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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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对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再监督,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茂名市委巡察办组织开展十一届市委第八轮(扶贫领域)巡察整改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组对各区、县级市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地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承办部门和整改期限,分解落实整改责任,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各地在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过程中,坚持把整改突出问题与潜在问题、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突出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在针对问题改、依靠制度立上下功夫,从制度层面建立健全相应的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标本兼治。
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在落实巡察整改期间共建立健全了36个制度。如信宜市按照“五个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效清单、督查清单)”对全市扶贫工作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致力从防范机制上落实整改。针对扶贫资金管理问题,茂南区成立了资金监管领导小组,信宜市、高州市、滨海新区出台了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针对扶贫干部工作干劲不足问题,化州市建立相应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通过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脱贫攻坚扎实有效开展。
(茂名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