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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三级巡察齐发力 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7-01-22 15:11:38    

  2015年,佛山市南海区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逐步探索建立起区委巡察组重点巡察、区纪检监察机构联组专项巡察、镇街和部门内部巡察相结合的三级巡察监督机制。2015年以来三级巡察共对2个镇街、10个区直部门、55个企事业单位共计67个单位开展了巡察,督促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882条,发现问题线索一批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该区建立区委巡察组重点巡察、区纪检监察机构联组专项巡察、镇街和部门内部巡察相结合的三级巡察监督机制,采取同时分批推进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区委巡察重点对镇街、区直重点部门开展巡察,拟于届内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区纪检监察机构联组专项巡察是由区纪检监察机构联组分别对联组内区直部门或镇街的下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巡察。镇街和区直部门内部巡察是由各镇街、区直部门分别对辖区内、系统内下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巡察。通过三级巡察同时发力,将巡察监督触角延伸至区内各级党政机关、公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基层,营造出主动监督的良好氛围。
  巡察整个过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阶段、单位自查阶段、现场检查阶段和整改落实阶段。为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科学性,各巡察组在开展巡察时特别注重结合巡察对象的业务特性和廉洁风险集中的环节,引入第三方审计、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开展“体检”,大大提高了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说服力。
  巡察结束后,各巡察组先后分别向被巡察单位的分管区领导、单位主要领导面对面反馈巡察意见以及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情况,再向被巡察单位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反馈巡察意见,并将书面反馈意见印发给被巡察单位。区委书记专门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被巡察单位收到书面反馈意见后两周内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区巡察办,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区巡察办,区巡察办适时组织各巡察组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通过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充分发挥了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南海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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