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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持续发力促整改 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9-01-03 17: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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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把巡察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现场督导促整改。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带队到部分被巡察单位督促整改,查看整改台账,现场提出问题,对一些落实整改不认真的单位领导班子提出严肃批评。 

日常监督促整改。区委巡察办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供给被巡察单位的分管区领导,由分管区领导与被巡察单位一把手进行谈话,督促整改并持续跟踪。同时,充分发挥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点监督的“前哨”作用。从巡察反馈开始,派驻纪检监察组就列席被巡察单位整改会议,了解整改进度,掌握整改情况,并对巡察整改报告进行严格把关,杜绝“文字整改”现象出现。

社会监督促整改。在巡察反馈会结束后,要求被巡察党单位一把手在电视上就如何落实整改进行公开表态,并在两个月后,就阶段性的整改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巡察“回头看”促整改。落实巡察回访机制,对已巡察的部门进行“回头看”、杀个“回马枪”,对整改不力的推动再整改。在“回头看”过程中,对照问题清单一条一条察看整改落实情况,并检查是否存在新的问题,持续形成震慑。

以点带面促整改。区委巡察办阶段性将巡察中发现的共性及突出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形成问题清单呈送区四套班子成员,让其督促分管部门对照检查,提前落实整改;将问题清单发送到全区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求已经巡察的单位抓好整改,未开展巡察的单位对照突出、共性问题清单自查自纠,先行整改;将共性问题向区直行政主管单位发出建议函,要求其就巡察发现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在全区范围内就同一问题开展一次专项的监督检查,从面上进行根本性的整改。

2017年以来,高要区共开展了八轮常规巡察,共巡察党组织27个,发现三大问题287个,六项纪律问题221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86条,各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问题73个,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落实整改,完善制度40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