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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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门鹤山市全面完成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的反馈工作。四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文广旅体局等7个单位党组以及2个镇(街)的村(社区)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据悉,本轮巡察共发现问题648个、线索19条,目前所有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反馈会议上,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与强化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以问题为导向,细化整改内容、措施、时限,明确责任领导、部门、人员,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均表示将按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强化组织领导,按期限时完成整改,以巡察整改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鹤山市构建了“派驻+组织+巡察”合力监督巡察整改模式。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督促驻在单位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委组织部门将整改情况纳入年末党建对标量化考核,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实行定期督查检查,通过三方联动,合力监督,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接下来,鹤山市委巡察办将对此次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敦促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扎牢制度笼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升巡察监督实效。(鹤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