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合作单位: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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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自2017年8月底启动首轮巡察以来,把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作为巡察工作的关键一环,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的“推动器”作用。
市委巡察办将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党组织、向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向分管领导反馈或通报,分解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会,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住规建局党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党委、市公交集团党委等3个被巡察党组织收到反馈意见后,分别召开专题党委(党组)会,领导班子围绕反馈问题,开展批评,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并细化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
与此同时,市委巡察办建立问题台账、线索台账、建议台账3个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督办;被巡察党组织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对账销号。市委巡察办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问效,分别召开市住规建局党组等3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联络员会议和整改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整改任务,对整改措施不具体、效果不明显的,提出具体要求;严肃执行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对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由市委巡察办会同巡察组认真会审,严格把关;在新闻媒体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验。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市委巡察办进行专题研究并慎重严谨进行分类,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分别移交了25条和4条问题线索,立案查处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1人。同时,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2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3名班子成员以及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2名纪检组组长进行了谈话提醒。
被巡察党组织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积极谋划“管长远”“求长效”的制度机制。对反馈意见,被巡察的3个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424条,目前已完成337条,完成率达80%;针对一般性和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已经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29项。被巡察党组织以整改问题为契机,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一证一码”便民服务,在不动产权证上和业务受理回执上设置二维码,扫码即可立即掌握产权信息、办理相关业务、了解办理进度等情况,政务服务更加高效贴心。该中心还推进业务办结时限改革,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73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共缩减了174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减少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