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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整改】广东财经大学等7个被巡视单位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7-06-28 08:44:27    

中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3日至12月2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进行了巡视,并于2017年3月2日上午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学校党委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召开党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胡春华书记在十一届省委第十四轮巡视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举措抓紧抓实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常委为组员,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围绕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35个问题,研究提出了72项整改措施并建立整改台账。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在此基础上,又聘请了9名“两代表一委员”担任特邀监察员,督查推进整改落实。

整改以来,先后召开了8次党委常委会、11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调整处级干部9人,免去或调整支部书记8人;集体批评教育或个别批评教育226人次,提醒谈话33人次,线索核查谈话62人次,函询2人;新制定13项规章制度、修订30项规章制度。截至6月28日,共完成整改任务27项,占全部整改任务的77%,其余8项正在抓紧整改。

二、围绕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地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对“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决策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校党委将此作为即知即改事项,组织修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党委工作规定》(其中含党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要求提交议题会前要充分调研论证,酝酿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讨论,着力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高效化。

二是针对2015年7月出台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提交教代会讨论。根据反馈意见,尽快修订完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提交2018年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全面实施。

三是针对校庆60周年纪念雕塑欠款问题,催收承诺捐款而未到位捐款。继续发动校友或社会贤达捐款。

四是在资源分配上加大向教学倾斜力度,2017年教学工作经费投入比2016年增加27.60%。对校领导听课做了制度性规定,校领导每学期不少于2次,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不少于4次。明确要求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授承担本科教学比例已达95.5%。进一步修订完善教学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强化教学过程规范化管理,完善教育教学工作保障机制。

2.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委常委会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努力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就学校管理体制问题和编制问题,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与省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局相关领导进行了沟通,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局相关领导表示,将学校管理体制和编制管理问题列入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就原茂名教育学院办学历史遗留问题,也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反映,寻求妥善解决办法。

二是加快推进西城校区建设。西城校区征地工作已全部完成,规划设计基本完成,东江小区土地盘整资金13亿多元将用于西城校区一期30万平方米建设,计划于7月28日开工建设,2018年8月份投入使用。学校在4月19日召开的教代会上详细通报了原东江小区征地以及西城校区征地与建设进展情况。

3.对“政治学习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党委工作规定(含党委学习制度),出台《党委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突出政治学习的重要性和时效性,将政治学习摆在突出位置。明确今后对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文件、领导同志重要讲话,要通过党委常委会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并将相关议题靠前安排,保证学习的时间和深度。3月份以来,学校党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全省高校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精神,相关议题均靠前安排。

(二)对“学校特别是二级院系党的建设弱化,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对“组织生活不正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了各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对长期不参加支部政治学习和会议,及连续两年未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领导干部,由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校领导集中谈话,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3-4月,全校75个党支部均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校级和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均在会上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是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各党委(党总支)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学校党委组织督导组对全校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组织了30场“三会一课”观摩活动。完善“党日活动”制度,各党支部均确定了固定党日活动时间。出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规范和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考核,促进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学校党委要求二级党委(党总支)对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及本单位各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开支部会议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并派出7个督导组对全校19个二级党委(党总支)进行了检查,确保整改到位。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和排查问题,学校党委对近三年没有讲过党课、未召开支部会议和没有专门会议记录本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存在补记、编造甚至伪造会议记录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严肃处理,免去或调整8名党支部书记。目前学校二级党委(党总支)和基层党支部均已按规范召开会议和开展组织活动。

2.对“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组织部对存在“党员管理不到位”情况的党支部书记和党员进行了约谈,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相关党员的组织关系已对接上,并正常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同时全面梳理了党员的组织关系,确保了每名党员都及时纳入支部管理。

二是加大对失联党员的查找力度,依规处置。至4月1日,失联党员均已联系上。依照党章党规,按“取消预备党员”处理1人,按“自行脱党除名”处理1人,其余7名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精准管理流动党员,向全部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建立管理台账。

三是对没有及时缴存党费的党总支和组织委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排查了2008-2016年党费收缴情况,有40名党员对党费进行了补交。自2017年起,学校党费账户移交财务处管理,组织部具体负责党费年度预算编制和使用支出审核把关工作。制定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办法(暂行)》,公布了2016年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排查了2017年第一季度上交党费情况,发放了新的《党员党费证》,各党支部全部按时上交党费。

3.对“党员队伍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学校《教职工党支部工作细则》,机关党委近期对到届的6个学校职能部门党支部全部完成换届选举,换届后均由正处级干部担任党支部书记;1个未到届的职能部门党支部调整由正处级干部任党支部书记。下来将逐步对将到届的支部落实职能部门的正处级干部、系(教研室)主任任党支部书记。

二是以书记项目为抓手压实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责任。围绕学校党委书记主持的省委教育工委书记项目,立项23个校内书记项目。完善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年度考核、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严肃考核,保证党委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抓好党建。从下学期起,对党委(党总支)书记周课时数实行限制,保证党务工作时间。

三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培训,通过微信平台推送党务知识,组织了党支部书记党务知识考试。针对个别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的领导能力、决策能力较弱的问题,结合下半年换届,严格考核届满的党委(党总支)书记,对不胜任的党委(党总支)书记进行调整,确保党委(党总支)书记驾驭工作能力。

(三)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定、纪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需要提交党委常委会议研究事项,做到议题应上尽上。严格落实《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党建责任。

二是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修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货物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等6个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支持纪委聚焦主业,推进“三转”,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目前,纪委办退出议事机构32个,把精力集中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今年1月份以来,对3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约谈,其中由校领导约谈10人。严格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范案件查处和处理程序,加大办信查案力度。

三是着力加强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纪检干部业务水平。加强校纪委与市纪委、检察院等业务部门的联系,邀请办案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增强办案能力。补齐原空缺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岗位,增配一名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和一名干部,配强纪检监察力量。

四是针对有的纪检干部甚至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工程招标采购和合同谈判问题,我校交由茂名市纪委核查。经茂名市纪委核查后认为,所反映的相关问题已核清:暂查无实据。学校对该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告诫其在今后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进一步做好工作。

2.对“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发布机关工作规则,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强化统筹协调,严格控制议题,改进文风会风,提高效率。

二是对党委书记和校长同时任组长的23个议事协调机构逐一进行分析调整,撤销3个、“双组长”调整为“单组长”的8个,其余12个涉及重大改革发展事项的机构仍保留“双组长”。

三是修订发布《校级领导干部密切联系基层服务师生的规定》《校长信箱管理规定》《校领导接待日实施办法》等制度,重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同时从2017年3月份开始对校领导下基层情况进行每月统计和公布,便于教职工知晓和监督。

四是对“住房补贴的问题解决办法不多,推动不力”问题。学校3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赴兄弟院校开展专题调研,4月调整了住房货币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已完成《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住房货币分配实施方案》(讨论稿)和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初步测算工作,正抓紧做申请住房货币分配教职工的信息收集和审核等工作。

五是提高财务报销效率。实施留单报账,逐步推进推行网上报账系统,进一步解决报账难的问题;加强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财务人员;建立财务人员周学习制度,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六是严格干部管理。3月15日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对学校原某领导2009年被免职至今,基本不到学校上班的问题进行研究,决定该同志协助学校领导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目前该同志已上班。

七是组织各单位学习《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和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2017年以来,学校公派出国(境)计划均在学校官网公开。

(四)对“设备采购、合作办学、科研经费等领域问题比较突出,廉政风险不容忽视”问题的整改

1.对“设备采购串标围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校成立了线索问题核查组,联合茂名市纪委对招投标等有关问题开展核查,将根据核查结果,对违纪人员依法依规处理。二是完善制度。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加强设备物资采购需求管理和采购论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政府采购论证咨询专家库”的通知》,修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货物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完善了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制度。严密规范招标采购市场调查、项目优化论证、形成需求方案(不少于3个)的工作程序;建立“采购论证咨询专家库”,论证专家随机抽取,项目负责人不能以专家身份参加论证;论证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招投标备案、抽查等机制,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监督。三是加强警示教育。4月1日,召开了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院(系)分管实验室工作领导会议,分析了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提醒教育。目前,已完成了三个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均未发现围标串标情况。

2.对“违规办学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了对成人教育合作办学的管理,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校外合作教学点保留23个,其余终止合作。加强了对成人教育办学收入的清缴工作,至2017年3月底,除去退学学生学费,已全部收回应收未收合作办学收入。

3.对“科研资源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校领导逐步退出学科或科研平台负责人岗位。进一步加大学科带头人引进力度,在目前尚未有合适人选的情况下,校领导还需继续担任的,不领取兼职报酬,之前未计发的兼职报酬也不再领取。校领导不参与省级以下层次具有校内竞争性科研项目的申报。组织修订科研奖励政策,明确对校领导科研奖励进行封顶和限制。组织对相关的教学、科研奖励及资源分配制度进行修订,确保资源配置、奖励公平合理。

二是校领导所在学科团队鼓励相关学科博士积极加入团队,所有科研平台的实验室面向相关学科教师开放使用。

(五)对“内设机构和职数设置不规范,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变形走样”问题的整改

1.对“机构和职数设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机构和职数设置。严格按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制定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党政管理机构调整方案》,取消了原有的“挂靠”机构,按要求设置党政管理机构。对具备条件立行立改的“机关党委”取消挂靠,独立设置并重新任命了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其他挂靠机构将在下半年中层干部换届时全部调整到位。按照标准严格控制教学机构领导职数,待下半年中层干部换届时实施。

二是规范职务设置。结合下半年中层干部换届,规范职务设置,已制定整改方案,2017年内整改完毕。目前,2名正处级干部已接近退休年龄,到龄自然退休消化,其他人员将在下半年中层领导干部换届时统筹考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追责。

2.对“违规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问题的整改情况

学校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妥善处理人事代理制聘用人员,保持校园和谐稳定。党政主要领导带队拜访了省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局领导,了解相关政策;邀请了茂名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和专家,对68名已转入正式事业编制的人员按政策逐人对照检查,其中62人符合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其余6人(其中5人为教工子女)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取消事业编制;下一步积极争取省市人社部门政策支持,妥善解决好其余159名人事代理制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牢牢把握整改契机,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努力开创学校发展新局面

学校党委将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不懈抓好持续整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项目,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夯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对于已经初步完成的整改任务,将反复检查、不断完善,确保整改效果全面到位。

(二)坚定不移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以学校《章程》为引领,深化内部治理体系和基本运行模式改革,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三)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着力强化教育警示、约谈提醒、压力传导等工作,把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向薄弱领域延伸。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68-2923378;邮政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纪委办公室,邮政编码:525000;电子邮箱:mmc2923378@163.com

中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下一页: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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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0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学校党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2月24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识不够深刻、工作抓得不够紧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全面落实《广东财经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并实施《广东财经大学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加强对每年中央全会、中央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3.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全校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二)关于对党政工作要点缺乏监督落实的考核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学校党委建立了党政工作要点督办考核机制,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的专项督办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书面督办、实地督办和重点督办的方式对全校各单位落实党政工作要点情况进行督办,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激励问责。

(三)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按照《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办发〔2014〕55号)、《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粤教工委〔2011〕2号)的精神和要求,制订了《广东财经大学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粤财大党〔2016〕50号)、《广东财经大学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试行)》(粤财大党〔2017〕25号),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四)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律己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学校党委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3.开展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教育和警示教育,对党员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4.对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或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或直接进行问责。

(五)关于财务、科研、基建、后勤、招生、学风建设等重点领域管理制度不完善甚至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已出台制度24个,正在制订(修订)制度17个,其中:“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3个,干部任用管理制度1个,师资队伍制度2个,财务管理制度11个,基建工程管理制度1个,科研项目管理制度5个,招投标及物资采购制度3个,资产管理制度10个,招生录取制度4个,学风建设制度1个。

(六)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弱化,党委成员对二级党组织检查指导少,部分党委成员没有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制定了《广东财经大学校领导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党委成员对二级党组织的检查指导;2.贯彻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学校党委成员按照规定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3.强化督促检查,实行校党委成员参加组织生活月报制度。

(七)关于二级学院党组织党建工作缺乏主动性,组织生活开展不按时、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学校党委制定《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院(部)治理规程(试行)》,明确二级学院党组织的党建主体责任和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党员院长同时担任基层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党员副院长进入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克服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调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长效机制;2.强化二级党组织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3.加强组织建设,选优配强二级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4.优化基层党支部设置,加强教工和学生党支部建设,在原来支部设置的基础上,依托课题组、社团组织建立党支部,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5.开展基层党组织生活月报制度,不定期检查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八)关于部分党支部活动记录不认真、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学校党委书记在巡视反馈整改工作会议、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强调党的纪律和组织生活规范化、正常化的重要性。学校党委组织召开二级党组织书记党建整改专题会议,强调规范党支部生活纪实工作重要性。举行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强化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归档的责任意识;2.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相关材料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工作要求;3.转发了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进一步督促和规范党支部工作;4.学校党委为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统一印发了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党支部活动记录本和党费收缴记录本,规范组织生活档案,学校党委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加强监督工作。

(九)关于个别支部讨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预备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规范发展程序。学校党委转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编印了《广东财经大学发展党员及组织关系迁移工作实用手册》,作为基层党组织进行党员发展的指导材料,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党员发展程序;2.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举行了2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高党支部书记的责任意识和发展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等业务知识和能力;3.个别党员没有预备转正材料,现已补齐。

(十)关于有党支部党费收缴和收缴标准调整不按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党委组织部统一核算党费缴纳标准,印发了《党支部党费收缴记录本》,由各党支部落实党费收缴工作。

(十一)关于党员管理松散,失联党员多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1.学校2017年3月17日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发挥各方力量,想方设法联系失联党员,督促其将党员组织关系迁入生活、工作或生源地。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的不合格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分期分批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2.印发了《关于规范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迁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流动党员管理措施;3.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员角色意识,增强党性观念;4.加大力度联系失联党员,目前失联党员已减少到341人,处置了不合格党员75人,将于今年5月底完成失联党员的联系和处置工作;5.加强流动党员日常管理工作;6.严格把关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流动党员的增量。

(十二)关于廉政风险点确定不够全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重新审视和查找校院两级廉政风险点。深入查找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风险点,将学校党政会议决策等重点环节纳入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共查找廉政风险点81个,其中高级54个,中级27个,制定防控措施104条。在原有基础上,对学校各二级单位及党政干部个人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排查、审核,尤其要加强对基建后勤、物资采购、组织人事等人、财、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2.深化风险防控机制体系建设。定期排查更新,建立到岗到人的动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避免因人员变动、分工调整等因素造成廉政风险漏洞;3.完善规章制度建设,推动落实内控制度和措施,加强对风险程度较高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风险防控机制管用有效。

(十三)关于对相关制度修订严重滞后,监督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完善学校制度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把制度建设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对学校制度建设的监督检查;2.加大对学校制度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在去年对学校制度清理工作的基础上,以本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根据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增强《广东财经大学学校制度管理试行规定》等制度的执行力。

(十四)关于监督检查主动性不够强,“抓早抓小”工作不到位,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少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制定和落实《广东财经大学校内督查工作暂行办法》,增强监督检查的预见性、主动性。进一步探索完善“三转”后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通过校内督查、信访核查、执纪审查等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再监督再检查;2.构建抓早抓小机制,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制定和落实好《广东财经大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将谈话提醒等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方式方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抓好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谈话提醒,警示教育,守好第一道防线;3.积极运用正反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教职工的纪律观念、法律观念和自律意识,促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职工廉洁从教、廉洁干事。

(十五)关于执纪问责不到位,对违纪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增强工作合力,切实推进学校预防与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学校党委和学校纪委要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学校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职责,协助学校党委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制定实施《广东财经大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强化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执纪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3.进一步完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机制,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监督,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执纪力度;4.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广东省实施办法,执行《广东财经大学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加大追责问责力度;5.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执纪监督能力建设,增强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6.对利用虚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问题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已责成相关人员退回全部套取经费,并对21人提醒谈话,其中校级领导1人,处级7人;以违纪方法处理计划外生育相关的问题,经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纪律审查,学校党委已对3位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调整处理。

二、对工程招投标领域问题突出,存在一定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十六)关于有的项目没有依权限经过党委常委会讨论,有些工程项目拆分成多个项目直接给施工单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加强对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规的学习,高度重视招标采购的重要性和规避招标的严重性,认真研读应招标范围,消除不正确的理解;2.提高计划性,严格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审批和招标采购申报,杜绝违规扩标和拆分工程现象;3.对于多计造价41.68万元的问题,一是全力追回多计造价,二是加强结算审核质量;4.吸取教训,严格避免发生同类事件。

(十七)关于部分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严格遵守建设程序,切实尊重工程客观规律,合理编制建设工程各阶段的时间计划;2.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有关政策要求,努力提高基建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基建工程的各项建设程序依法依规有序全面开展,力争做到不遗漏、不违规、不打擦边球,为工程的顺利开展推进提供必要的保障。

(十八)关于第29栋学生宿舍项目工程实际支出超出立项批复总投资额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重新评估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第29栋学生宿舍的提前竣工奖,要求施工方退回“提前竣工奖”100万中的不合理部分;2.加强合同签订、变更管理;3.加强对项目立项和预算管理的政策学习,切实提高基建项目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4.准确掌握新建项目的使用需求情况,加强对项目建设标准、造价控制等方面的研究和定位,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限额设计要求,力争从方案设计阶段开始就能有效控制造价;5.探讨实行基建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可能性,力争有效减少工程变更,节约建设资金。

(十九)关于北校区实验楼工程超出立项批复估算价,校本部图书馆工程招标控制价超出原批准投资估算和概算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加强对项目立项和预算管理的政策学习,切实提高基建项目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杜绝有关问题的再次发生;2.准确掌握新建项目的使用需求情况,加强对项目建设标准、造价控制等方面的研究和定位,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限额设计要求,力争从方案设计阶段开始就能有效控制造价;3.认真遵循“经济、适用、美观”的建设原则,并探讨实行基建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可能性,力争有效减少工程变更,节约建设资金。

(二十)关于在北校区实验楼、研究生楼等多项工程中,均存在对实际使用材料和设备品牌与投标标书不一致情况未进行审核或确认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高度重视,在实验楼、研究生楼、29栋竣工资料中调取出与材料品牌相关存档资料,与现场实际逐一核对,认真分析材料品牌不一致的问题,在精细化管理方面确实存在较大差距,材料品牌的选择确定程序执行得不严谨、手续不完备;2.今后将以此为戒,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广东财经大学校园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工程主要材料及设备质量管理。实际过程中确需进行品牌变更的,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一)关于第29栋学生宿舍施工使用的基础管桩材质、品牌与投标书不符,以致发生断桩事件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严格遵守品牌与材料选用程序,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把控主要材料的质量;如确实需要变更,在确保质量前提下严格按照《广东财经大学校园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完善相关变更手续。

(二十二)关于三水校区教师周转房安装使用的电梯与工程标书规定品牌不符,有些遇雷击后被击坏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评估报告和现场检查结果,学校严令施工单位于2016年5月10日开始防雷全面整改工作。在整改工作中,更换了所有不符合要求的二极管,同时整改完成了除电梯以外的电气竖井、电梯机房和电梯井道等部位存在的建筑重复接地等问题。2016年6月20日整改工作全部完成,6月28日学校召集参建各方对整改工作进行了严格验收,施工单位完成预定方案要求的全部内容,验收合格。整改工作完成至今,三水教工周转房再未出现电梯雷击损坏的情况。

(二十三)关于至今仍有16项工程竣工后未审核结算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1.4项工程已整改到位,完成结算审核。2.正在抓紧整改12项。有6项工程正在加紧结算审核工作:其中2项工程已完成大部分结算审核工作、1项工程正在进行结算审核对数、2项工程正在进行结算初审、争议暂搁置的1项工程已重新启动结算审核;另有6项工程正在加紧督促施工单位报送完整结算资料到学校,预计施工单位分别于4月底、5月份及暑假期间陆续提交。待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学校立即开展结算审核工作。

三、对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形成一批棘手的遗留问题的整改

 (二十四)关于仍未实现全口径预算和核算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2016年以来,学校已实施全口径预算编制和核算。2016年,学校修订了《广东财经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和核算更加科学合理,充分发挥预算控制作用。

(二十五)关于有些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规范并超范围使用,有的科目分类不符合财务管理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学校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科学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具体整改措施如下:(1)细化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学校规划的具体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按照项目的具体用途和事项制定支出预算;(2)按规定使用资金。严格依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办法规定的相关支出范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加强支出审核,确保按规定专款专用;2.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的科目分类据实核算,并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确保对收入支出核算的真实合规性。

(二十六)关于有的报账核销不符合相关规定,大规模超额采用现金结算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学校财务处于2016年3月8日发出《关于调整部分报账业务的通知》,规定如下:1.对公结算超过1000元开具转账支票;2.对个人报销(不含劳务报酬、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金额超过1000元的,采用“报账易”转账;3.除人事管理部门工资系统统一发放以外的各类个人劳务报酬、课酬、津贴、补贴、学生奖助学金等人员经费的支付,由财务处统一委托银行直接转账到个人银行账户。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目前学校已基本杜绝超额现金结算情况。

(二十七)关于对虚报和套取经费、业务接待费核算等缺乏有效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按照预算经费的使用规定,严格控制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和部分支出项目所占比重,并对学校各项财务制度进行逐一清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督。学校2017年3月颁布实施的《广东财经大学经费支出审批与报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项目负责人和经费使用人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相关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各级审批负责人对所审批经费支出的合规性、合理性和真实性负监管责任”,学校财务处将加强报销审核,发挥会计监督作用,对经费支出内容和报销凭证不合法、不真实的,拒绝办理;对于手续和审批程序不完整的,不予受理,退回经办人完善相关手续。学校自2015年9月出台《广东财经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后,严格按照该办法控制业务接待费支出,学校财务处将严格按照相关会计法规审核报销业务接待费。

(二十八)关于部分小额采购违反相关程序规定,每年第四季度采购集中大量申报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为加强各二级单位申报采购的计划性,避免再次出现相对集中申报的情况,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于2016年12月30日,在学校信息门户“业务通知”栏发出《关于执行省财厅调整通用类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单位:1、计算机、空调等批量集中采购品目在2017年1月30日、4月30日、6月30日、8月30日和9月30日前申报;2、复印纸、硒鼓粉盒、印刷服务等采购品目在每月5日前申报;3、其他采购品目在每学期开学第4周前申报。本学期开学初,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又将该通知在信息门户“业务通知”栏置顶,并在办公室主任QQ群中再次提醒各单位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每年将根据政府部门的采购政策调整下发采购申报通知,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采购。

(二十九)关于部分出国境费用的核销违反省直单位因公出国机票定点采购相关规定,大多由相关部门在定点之外的票务机构购买机票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根据《广东财经大学落实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因公出国机票采购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自2016年起,严格执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因公出国国际机票定点采购单位名单的通知》,学校因公出国人员的国际往返机票一律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直接向定点采购单位进行询价、订购和支付;2.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及时跟踪因公出国国际机票定点采购单位名单的变动情况,坚定不移地严格执行因公出国机票采购的有关规定,常抓不懈地做好直接向定点采购单位进行询价、订购和支付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三十)关于长期挂账金额大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学校财务处进行了往来款的清理工作,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针对建校以来的应收账款及流动资产历史遗留问题,先后3次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发函征询,并逐一与相关部门、单位会商及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还原往来款的原貌,形成历史往来款的清理方案。截至目前已清理各类往来款 6070.8万元,尚有10652万元三年以上的往来款待清理。

(三十一)关于在资产管理方面重申购、重使用、轻管理现象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1.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结合新上线运行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拟于2017年6月份开展全校资产管理队伍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资产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拟于2017年11月份开展固定资产管理考核评估工作,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监督管理,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堵塞管理漏洞。

2.对于固定资产管理定期盘点清查和对账的监督管理问题,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2016年11月15日印发的《广东财经大学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后续工作方案》,启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连对接工作,预计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今后将实现两个系统间固定资产数据同步共享和自动对账,与此同时每季度末再安排专人核对数据,确保新登记的固定资产实物帐与财务账相符。

3.针对财务账与实物账不符的历史遗留问题,制定《广东财经大学固定资产账账不符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严格依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逐一开展账、账核对,依法依规进行账务调整,消除差距,达到账、账相符。多年积累的账账不符问题,情况非常复杂,需要逐条逐项仔细甄别,分阶段、多部门协同推进,确保准确无误。具体实施计划如下:(1)以财务账为基础,将实物账与之逐条匹配、核对,找到账账不符的原因及差距明细清单;(2)按照差距明细清单,逐项查找财务入账会计凭证,找到入账时资产管理部门开具的固定资产报增单,登记匹配的实物资产编号;(3)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两账之差提出处理意见、建议;(4)依法依规按程序报送账账不符处理建议。

(三十二)关于科研项目涉及以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经进一步核实后,学校财务处责成相关项目负责人退回已报销经费。2016至2017年共收回虚假票据套取的课题经费983,390.61元(其中:2016年819,943.72元,2017年163,446.89元);2.加强票据的审核查验工作。针对虚假发票的问题,学校财务处加大防范虚假发票的宣传力度和加大对发票的真伪查验力度。在学校财务处网页宣传指导票据查验方法,通过链接网上“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查询税务票据真伪,对假飞机票问题,学校财务处通过登陆各航空公司网站的“电子客票号”查询,甄别航空电子行程单的虚实,杜绝虚假业务票据套取学校资金,保障学校各类资金的安全。对取得的境外发票(收据),须将票据的关键内容翻译成中文并经学校外事管理部门审核签字;3.在2017年3月颁布实施的《广东财经大学经费支出审批与报销管理办法》中对报销票据作出明确规定。

四、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实,“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三十三)关于班子成员到教学科研一线专题调研少,重大决策广泛听取意见少,重大意见分歧沟通解释少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善和强化了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调研制度,加强班子成员与其所联系教学科研单位的互动,注重与教职工的沟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重大决策前广泛听取和吸收教职工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坚持校领导每周接待日制度,严肃对待、及时解决教职工的合理诉求和困难。

(三十四)关于部分教职工对学校领导参与做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定二级教授有意见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在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正在制定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方案,处理好不同岗位、等级之间的关系,科学合理做好岗位的设置和聘任工作。 

(三十五)关于对绩效定额行政岗位高、教学岗位低有意见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学校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了校长办公会,决定对现有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目前正在制定新的绩效分配方案,新的方案将会妥善解决行政岗位、教学岗位绩效不合理的问题。

(三十六)关于个别部门和领导干部以违纪方法处理违纪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完善制度,强化职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广东省出台的实施办法、《广东财经大学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强化执纪监督和问责;3.以违纪方法处理计划外生育相关的问题,经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纪律审查,学校党委已对3位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调整处理。

(三十七)关于发生教职工超计划生育问题,部门领导竟隐瞒事实对抗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全过程管理和风险控制。根据上级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完善学校具体的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落实层级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层级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规范工作程序,提高防范意识,堵塞漏洞;2.强化执纪监督和问责处理。经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纪律审查,学校党委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并对相关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

(三十八)关于教师违反工作纪律情况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有的教师随意调课停课,擅自脱岗离岗问题:1.全面检视相关规章制度及其执行力度;2.增强纪律教育,加大制度的执行力;3.进一步加强课堂秩序检查;4.强化执纪监督和问责处理。  

针对有的教师出国进修逾期不归问题。2015年6月已对原出国未归的同志做自动离职处理;与在国内外访学人员一一进行联系,再次强调学校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督促其访学结束后按期回国。

(三十九)关于基建项目招待费超出控制额度,其中有报销票据为假发票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从2015年开始,学校校园建设部门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广东财经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平时公务接待活动做到事前学校审批、事中严格控制、事后及时依规报销。2015年至今,校园建设部门严格控制接待活动数量和标准,实际发生的接待活动非常少;2.学校校园建设部门在工作中已根据各工程获批的概算额,核算工程管理费及业务招待费的限制额度,从源头上杜绝超额度开支;3.学校财务部门已加强现金支付管理和票据核查,对于大额资金支付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渠道,严控现金报账和杜绝假发票报账行为。现在已要求相关的公务接待费用均须通过刷银行卡或学校财务处开具的支票进行支付。各相关部门妥善保管各项支出凭证,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依据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进行报销;4.学校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分别对直接经办人员、负有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具体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等问责处理。

(四十)关于三水校区接待费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提高执行力,严守七关。严格遵守中央、省及《广东财经大学接待管理办法》《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切实提高执行力,严守七关:在无公函不接待上、在接待审批流程上、在接待标准(住宿、就餐)上、在陪餐人数上、在菜品的量、在酒水上、在客人结算上严格把关(应由客人自行结算的费用由客人自行结算),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应有作用;2.规范核算程序,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按会计核算的要求,将在三水校区饭堂发生的招待费据实核算,确保收入支出核算的真实合规性;3.开展自查自纠。实行财务每月自查自纠和纪检监察抽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教育,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严肃的执纪氛围;4.提高认识,警钟长鸣。佛山三水校区党委、管委会针对接待管理问题进行了多次自查和整改,校区领导干部和教职工接受了深刻的教育和反省,对校区整改措施达成共识。校区将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会议、廉政教育、警示片等多种形式,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杜绝奢侈浪费、公款吃喝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十一)关于2013年12月出台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2016年5月18日,学校所有公务用车加装了GPS,加强了对出行车辆的监控;2.后勤处交通中心加强了员工教育,规范了《出车单》的填写,要求司机须写明始发地和目的地,杜绝公车私用现象;3.从2016年12月30日起,取消学校副职领导原配用的上下班车辆,所有车辆封存停驶;4.学校制定的《广东财经大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获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待上级审批后将按此方案进一步完善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管理;5.学校后勤处对四年来的帐目进行了核查,未发现事故维修违规公款报销等问题。

(四十二)关于预防和遏制学术不端的制度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为规范教职工和学生的学术行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弘扬良好学术道德,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和历史传统,完成了《广东财经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草案)》的起草,并将该文件在全校范围内书面征求意见和多次在不同层次会议上集中讨论修改,通过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和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已经党委常委会审定颁布实施。

(四十三)关于学术委员会调查处理学术问题引起举报人不服并长期反复投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逐步完善学术监督机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广东财经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并颁布实施。学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处理程序。学校在处理有关学术不端方面的举报案件时,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接到的举报材料,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举报人。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组成调查组,负责对被举报行为进行调查,调查组不少于3 人,必要时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指派工作人员参加,邀请同行专家参与调查或者以咨询等方式提供学术判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的被举报行为,采用书面调查的简易调查程序。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负责对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学术委员会审议学风建设委员会调查报告,对被调查行为是否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以及行为的性质、情节等作出认定结论,并依职权作出处理或建议学校作出相应处理。对于上级部门要求回复的学术事项,凡没有处理的,依据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后予以回复;凡已经处理的,由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将处理结果报送相关部门。在处理这些事项过程中工作人员须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当事人。

(四十四)关于学术不端屡有投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将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纳入学校校风建设的整体工作之中,进行统筹规划。在处理有关学术道德问题方面的投诉时,态度鲜明、统一认识,不袒护、不包庇,对任何人都严格按程序处理,坚决执行《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2.坚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对新进教师,从进校开始就要进行岗前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新进教职工校情介绍会上,学校科研处将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重要内容讲解。在不同层面、不同场合(如每年4次的科研工作例会、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各级项目申报辅导会)反复强调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五、对选人用人工作方面不够严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四十五)关于党委会议制度执行不够规范,人事议题没有专用记录本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学校党委讨论干部人事议题使用专门记录本,党办组织人事部门同时记录干部人事议题。

(四十六)关于聘任制和岗位设置没有严格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对全校岗位聘任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聘任制和岗位设置。2017年1月修订了《广东财经大学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教学、教辅、科研等非行政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定正科级,综合岗、秘书岗等为参照管理干部,按照职员系列进行聘任管理;2.按照相关政策重新制定广东财经大学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方案,对科级机构、岗位予以规范,并严格按上级规定和岗位类别执行工资待遇。学校正在积极着手制订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在借鉴兄弟院校经验基础上,结合巡视提出的问题,制订更为科学规范的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3.在干部的任免文件中明确任期;4.学校党委书记、校长4月6日带队到省人社厅专门汇报了我校岗位设置及聘用的相关情况。

(四十七)关于干部考察时征求意见人员范围偏窄,存在考察不够充分,了解不够全面,评价不够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2017年1月修订了《广东财经大学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干部选拔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征求意见的范围;2.严格按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开展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和征求意见工作,在规定范围内的人数偏少时,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适当扩大考察征求意见人员范围,确保对干部考察更充分、了解更全面、评价更准确。如在本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中,中层干部的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征求意见等都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四十八)关于个别科级干部提拔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修订《广东财经大学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实施办法》,明确科级干部的民主推荐工作由党委组织部主持,规范科级干部提拔工作。从2016年底开始,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民主推荐工作由党委组织部主持;2.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干部选任管理办法执行科级干部提拔任用工作。

(四十九)关于干部提拔公示通告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从2016年底开始,规范干部提拔公示通告,注明公示的具体起止日期,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十)关于非干部身份人员在管理岗位上使用,存在“以工代干”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已对全校所有非干部身份人员在管理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统计、分类,并逐一分析。针对“以工代干”存在的问题,在第二轮岗位聘任时予以解决。

(五十一)关于干部交流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1.全面核查了干部任职情况,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广东财经大学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方案》,在中层干部换届中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2.中层干部换届后,今年下半年将进行科级干部的交流调整;3.依规使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

(五十二)关于一些入编人员没有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全面核查了全校在编人员入编报批手续情况,对未履行入编报批手续的人员进行了统计、分类、汇总;4月6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带队到省人社厅汇报了相关情况;目前,正根据省人社厅意见对相关情况做进一步梳理。

(五十三)关于干部试用期待遇执行有瑕疵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正在制定学校第二轮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方案,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与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有机衔接,及时兑现干部试用期待遇。

(五十四)关于组织人事部门信息沟通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全面整理干部相关信息,加强了干部人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组织人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共享,保证干部信息数据准确一致。每季度开展一次干部信息核对工作;2.更新完善干部及人事信息系统,从技术上实现干部、人事信息实时更新和有效共享;3.加强部门内部的信息沟通,建立较为完备的教职工信息管理体系,及时更新数据并知会相关职能部门。 

(五十五)关于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工作仍未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1.已制订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方案,包括成立组织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做好业务培训等;2.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工作和人事档案改版结合起来,强化人事档案日常规范管理。

(五十六)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不如实申报情况比较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加大个人事项填报工作的宣传解释工作,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学校于2017年3月21日上午召开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动员及培训会议。学校党委黄晓波书记做填报工作动员讲话,提醒干部要高度重视并按要求完成填报工作。黄晓波书记在2017年4月党委常委会上传达上级有关个人事项报告的新精神、新要求,并做了工作布置;2.加强工作指导。学校党委下发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通知,党委组织部下发填报说明并做好填报咨询服务工作。党委组织部组织有关干部进行个人事项报告填写工作的培训,督促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指导领导干部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避免错填漏报;3.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组织领导干部按时、如实填报。及时提醒领导干部,要认真同家属核对,确保填写准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审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4.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五十七)关于教职工在外兼职人数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严格执行兼职的备案、报批手续,对向学校提出校外兼职备案申请的人员加强审查,规范管理。对未经学校审批同意而在校外兼职的人员加大管理力度。同时着手修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

(五十八)关于干部因私出入境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1.学校党委于2016年4月印发了《广东财经大学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严格干部因私出入境管理,规范流程,严格审批;2.坚持出国(境)预审制。所有因私出国(境)的登记备案人员均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党委组织部、分管联系校领导、主要校领导等审批后,方能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3.严格执行证件使用登记制。领用、交回证件均需如实登记,并签名确认;4.严格执行限期交回制。因私出国(境)人员,在回国(境)后10天内要交回证件;5.实行专人专柜管理制。对所有登记备案人员的证件,做到专人专柜集中保管,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证件的使用和管理情况;6.加强干部因私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宣传;7.严肃处理干部因私出入境违规违纪行为。

(五十九)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经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请假政策给予相关人员做了工资扣减处理;《广东财经大学教职工考勤与请假管理暂行规定》已做修订,待学校通过后发文实施。

(六十)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已制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学校人力资源处已会同资产处、基建处就人事档案库房建设做了专题研究,扩大档案库房面积;已确定增配1名专职档案工作人员,目前已进入招聘程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84096460;邮政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党委办公室,邮政编码:510320;电子邮箱:gcdbgs@gdufe.edu.cn。

                             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下一页:中共广东金融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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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金融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25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广东金融学院进行了巡视。2017年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主要领导带头抓好整改

巡视组向我校反馈意见的当天下午,我校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巡视整改的目标、原则、要求、组织机构和整改措施。

整改过程中,学校党委把巡视整改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召开巡视整改动员大会,教育引导全校上下对整改工作形成共识。党委主要领导带头主动承担责任,亲自组织研究部署、亲自协调督办抓落实,带动全校全力推进整改工作。两个月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的党委会议4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巡视整改动员大会1次,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召开研究推进整改落实的相关会议19次,始终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毫不松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具体分工,一级抓一级,压实整改责任

学校党委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广东金融学院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视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以下简称《方案》和《台帐》),将巡视组反馈的四大方面的问题细化分解成66小项,《台帐》的每一小项整改事项都确定了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时限,保证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党委书记在统筹协调整个整改工作的同时,带头领办17项整改事项。校长对照整改台帐,牵头制定行政和主管领域内问题的整改推进措施,学校领导分别督促中层部门和单位推动整改落实。

(三)突出问题导向,分门别类落实整改

我校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对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坚决在两个月的整改时限内完成;对难度较大、两个月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问题,制定方案和实施步骤,明确全面完成的期限,启动整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对须长期坚持的制度规范,着力完善制度,确立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历史遗留问题,积极稳妥分步解决;涉及现有政策制约的问题,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理解支持。4月19日,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工作,校党委领导班子专门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巩固整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省委巡视组在2月26日的反馈会上向我校反馈了巡视中发现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学校党委高度重视,逐一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果。

(一)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的领导作用有所弱化,基础党建工作薄弱,党内生活平淡化、随意化、党员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一岗双责”存在薄弱环节,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抓党建是书记、副书记的事,自己只是“协助一下”而已,没有切实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整改情况:已整改。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压实党建责任,以党委文件印发了《中共广东金融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广东金融学院干部约谈实施办法》,并贯彻执行。2月26日开展的班子成员谈心会、4月19日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会中开展的谈心和批评与自我批评,都是以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

(2)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整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 及时组织学习传达贯彻中央、广东省委的重要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广东工作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实验中心暨党建教育活动中心,加强对师生思想政治的正确引领。

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校党委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与各党总支书记、各部门负责同志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和维护校园政治安全工作责任书;排查意识形态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好意识形态安全工作。

(3)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建责任清单没有及时公布。

整改情况:已整改。2016年10月12日,学校党委已通过校园电子平台公布了《广东金融学院领导班子党建责任清单》和《广东金融学院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建责任清单》。

(4)与外地挂职锻炼的干部和新任命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及时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与外地挂职锻炼的干部补签了广东金融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也与2014年7月以来新任的七个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重新签订了广东金融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两份,各自存档。拟出台《广东金融学院关于加强党总支纪检工作的暂行规定》,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如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等一些重大事项没有经党委会讨论研究。

整改情况:整改中。2016年上半年党委发现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事项未报党委会议批准,当即推迟会议,履行批准程序,并将提交会议审议事项交全体代表征求意见。2017年4月21日,新修订《广东金融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起草了《广东金融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题提报工作规范(试行)》,目前均在审议阶段,5月份出台实施。

(6)学校制度建设滞后,一些与学校发展不相适应的重要制度修订不及时、不系统,导致机制运作不畅通。

整改情况:整改中。2016年6月,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在2016年10月至12月巡视期间,立行立改,修订和完善了以经济责任制度为核心的财经制度,出台《二级学院工作规定》、《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二级教学单位师资编制核定方案》等制度,构建起校院两级管理的基本制度。2016年颁发了《广东金融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广东金融学院公用房管理办法》、《广东金融学院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细则和流程,编制成工作手册分发各部门执行。今年4月,按学校要求对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2017年3月,根据省人社厅的统一布置,制定了新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报省教育厅与人社厅审批;在此基础上,计划于2017年底完成我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修订。

学校党委以构建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创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为目标,将全面实施依法治校列入年度和中长期重点工作,制定了《广东金融学院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方案》(正在全面征求意见,拟于5月底前出台),对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责任部门,压实了责任。根据该方案,我校将于2017年9月完成各项制度建设,建立比较健全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并申报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其他方面的制度建设正在有序进行。

(7)基层党建工作薄弱,有的党支部党建工作缺乏计划性,组织生活开展不按时、不规范。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并建立“两学一做”长效机制。学校已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每学期就党建工作做好计划,每月安排学习任务。2017年我校党建“书记项目”(《建设“党建教育与活动中心”,提高党支部活动和党课质量》)已经省委教育工委批准立项,该项目的建设将会更好推动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提升活力和能力。

(8)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化、随意化,党员组织生活内容单一,教工党员对参加党的政治理论学习积极性不高,有“走过场”现象。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并建设长效机制。改变以往单纯学文件、读报纸的内容和方式,丰富活动形式,组织党支部之间的相互交流和观摩,把党员关心关注的问题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增强民主讨论、民主决策的氛围;科学设计内容,将提高党性修养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

(9)有的党支部没有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如有的党支部将各种会议都记录在一个本子上,有的党支部连组织生活记录本也没有或者没有规范地做好会议记录,有的基层党总支书记没有给党员师生规范地讲过一次党课。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并建设长效机制。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做好计划、开展调查研究,明确会议主题、学习内容,指定专人按统一发放的记录本做好记录;加强考勤、提高到课率;党委职能部门定期到各党支部检查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党员、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10)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不严。有些党员长期没有参加组织生活,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特别是有些学生毕业时间长达10年以上没有转移组织关系,没有及时进行处置。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并建设长效机制。学校已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完善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党员大会会议签到制度,对无故缺席的党员要批评教育,并在评优评先中列入负面清单;对长期没有参加组织生活、6个月以上没有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11)党费没有及时足额缴纳,存在迟交现象。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并建设长效机制。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每个党支部都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及时将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在党费记录本上,及时了解每个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12)党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严格执行党费使用规定,对违反规定使用党费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对“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财务、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漏洞,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13)国有资产报废处置不规范,资产账实不相符。旧办公楼等10项固定资产(原值共计7008367.34元),在2014年产权申报资产清查时发现已拆除却没办理处置审批,一直挂账。

整改情况:整改中。在2016年财政部资产清查时列入了损失申报,等待上级有关部门批复,收到批复后立即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2016年颁发了《广东金融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广东金融学院公用房管理办法》、《广东金融学院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细则和流程,编制成工作手册分发各部门执行。2017年4月,按学校要求对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14)固定资产存在漏盘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中。对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证的帝景苑车位办理了产权证;就海滨花园的2个车位的产权证办理问题也与开发商进行了沟通,找到了购房合同并盘盈入账;朝阳新街的宅基地房产在了解相关政策后会计师事务所写入了清查报告并盘盈入账;指导校区对校外实物资产进行了核实清查;对已房改仍然挂账的房产,限期提供相关资料对账务进行调整;漏盘未入账的资产限期提供书面说明和房产证,进行盘盈入账。根据185次院长办公会议决议,对产权清晰的实物资产启动处置程序,并已列出工作推进计划,产权不清晰的待理顺关系后再启动处置程序。资产清查待教育厅或财厅批复后立即盘盈入账。

(15)校办企业监管不到位,长期没有对广东南方金科实业公司等校办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债务情况进行监管,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整改情况:整改中。学校成立了清产核资专项工作小组。在此基础上,拟成立注销登记清算组,聘请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对金科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再确定可行的注销方案,专人跟进注销工作。186次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学校持有的股权、债权情况进行专业的摸底核实、分析整理,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的推进方案(股权、债权清理工作计划)。金科公司有违规定,应依法予以撤销;股权资产按政策规定执行,但启动退出前应请专业公司进行信用评估,依法依规办理退出手续。

(16)货币博物馆藏品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进行全面盘点和造册登记,馆藏品底数不清,账面资料与其对外宣传数量不符。

整改情况:整改中。引入藏品管理数据库,实现藏品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及时进行全面盘点录入,并入固定资产登记,剔除参考品、代用品等,以实际馆藏数量对外宣传。根据藏品信息登记表核对清点展厅展出品,接受捐赠品另册登记,做好与资产管理部门的衔接,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并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登记。

(17)“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到位,存在“坐收坐支”现象。2014年1月至5月累计应缴财政专户款2766.7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

整改情况:已整改。2014年6月,审计厅在对原院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此问题,学校及时进行了整改,此后未再出现此类情况。

(18)学生奖学勤工助学基金利用率不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提高学生奖学勤工助学基金利用率,提高勤工助学报酬。在年度财务预算规范计提奖学勤工助学基金的基础上,2017年加大学生奖学勤工助困基金使用力度,根据年奖学勤工助困提取基金数,追加200万元,共计825万元用于学生奖学勤工助困。同时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大幅提高了学生勤工俭学劳务费发放标准。增设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在现有勤工助学岗位基础上,拟定新增勤工助学岗位用工计划,包括校园安全信息员、各院系助理岗等岗位。增加奖励项目,提高奖励标准。在现有奖励项目基础上,增加学生科研奖励项目和创新、创业奖励项目。原各奖励项目的标准偏低,将参考所调研的高校的标准进行调整,并修改相关奖励办法。

(19)会计核算制度执行不到位。2014年审计发现,代管电大教材款322.4万元长期挂账,其中挂账5年以上的达212.5万元。未定期催收应收账款,导致借出公款无法收回。

整改情况:整改中。已制定初步方案。因时间久远,形成原因复杂,无法清退,拟作为学校事业基金进行账务处理。为此,已安排学校财经领导小组讨论电大教材款322.4万元长期挂账问题,上报院长办公会后具体实施。应收账款正在催收,部分款项已经收回。

(20)违规发放学术委员会会议费。2015年12月,未经学校办公会议审议,违规使用“解决办学困难资金”发放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费500元/人次,合计金额7.55万元,实际税后发放67920元。

整改情况:整改中。收回违规发放的有关费用。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按实际发放到各位委员手中的税后收益进行清退,已通知所有当事人,正在退款,到4月30日前全部清退完毕。要求以后严格按规定发放各项劳务费用,严格按各类资金规定用途使用。

(21)部分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南校区旧运动场改造工程和北校区一期10kV配电工程均于2008年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但至今尚未完成项目决算。

整改情况:整改中。已分别于2011年3月18日和2014年10月24日将北校区一期10KV配电工程和南校区旧运动场改造工程相关结算资料送审计处进行结算审核。目前,审计处正在审核中,基建处应配合审计处尽快完成结算。

(22)长期固定一家施工队承揽非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存在个别工程队垄断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现象。工程风险防控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整改中。(1)建立完善维修工程项目库。充分论证维修项目和修缮项目,尽量提交省采购中心采购,降低自主采购(即校内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的数量;(2)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粤财采购[2016]10号)的要求,装修工程和修缮工程自主采购(向非定点供应商采购,年度累计预算金额不超过50万元);(3)严格审核预算,加强施工管理,严抓工程验收,做好工程结算,防范工程风险;(4)严格按照我校《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中对20万以下的基建修缮的零星工程实行年度管理的规定,统一由学校采用政府采购方式中标的工程队承担工程建设。我校零星维修工程队由学校采购中心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校内公开招标,合同期一般两年,合同执行情况良好者可续约一年。2016年9月开始由广州市铭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开展校内零星维修工程工作。在两个月内按照《广东省省级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相关操作细则和流程,在整年内严格执行。今后将加强项目制管理,逐步减少零星工程量。

(23)校内评标专家库建设不完善。目前,专家库成员均由校内教工组成,校外评标专家库尚未组建。

整改情况:已整改。截止到2017年3月底,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共有100名专家。其中,校内评审专家共89人,包括软件、工程、货物、服务四类,参与过109个项目评标工作。校外评审专家共11人,参加过学校北苑三楼学生食堂承包经营和食堂大宗物资招标采购2个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建立了评审专家抽取制度,规定所有项目评审专家只能在开标前一天抽取。今后,将建立扩充到全面覆盖学校采购范围的校外评审专家库。

(24)工程风险防控工作薄弱。审计部门仅有一名兼职的工程审计专业人员,不能满足工作要求。

整改情况:整改中。已增加审计处人员编制,并已制定招聘公告,面向社会招聘具有预算员证或具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审计队伍;计划采用招标方式遴选有资质的工程咨询社会机构,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加强工程审计监管力度。该工作计划将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综合素质。

(25)基建部门没有造价审核人员,极不利于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管。

整改情况:整改中。学校将加强内部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并已制定招聘公告,招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以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管;同时将委托中介机构加强造价审核。该工作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实,‘四风’问题仍然禁而不绝,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不及时,公务接待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26)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不及时,个别干部存在“打擦边球”、“换个马甲”超标用房,群众对此意见大。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要求办公用房超标的干部限期整改,所涉及的2名干部和1个单位已在限期内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作了书面整改报告给资产办,资产办据此进行验收;整改结果已报纪委办。

(27)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存在公车私用现象,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地点停放,未建立有效的车辆停放和使用登记制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纪检监察部门对后勤服务中心交通服务部原经理兼驾驶员公车私用行为进行了查处,给予其全校通报批评,责令其承担相关费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用车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公务用车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公务用车使用审批流程图》等制度。严格实行公务车定点停放和节假日入库管理,除出车在外地的车辆外,工作日期间车辆使用结束后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申请和管理登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程序、公务车使用情况登记及公示制度。司机接到出车任务时严格按照派车单出车,严禁与用车单位人员私下改变用车性质等行为,同时要求司机及用车单位双方进行监督。不定期通过GPS系统对公务用车行驶路线进行监控,并对照派出车辆所行驶的公里数进行核查。

(28)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

整改情况:已整改。制定了《广东金融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的实施意见》并公布施行。对2013年以来的公务接待费用进行重新逐一核实并严格依规做好清理退款,目前已全部退款。同时,学校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杜绝违规的公款吃喝现象。现已停止餐费补贴发放。对继续教育学院每月违规给干部发放200-400元津贴性奖金,人事处、继续教育学院和财务处正在联合推进整改工作。

(29)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专题调研不多,服务师生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通过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调研制度、建立校领导联系师生制度、完善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和完善校长电子邮箱、健全校领导讲课制度和课堂听课制度,沉入基层,了解师生的思想和需求,拉近领导与师生的距离,倾听师生呼声。

(30)重大决策问题未广泛征求意见。如设立“特聘教授”岗位时,没有广泛征求意见。

整改情况:已整改。学校已新修订“三重一大”有关制度,重大决策的出台将严格工作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做好沟通工作,达成最大共识。2016年上半年,群众反映的有关“特聘教授”岗位问题已进行了处理,并将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

(31)校务信息公开时效意识不强,未能及时向师生公开或通报重大决策及热点难点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出台《广东金融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建立了监督和保障机制,特别强调了“应公开的必须公开”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优化校长信箱来信登记办理程序,自3月以来,共收到师生员工有效来信40余封,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为师生员工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32)目前,学校正处级干部平均51.5岁、副处级干部平均46.4岁,年龄“老化”,工作中存在不同程度的“为官不为”和“慢作为”现象。

整改情况:已开始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治理相关问题。学校已出台有关定岗定责制度,并将通过2017年上半年的干部换届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同时与中层干部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干部管理与考核,解决“为官不为”和“慢作为”现象。

(33)校内办事流程不够简化,办事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善电子校务系统,实现网上办公、网上报销、学生成绩自助打印。

(34)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教工中存在迟到、旷工现象;个别教师长期没有来校工作,既不承担教学任务,也未办理请假手续。

整改情况:已整改。有关职能部门多次开展劳动纪律联合检查,对发现的违纪教工进行批评教育。重新修订了《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增强查处力度,杜绝迟到、旷课现象发生。2017春季,教务处与人事处已对长期不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了清理排查并按工作量要求予以排课;同时,强化管理,一旦发现不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即报人事处按照相关规定查处。

(四)对“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管理不规范,超设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

(35)在讨论干部选任问题时,有“一言堂”嫌疑。

整改情况:已整改。修订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细化选拔任用程序,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机制。要求在讨论干部问题时,由组织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作情况介绍,党委委员讨论,党委书记末位发言,最后以无记名形式表决通过。要求党委会秘书使用专用记录本,进行详细会议记录。

(36)干部选拔不严肃。2014年干部换届时,在设置“广金-诺丁汉教育合作中心”机构和选用中心主任人选时,有因人设岗提拔预定人选的嫌疑。2015年12月选拔华南创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时公布条件不严谨,导致工作被动。

整改情况:已整改。及时修订完善了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今后将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干部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工作做细做实,对人才引进、使用、管理要更加规范,结合学校的实际,继续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37)个别干部配备不严谨。2014年将一名正高职称普通教师直接提拔担任应用数学系主任,对系里的工作开展造成消极影响。

整改情况:已整改。党委于2015年5月对数学系班子作了调整,更换了系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调整后,该系班子和谐,工作运行良好。

(38)干部回避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组织人事部门摸清学校有亲缘关系的教工情况;干部任职和讨论干部工作中,提前做好沟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9)干部交流轮岗执行不到位。2014年换届前,多名中层干部超过10年没有轮岗,目前,仍有23名正科以上管理人员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8年。

整改情况:整改中。在2017年4月印发的《广东金融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第二次岗位设置与选拔聘任工作方案》中,对交流轮岗的作如下要求:岗位聘用执行交流轮岗规定,在同一岗位(含机构合并与调整)任职一般不超两个聘期,最长不超过10年;聘期内调整职务且任职2年以上的,计算为一个聘期,不足两年(含两年)的,不计算为一个聘期;工作岗位要求特殊资格且无人替代的,可延长聘期。按照学校班子领导人员选拔条件要求,鼓励长期在党政机关工作的干部交流到教学院部工作。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也应交流轮岗。

(40)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程序不够规范。干部任免表没有写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虽进行了考核和测评,但没有发转正任职通知并存档。任前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未减休息日。

整改情况:整改中。认真学习领会干部任免制度,加强对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的测评、公示、任职、存档等程序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干部。

(41)干部任免表填写不规范。没有将其主要经历、任职情况填写清楚,不利于全面了解干部。

整改情况:整改中。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干部任免审批的填写要求;在2017年4月启动的第二次岗位设置与选聘工作中,全面梳理检查全校干部任免审批表,确保审批表符合要求后才准许存档。

(42)存在非中共党员担任辅导员的情况。2010年以来共有16名非中共党员担任辅导员,违反了《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中“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的规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2015年12月底前已完成整改。目前,全体辅导员均为中共党员。今后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按照中央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规定,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43)人员身份管理不规范。部分编制内教职工没有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吸收录用、调动材料缺失,档案材料未见组织人事部门批文,有的甚至没有入职前档案材料。

整改情况:整改中。目前我校正在进一步清理人事档案材料,与人社厅沟通查找有关档案材料,或与调进人员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办理调档等,补齐有关档案材料。今后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44)个别批次招聘不够严肃。因考虑不周全,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一批教职工共29人,按程序录用后曾因身份未理顺问题引起有关人员向上级部门投诉,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整改中。目前已将这部分人员通过人社厅办理了审批手续,由于编制不足,尚未纳入财政统发工作系统,但在校内全额兑现有关待遇。目前正在向省编办申请增加编制。

(45)内部教职工裙带关系比较复杂。学校共有316对教职工相互存在亲缘关系,有多对配偶双方同时担任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或同在一部门工作,不利于内部管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目前已梳理清楚学校现有教职工亲缘关系情况,大多由于早期人才引进中同时调入我校。今后在人才引进中将严格避免裙带关系;干部管理中严格执行亲缘关系的有关岗位回避制度。

(46)内设机构超设比较严重。学校内设机构超设比较严重,较省编办2003年核定的超设20个(粤机编[2003]13号文),2014年以来就新增内设机构4个。机构设置机关化,规格偏高偏泛。既有处级机构,也有不少科级机构,没有严格按照编制部门的批复进行设置。

整改情况:整改中。结合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对部分机构进行合并或压缩;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重新合理合规设置我校内设机构,并及时向上级报备。目前已制定新的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和二级学院设置方案,并将新的机构编制方案向省编办报备。

(47)超职数配备干部。目前,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已达2.16万人,研究生90人,据粤机编办〔2010〕193号文件,可核定事业编制总数达2223人。目前,我校执行的编制方案是2003年核准、2006年追加编制的方案,当时在校生为1.2万余人。

整改情况:整改中。已于2016年12月,按照我校实际规模和任务,向省教育厅、人社厅上报新的机构编制方案,超职数干部将结合学校二次岗位设置聘任,加以解决。

(48)“以工代干”情况比较严重。目前在管理岗的副处级工人身份干部5人、科级33人。

整改情况:整改中。在2017年4月印发的《中层领导干部第二次岗位设置与选拔聘用工作方案》中,规定新一届中层干部任职应“具备党和国家规定的职务晋升资格条件和干部身份”;着手制定科级干部选拔聘用方案,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全面整改“以工代干”,将相关人员妥善安置聘用到相应的工勤与技能岗位上。党委责令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学习文件精神,不再产生新的“以工代干”现象。

(49)岗位设置不严肃。岗位设置与人员工资待遇相分离,“两头占”现象比较普通,省财政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没有严格按照岗位设置规定执行,存在交叉执行不同工资系列享受更高待遇的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中。目前学校正在推进第二次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将制定方案将岗位分类管理制度化、长效化。目前已制定有关实施方案,向全体教职工征求意见,通过“双代会”审议和党政会议决定后实施。此项工作将于2017年6月底完成。

(50)存在个别降低门槛照顾进人情况。个别引进人员学历偏低,有些原工作性质与招聘岗位关联性不强,招聘后再安排转岗。2013年以来招聘114人,其中本科学历29人。

整改情况:已整改。经核实29人中除1人外,其余28人已具有硕士学位。2015年后学校已从严制定招聘条件,正式编制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结合第二次岗位聘用,学校正在完善人才引进制度,建立人才引进工作委员会,严格学校人才招聘工作。

(五)对“学院纪委聚焦主业不够,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51)纪委聚焦主业不够突出。截止2017年3月,纪委仍参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和“学校食堂物资联合采购领导小组”等19个具体业务工作议事协调机构。

整改情况:2017年4月12日,经第186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监察处(纪委办)退出“学校食堂物资联合采购领导小组”、“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等16个具体业务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保留监察处(纪委办)在“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身份。明确监察处(纪委办)退出“学术道德委员会”需由学术委员会审定;4月13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监察处(纪委办)退出“学术道德委员会”。今后,监察处(纪委办)不再直接参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具体业务。

(52)廉政风险排查与预防措施针对性不强,风险点评审机制仍未健全。比如: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相关制度修订不及时;招标采购不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并建设长效机制。3月下旬,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基建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及采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集中研究、梳理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针对校内专家库成员均由校内教工组成问题,采购中心制定了《广东金融学院评审专家库管理规定》,对入库的专家设置了准入、处罚等规定。通过建设,现有校内评标专家89人,校外专家11人;还建立随机抽取专家机制,规定所有项目评审专家只能在项目开标前一天才能抽取。

针对“国有资产报废处置不规范”问题,资产管理办公室制定《广东金融学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粤金院[2016]57号),完善流程,堵塞漏洞。对以旧换新、遗失或被盗以及出售、转让、变卖的资产的处置做了严格规定。

结合部门工作职责,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通过深入查找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范措施。近年来,学校招生和就业工作“零事故”和“零投诉”。

基建管理办公室从项目管理的过程和环节来查找风险点,细化风险点的各种表现,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登记评估,同时,制定防范措施和办法,构建完善的预防体系。

(53)“抓早抓小”工作开展力度不够,监督效果不够明显。比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仍然存在;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并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管,狠抓压力传导,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校党委、行政班子成员对涉及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招生就业、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要进行重点谈心交心。对于被谈心人可能存在违反党规党纪的一些现象、苗头性问题,谈心人听到看到后都要及时询问提醒。

开展工作纪律检查。对行政人员上班、教室上课进行检查,对违规者通报批评。开展办公用房情况抽查,纠正不合规现象。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开展专项清理和纠正。

狠抓常态化正风肃纪,构建多方联动督查机制,明察暗访,综合治理,形成强有力地震慑。多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增强部门及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反腐败工作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等行为;坚决查处挪用、套取、贪污科研经费案件;坚决查处财务管理、基建工程、招投标项目、招生录取、职称评定、人事招聘等领域腐败案件。查处一个,教育一片,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六)对“个别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54)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审批管理不到位,部分证件没有及时登记保管,科级以下人员和教学人员没有建立出入境报备制度,不利于情况掌握。

整改情况:已整改。进一步明确有关因私出国(境)的有关要求,完善管理办法;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审批管理,对证件及时进行登记保管;着手建立科级以下及教学人员因私出国(境)报备制度。

(55)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与要求存在较大差距。2014年以来,共抽查48名干部,有28名干部存在漏报、填报不规范、申报不实情况,申报不符合要求的占58%。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整改中。加强培训,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召开全体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人员的动员和工作部署大会,逐一讲明新的规定和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填写要求;明确对不如实填写者,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6)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不到位。许多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材料缺失,有的入党材料不全,有的没有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有的没有干部任免表和考察材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严格执行档案审核有关原则规定,进一步梳理审核干部档案,采取多种措施,补齐有关缺失不全档案材料。

(57)存在个别“吃空饷”现象。学校考勤监督不到位,先后有9名教职工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位保留关系仍领取一定工资待遇,有的已超过4年,2016年4月党委才研究进行清理整顿。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整改中。目前已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清理,3人办理了辞职手续,3人已回校重新任教,另有3人因病未能返校(一人患精神病,现住院治疗;一人患抑郁症,仍在恢复中,由于病情特殊,未能返校;一人患病在国外治疗),我们正在做进一步的核实,并根据有关制度做出相应处理。

三、坚持抓好后续整改,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努力,我校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初步达到了规定的目标和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教育工委的指示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建设应用型金融品牌大学、建设应用型转型示范校的目标结合起来,巩固深化巡视成果,推进学校事业不断发展。

(一)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统一思想,形成合力,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运用好“四种形态”,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推动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后续任务完成

继续保持整改工作的频度和力度,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后续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坚决防止反弹;对未完成但已部署的整改事项,要抓紧抓实并加强跟踪督查;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各责任领导要切实推进,学校党委定期听取报告,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要时时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早预防、勤监管、严问责,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三)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选人用人工作制度,着力规范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通过科学规范的岗位设置、严格规范的选拔程序、公平公正选拔过程,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配好配强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对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及其科学发展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的能力,在全校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求实高效的干事创业氛围。

(四)推进依法治校,形成长效机制,巩固运用巡视成果

按照学校党建责任制和依法治校工作规划,持续组织梳理、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适应学校发展实际的管理制度体系和严密细致实用管用的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对巡视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制度、方法和效果充分运用到今后的各项重大工作任务中,深化巡视成果,巩固巡视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37216238 ;邮政信箱520521,广州市天河龙洞迎福路527号广东金融学院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jw@gduf.edu.cn 。

                    中共广东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下一页:中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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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2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对“学院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认识不够深刻,主责主业意识不够强,在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情况表现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

(1)严格落实《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党委、纪委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将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

(2)2017年4月7日学院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党办、纪委、思政部、学工部、工会和团委等部门工作汇报,并要求各党委委员经常指导分管领域基层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要求学院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意识,把管业务和管党建统一起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3)制订了《中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暂行)》,每年从“支部班子、党员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等四个方面对全院基层党支部进行考核,督促各支部牢固树立党建“主业”意识。

(4)印发《中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委员会2017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将学院全年党建工作分解为7个方面32项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在全院各基层党支部全面推开抓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以此为抓手,提高各党总支和支部履职意识。

2.关于“2015年5月才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相配套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报告制度、督查制度、责任考核制度、廉政档案制度等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1)2017年3月10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通知》,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听取和研究部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各党支部每季度向学院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每年向学院纪委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督办。针对省委教育工委巡察整改工作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向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分下达4轮《整改督办通知书》,有效推进了巡察整改和巡视整改工作。

(4)强化党风廉政责任考核。一是严格落实《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落实《中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中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由学院党委书记、分管院领导和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突出学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2017年3月1日召开2016年度中层正职述职述廉工作会议,各中层正职领导上台面向学院党委和全院教职工进行述职述廉。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纳入岗位职责。

(5)制订《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廉政档案制度》,抓紧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3.关于“对学院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后勤管理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敢碰硬,措施不力,整治不良风气的态度不够鲜明”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1)学院党委对学院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后勤管理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2)成立专门小组,全面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后勤管理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核查,分清责任,建立台账,逐项解决,对账销号。

(3)召开巡视整改动员会、推进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勇于担当、较真碰硬,不护短、不偏袒,坚决把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4.关于“2015年11月省委教育工委对学院进行巡察,指出了学院存在五个方面26个问题,至今还有9项没有完成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大部分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1)召开党委会,多次研究巡察整改遗留问题。下达《巡察整改督办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抓紧推进整改落实。

(2)狠抓整改,9项整改任务已经完成6项。截止2017年4月,“学院在调动广大干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上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激励体系”、“没按规定设置必备基建专户,基建基金管理混乱”、“合同执行及责任主体缺位,学院损失无人、无部门追缴”、“基建工程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突出”、“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家底不清”、“财务管理总体上长期弱化、软化、混乱”等6项任务已经完成整改;对“源头违规引发后续多环节违规”、“长期合作项目责、权、利及合作内容、合作关系界定不清,纠纷处理机制不善”、“大额资金往来账款长期挂账及不规范调整”等3项任务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已列入本次巡视发现的相关问题中一并整改,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5.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2014年以来党委成员之间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

(1)经全面自查,2014年以来党委成员除了在每年的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之外,其余时间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较少。

(2)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17年1月9日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召开2016年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和省委巡视期间所反映出的问题,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主动进行党性分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谈心制度。发放《谈心谈话记录本》,全面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6.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至巡视前学院党委会还没有制定议事规则。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上会议题由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导致议题杂乱、会前准备不充分的情况时有出现”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1)制定议事规则。2016年12月22日,制定印发了《中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2)规范决策程序。党委会议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党委书记确定;党委会必须围绕原定议题进行,不得临时动议。

(3)完善制度流程。修改完善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会议流程图和工作表格,规范决策程序。

(二)对“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现象,党组织软弱无力” 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全校7个党总支、31个党支部中,有5个党总支、21个党支部没有落实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所有党总支、支部无组织生活记录。大多数党总支、支部没有建立党务工作记录本,普遍存在“三会一课”次数不够、会议记录简单等问题,3个党总支,15个党支部没有上过党课”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

(1)制定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印发《中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委员会2017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各党总支、党支部对照学院党建工作要点和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出了部门党建工作年度计划。

(2)实现“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活动规范化。2016年11月8日召开全院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议,结合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专题研究如何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各级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从基础和细微处严格规范学院基层党组织生活。经检查,各基层党支部均能认真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3)规范党建记录文本。制作发放了《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党员学习记录本》、《谈心谈话记录本》等统一规范记录本。各支部所有党务活动、党员学习、谈心谈话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规范详细地记录。

2.关于“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

(1)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委委员没有特殊原因不得缺席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建立党委委员直接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每位学院党委委员根据工作实际,对接所分管部门和联系点党组织,实现对全院各党组织联系全覆盖;通过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上党课,及时全面掌握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做好“三会一课”、换届选举、党费缴纳、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基础性工作,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队伍。

(2)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学院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各系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学院班子成员与分管和联系的系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之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

(3)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对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对民主评议好的党员给予表彰,对民主评议发现问题的党员及时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

3.关于“党费缴纳制度执行不严格,党费使用管理不规范,支出不合理,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

修订完善《中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委员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规范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建立党费缴交提醒工作机制,全面排查缺登漏登现象,确保党员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党费收支账本,明确专人管理,确保党费管理和使用工作规范、精细和科学合理。

4.关于“党员管理有漏洞,目前仍有5名毕业学生入党档案留存在学院,其中留存时间最长的超过12年”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

(1)开展全院毕业学生入党档案留存情况排查。经查, 5名入党档案留存在学院的毕业学生中,有4名因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保留在学院,最长期限为两年),入党档案留存在学院。目前,有2名毕业学生已经找到工作,将组织关系转走。入党档案留存在学院12年的毕业学生现为学院兼职教师,按规定要求已经将其组织关系转到环境艺术系教工党支部。

(2)全面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加强“双查双找”,继续查找失联党员。对排查出的失联党员,按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和程序按时进行处置。同时,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党员信息库,提高党员组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将学院全体党员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

(三)对“学院纪委聚焦主业不够,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纪委主业不够突出,纪委班子成员分管学校业务工作较多,影响主业工作,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1)突出纪委主业。学院党委旗帜鲜明地支持学院纪委加大“三转”力度,突出主业依规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纪委建设,2017年即将召开学院第二次党代会,对学院纪委进行换届后,适当调整纪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

(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2016年以来新调进2名工作人员到纪检监察室,充实纪检监察队伍。

(3)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独立设置纪检监察处,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和谈话提醒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巡视及整改期间学院主要领导与党委委员、学院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78人次。

2.关于“省委教育工委巡察期间,在基建工程、财务管理等方面发现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学院纪委跟进查处问责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1)针对省委教育工委巡察发现的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加大核查力度,分清事实,确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规给予处理。

(2)在学院基建工程、财务管理等部门普遍开展廉政约谈,切实做到该谈话的谈话、该提醒的提醒、该诫勉的诫勉,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到目前已进行工作约谈(提醒)12人次。

3.关于“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廉政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抓早抓小、诫勉谈话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建立约谈本,没有约谈记录”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

(1)开展全院廉政风险隐患排查,结合巡视发现的问题,对各廉政风险点进行重新定级。

(2)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邀请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阙定胜同志到学院作《把纪律挺在前面,不越底线,远离职务犯罪》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反腐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运用正反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

(3)进一步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挺纪在前,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进一步完善《学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学院中层及科级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建立《约谈记录本》,通过落实及时约谈提醒等有效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学院落细落小。

二、对“重点领域管理不到位,违规操作问题突出,涉嫌利益输送”问题的整改

(一)对“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多发” 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物品采购集中支付、机票定点采购、课题经费使用管理等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没有执行,导致违规报账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

(1)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学院财务报销制度》;制定《学院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明确纳入集中采购的货物类品目,严格执行物品采购集中支付制定,打印纸、硒鼓等通用办公设备已经不再针对个人报账;出台《学院差旅费实施办法(修订)》,严格执行机票定点采购;修订《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经费管理。

(2)规范报销管理。优化报账流程,出台具体的财务报账指引,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要求,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相关规定和流程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关于“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省委教育工委巡察组巡察中指出学院借款问题突出后,引起重视,并着手整改,但截止至2016年8月,账上个人累计借款仍达195.25万元。单位应收款项仍有567.97万元,其中某公司应收款464.29万元,从2005年起一直挂账至今;2003年9月,学院支付省某公司教学楼工程扩建费23.8万元,由于对方未提供发票,一直挂账至今”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1)对个人往来欠款进行全面清理,与相关借款人进行逐项核实,通过电话、约谈等方式催促借款人报账,截至2017年4月,累计追回个人借款179.2万元。

(2)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转账结算、网银结算业务,逐步减少现金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安全。

(3)加大对单位往来款的清理力度。通过电话、约谈等多种方式,要求相关具体业务经办部门、经办人进一步加大追缴跟进力度,向合作单位催缴发票,并及时到财务处进行业务报销。截至2017年4月累计追回单位应收款项175.47万元。

(4)针对某公司欠款464.29万元问题,已由学院办公室牵头,会同学院审计部门、财务处和相关经办人等组成项目处理小组,厘清学院与该公司相关债务问题,依法处理。目前,该公司已经偿还150万元。

(5)针对某公司教学楼工程扩建费23.8万元的发票问题,学院后勤处和经办人正与对方沟通,积极追回发票。

3.关于“违规列支课题经费。较多报销单据与课题研究内容不符,报销项目涉嫌造假。2013-2016年10月,各类课题报账金额达258万多元,其中实验用肥料41.73万元、餐费11.32万元、交通费8.33万元、印刷费8.62万元、还有购买硒鼓、茶杯、打印纸、折叠床等,甚至有购买儿童画册的。部分科研外协费的转拨不合理,手续不全,缺乏监督”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1)开展课题经费使用专项整治。重点对2013年以来课题经费存在报销单据与课题研究内容不符,报销项目涉嫌造假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要求违规列支课题经费人员自觉进行核查和说明情况。通过自查自纠,课题经费中违规列支儿童画册等费用共计159.60元已经全部退还学院,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严肃批评,杜绝再次发生。

(2)对相关支出进行第三方审计。根据巡视反馈的问题,将学院各类课题报账中含有实验用肥料(含种苗、农药等材料)、餐费、交通费、印刷费等的支出项目资料移交给了广东新中穗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待查清后按有关财经纪律处理。

(3)规范科研外协费管理。按照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 》(粤委办〔2017〕13号),修订《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明确外协费的转拨审批、审核流程,规范科研项目预算管理、设备购买、材料费、餐费、交通费、绩效支出等。

4.关于“‘强师工程’活动虚化,涉嫌变相发放补贴。部分教师没有参与企业实践活动,却在企业开具实践活动证明,冒领补贴。经核查2015年某系教师社会实践相关资料,没有社会实践活动方案、企业实践考勤表、企业实践原始凭证等相关材料”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1)开展冒领“强师工程”经费专项整治。重点对2013年以来的教师下企业实践报销事项进行全面清查,要求违规冒领补贴人员自觉进行核查和说明情况。截止2017年4月,共核实不符合规定发放补贴46080元,已全部退还学院。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杜绝再次发生。

(2)严格执行《学院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及实践管理办法》和《学院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教师下企业锻炼院、系二级负责制,强化“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经手、审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负责”,做好教师下企业锻炼的计划、审核、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以及原始材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将教师下企业锻炼落到实处。

5.关于“部分报账发票涉嫌造假。抽查2015年12月部分报账发票,发现12张发票(共计10.4万元)与税务系统采集信息不一致。存在购货方名称有误、销货方名称有误、查无此票、开票日期及开票金额不一致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1)开展报账发票造假专项整治。重点全面对2013年以来存疑发票逐一核实,要求有报账发票造假的人员自觉核查和说明情况。经清查,共发现28张存疑发票(共计23.51万元)。目前,已交由学院审计室进一步甄别核实,待查清后按财经纪律处理。

(2)严格执行《学院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实行责任倒追机制,明确经办人对经手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以及妥善保管经济业务的资料与凭证的第一责任,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

(3)配备专兼审计人员,充实审计力量,加强第三方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逐步实现学院重点领域或部位监管全覆盖。

(二)对“基建工程、设备采购监管缺位,存在一定廉政风险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核查2013年以来共70个院内招投标项目,没有工程采购预算文件的18个,没有经院长办公会讨论的33个。有些项目先上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由经办部门制定预算清单,由分管领导审批,导致审核环节虚设,监管不到位。有些项目没有落实集中采购,而是由各部门、各系部自行采购,导致费用高企,2015年1-10月学院办公用品购置和印刷费高达65.8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

(1)开展院内招投标项目自查工作。经查,2013年至2016年11月18个没有工程采购预算文件的项目中有17项发生于2015年7月以前。从2015年7月起,学院发现此类不规范行为,并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另有1项为2016年1月招标的石井校区、五山校区零星维修工程。该项目是3万元以下的突发性零星维修项目,因事前存在不确定性而没有办法确定工程量清单,没有工程采购预算文件,但在项目具体实施前已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报价,经审核后实施。33个没有经院长办公会讨论的采购项目中有23个采购金额不足10万元,不纳入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定范围;3个军训服装供应项目、4个教材供应项目,均为通过院内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由供应商按招标价格及质量保证等向学生提供军训服装、教材,学生按投标价直接向供应商缴纳所购军训费、教材的费用。该款不属财政资金,没有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不属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因此,也就没有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为加强管理,学院已将教材、军训费等大宗物品的采购,不管采购使用的资金是否属于学校预算管理,也将参照执行,并按规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另外3个项目已落实相关经办部门做出说明。

(2)修订完善《中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广东科贸职业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坚持重大工程、采购项目上院长办公会议和学院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规范重大工程、采购项目内部管理流程。

(3)制定《通用类项目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从2017年3月起,对学院办公用品购置、印刷等通用类项目的采购已实行统一的集中采购。

(4)加强工程立项管理。严格执行《学院零星修缮项目管理办法》的立项、预算、论证、决议、采购、施工、验收、决算、审核的工程项目的实施程序;要求各部门提出工程类(包括土建、装修、水电、绿化)立项须经职能部门提出审核意见;严格审核自行采购的小额工程项目立项、预算、采购等程序。

(5)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学院零星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

2.关于“招投标环节问题突出。没有建立招投标专家信息库,院内招投标没有外请专家评审。院内评委缺乏招投标专业知识,履职不到位。有些招投标项目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有些中标项目在未进入招投标程序前就已选定意向中标单位。有些招投标项目明招暗定,5个评委给中标公司商务评分打出同样的高分,给其他投标公司只打同样的低分。有些项目违规让指定单位中标,有3家公司报名投标,但最后中标的是没有参与投标的一家公司。有些服务项目长期由一个公司中标,2010年以来学院物业和卫生承包管理长期由某公司承包。有些工程项目中标公司不同,但工程施工是原班人马,2013-2016年度零星维修工程中标的分别是三家公司,但项目经理都是同一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1)加强招标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招投标专家信息库,并在院内招投标项目评审上加大外请专家比例;制定《学院招标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加强评审专家的培训管理,提高其专业知识。

(2)加强招标采购政策的宣传讲解工作。组织开展招标采购政策的培训会议,聘请专家来校授课,讲解政策采购及招标采购评审的政策规定及日常工作应注意事项,提高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及各部门负责招标采购等相关人员对政策的理解与把握。

(3)加强评标环节的管理,强化评标过程的监督管理。已为招投标室安装了监控系统,强化对评标过程的监控。同时,将组织开展评审专家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专业知识及法律意识。

(4)对巡视反馈指出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和分析,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3.关于“动科系实验室一体化工程决策失误。经核查,该项目未办理报建、规划,设计等手续,属违章建设。已支付的76万元工程款全部没有合同和结算清单,目前仍有13.9万多元余款未结算”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1)2017年4月10日学院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白云分局咨询了解有关报建手续程序的问题。

(2)根据2004年7月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准的石井校区红线图,实验室一体化工程占地面积的大部分已超出红线范围。而在2006年8月28日,学院与白云区石井街庆丰村经济联合社签订了《土地置换协议书》,即学院将广清高速公路西侧的自有产权土地7296.82平方米置换给庆丰村,庆丰村将学院门口南面红线外村属自有产权部分空地4864.68平方米置换给学院。实验室一体化工程占地面积的超出红线部分在《土地置换协议书》中置换的土地内。

(3)学院将根据《土地置换协议书》及办学实情,向市国土部门提出红线图规划调整申请,将4864.68平方米的置换土地纳入学院红线范围,然后补办实验室一体化工程报建手续。

(4)工程中途接管的施工单位广州荔湾建筑公司拟向法院提起13.9万多元余款未结算的诉讼,学院将以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处理工程款项问题。

4.关于“联奕公司承包的‘一卡通’承建项目问题较多。在项目没有完工,没有验收的情况下,学院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355万多元。目前该项目部分合同约定功能并未实现,整个系统处于烂尾状态,‘一卡通’只能当饭卡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1)组织相关人员对校园信息建设及校园一卡通项目进行核查。经查,《校园信息建设及校园一卡通项目》(招标编号:GDJY10092807HG080),分包一(采购预算400万元)、包二(采购预算160万元)。其中包一为数字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广州联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包二为水电一卡通项目,由哈尔滨新中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承建。2012年7月7日召开该两项目硬件验收会,硬件和功能达到要求;2012年7月8日召开项目专家验收会议,专家组成员包括4名校外专家和2名校内专家,专家一致同意该两项目通过验收。

(2)委托第三方的广东新中穗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资金支付情况和存在问题等进行专项审计。经初步核实,数字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金额378.62万元,水电一卡通项目金额148.47万元。后来,信息化建设项目因故有2次金额变更,共计增加16.46万元,项目总计395.08万元。其中已支付355.58万元,余39.49万元未支付(10%)。目前会计师事务所正在重点核查合同和支付手续是否齐备、是否按合同支付、合同编号与学院提供合同编号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在查清事实基础上,按相关规定处理。

(3)核对项目的使用和功能问题。信息化建设项目与“一卡通”建设项目大部分功能正常发挥并一直由有关部门正常使用。对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人员和联奕公司进行多次沟通,边改边用。在OA方面, PC端的有27项业务,手机端有11项业务,已执行OA线上处理,正逐步推广;目前正重点对“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子模块的功能进一步完善;对“学生收费管理系统”、“迎新管理系统”2个系统子模块分别与财务系统、正方教务系统等的数据对接。

(三)关于“后勤管理不到位,涉嫌利益输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饭堂监管缺失。学生饭堂承包者长期未向学院支付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资等。2004年8月学院承包五山食堂时,向承包人每年收取场地及设备折旧费23万元。2005年7月,学院和饮食中心签订责任书(要求饮食中心按月向学院支付在饭堂工作的职工工资和产生的水电费)后,石井和五山食堂一直没有向学院缴交管理费。经2015年审计后,饭堂承包者才向学校补交了2012-2014年的水电费211.17万元,职工工资180.12万元,但2012年以前应补交的费用没有核算,2015年以来的费用仍在拖欠,给学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饭堂的各类采购、维修等项目均未按规定招投标,如桶装水、食材、炊具采购等。饭堂收费系统不能和学院财务系统连接,饭堂每天实际现金流无法监控,饭堂上报的收入与实际收入明显不符。学校接待、请客送礼、办公室装修等费用在饭堂开支”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1)加强监管,明确经济目标责任,向学生饭堂承包者催收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资。截至2017年4月,饭堂已经补缴2005年7月至2016年6月的水电费、工人工资、在编人员工资421.49万元,2005年7月至2016年6月员工房租18.67万元。

(2)经查,2013-2015年,学院招标办、财务处、后勤处等部门,组织饮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广东省高校食堂物资联合采购供需见面会,根据货比三家的模式,实地考察,确定大米、食用油等8大类食材供应商;2016年、2017年度的8大类食材由招标办根据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进行公开招标。目前,饭堂桶装水、部分以前未按规定采购的食材(河粉类、豆制品类)、炊具、洗涤用品等各类采购、维修等项目均已按规定公开进行了招投标。

(3)饭堂上报的收入与实际收入明显不符的主要原因是校园超市、医务室等终端消费的POS机与通过校园一卡通收费系统连接,致使食堂代收的消费金额非常大。为规范饭堂现金流管理,目前除医务室外,与食堂经营无关的校园一卡通POS机的消费一律中止连接;同时,学院派驻会计,对饭堂财务实施了二级核算;按工作程序引进建设银行的“龙支付”结算方式取代现金充值,并推进校园一卡通建设,实现实时自助存转账以及缴费等现代金融服务。

(4)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凡与饭堂经营无关的接待、物品等费用一律不准在饭堂支出。

2.关于“学院物业租金收入未上缴省财政。仅2010-2015年饭堂收取多个摊档租金共计187.91万元,租金收入全部入了饭堂账户,没有按规定上缴省财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1)经核查,2010年至2016年6月全院的物业出租租金共计138.93万元。正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2)制定《学院物业对外出租管理办法》,规范物业出租。

(3)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清查工作方案》、《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并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清查工作的通知》等制度。

3.关于“校医务室外包问题突出。2011年4月-2016年8月学院将医务室外包给粤海医院。据反映,医务室承包没有招投标,粤海医院派来的医生没有资质。白云区卫生局2015年检查发现,粤海医院在学院内属无证经营、非法行医(学院已于2016年8月中止与该院合作)”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1)通过政府采购,2016年10月新的合作医疗机构——东方医院进驻学院。学院配备了1名专职的医务管理与学生医保工作人员加强对医疗工作监管,并将学生医保工作纳入学院统筹管理。

(2)2016年9月之前学生医保报销遗留问题已解决。

(3)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医保政策、医保卡使用、就医与报销流程等宣传、咨询服务,不折不扣落实参保学生的医疗政策待遇,确保和维护参保学生的利益。

三、对“‘四风’问题仍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院领导干部大多习惯于作部署、提要求,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和师生中调查研究少,对教职工和学生关心不够,对学生反映医保难、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重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

1.完善调查研究制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意见对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新的具体要求,建立了党委委员直接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确保每年对每个基层党组织调研指导全覆盖。

2.强化调研制度落实。结合近年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各类专题座谈会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围绕群众反映的学生医保、教学设备设施和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深入实际开展专题式调研,找准制约学院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相应解决措施。

2.关于“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调研不够深,沟通协调不到位,致使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如某公司应收款从2005年挂账至今的问题,某公司欠款300万元未还、部分教职工长期拖欠借款195万多元的问题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1)学院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进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积极稳妥分步解决;涉及现有政策制约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理解支持。

(2)针对“某公司应收款从2005年挂账至今的问题,某公司欠款300万元未还、部分教职工长期拖欠借款195万多元的问题等”问题,学院党委明确两名党委委员为责任领导,多次召开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办法,督促尽快整改。一是派员与相关公司负责人进行面对面沟通,通过法律程序向相关公司追讨欠款。二是约谈相关责任人,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责成个人尽快还款,截至2017年4月累计追回个人借款179.2万元。三是对账目按照财务制度做好善后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关于“有些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的工作比较重视,对其他部门的工作不关心;有些职能部门办事互相推诿,服务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

(1)坚持逐级管理。明确岗位职责,核定岗位说明,制定岗位责任书,明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在日常工作管理监督的分工和责任,加强考评制度,增强领导干部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2)强化责任落实。对学院重点工作“分类排队”,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细化到分管院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并明确完成时限,形成“纵向有目标、横向有竞争、学院有监督”的工作机制。

(3)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运用力度,强化学院各系各部门各条块工作的统筹协调。对于个别工作有交叉的,由学院主要领导按各部门基本职能进行统筹协调,明确分工,避免工作推诿和扯皮。

(4)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编制了2017年版制度汇编,加大制度落实力度,提升学院行政管理工作水平和工作效能。

4.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工作热情减退,工作效率低下;有些中层领导感觉是‘天花板’,上班‘混日子’,工作不积极、不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1)开展学习教育。2017年3月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专题会议,加强领导干部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党员干部中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培养能干事、肯担当的干部队伍。2017年4月邀请心理健康专家教授到学院作《幸福心理》讲座,提高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心理健康自我调适能力,提升个人幸福感和工作积极性。

(2)完善干部考核评价。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办法,改进年度考核,完善任期考核,注重日常考核,切实强化对干部全程监督管理,增强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着力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推进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完善内部激励措施,提高工作热情。

(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近年来,少数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仍存在收送‘红包礼金’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1)全面核查收送“红包礼金”现象。一是由学院纪委对收送“红包礼金”的人员进行调查,并要求有关人员自觉主动于2017年3月30日前向党委或纪检监察室说明有关情况;二是根据巡视办提供的线索,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约谈和诫勉谈话;三是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由学院纪委牵头对巡视移交的线索和反馈涉嫌违纪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四是责令存在违规现象的相关系部人员立即进行整改,全面清退违规取酬和收受红包。

(2)经初步核实,在学院2015年9月实行绩效工资前,根据学院政策提成给相关部门的资金,部门在进行二次分配过程中,存在违规取酬和收受红包礼金现象。截至2017年4月,2人向学院财务处退回违规取酬2.96万元,2人上交红包礼金共1.60万元到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指定的广东省教育厅财政专户。对巡视报告反馈的有关线索,学院纪委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和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待查清后严格按有关纪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按照相关制度,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关于“对因公出国(境)管理不严,2010年以来9次出访中,8次赴台湾均没有填写《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没有执行旅行社招标和机票定点购买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1)对2个责任部门的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

(2)印发了《关于加强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因公出国(境)的审批程序、经费管理、证件管理和有关规定,规范出国管理。

(3)出台《学院差旅费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招标和机票定点购买制度。

3.关于“部分领导因公出国(境)资料丢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1)对2个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

(2)对学院处级以上干部的出国(境)证件全部登记造册,集中保管;对学院处级以下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进行报备管理。

(3)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部署和强调出国(境)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程序,将有关出国(境)管理规定传达到学院各系、各部门。

4.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存在未按规定程序违规兼职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1)全面摸查领导干部违规兼任社团职务情况,共清查出未按规定兼职2人次并予以立即整改脱离兼职。

(2)加强对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管理,规范干部兼职程序,严格履行审批和报备制度。规定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在社团、企业或其他组织兼职;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需按规定程序报批,且兼职不得超过两个(含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不得超过两届,不得领取任何报酬。

四、对“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个别干部选任没有按程序明确职级进行选配;个别拟提拔干部‘不称职’票和‘不同意’票比例较大,但仍提拔任职;个别中层干部提拔时试用期不够1年;个别工勤人员享受科级待遇”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1)按照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修订《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严格按职级配备干部,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2)对1名试用期不足一年的中层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对1名享受科级待遇的工勤岗位人员取消科级待遇。

(3)研究分析近年来学院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学院领导班子及组织人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吸取教训。

2.关于“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够严格。超设处级机构1个,超职数配备六、 七级职员,个别未聘行政职务人员享受相关行政待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1)根据省编办《关于调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机构编制问题的函》核定学院内设机构职数,对超设机构予以合并。

(2)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同意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变更岗位设置的复函》核定学院六级、七级职员职数,并按相应职务享受待遇,规范职员管理。

(3)1名未聘行政职务人员享受相关行政待遇问题在近期中层干部换届时一并解决。

3.关于“聘用制执行不到位。有些干部聘用期满过了2年才重新启动续聘程序,有的在聘用期间变换工作岗位未及时变更聘用合同,造成人事纠纷”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

(1)对1个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

(2)2名聘用期过两年的干部已完成考核及按干部管理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3)根据《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实施方案》进行学院教职工的第二轮岗位竞聘工作,对在聘用期间变换岗位未及时变更聘用合同的1名同志已完成续聘工作,经充分沟通和协商,学院已与该同志达成谅解。

(4)严格合同管理,及时做好聘用期间因岗位调整、职务变动等的合同变更手续,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4.关于“岗位工资执行不严格。个别兼任下属单位职务专技人员仍在兼职单位取酬”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1)严格执行《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已全面清理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财政统发工资和校内绩效工资“两头占”现象,除“双肩挑”人员、中层干部及以上人员外,其余人员享受财政统发工资与院内绩效的职务(职称)保持一致。

(2)经核查,学院兼任下属单位职务专技人员仍在兼职单位取酬共有2人,属于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均为正高级职称,由学院外派至学院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自筹)担任领导职务(不定行政级别)。考虑到该单位在学院教学体制下,一方面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开发,另一方面承担大量的教学实训任务。按照《学院绩效工资分配补充规定》,2人财政统发工资部分在学院发放,绩效工资部分在该单位发放。

(二)关于“人事管理制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年青骨干教师与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力度不够;干部老龄化严重,50岁以上干部所占比例大”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1)加大中青年教师引进力度。2016年引进各类人才合计62名,年龄均在45岁以下,其中80%的年龄在35岁以下;2017年拟引进年龄45岁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以及35岁以下博士15名,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优化和改善专业和年龄结构。

(2)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分析、预测、规划、储备,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专业、职级结构,形成合理的干部梯队。下一步,将统筹考虑干部队伍状况,有针对性地补充工作力量,并通过加大培训力度等方式,搭建干部健康成长平台。

(3)2017年中层干部即将换届,将通过退休、转岗、竞聘、公开选拔等平稳过渡办法,优化中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逐步增加中青年中层干部比例,降低50岁以上中层干部比例。

2.关于“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些党委成员任领导职务已有10多年,有些科级干部20年没有调换过岗位。轮岗存在一刀切现象。学院规定任两届(每届三年)必须轮岗,出现部门正副职都是新任的领导,不利于工作的延续”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经与省委教育工委沟通,将1名任领导职务时间较长的党委成员交流到其他学校任职。

(2)对2名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七级职员进行轮岗。

(3)轮岗交流制度化。修订《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科学制定干部轮岗交流的原则、方式和年限等,并强调注意避免干部过快、过频轮换岗位,形成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2017年1月,通过公开竞岗及组织考察,调整七级及以下职员9人。

3.关于“干部回避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夫妻一方担任主要领导另一方也在同一内设机构工作情况。‘近亲繁殖’、‘裙带关系’问题较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1)组织开展学院违规“近亲繁殖”、“裙带关系”情况自查自纠,对夫妻一方担任主要领导另一方也在同一内设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认真清理。学院有1对夫妻中的一方担任主要领导另一方也在同一内设机构工作,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2017年中层干部换届时予以解决。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以敢于担当的政治魄力开展选人用人工作,防止上述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4.关于“学院对教职工出入境情况不掌握,出入境证件管理不严,个别干部擅自连续出境两次,非中层领导干部的教职工出入境情况不掌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1)对2个责任部门的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

(2)对违反因私出国(境)规定的1名干部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

(3)重新对学院领导干部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登记造册,重申因私出国(境)纪律,要求每位干部认真遵守、严格执行。

(4)细化因私出国(境)规定。进一步明确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的证照(签注)申请程序、次数、领取退还和报备办法、出国(境)时限等。

5.关于“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不到位。部分干部调动、录用手续不全,缺少组织人事部门批文,学历、学位缺少相关佐证材料”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正在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1)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已成立学院教职工档案审核专项工作组,着手对学院教职工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全面审核,目前已完成中层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工作。

(2)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完善部分干部档案中的调动、录用手续、学历(学位)等相关佐证材料。

6.关于“从近3年常规抽查结果看,有部分干部未能如实填报个人申报事项,有的填报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1)学习和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处理办法》(中办发〔2017〕12号)文精神,对不按要求填报、漏报、瞒报个人事项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强化干部思想认识。2017年3月23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院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两项法规,逐条对照讲解并进行重点提示,明确具体要求,严肃填报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对政策的了解,提高对申报个人事项工作严肃性的认识。同时要求组织人事处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强化监督,确保干部个人事项申报的严肃性、准确性。

(3)严明请示报告纪律。要求学院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规定按程序请示报告,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近3年在个人事项核查中发现个人填报有问题的5名处级领导干部,均按程序进行了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014375,邮政信箱: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石庆路388号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邮编:510430;电子邮箱:gdkmdb@163.com

中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下一页:中共广州美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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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美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1日至11月18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广州美术学院进行了巡视,2017年2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广州美术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独立负责开展工作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领导班子对学校发展远景深度研究不够,对统筹推进学科发展路径和具体措施不够,对冲刺高水平艺术类特色大学发展的重要工作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长期坚持并推进中。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以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并结合学校工作,把学习成果转化成谋划学校发展的思路和行动;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谋划学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等议事机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管理新格局。组织学校领导班子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作为学校的领导核心,校长在党委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双肩挑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引导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管理工作上。校级领导要深入基层,结合分管工作,加强对工作的研究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党委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完善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审核、汇报、会前沟通等程序,修订完善《广州美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制度》、《中共广州美术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是加强对学校发展远景的研究,加强对特色类高水平大学的研究,决定每5年举办一次学校高水平发展论坛,每学期召开一次学校发展务虚会,要求学校领导结合分管工作撰写发言提纲,做到对工作有总结、有分析、有思路、有措施、有成效,加强对年度工作计划的研究。本学期结合申博工作,分别召开人才工作、教学工作和学科发展三个专题研讨会。3月份已召开人才工作推进会议,其他两个会议已在筹备中,在本学期末完成。

2. “2015年“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由于管理不善、执行不力,被省财政收回412.86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这个问题,我校已由创新强校领导工作小组牵头,于2017年3月组织了对“创新强校工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修订了《广州美术学院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计划财务处指定专人负责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预算资金使用进度,提高预算执行力。自2017年起,对“创新强校工程”实行“项目库”管理,只有提前入选“项目库”的项目方可予以安排资金,临时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中,需长期坚持。

我校于2013年12月制定了《广州美术学院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三重一大”的内容界限有时把握还不够规范。针对这个问题,学校将按照上级最新文件精神,进一步修订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学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完善并严格执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修订完善《广州美术学院基建维修工程维修管理办法(试行)》、《广州美术学院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立项论证、变更程序做出详细规定,在项目管理方面强调实行项目集体决策制、项目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全过程跟踪制等制度,各项工作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各部门协同管理,严格对项目的预算、招标、进度、质量、投资进行有效控制和全过程管理,项目预算不超概算,结算不超预算且不超合同总价110%。根据单项工程预算金额大小做出明确具体的管理规定,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程序也做了明确要求。同时党委常委会强调,各位分管领导对于一些工作是否属于“三重一大”,如确实把握不准,一律提供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时要求学院办公室加强把关提醒。

(三)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3年以来,学院领导因公出境情况公示信息不及时和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

已在校园网开设专门栏目,2017年1月开始按规定将因公出境的航班、人员、日程、活动内容等进行公示。

2.“捐赠管理、校企资产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没有按教育部规定按年度及时公开。”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未完成部分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016年10月按即知即改原则,重新修订了《广州美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充实了相关内容。“捐赠管理、校企资产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根据规定按年度在校园网校务公开栏目进行公开。                                            

3.“个别校领导没有严格执行听课制度,填写听课评价表不真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修订完善听查课制度,建立健全学校领导不定期听课、查课制度。2017年1月起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跟进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听课、查课工作完成情况。

二、对“管党治党宽松软,学校基层组织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艺术院校特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研究不够,重部署,轻落实,压力传导层层弱化;部分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措施办法不够有力,发现问题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部分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每两年召开一次全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深入研究艺术院校党建工作特点规律。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学校党建工作。2017年1月,召开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学校党委常委听取了13个基层书记述职的的汇报,并进行了民主评议,结合基层述职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了学校党建工作情况。2017年2月27日党委常委会议上,结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了年度党建工作,明确了基层书记抓党建责任、进一步完善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党委委员联席基层党组织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制度、探索艺术院校特色党建工作,创建特色支部,创新基层党组织学习活动,帮扶薄弱党支部。

二是强化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抓党建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抓好《广州美术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办法》落实,明确党建责任考核,将基层党组织抓基层党建述职和民主评议结果、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执行情况纳入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修订了《广州美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广州美术院二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明确规定学校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分管组织工作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党员校领导按“一岗双责”落实责任;二级院系党总支书记是本单位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员院系领导按“一岗双责”落实责任,机关及教辅单位党支部书记是本部门党建工作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同时要求各基层单位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本单位党建工作。(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2.“有一名领导干部的分管工作不符合有关规定,党委没有足够重视及时调整,存在等靠上级新的人事任免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按照即知即改原则,已于2016年5月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学校党委书记在2016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此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自我批评。

(二)对“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学院党委对二级院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检查指导不够,有的二级院系会议纪要不规范、记录不完整,存在敷衍应付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组织生活不规范,学习教育流于形式,战斗堡垒作用缺失;有的二级单位“双肩挑”负责人政治担当不够,重业务轻党建,存在把业务工作视同党建工作现象。”

整改情况:部分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规定每年下半年党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2016年12月已经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督促,2017年4月建立健全党委委员(13人)挂钩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明确了党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和基本要求。

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2017年学校“书记项目”立项为抓手,4月出台了《广州美术学院基层党组织特色支部活动立项管理制度》《广州美术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划拨使用办法(暂行)》等,进一步规范和支持基层党建活动开展。计划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围绕党支部的职责和作用、党性原则和党性修养、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如何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党支部书记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识和责任感,提升抓基层党建工作能力。组织开展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培训,加强对二级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和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的学习培训,强化对制度执行的落实;统一印制了《广州美术学院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本》,规范日常会议记录。制定年度督办督查工作方案,对二级院系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执行情况、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进一步推动二级单位党建工作制度的规范化。

三是对部分二级单位“双肩挑”党总支书记逐步调整为专职党务干部,一时调整不了的按省委组织部相关规定不得少于五分之四时间用于党务和管理工作。抓好《广州美术学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对存在问题的,结合平时考核谈话提醒或诫勉谈话。

3.“群团组织建设基础弱化,团代会没有及时换届,团委书记空缺3年。”

整改情况:整改中,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落实中央关于共青团工作改革的精神,要进一步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指导,已制定团代会换届工作方案,6月30日前做好团代会和团委换届改选工作。

(三)对“监督执纪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学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完善,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缺少有效抓手、对重要岗位行使权力缺乏有效制约,抓早抓小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

一是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常委会每学期至少一次听取纪委专题工作汇报,研究党风廉政工作。                               

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部署,切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我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推进《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2017年度责任分工》。结合艺术院校特点,以征集廉政书画创作和艺术设计为抓手,以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为示范教育,以腐败案例为警示教育,警钟长鸣,进一步营造校园廉政文化生态,定期组织重要岗位干部和新提拔干部到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从去年开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 

三是加强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2016年10月按即知即改原则,制定了《广州美术学院干部约谈工作制度》,要求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时掌握情况,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干部廉政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定期谈话,落实监督执纪四种新形态。

2.“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力量不足,负责人兼任议事机构成员,“三转”不到位,主业不突出。”

整改情况:整改中,需长期坚持。

加强充实纪检力量,深入学习领会“三转”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梳理和定位,6月30日前,清理排查纪委及其工作部门所参加的协调议事机构,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2017年3月已增补1名纪检干部,充实力量配齐干部。

3.“个别信访案件超出规定办理期限。”

整改情况:整改中,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重新修订《广州美术学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办法》,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进一步复查受理记录、调查处理记录,完备有关材料,对近三年已完成所有信访件进行办结报告。

三、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干部队伍管理松散”问题的整改

(一)对“干部选任条件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2年12月附中校长校内公开选拔中,附中校长岗位任职资格发生变化没有公示。”

整改情况:已整改。

学校党委对2012年附中校长校内公开选拔中,附中校长岗位任职资格发生变化没有公示一事高度重视,之后至今的干部选任工作没有发生类似问题。此后干部工作中要坚持按政策、按程序、按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对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加强监督;遇到实际工作中与原方案不一致的情况,按程序公示或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备。做好附中班子任期工作表现情况的考核测评,加强附中班子建设。

2.“2015年以来先后招聘4名本科学历的老师,突破了招聘办法的一般性规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存在问题,学校即知即改,对已招聘到岗的4名本科学历(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教师进行考核,鼓励4人在职进修、提升学位层次,结合4人聘用以来的的教学情况和科研业绩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在今后的人才招聘工作中,要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引进、使用、激励机制,注重培养高水平的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修订完善相关人事招聘工作文件,严把人才引进标准,2016年专任教师招聘全部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2017年专任教师(固定编制)招聘全部要求博士研究生。

3.“2016年向文化部推荐美术评论人才专家库人员未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并进行学术评价。”

整改情况:已整改。

学校即知即改,2016年以来,凡涉及到高层次人才引进、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推荐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等工作,均按规定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学术评定或推荐,再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三)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有的缺乏责任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做老好人;有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存在少报瞒报讲学、书画等劳务所得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需长期坚持。

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干部集中培训和选送到省委党校等机构学习的形式,强化干部的“四个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干部考核,切实推进问责工作。学校主要领导有针对性加强日常谈话提醒干部落实工作责任、敢于担当、规范个人事项报告工作,3月30日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关于个人事项报告要求,同时党委书记和组织部对处级以上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有针对性提醒,要求准确把握政策,规范如实填写,提高一致率。

2.“有的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打折扣、搞变通;附中专项整治清理办公用房不彻底,变相多占办公用房。”

整改情况:已整改。

学校党委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纪委主要领导对附中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成按要求腾退和清理多占的办公用房。2016年底,附中完成原校长室的腾退,将校长办公室改造为18平米的独立办公空间,其余腾退的空间改造为会议室和学生心理辅导室。2017年2月,附中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巡视整改发现的问题,有关人员在会上作出了深刻的检查和自我反省,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深入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学校党委书记在今年3月对附中党支部书记和校长进行了谈话、批评与提醒。

四、对“资金资产管理缺位,校产出租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对“改变专项资金用途”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对“2015年在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中列支水电改造、家具采购等6笔支出金额共计280.16万元”进行错账更正。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由计划财务处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资金审核,确保专款专用。

(二)对“经营性资产租赁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有的资产出租没有相关部门批准,有的没有经过招投标或者违反招标程序,有的合同到期仍然继续使用,有的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合同与现场核实企业不符;昌岗校区35栋一楼经营空间及师生饭堂存在变更经营用途及服务内容的问题,师生饭堂涉嫌违规转包。”

整改情况:部分已整改,今年底完成。

经核实,师生饭堂不属于转包性质。对35栋一楼经营项目,签订补充协议,增加面积按合同单价收取租金;生活超市经营项目签订补充协议,调整经营位置,其他按原合同执行。

2017年4月5日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全面清查后勤服务性房屋租赁情况,按照省教育厅新规定依法依规出租,合同期满提前三个月告知承租者,不符合出租管理规定的由学校收回;对合同未到期的,学校加强监管,合同到期后按上述办法管理。完善并执行《广州美术学院后勤服务性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责任主体部门和负责人,加强日常监管,依法依规做好合同管理。  

3.“学院对附中合作办学监管不严,附中合作办学形式不规范,存在误导学生和家长的情况。”

整改情况:部分已整改,未完成部分6月30日前完成。

附中AIP国际部在招生宣传过程中同时使用了“附中”和“AIP”双方名义,AIP录取通知书落款及盖章为“广州美术学院附中国际合作交流部”,责成附中立行立改,将国际部的部门章由圆章改为椭圆章,文字内容更改为“广州美术学院附中AIP国际艺术高中课程”,凡以国际部名义对外发布的信息均盖此章。此外,AIP国际部确实存在一些对外活动没有向附中请示审批手续、招生宣传和管理资料没及时向附中备案等问题,今后将根据《合作协议》进一步强化监管,AIP内部重要资料如管理架构及主要负责人、自聘人员劳动合同、各项管理规定、年度财务报告等必须按时提交附中备案,重要的对外宣传和交流活动必须向附中请示审批,经附中或学校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要求附中制定合作办学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三)对“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没有按照规定建立对资产经营公司业绩的考核制度及其奖励办法,没有按照议事规则定期开会。”

整改情况:整改中,6月30日前完成。

对“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学校分管领导对此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明确了广州美术学院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代表学校对资产公司行使出资人的监管职能,对资产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监督权;目前已经调研、起草并经资产管委会会议审议了资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薪酬管理、业绩考核等制度,待学校审批后就可实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广州美术学院校企管理办法》,加强对资产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管理和监管。  

2.“资产经营公司与下属企业集美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严重重叠,在业务经营决策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利益输送风险;没有任命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推进中,未完成部分今年内完成。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广州美术学院校企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了资产公司与下属企业间的管理架构。结合中层届中考核调整,计划对资产经营公司和集美公司管理层进行调整,加强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等岗位力量,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规范管理。因学校领导班子换届在即,涉及干部调整工作,已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待批复后按程序启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20-39362002

邮政信箱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广州美术学院办公室

电子信箱:xyb@gzarts.edu.cn

                                 中共广州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下一页:中共星海音乐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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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星海音乐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3日至12月27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校进行了巡视。2017年2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我校存在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强,完全符合省委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党委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在听取第十四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在校内传达贯彻巡视反馈意见,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坚决抓好抓实整改。

学校党委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头挂帅。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确定了41项整改任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全校上下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省委第八巡视组就我校的整改工作给予了精心细致的指导,多次就整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为我校的整改工作指明方向,有力推动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高度重视学校的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

学校先后召开12次党委会、9次院长办公会、4次纪委工作会议、6次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和7次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诫勉谈话2人,解聘3人,批评教育21人。今年1月启动了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三位校领导分类牵头系统修订学校规章制度,其中新制定46项、修订100项,拟于今年9月汇编成册。完成整改事项10件。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领导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

 1.对“全员定岗定编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校已经陆续建立健全了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和新一轮人员聘用实施办法等,推动聘任工作常态化,不断提升管理效能。

(1)关于“直至2015年5月院长办公会未向党委会提交学校定岗定编方案”的问题

 学校内设机构调整已于2016年4月完成,新一轮人员聘任办法正在制定和论证中;今年4月中旬完成了学校内设机构定编方案第一稿;修订了《星海音乐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实施办法》。

 (2)关于“近90名获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未能被聘任”的问题

 正在整改落实。2016年12月底已陆续完成副高、中级人员的定级工作,将尽快完成正高人员的定级及所有人员的聘任工作。

 2.对“师资队伍建设严重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学校正在修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将紧缺岗位教师的补充纳入常规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工作细则;加快遴选二级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工作。

 (1)关于“未提交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方案”的问题

  人事部门开展了专项摸底调查,已完成《星海音乐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后颁布实施。

(2)关于“学术学科带头人流失”的问题

本届党政领导班子对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形成了高度的共识,职能部门已拟订《2017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后挂网公开招聘。

(3)关于“重要教学骨干断层”的问题

学校2017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方案已于4月1日挂网,7月上旬完成。今后将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许可,每年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教辅和管理人员,保证日常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关于“传统学科优势基本丧失特色优势学科不断弱化”的问题

 已启动整改。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方案包含特色优势岭南音乐学科专业师资8名,占总招聘人数的14%。今后仍将根据学科专业人才状态,加大传统优势学科专任教师的引进培养力度。

为巩固和发展岭南音乐学科特色优势,今年学校启动了音乐博物馆建设,已聘任资深教授为音乐博物馆荣誉馆长兼学术总策划,积极推动岭南特色音乐文化的发掘整理归档和学术研究工作。

2017年6月底前完成选聘珠江学者特聘教授、青年珠江学者工作。

 3.对“学术委员会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入手,学校启动了《星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及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星海音乐学院硕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办法》的修订工作,保障学术委员会等正常开展工作。

(1)关于“学术委员会换届和章程修订”的问题

已启动整改工作。今年3月28日学校职能部门正式提交“关于启动学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议题,通过院长办公会审议。今年4月7日组织专家就《星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形成换届方案提请院长办公会审议,并着手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2)关于“学术委员会活动不正常”的问题

已启动整改工作。正在修订中的《星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学术委员会的运作程序和规范作了详细规定,坚决克服以前存在的学术委员会活动不规范、不严肃的现象。

(3)关于“以扩大会议形式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的问题

正在修订中的《星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对会议参加人员、议事规则等作了严格的规定,保障学术委员会正常规范地开展工作。

(4)关于“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的问题

已启动整改工作。由于学校属于单科院校,获得硕士授予权资格相对其他院校较晚,招生规模偏小,而已通过遴选的导师人数近90人,现有导师队伍基本满足研究生培养需要,并能保持基本合理的生师比。另外,由于学校学术委员会未换届等原因,导致我校一直未启动新一轮研究生导师遴选。新一轮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方案已于2016年10月17日通过了院长办公会审议。待学术委员会换届后,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即可进行。

(二)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4.对“学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学校党委将以提高统领全局、改革创新、破解难题等能力为目标,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突出党建主业,推动学校事业顺利发展。

(1)关于“党建工作‘上热下冷’”的问题

正在整改落实。学校已于今年5月底制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规定,探索实施党总支(直属支部)每学期思想政治工作月例会制度,学校党委每学期一次党建工作分析会制度,依托职能部门组成督查组抓实党建主业各项工作。

(2)关于“领导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5月下旬已完成学校党委书记、院长与副校级领导之间,副校级领导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两个层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工作,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覆盖。

5.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程序进行总支(支部)换届工作,组织协同教学、学生管理、共青团等部门,依托学校党校培训,严把质量关,积极慎重发展党员。认真组织党员按期交纳党费和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全面检查。充分发挥专业院系党组织作用,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参与部门重要决策等方面勇于担当,协调联动。

(1)关于“基层党总支和党支部换届不严肃”的问题

已于2016年10月顺利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工作严格执行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

(2)关于“组织生活不正常”的问题

定期开展了基层党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业务培训,要求基层党务工作者熟悉掌握基层组织生活规定;印制了格式统一的、专用的党总支(直属支部)会议记录簿,要求召开会议必须由专人作专门记录。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学校党委书记在每个新学期初都亲自给学生上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每年党校培训班教学安排上明确要求党总支(支部)要落实好上党课制度,同时在今年的干部、学生培训计划中,也进一步明确党总支(支部)书记必须给学生上一堂党课。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对于“三会”的相关要求,把基层组织的“三会”落实情况作为日常党建工作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4)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的问题

学校党委组织部已召开专题会议,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三次清理,并经上报学校党委同意,对不合格党员(含预备党员)进行清退处理。目前已完成最终清理,并对发展党员材料报送工作作了严格要求。

(5)关于“部分校领导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问题

学校党委对此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已与部分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领导同志进行了个别沟通,根据班子分工情况,重新调整了学校领导挂靠党支部名单。学校党委书记还在党委会上重申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强调每一位校领导必须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6)关于“基层党组织地位弱化”的问题

已找相关单位的当事人谈话,要求进一步增强相互沟通,共同维护党政班子的团结和威信。下一步将严格执行《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相关规定并加强督查。

6.对“学校纪委监督执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主业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学校将于近期完成纪委换届工作。加强学校纪委和基层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提高履职能力。严格执行纪检工作规定要求,依法按时高质量受理信访案件。

(1)关于“学校纪委从2009年以来没有换届”的问题

已作整改计划。根据学校党委换届工作安排,积极筹备学校纪委换届工作。纪委办公室已提前做好换届的各项准备工作。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问题

已作整改计划。拟定了星海音乐学院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星海音乐学院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星海音乐学院谈话提醒工作暂行办法》。2017年7月中旬前组织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定级。

(3)关于“主动发现线索并查处案件几乎为零”的问题

对事关学校的重大事项加强监督,认真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已对群众举报信访案件进行了整理和分类,对已查明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对仍需核实的问题正在作进一步的核查。

(4)关于“信访案件办理超期”的问题

已对全部信访案件进行了梳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函询、诫勉谈话,并作出了相应处理。

(5)关于“对多起违纪违规问题没有认真查处”的问题

学校纪委收到巡视组反馈材料后,即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出函询件。根据函询情况,纪委会议作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其中,对附中、审计、人事、学工、教务等部门的问题经过调查、函询取证,分别作出了处理;关于某系领导违规收取参赛费并将少量余款自行支配的问题,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对该同志进行了函询,学校对其进行了函询和诫勉谈话,对被举报对象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此情况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

(三)对“教学行政管理严重缺位,教学秩序混乱”问题的整改

7.对“办学理念出现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学校将着力纠正个别行政领导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偏差,已落实新学年课程安排方案,做到不随意挤占思政课、文化课时间,课程安排以正常教学时间为主。通过对教学过程跟踪和教师教育,引导全体师生员工形成专业课与文化课并重、思政工作全员覆盖的良好氛围。

学校党委书记每学期都为学生上思政第一课。3月15日,学校党委书记为学生和教职工讲授题为《以人民为中心,为时代而歌》的思政课,以我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为导入,提出了提高师生思想道德修养和专业水平的殷切希望。

3月24日,我校召开思政工作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星海音乐学院首批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获准立项和资助。

8.对“招生中存在违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作调查了解。学校经深入调查核实,由纪委找到时任招生办主任和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相关当事人作了书面陈述,已将基本情况向上级部门作了汇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月底学校完成了招生工作机构的调整,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颁布的招生工作程序和规定。

9.对“师德教育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学校于2016年4月成立了教学督导室、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和教师发展中心。今后将结合每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强化师德教育,夯实教书育人的责任意识,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执行调停课制度,严禁擅自调停课或私相代课,严禁学校教师开设针对招生考试的收费辅导班,进一步规范校外艺术交流活动。

(1)关于“部分教师请人代课”的问题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本学期,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召开教学例会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日常教学巡查基础上,严格执行教学检查制度,检查教师教案(专业课教学手册)。同时责成各教学院系严格教学管理,实时监控教师授课情况,对存在此类情况者及时上报教务处,并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处理。设立了教学工作意见箱,面向师生及时掌握并处理有关教学问题。

(2)关于“部分专业老师违反考培相关规定”的问题

2月15日制定出台了《关于重申禁止教职工参与考前辅导及应试培训有关规定的通知》(粤音院招〔2017〕11号),保证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深入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在今年的招生考试工作中,学校招办对考官作出明确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制度规定。迄今为止未发现考官存在此类问题。

(3)关于“个别老师辱骂学生”的问题

学校接到有关情况反映后,教学督导室对该老师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监察室向该老师函询,该老师作了书面说明。基本情况是:一是该老师有辱骂学生行为,属于教学方法不当;二是发“红包”是在乐团内部群的“抢红包”,虽所涉数额较小,学校认为此种行为仍属行为不当,已责成教务部门等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学校明确:今后如有类似行为,一经查实,责令纠正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4)关于“个别老师私自带学生外出演出”的问题

学校监察处3月3日向当事人发出了函询,了解情况,其本人对所反映情况作了说明。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管理,防范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学校明确了相关工作的主管部门,4月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参加校外艺术实践活动的规定》。

10.对“教学秩序及设备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学校将巡查课堂作为常态化教学管理手段,坚持不懈地把住关口,抓到实处,不断提高教师严格执行课表开展教学活动的意识和实效。

(1)关于“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问题

学校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党委委托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召开教学例会,在会上对上述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4月24日,对上述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严肃批评教育。学校将出台相关规定,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今后如再出现类似情况,将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关于“教学设备管理混乱”的问题

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教学设备资产清查,初次清查发现86件乐器账实不符。至6月22日,已找回乐器63件,并已完成对缺失编号乐器的补登。现仍有23件乐器在继续查找核实中。待报废乐器将进行核实并组织专家评估,资产报废的手续由学校资产管理中心按国有资产报废程序办理。

修订《星海音乐学院乐器和服装租借管理规定》,加强乐器管理,对乐器的对外租借、丢失、赔偿、维修的办法及报废手续作出明确的规定。要求资产管理部门和相关岗位人员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意识,落实财物管理规定和责任到人的台账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11.对“科研水平整体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学校将加强校内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科研活动指导,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专业院校或院团的交流合作,加大经费支持和政策鼓励力度,为切实提高学校科研水平和实力夯实基础。

(1)关于“科研项目基础薄弱”的问题

正在整改。4月上旬已制定出台《星海音乐学院科研管理条例(修订)》和《星海音乐学院经费管理条例(修订)》。《星海音乐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星海音乐学院横向项目管理办法》已出第一稿,将于近期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并完善学校科研项目管理体系。

(2)关于“科研成果较弱”的问题

正在整改。启动博士点项目建设工作,引导、推动教师积极申报省部级、国家级课题,在核心期刊发表研究成果。每年配合国家、省完成“高访”工作。制订支持教师赴著名专业院校或院团做高级访问学者申请工作的计划。力争在3-5年内产出较多的高水平论文和标志性科研成果。

(四)对“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人事招聘工作存在违规行为”问题的整改

12.对“部分重要干部岗位人选长期空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学校将着眼整体干部队伍的培养,通过对中层换届一年期满的部分岗位人员调整,达到人岗相适,才尽其用,必要时引进专业性强、管理经验丰富的干部进行适当补充。制订学校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办法,及早做好干部梯队规划,彻底改变管理队伍青黄不接的被动局面,推动学校事业顺利发展。

(1)关于“部分重要岗位长期未配人”的问题

在2016年6月已经完成中层换届工作的基础上, 2017年6月将完成中层试用期满干部的考核和部分调整。党委强调要正视存在问题,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度,做好届中届满的考核定级和干部选配工作。

(2)关于“党管干部原则未落实”的问题

在2016年中层干部换届中,调整、选拔了一批处级、科级干部。7月中旬出台干部轮岗交流方案,加大干部轮岗锻炼力度,稳步推进干部队伍层级梯队建设。

13.对“人员招聘严重违反政策和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细化内部工作流程,明确各用人部门、职能部门的职责,确立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增加透明度,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1)关于“一些招聘未经正常程序”的问题

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校高度重视,经调查了解,2010、2011年招聘由学校相关领导与职能部门商定,考虑到音乐舞蹈学科人才招聘有一定的特殊性,故未公开发布招聘方案和公开报名。在专业技能考核环节,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

    学校正在完善配套制度和相关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省的公开招聘系列文件规定,制定《星海音乐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初稿,待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后实施。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家、省的公开招聘系列文件规定,遵守学校相关工作规程,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关于“人事招聘存在人选内定等现象”的问题

在以往公开招聘工作中,某些环节存在不规范现象。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杜绝招聘人选内定、近亲繁殖、地域选人等现象,由人事处牵头,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广泛调查论证,已拟定《星海音乐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初稿。在今后人才招聘时将立足学科专业发展需要,扩大选人视野,杜绝不规范行为。

(五)对“学校领导班子对巡视整改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14.对“学校领导班子对前两轮巡视指出的存在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领导下,整体推进整改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本次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017年2月成立了星海音乐学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头挂帅。3月底已完成对前两轮巡视反馈意见的梳理,并已将梳理情况纳入本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之中,一并加以整改。

15.对“学校没有正视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回头看活动,学校深入查摆问题,找出根源所在,深刻反思,加强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正常秩序,避免同类事情再次发生。

学校十分重视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顿教学秩序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既遵循艺术学的学科特性,又遵循高等教育普遍规律和教学管理规范,不能以学科专业的特殊性代替教学秩序的规范性。针对期中教学工作会议新闻稿报道教学秩序情况与巡视反馈意见不符的问题,对拟稿人认识态度不到位、工作不严谨的错误给予了严肃批评;对教务处、宣传部审稿不严,给予了口头批评。

本学期学校职能部门通过建立健全教学检查制度和组织多次教学巡查,加强了教学管理。目前,广大教师能自觉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严格执行调停课制度。

三、持续不断地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全校师生员工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旗帜鲜明地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的系列措施,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

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已经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对于需要巩固的、还未到位的和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实抓好。

认真实施《星海音乐学院章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注重举一反三,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人才招聘、招投标、基建工程、设备采购、财务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9363322;电子邮箱:xhyuanban@163.com。

中共星海音乐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下一页:中共广州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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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22日至12月27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院党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2月23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我院党委进行了意见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我院立行立改,首先从改革机制机构入手。以中层换届工作为契机,对机关机构和教学教辅单位进行了一些调整,使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如为推进教育改革,进一步调动教学单位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协同创新等工作的积极性,在原来八系三部的基础上,经资源整合,设立十一个二级学院;有些部门加强了配置和拓展力度,如场馆中心,同时按照巡视组的整改意见,为完善内控机制,采购招投标、资产管理职能从后勤处分离出来,新设采购招投标管理中心、资产管理处、审计处;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休闲体育与管理学院和体育传媒学院各增加一名党总支副书记。

其次,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层层传递压力。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5大方面问题分解细化为37个具体项目,分别落实到项目小组和承办单位,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承办单位、整改时限和完成状态,形成了整改的“路线图”和落实的“时间表”。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学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任务,按照分管的范围负责相关整改项目的领导,细化整改措施,督导整改工作。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负责人签订整改工作责任书,对承担的整改具体项目负责。

第三,以改促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我院以整改为契机,边改边建,针对存在问题,从制度上加以完善,新修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行政管理,进一步梳理、健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科研水平、狠抓创新强校工程、推进教学审核评估、教学竞赛训练、学生管理、财务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编撰第二辑《广州体育学院制度汇编》等。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缺乏担当”问题的整改

(一)对“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缺乏责任担当”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院党委针对巡视整改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继续加大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力度,坚持加强领导、坚持依法依规、坚持维护学院利益、坚持专题研究,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继续大力推进由五位院领导牵头负责的历史遗留问题攻坚项目,加大力度解决困扰我院发展的历史问题,以高度责任感最大限度维护学院利益;

二是各专项小组加强专题研究,在学院法律顾问的指导下,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各项工作预案,扎实推进;

三是加大与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各方主体的沟通协商力度,依法依规,积极寻求解决路径,争取妥善处理,维护社会与学院稳定。

目前,在攻坚工作小组的努力下,各历史遗留问题专项都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中。

(二)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执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院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粤教工委〔2011〕2号)【下面简称《规定》】,制定《广州体育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下面简称《实施办法》)。2012年以来,我院一直严格执行广东省制定的《规定》,2015年教育厅对我院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期间,审计组要求不仅要执行上级规定,还要制定本单位细则。我院高度重视这个意见,立即于2016年4月制定了我院的《实施办法》;

二是按照《实施办法》明确10万元以上服务采购须院长办公会立项通过,工程量超概算只能在工程招标预留金范围内作出变更调整的规定;

三是按照《实施办法》明确学院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须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规定;

四是严格把关,严控造价,规范程序,细化设计,防止随意变更。

(三)对“关心教职工切身利益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教职工货币分房问题久拖不决”问题。

这是我院积累十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因学院财政非常困难,一直无法解决。经过近几年的艰辛努力,学院财政有了明显的好转,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学院将采用两步走的办法逐步解决在编人员的住房改革补贴发放问题:

一是根据新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计发学院在编人员的住房改革补贴,并已完成发放;

二是从2000年至2016年1月1日前的住房货币补贴发放问题,将进一步统计核算后,根据学院财政状况逐步发放。

2.关于“在处理教职工宿舍安装电梯问题上,未主动出面协调处置,对是否安装电梯‘不持立场’”问题。

近年来,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教职工住宅电梯加装问题,多举措支持,推进安装电梯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专派一位副处长和一位建筑工程师予以跟进。组织我院业主代表到华南农业大学和暨南大学参观学习旧楼加装电梯的成功经验,并邀请设计施工单位到我院教工小区现场指导;

二是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教工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用地问题;

三是为保证电梯加装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主动向业主提供相关证明及材料;

四是协助业主制定资金筹措方案、签订高低层调解补偿协议;

五是学院党政一把手及主管领导亲自协调高低层住户电梯加装过程中的突出矛盾问题,依法依规按照《广州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做好调解工作;

六是免费做好电梯加装的供电电缆接驳和施工用水用电工作;

七是引导教职工当家做主人,自己的物业自主管理,在涉及安装电梯时高层住户与低层住户补偿费用问题,由高低层住户积极协商确定。

目前,我院教职工宿舍符合加建电梯的房屋共有12条梯,现已建成验收使用的有10条,余下2条正在规划报建公示阶段,预计今年内建设完成。

二、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完善,理论学习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广州体育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2016年底,学院党委会议通过了新的《广州体育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2017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通知,不断完善了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是2017年学院财经预算增加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项经费;

三是制订周密学习计划。学院根据广东省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等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意见》,制订2017年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好学习时间和内容;

四是学院党委已完成了2017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学习任务。2017年3月28日,学院党委围绕当前学院政治安全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研究和部署,特别是把当前一些敏感热点问题作为重点专项治理,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5月27日组织召开了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2.关于“学习会议文件多,研究贯彻措施少”问题。

一是改变观念,转变会风,切实做到贯彻文件精神与具体实践相结合;

二是建立机制,在落实新修订的《中共广州体育学院委员会议决策规则》《广州体育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划》,明确会议议事规则的基础上,提升行政效能、效率,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三是加强督办督查,再次明确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负责具体催办、协调、检查和反馈,通过有效措施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责任追究力度。

3.关于“学院贯彻文件压力层层弱化”问题。

一是加强党委行政、中层干部的执行力和工作创造力,狠抓各级干部和学院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落实《校领导联系制度》和《广州体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清单》,进一步实施好院领导联系点制度,重大的事项决策落实,分管领导亲自督办;

三是严格执行问责制。学院新修订的《中共广州体育学院委员会议决策规则》《广州体育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划》明确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对贯彻文件情况进行监督,对不履行决定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四是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党总支、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递工作压力和责任压力,让学院文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五是充分利用已启用的OA办公系统,提升文件处理效率,提高各部门贯彻文件的效力。

4.关于“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院长没有按照规定要求给学生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问题。

一是新任院长立行立改,已于5月2日下午按照规定要求给学生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

二是制定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开展集体备课,制定领导干部思政课程表。

5.关于“学院没有按规定配备政治辅导员,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专职辅导员数少于规定要求辅导员数”问题。

一是在近年招聘充实的基础上,进一步逐年安排公开招聘辅导员,补齐缺口。在今年上半年将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辅导员,招聘方案已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目前正在按程序报批;

二是采用分步走的方式,根据学院发展的情况,逐年分批解决辅导员的入编问题,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改善辅导员队伍结构、数量、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辅导员的培训。今年准备分三批送辅导员参加业务方面的专门培训,提高辅导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对“执纪监督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究不够,尤其在处理租赁纠纷、加强财务管理、清理历史债务等工作上,廉洁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把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世教育。分层次对党员干部、教师、学生开展廉洁教育,全面落实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重点部位、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教育。

进一步加强对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状况、特别是存在问题及对策的研究。在原有的每年一次的纪律教育月活动的基础上,召开每年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二是进一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落实《广州体育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广体党〔2013〕9号),进一步完善以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管理等重要部门、关键环节为重点,覆盖机关干部、教职员工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学院人、财、物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方面的谈话提醒,增强重点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意识;

三是健全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机制。加强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健全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体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尤其是针对我院相关后勤机构调整后,相关的规章制度应作出相应的调整。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新的管理制定,与相关部门联合,加大宣传、学习的力度。从制度上堵塞漏洞,从源头上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弊端;

四是大力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建立健全纪委监察部门定期检查,督促相关工作的制度规范,把制度挺在前面,保证相关制度落到实处。

2.关于“纪委工作主动性、创新性不强,有的工作敷衍应付”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履职责任心。加强对所有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的教育工作,认真履职,切实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纪检部门岗位工作责任制。

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的新问题,针对我院特点,认真研究和制定适合我院特点、行之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式和途径,把这项工作列为我院党委和纪委的年度工作要点;

二是加强对案件材料、文书工作的审核。(1)加强对所有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的教育工作,认真履职,切实做好本职工作;(2)加强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案件分析等材料的逐级审核和把关,防止照搬照抄,马虎应付;(3)建立“三级”把关机制,由工作人员起草的文书,应由分管副处长审阅,再报处长审批,人人签核,层层把关。

3.关于“执纪监督宽松软,问责不力”问题。

(1)关于“对收到的信访件处置不当”问题。

一是在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我院特点的有关线索及信访举报的处置办法,对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复。此外,对原有的已作初步核实的信访件,作认真的归档处理;

二是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和案件直查力度。对省委巡视组、省纪委、省教育厅纪检组转办的案件重点办理。对实名举报的案件必查、必报、必有结果,确保实名举报核查率达到100%;

三是提高信访初核率,加大案件直查力度。建立健全办案组织协调机制,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向省教育厅纪检组报告制度。加大直查力度及监督。对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件认真落实,逐一查办。

(2)关于“近年来,学院先后发生个别干部截留港澳研究生学费、学生电梯坠亡等事故案件,没有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责任”问题。

我院将以这些案件为经验教训,认真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追责问责常态化,落实“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三)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专题研究学院党建工作较少,党委工作部门没有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计划,对机关及院系党建工作缺乏系统部署和安排,督促检查不严不细”问题。

一是加强对学院下属党组织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党建工作计划的督导和检查。近年来,我院党委每年初都专门研究制定《中共广州体育学院基层委员会工作要点》,并与学院每年行政工作要点一起下发,对机关及院系党建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和安排。下属各党总支和党支部大部分也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学院层面党建工作部署,加强基层党组织根据学院党委的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本单位计划的落实,并扎实贯彻到位,切实使党委的工作部署在党总支、党支部得到贯彻落实,确保没有盲点,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

二是建立书记项目库,强化以书记项目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学院各项事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做好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

四是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建研究会的建设,建立每年党建研究课题立项机制,从党费中划拨一部分经费支持学院党建研究工作;

五是每两年召开一次学院党建研究会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年会,总结党建工作经验,推动基层党建扎实开展。

2.关于“有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有的党员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有的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一是对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进行大检查,实行量化评比,既抓“量”又抓“质”,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告诫和通报批评;

二是推进“两学一做”活动常态化和制度化,切实落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带头上党课的要求,对没有按要求上党课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谈话,并限期完成上党课任务;

三是严格党费收缴制度,做到三个一(每月一次计算、一次缴纳、一次汇总),完成了党费收缴工作;

四是按照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广体党〔2014〕2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公开;

五是完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严格执行学院党委审议通过的《广州体育学院毕业生党员管理工作规定》、《广州体育学院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理规定》和《广州体育学院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管理规定》等三个文件,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管理工作;对于失联或不按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党员,学院党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对“教学科研工作力度不大,学院综合实力提升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对“教学基础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院国家级重点学科、项目、基地建设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一是重视学科建设,做好顶层设计,已制定《广州体育学院学科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2019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等规划,明确了目标;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拟统筹中央财政、省财政及学院自筹资金,加大对“四重”建设的投入;

三是完善激励机制,解决民生问题,正落实住房货币补贴,根据2016年度考核结果,实施绩效奖励,教职工待遇已逐步提高;

四是引入高层次人才,注重团队建设,设立了人才引进专项,已组建19个创新团队,给予稳定支持,加大和培养中青年骨干力度;

五是加快重点平台、基地的实体化进程。

2.关于“人才资源短缺,高层次师资力量薄弱,缺乏大师级、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领军人才”问题。

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力度。在2017年我院学科建设项目中,专门增设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同时也申请中央财政支持地方专项资金项目,加大力度争取人才;

二是加强自身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在前期我院获得省级特支计划名师和珠江学者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院向省推荐了一位教授申报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目前经过评审,已在省里获得通过,拟向国家推荐。此外,现正在组织青年珠江学者的申报工作,拟推荐一位博士申报青年珠江学者;

三是制定中长期人才战略,从顶层设计上优化人才队伍建设;

四是加快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营造创业干事良好氛围,吸引、留住人才。

3.关于“生师比接近评估警示黄线,已经严重偏高”问题。

一是加大招聘教师的力度。在这几年增人计划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已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教师,并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目前该计划已按程序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实施;

二是采用分步走的方式,根据学院发展的情况,逐年加大公开招聘教师的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数量、质量和水平,尤其是增大35岁以下青年教师的比例;

三是采用合作办学的方式,整合联合办学单位师资力量,作为教师力量的补充;

四是加强外聘教师力度。通过提高外聘教师的待遇,吸引各行业优秀人才充实到外聘教师队伍。

4.关于“多次申报博士授予权单位没有成功,在全国同类专业院校中排名靠后”问题。

我院经历二次“申博”工作都位列全省申报单位的第三,2009年我院被列为广东省博士授予权单位建设单位。目前,我院大力加强内涵建设,以“申博”为抓手,着力提升整体办学水平。

一是充分利用省“创新强校”的经费,从软硬件入手,全面提升学科建设的水平;

二是借助2017年“新一轮申博”工作的东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内培”、“外引”,力争创建一流的教学、科研、管理队伍。围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7年9号、12号文的精神,把博士授权单位的相关指标进行细化并落实到相关部门及负责人;

三是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热心于教学、科研,充分调动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

四是加快人力、物力、财力向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倾斜的力度;

五是积极参与教育部一流学科建设的行列中,主动服务“健康中国”的建设,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少年强则中国强”、“体育强则中国强”的指示精神,为服务广东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不断提升学院的办学水平。

(二)对“科研水平整体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科研管理制度不完善,激励机制不健全,教职工创新强校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问题。

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同时,学院将统筹考虑教学、科研、训练、管理、服务等方面,研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为调动大家开展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学院制定了《广州体育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简化了流程,下放了权限,按政策调整了劳务费的比例限制等,教职工积极性有所提高。

2.关于高层次科研工项目立项和高水平论文发表较少,科研经费逐年减少等问题。

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综合施策,防止人才流失;

二是组建创新团队并给予稳定支持;

三是重视科研平台建设,发挥科研平台的资源汇聚与辐射功能,吸引优秀人才;

四是建立科研激励机制,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

五是完善课题组织申报形式,提供专业化服务,提高纵向课题申报数量和质量;

六是鼓励各种形式的科技合作与服务,做大科研蛋糕,提高科研经费总量;

七是加强《广州体育学院学报》建设,提高学报质量。

(三)对“部分创新强校资金未能专款专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今后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二是完善创新强校项目遴选、论证、监督、绩效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办法,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性;

三是提前建立项目库,按照轻重缓急做好项目遴选,加快预算下达、招投标等工作进度,推进项目进度,确保预算按期执行。

四、对“组织人事工作不够规范严谨,干部队伍管理松散”问题的整改

(一)对“人才流失较严重,干部队伍没有形成梯队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人才流失较严重”问题。

一是加大招聘博士教师的力度。在今年上半年我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博士教师,本整改措施已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二是加大优秀青年博士人才引进的力度。给予引进的青年博士,每人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该整改意见已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三是采取措施,减少人才的流失。目前我院已起草了《广州体育学院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暂行办法(初稿)》,设立了各项专项奖励,凡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竞赛训练等取得成绩的教职工及团队,均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从感情、待遇和事业上留住人才。

2.关于“干部队伍没有形成梯队建设”问题。

一是制订干部队伍培养中长期计划;

二是加大培养力度,积极向上向外输送干部;

三是结合学院现有干部储备情况,在今年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和科级干部调整中,注重提拔优秀、年轻干部,逐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二)对“人事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对敏感重要岗位的干部,没有定期安排轮岗交流;人事安排把关不严,存在‘因人设岗’现象”问题。

一是在2017年上半年启动的中层干部换届工作中立行立改。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广州体育学院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并结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东省普通高等学院机构编制标准》和学院规定职数,制订《广州体育学院2017年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管理制度,落实《广州体育学院2017年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做好领导干部交流轮岗、选拔任用工作:

1.中层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对特别在敏感重要岗位上的中层领导干部必须进行岗位交流。

2.严格按照《广州体育学院2017年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公布的岗位和职数进行干部任用。

三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对领导干部的任免。待2017年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名单确定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对职务进行任免。

(三)对“队伍作风懒散”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部分教职工‘得过且过’”问题。

一是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本学期中层干部换届完成后,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健全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尤其是要加大对职能调整后管理制度的配套建设,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二是加强检查监督。成立由院领导牵头,监察处、人事处、院办公室等部门参与的检查监督小组,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对不作为的部门、屡教不改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对由于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学院损失的部门进行追责,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严肃纠正监督检查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部分教职工得过且过的现象;

三是将监督检查情况与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等相结合,建立全民评价体系;

四是强化教育管理,培养爱岗敬业精神。

2.关于“机关干部办事拖拉,工作推诿扯皮”问题。

一是开展政策法规、岗位职责的学习和培训,促使干部明确岗位职能,提高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能力;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在全院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各单位干部工作效能、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监督问责。

3.关于“机关干部迟到早退现象普遍存在”问题。

一是完善请假、考勤管理制度。立即完善修订《广州体育学院教职工工作纪律管理办法》,并经院长办公会上讨论通过。狠抓工作纪律,作为巡视整改的重要举措,在今年上半年必须要达到整改的成效;

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起带头表率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按时上下班,自然会对教职工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也只有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从自身做起,才能带领广大教职工改变上班迟到早退现象;

三是大力营造自觉按时上下班的氛围。在教职工中要大力营造按时上下班的正气,去除上班迟到早退的不良风气,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学院的不良影响和危害,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形成自觉按时上下班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检查监督。采用监控系统随机抽查等多种途径对机关干部上班情况进行检查,对各部门执行考勤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和定期考核,并在一定范围公开检查结果,按照考勤、考核和绩效工资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威慑力。

4.关于“教师找人代课,出勤不出力,课堂上对学生管教不严”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纪律学习宣传。组织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学习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整改工作部署”的文件精神,及时下发了关于整改落实的相关文件,进一步严肃课堂教学纪律,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与学生学习行为。主管副院长专门主持召开有关教学问题的整改会议;

二是进一步加强教学检查力度和落实本科教学三级听(看)课制度。为加强学院教学管理,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与水平,学院教务处联合教学督导组、学工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加强日常教学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完善院、系(部、中心)、教研室三级领导听(看)课制度;充分发挥学生教学信息员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并反馈教学运行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三是进一步严肃对课堂违纪现象的处理。对于教师违反课堂教学纪律、构成教学事故的,由教学管理部门依据《广州体育学院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学生违反课堂教学纪律、构成违纪的,由学工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依据《广州体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处理。

5.关于“个别在岗在职教师,以外省高校的名义申报科研项目”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分析因由,从深层次研究问题发生的原因,从管理、制度等方向入手,防止类似情况的再发生;

二是咨询国家社科规划办和广东省社科规划办,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三是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激发爱校情怀,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四是召开了学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事件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作出处理;

五是研究制定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6.关于“部分机关干部和教师思想不稳定,干事创业热情不高”问题。

一是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以绩效为目标完善分配制度,酝酿出台更多有利于干部、教师干事创业的激励制度。以创新强校工程为抓手,进一步统筹好资金、资产和资源,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优良环境;

二是进一步攻坚克难,努力改善民生,使教职工更有获得感。我院将继续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化债资金,进一步做好化解债务工作。着力改革创新,开源节流,加强管理,提高办学效益,依法依规稳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学院健康可持续发展。聚焦政府各项与教职员工息息相关的民生新政策,在学院财政可能的情况下,逐步推进落实货币分房补贴、住房改革补贴、养老金、职业年金、新增工资等“民生工程”,坚持稳中求进,稳步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夯实干部教师干事创业的物质基础。

三是进一步推进“凝心聚力”书记项目工程,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大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力度,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干事创业热情。

五、对“院产租赁监管不力,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对“固定资产及存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下大力气解决历史遗留的这类问题;

二是结合上级开展的清产核资工作,聘请南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我院财务及设备账目进行了核对工作,逐步理清了两帐数据存在差异的问题。财务设备资产账目与后勤实物资产账目差额已基本查清;

三是通过升级资产管理系统,建立资产管理数据平台,提高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效益。目前房屋固定资产信息分类导入工作正在进行;

四是购置房屋固定资产管理软件,提升了房屋电子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手段;

五是在新一轮机构设置中,专门设立资产管理处,管理职能更加细化和明晰,为我院资产管理科学化提供可靠组织保障;

六是建立二级资产管理员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资产有人管、会管。

(二)对“违规出租物业且租金低于市场价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我院现有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情况和处置意见分别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二是按上级文件精神,分门别类进行处置。对在2011年以前签的合作项目且执行情况良好,按原合同执行,合同执行期满后收回;对合作项目执行情况不理想的,通过发函、上门谈判、诉讼等方式尽快终止合同,收回物业;

三是组织专人对租金价格问题进行专项调查、梳理,形成情况反映;

四是按文件要求,将2016年8月1日后收取的租金上缴省财政厅。

(三)对“个别物业没有按实际面积收取租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向承租方进行交涉;

二是委托法律顾问向承租方发出律师函,责令向我院补交租金;

三是委托第三方对出租地块进行勘测;

四是做好诉讼前期准备工作。

(四)对“清理长期借款挂账不够及时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此项历史遗留问题加大清理力度;

二是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齐抓共管,将清理历史暂借款作为我院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我院今年已召开两次清理历史欠款问题的专题会议,形成如下意见:(1)事实求实、尊重历史;(2)分门别类,明确重点,逐个解决;(3)积极稳妥、完善相关资料;(4)结合原后勤服务总公司与学院挂账的清理来进行;

三是财务处继续加大催报力度,限期限时到财务处报账,说明情况;

四是对已调离学院的欠款大户,纪检、人事、财务、后勤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必要时可考虑采取法律手段;

五是严格控制个人借款,不再产生新的借款。

这次巡视组为我院把脉,提出的问题切中我院管理的要害,对我院加强管理,提高水平,堵塞漏洞,再上台阶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我院深知整改工作的任务是艰巨的,也是长期的,一些问题沉积多年,由来已久,难于一蹴而就,我院将发扬钉子精神,久久为功,锲而不舍,继续抓整改、抓管理、抓提高,只有这样,才不辜负巡视组对我院的亲切关怀。我院将抓住这次巡视的契机,全面深入扎实整改,增强“四个定力”,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学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能力和水平,为学院攻坚克难,负重攀登,提高整体办学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强的组织保证,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服务国家奥运战略、全民健身、高等教育事业等方面做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38024416、38024301(工作时间),电子邮箱:gztydyb@126.com;邮寄地址:广州大道中1268号广州体育学院党院办,邮编:510500。

                  中共广州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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