提升工程首期已完成并对外开放;总投资50亿元的绥江两岸竹林特色文旅项目首期工程正加紧施工,计划今年年中对外开放。

大力推动农产品规模化建设,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发展特色农业产业,谋划建设特种蔬菜产业园和市级农业科技园,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肇庆配送分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目前,新引进总投资3亿元的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1个,赤坑春砂仁等3个专业镇13个专业村通过省级评审认定,成功申报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新增绿色食品A级“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4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2个,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2个,粤字号品牌产品1个。

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重点抓好陶瓷、造纸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新材料产业发展。目前,全县19条陶瓷生产线均完成“煤改气”改造,纸浆生产副产品环保回收再利用技改等项目取得新突破,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固废处理产业发展顺利。着力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引进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生产研发项目1个,总投资达13.2亿元。2020年,该项目首期已完成投产。

(二)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结合《肇庆市开展脱贫攻坚访贫问效工作方案》,对全县贫困户脱贫成效再次进行核查,对访贫问效过程中发现的短板弱项,以镇(街)为单位登记造册,根据《广宁县预防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督促扶贫、民政、医保等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落实帮扶措施,补齐所有短板弱项。目前,已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18651人进行访贫问效,2020年全县有劳动力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8087.91元,均达到稳定脱贫标准。二是结合访贫问效,用好“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筹集资金,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奖补和补助,补齐短板弱项。三是出台《广宁县扶贫资产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对扶贫资产科学划分类型,对资产产权归属创新确权机制,确保扶贫资产扶贫优先、产权清晰、管理规范、保值增值、公开透明。目前,已完成扶贫资产确权登记结果审核及公示。

(三)关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不力的问题

一是精心规划建设15个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镇级污水管网扩网项目,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和收集率。目前,全县15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均已通过环保验收,并投入运营。二是加大力度治理南街河水质不稳定等问题,督促环境、水利等相关部门加强南街河水质监测,联防联治,共同溯源,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目前,已完成南街河内管网淤塞破损修复和南街河沿岸33条自然村污水治理工程,新增污水管网15.47公里,入河排污口均已接驳污水管网,监督沿河企业改造升级污水处理设施,合规排放废水。2020年1-12月份,广宁县南街河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开展复绿培训,明确矿山复绿要求,加快推进矿山复绿工程。目前,已创建绿色矿山企业3家,正在实施复绿工程矿山企业5家。

(四)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全力推进江屯镇自来水厂扩建工程、木格镇安通自来水厂扩建工程等15个镇(街)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解决部分自然村水质不稳定的问题。2020年以来,全县2922条自然村完成集中供水工程,集中供水覆盖率88.92%。二是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进度,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落实保障,督促各镇(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和建设进度,完善激励性奖补政策。2020年以来,完成2170条自然村污水治理工作,完成率66%,并超额完成2020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目前,已完成2020年计划实施的11公里通100人以上村组农村公路路面硬化项目,2021年计划实施的66公里已完成14公里,完成投资1250万元。

(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落实县党政“一把手”责任,紧抓扫黑除恶工作,对重点案件一律挂帅指挥。2020年9月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先后3次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汇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会议7次,专题研究推进我县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县破获涉黑恶案件125宗,逮捕348人。二是进一步落实制发“三书一函”机制,推动行业清源,并督促相关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垄断工程建设问题的查处力度。将工程建设领域列为审查调查工作重点,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设计、招投标、验收、结算等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目前,我县所有进入县住建局招标文件备案的项目均进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评标专家独立完成评标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项目承包、发包行为全面排查,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和政府工程发包管理,减少人为因素对政府工程招投标的干扰。

第二方面问题,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抓而不实

(六)关于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任重道远的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对市、县领导腐败案件吸取教训情况列入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应查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抓好整改。二是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制度,常态化开展同级同类典型案例警示教育。2020年以来,已有7名县党政领导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作案例警示教育。三是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讲座;召开全县纪律教育大会,县委主要领导作纪律教育专题辅导。四是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的6个方面政策举措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印发《广宁县纪检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镇(街)各单位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对标学习肇庆高新区“规范政商交往界限,强化政商交往日常监督”试点经验,结合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组织县、镇两级纪委到工业园区开展信访宣传及接访活动,召开企业家宣传座谈会,引导企业依法、守法、合法经营。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精神,围绕企业反映最多的“痛点”“堵点”和吃拿卡要、庸懒散拖、冷硬横推等问题开展抽查检查4批次。

(七)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作专题研究部署,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完成学习任务,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组织督导组对各镇(街)和部分县直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二是强化思想理论的引领作用。县委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全县各级各单位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进一步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筑牢意识形态思想防线。三是提高意识形态工作针对性,建立健全意识形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印发《广宁县互联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规范互联网信息发布。四是积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悦广宁”刊发《反宗教极端思想教育手册》《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资料,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反宗教极端思想” 教育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举办专题学习班,不断提高镇村干部的民宗工作政策理论水平。

第三方面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

(八)关于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有的党组织“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实现全覆盖,按要求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二是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对相关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进一步优化相关单位领导班子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并健全完善了议事决策机制等各项规章制度。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级党组织设置情况,应设未设的全部设立党组织。

2.针对有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民主生活会不重视的问题。严格要求各镇(街)党(工)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目前,2019年以来有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镇(街)和县直单位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相关单位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内容进行了严格把关,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指导,要求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将涉及本系统违纪违法案例列入本单位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举一反三,加强警示反省,深刻汲取教训。

3.针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的问题。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参照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若干举措》,并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广宁县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若干举措》,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制定县领导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定期收集整改进展情况,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其中,涉及矿区复绿、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效、治理超载超限、垃圾清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成效明显。

4.针对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组织力不强的问题。一是通过组织实施强组织、强队伍、强活动、强制度、强保障的“五强”工程,建成基层党组织示范点10个,以点带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能力和组织力。实施层级组工干部包片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指导各党支部不断严肃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以及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完成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二是指导相关镇(街)修改完善了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改方案,优化“一村一策”,加大力度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坚决撤换“四不”“四较”村干部,以村级换届为契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提升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对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动态管理,撤换“四不”“四较”村干部15名,全面完成村(社区)“两委”干部换届选举工作,新当选村(社区)“两委”干部1140人,平均年龄比上届下降10岁,高中以上学历996人。

(九)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执行党管干部原则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坚持党管干部,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的议事规则和权限。二是出台《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订)》,对股级干部选任增加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规范干部任免事项,并明确干部任免单位发文权限,督促要求发文不规范的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2.针对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明确要求对人选的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廉政双签字制度。2020年以来,廉政审查拟提拔任用干部267人次,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廉政双签字98人次。二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有关规定,在党委(党组)会议、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上均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干部推荐、考察有关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推荐、考察谈话环节中均落实两人一组,考察材料均有谈话人数和表态情况等内容。

3.针对干部管理使用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督促有关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助、信息共享,全面深入了解干部有关情况,对有信访举报的干部要查清查实,无结论性意见的不进行后续使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二是加强干部日常综合分析研判,确保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三是加大重要岗位干部交流力度,2020年以来,交流调整县直部门正职15人、镇(街)党政正职13人;加大县直单位和镇(街)干部横向、纵向交流力度,2020年以来,调整交流干部106人,对任现职满10年的县管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四是对部分干部学历、履历存疑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方面问题,作风建设不够有力,“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十)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使用制度,修改完善《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二是督促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案件,并按规定处分相关责任人。对有关案件进行全县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十一)关于形式主义、不担当慢作为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有的调研不深入、走过场的问题。一是合理安排调研活动。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的报批流程,筛选出有意义、有深度的调查研究,保证调研的质量,杜绝出现“走马观花”的现象。二是严格落实《广宁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深入一线走访调研,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暗访,实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三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轻车简从、务求实效,减少不必要的调研材料汇报,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四是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深调研”工作,结合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确定8个调研课题,细化成20个专题,推动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20份。

2.针对有的部门存在推诿扯皮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加强对办事窗口、接访受访单位的监督检查。2020年以来,开展监督检查20次,现场纠正问题6个。二是组建暗访专责队伍,加大暗访力度,推进作风督查常态化、制度化,对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有关部门或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推动作风转变。2020年以来,开展明察暗访12批次,发现问题13个,现场提醒教育12人次。三是督促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有关市场主体违规经营问题,注销其营业执照,责令停止经营行为,并拆除相关设施。四是加大力度查处超载超速、扬尘洒漏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多次联合周边县(市、区)在治超重点路段开展执法检查,加强科技治超,查处“双超”车辆231台;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源头案件40宗;督促垃圾清运公司加强管理,合理优化收运设施设备,确保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

第五方面问题,纪律建设不够严实,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

(十二)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达不够的问题。一是依托“两个责任”监管平台加强对各镇(街)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常规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每半年通报1次履责情况。对全县15个镇(街)和71个县直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532名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监督。二是由县党政主要领导对县委常委、副县长开展提醒谈话,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部门或挂点联系镇(街)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逐级压实主体责任。2020年以来,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累计开展提醒谈话160人次。三是认真落实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县领导每半年听取1次所分管领域和部门、挂点联系镇(街)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四是对全县各级开展谈话提醒情况进行抽查,防止以工作交流代替廉政约谈。目前,已完成对我县各镇(街)各单位2020年度提醒谈话情况抽查工作。

2.针对对“关键少数”监督宽松软,顶风违纪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各级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工作的意见(暂行)》《广宁县进一步加强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2020年以来,共发出监察建议书21份、纪律检查建议书21份、督办通知书4份。二是坚持抓早抓小,通过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2020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89人次。三是坚持用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和手段,解决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是用好我县的廉政教育载体,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分期分批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2020年以来,累计90个单位2600多人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十三)关于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监督工作,制定我县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方案,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专题整治,督促18个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8个案发单位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二是印发《广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监督项目化管理实施方案》,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派驻机构的履职能力,改进派驻监督方式,推行派驻监督项目化管理,立项监督11项。三是突出派驻机构政治监督要求,2020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累计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会议163次,对驻在单位干部进行廉政审核把关267人次。

(十四)关于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未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的问题。一是县委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县委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巡察工作。二是落实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已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4次听取巡察情况报告,以及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情况综合报告。三是严格落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2020年以来,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分别听取县委第二十轮、第二十一轮、第二十二轮、第二十三轮巡察情况汇报,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抓好跟踪落实。

2.针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责职能开展巡察有差距的问题。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制定精准方案,切实将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1+1+9”工作部署情况列入巡察重点,围绕“三个聚焦”高质量开展政治巡察。2020年10月,县委第二十三轮巡察顺利展开,聚焦被巡察单位职责使命,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3.针对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有差距的问题。制定对村级巡察工作方案,采取巡镇带村、专项巡察等方式,对6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2020年实现村级巡察全覆盖。2020年10月下旬,开展县委第二十三轮巡察,采取巡镇带村方式对4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制定对村级党组织专项巡察方案,从各镇(街)抽调15名财会人员以及统筹86名村级纪检监察岗人员,组建5个对村级党组织专项巡察组,县委巡察组成员分别担任专项巡察组正、副组长,完成43个村级党组织“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工作。

4.针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建立了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县委组织部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县委组织部根据巡察移交问题对相关党组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有效督促我县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县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制定《2020年巡察整改督查方案》,组建督查组对2019年被巡察的20个单位进行巡察整改督查,制定督办清单,推动被巡察单位及时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三是落实《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单位巡察整改工作的方案(试行)》,压实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和领域巡察整改的统筹指导责任,分别向县委第二十轮、第二十一轮、第二十二轮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相关县领导参加了反馈会,并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抓巡察整改工作情况,传导巡察整改压力,督促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工作成效。四是制定《中共广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广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共广宁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明确职能责任,规范工作要求,把自身锻造得更加有力。五是增加巡察机构行政编制,配齐巡察组联络员,进一步加强巡察专职力量。根据每轮巡察情况和被巡察单位特点,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巡察组工作力量,提升整体效果。

(十五)关于一些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

1.针对工程建设监管不力,廉政风险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大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监管力度,加强对工程项目承包、发包行为全面排查,及时查处涉嫌违法承包、分包的工程项目。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对全县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的查处整改。目前我县所有进入住建部门招标文件备案的项目均纳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评标专家独立完成评标工作。已对进入住建部门备案进行公开招投标的105个政府项目进行了MAC码比对。二是参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出台我县具体的实施细则。制定了《广宁县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加强监管,深挖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案1宗。三是迅速开展广宁县住建领域质量安全大检查,检查在建项目30个,混凝土搅拌公司2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1份,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要求立即整改,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坚决不予验收。

2.针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多发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编制完成《广宁县东环路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广宁县聚和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广宁县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广宁县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杜绝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发生。严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出让土地,对涉及河道的不再作建设规划许可,责令相关房地产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二是坚持边查边改,深入剖析,推动水利系统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逐一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县水利系统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谈话提醒,及早抓早抓小,举办水利系统专题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加强队伍监督教育管理。三是开展河砂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河砂领域管理。

3.针对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完善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制。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和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投资监管工作。设立国有企业管理工作小组,进一步实行对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和经营集中统一监管;加强预决算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进度使用和支付资金,层层把关,做到专款专用;加强合同管理,凡签订重大合同均要求同时提供法律意见书;加强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实行财务数据月报制度。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力度。由县属国有企业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定期审计,加大对资金的内审力度,县属国有企业按规定执行资金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月报制度。四是严格贯彻执行房屋征收有关政策法规,对未评估的7栋厂房进行评估。

(十六)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正风反腐三年行动,严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20年以来,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130人。二是继续推进村级廉洁教育点建设,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2020年累计建成村级廉洁教育点85个。三是构筑起“小微权力”监督体系,完成村级纪检监察岗人员的调整,建立起履责情况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农村党员违纪情况。四是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强化法纪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为推动广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经过集中整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抓党建以带队伍、保稳定以谋发展、惠民生以促和谐,全力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县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踏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担当,着力推动巡视整改落实见底见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政治要件,以工作闭环机制抓好落实。全面加强县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好县委常委整改落实“头雁效应”,带头强化理论武装,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推动巡视整改深入开展。

(二)营造良好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持用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各方面,树立实在实干实绩导向。紧抓作风建设,践行群众路线,继续深入开展“倡导‘广宁无官’当好人民服务员”活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突出主责主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聚焦监督职责,着力纠治“四风”问题。健全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注重“三个区分开来”,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

(三)坚持巩固成效,着力构建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注重综合运用巡视成果,既要有“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又要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坚持抓好现有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督促落实,用好问责利器。对发现的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坚决用铁的纪律严肃问责,维护巡视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使监督问责常态化、长效化,确保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四)坚持统筹兼顾,以整改成效推动广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抢抓机遇,主动承接“双区”产业链延伸和产业溢出,全方位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绿色崛起、争当湾区新秀,努力建设活力创新、绿色生态、和谐平安新广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8-8665083;邮政信箱:广东省广宁县南街街道中华东路18号县委整改办,邮政编码:526300;电子邮箱:gndck@163.com。

中共广宁县委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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