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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二巡视组向茂名市茂南区反馈巡视情况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5-09-18 16:22:40    

    9月7日下午,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茂南区情况反馈会召开。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林俊达代表巡视组作反馈,茂南区委书记丁锦文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5年5月25日至8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茂名市茂南区开展了巡视。巡视组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有关精神,围绕“四个着力”,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工作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

    林俊达指出,茂南区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有关全会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作风建设,以“转作风、尚实干、敢担当”为保障,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廉洁城市和廉洁镇村创建活动,把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同时,巡视中也发现了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在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力度不够,执行人大监督、审计监督不到位,重大决策民主协商不足,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在选人用人方面,一些重要岗位干部变动过于频繁,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仍然存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土地出让问题突出,重点领域管理不规范,群众身边腐败频发,小官贪腐不容小觑,“涉农”“涉土”案件多发,“窝案”“串案”易发,基层不正之风与小官贪腐交织出现。在反对“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文山会海仍不同程度存在,整治镇(街)干部“走读”现象不彻底,公款旅游、大摆酒宴等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基层干部存在“慢作为”“不作为”现象,执行力较差,服务意识不强。巡视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机关和部门处理。

    林俊达代表巡视组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民主集中制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打造廉洁自律好班子;二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把惩治腐败、强化监督、严格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落到实处,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三是着力提升选人用人水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规范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解决存在的“四风”问题,严格“三公”经费支出;五是全面加强重点领域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工作,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和产权交易机制建设,强化审计监督,堵塞管理漏洞。

    林俊达强调,茂南区委要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要求,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区委主要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抓早抓小,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区纪委对整改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区委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丁锦文代表区委作表态发言。他认为省委第二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完全符合茂南实际,对茂南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茂南一定要切实抓好整改。为此,必须做到深刻认识,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迅速行动,坚决围绕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要拓展成果,切实把巡视意见转化为加快茂南振兴发展的实际行动。

    省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张晋琳以及巡视组全体成员出席反馈会。茂南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各镇(街道、开发试验区)党(工)委书记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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