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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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你了解到的情况如实作出评价……”日前,清远市佛冈县委巡察办到县人大开展反向测评,听取对巡察工作的评价。
实施巡察反向测评是检验检视巡察队伍纪律作风,防止巡察干部“灯下黑”的有效抓手之一。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佛冈县坚持落实好反向测评机制,按照“一巡一评”量化评估的原则,将巡察组作为被监督对象,对巡察组工作及作风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难题。
如,在今年结束第九轮常规巡察后,该县委巡察办向该轮被巡察的14个单位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回访,了解巡察组在开展巡察当中是否存在跑风漏气、以巡谋私、违反工作程序、越权等情况,并听取被巡察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为加强测评成果运用,该县委巡察办结合测评反馈情况,对巡察组抽调人员作出工作鉴定,及时反馈给县委组织部和被抽调人员单位,作为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巡察后评估过程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县委巡察办在制定完善巡察工作规则时,予以充分吸纳。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实行巡察工作反向评价机制,既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加深干部群众对巡察的理解、信任与支持,又有助于压紧纪律链条,督促巡察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同时,通过总结归纳反向评价意见建议,不断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机制,提升巡察工作质效。”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表示。
据悉,除了探索建立巡察工作反向测评制度,该县委巡察机构在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问题上不断守正创新,通过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等方式,强化巡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与各巡察组开展谈心谈话,把“做严于律己的表率”作为必谈内容之一,提醒巡察干部时刻坚守纪律底线;每轮巡察过程中,县委巡察办均到各巡察组开展中期调研,除了解和指导巡察工作开展外,还重点关注对巡察组人员在巡察质量、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佛冈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