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合作单位: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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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至12月,梅州市梅县区启动首轮巡察工作,对全区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共受理来电来访76件次,调阅有关资料3029件,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22人次,进行个别谈话243人(次),约谈和走访干部群众343人次,共梳理出问题122个,发现问题线索49条。
该区要求被巡察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上报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问题整改完成一起,销号一起。在整改过程中,不定时进行回访,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将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将作为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以及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目前已经向9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193条,督促制定整改落实措施148条,建章立制39项。
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由区分管(挂点)领导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责任,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着力解决巡察中发现的问题。
梅县区把抓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作为提升巡察工作实效的重要举措,按照问题线索分类处置管理要求,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实行分类移交、动态管理、跟踪督办。由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移交相关单位,并按时汇报办理进度和结果,确保巡察线索件件有落实。首轮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49条,其中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43条,向其他单位移交问题线索6条。通过对巡察中发现的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全区通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引以为诫,使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做到即知即改、未巡先改,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度,从源头上堵住腐败,从而有效地发挥巡察的遏制和治本作用。(梅县区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