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合作单位: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2024185129号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3日至12月1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韶关市浈江区进行了巡视。2021年1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浈江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
浈江区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立行立改,从严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抓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区委书记立即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研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等事宜。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逐条逐项领会把握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对巡视反馈意见全盘接受,全面认领,审议通过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召开了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将巡视整改工作列入区委九届十三次全会报告内容。通过高位推动,全面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区委切实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一是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浈江区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二是各级责任落实到位。先后召开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民主生活会进行部署,认真研究整改工作方案,每周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同步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形成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整改方案,压严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坚持问题导向,在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浈江区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做到每条整改措施都突出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为层层传导压力、压严压实各级责任、推动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提供了措施保证。
(四)严格督查推进,从严从实落实整改。一是统筹结合同步抓整改。坚持立行立改,边部署、边推进,全力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同时,严格抓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巡察工作3个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同步整改。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每周一研究、每周一督查、每月一总结、每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强化运行调度,坚持每周滚动更新“一表”(台账进度表)。三是抓督促落实。通过约谈通报督促责任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组建督导检查队伍,与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工协作,严格执行催办、提醒、约谈等制度,形成推动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区委把深挖根源、找准病灶作为推动巡视整改落实的关键,坚持事项问题整改和思想问题整改同步抓,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深刻剖析,深挖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要求各相关牵头单位也及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增强主动整改、迅速整改、逐一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推动整改落实见底到位。
(六)注重扩大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区委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普遍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解决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一是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章立制。梳理与整改事项相关的现有制度规定,新修订《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浈江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等制度、方案,通过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效果。二是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抓整改与抓发展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城市管理、产业园区发展、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前三季度,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51.89亿元,增长7.7%,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此外,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差距和不足,明确工作方向,自觉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全力推动年度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振。
二、紧盯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一)关于学习不深不实的问题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区委坚决贯彻省委、市委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相关要求。一是制定了《浈江区关于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实施方案》《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和各级党员干部教育的必修课,2021年至今,浈江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精神等12次。二是落实政治要件办理闭环工作机制,及时向市委和区委全会报告区委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三是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要求各单位迅速开展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对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指导和督促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进一步强化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区委巡察监督内容。四是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约谈了所涉单位主要负责人,明确整改要求。
2.针对民主生活会把工作摆进去少的问题。区委高度重视,就如何让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提出了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关于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浈江区党政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民主生活会必须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二是于2月上旬和4月下旬,分别召开了区委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区党政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领导班子成员均按要求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认真检视查摆,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主动认领和担当,并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三是对全市排名靠后的工作进行整改。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县域绩效考核等工作均取得一定成效。
(二)关于践行“两山”理念不力的问题
1.针对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区委坚决扛起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全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问题台账和整改工作机制,落实整改责任,积极主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扎实做好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做到整改一宗销号一宗。二是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召开了研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巡查机制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巡查监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2.针对煤矸石采运导致的污染问题突出问题。区委高度重视,针对该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实地调研,制定了相应整治方案,加强对辖区内煤矸石等矿产资源的管理,依法打击非法挖采行为,进行全面的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一是加强对煤矸石取用点的监管力度,制定了《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的工作方案》等方案,加强对相关企业取用煤矸石的监管,压实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并组织区打击非法开采巡查队加强对全区煤矸石取用点的巡查,坚决遏制非法取用煤矸石的行为。二是责令相关企业停止取用大岭村茶山灰场煤矸石,制定实施《大岭村茶山灰场煤矸石取用整改方案》,督促做好煤矸石资源存量勘察报告的备案,并做好了使用林地审核报批、复绿技术指导等工作。三是开展运输车辆超载、洒落、扬尘等行为专项整治,建立国省道扬尘治理和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制定了《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方案,组建打击工作专班,对煤矸石运输车辆超载、洒落、扬尘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四是对监管不力的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3.针对整治禽畜养殖污染不到位问题。区委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对所涉养殖场予以查处,做好所涉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一是制定了《韶关市浈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巡查方案》,加强监督巡查,建立联防联动及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防止了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行为。二是对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不到位问题的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三是对所涉养殖场负责人开展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求其限时关闭养殖场,并对养殖场地和设施进行了全面清理、严格消毒。目前,相关养殖场已停止养殖行为并关闭。
4.针对饮用水源地水质不达标问题。区委坚持立行立改,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沟通协调,并成立了工作组,对西牛潭水库水生态环境实施系统的综合整治,确保水库水质得到有效改善。一是制定了《浈江区关于开展西牛潭饮用水源地范围内桉树林退出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快桉树退出和改造实施工作,规范桉树有序退出。同时清除鱼类养殖设施,严控鱼类养殖密度,防治水体富营养化。二是优化水库电站的调节力度,枯水期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抓住有利时机蓄水保水,严格按照《韶关市大中型水库阶段蓄水控制计划》要求,严格控制水库水位的下限,确保水源充足。三是支持西牛潭水库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申报新一批韶关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中央奖补资金支持项目),成功争取国家山水林田湖草资金3亿元,实施大富河流域治理、西牛潭水库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13个。四是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发现污染水质的行为,及时予以处置。根据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最新西牛潭水质跟踪调查监测报告,西牛潭水库水质从2021年2月总磷含量为0.10mg/L到2021年10月总磷含量0.04mg/L,总磷浓度呈下降趋势,库区水质得到明显好转,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三)关于民生事业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部分“民生实事”没有兑现问题。一是由区人大常务会议通过,实行年度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确保民生实事的确定具备科学性、合理性。2021年度浈江区民生实事项目严格落实人大票决机制,已于2月经区人民代表大会票选确定6项民生实事。二是压实民生实事项目牵头单位责任,确保项目落实到位。公示了《浈江区2021年民生实事责任分工》,向区级6项民生实事项目牵头单位发出《关于报送区六件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相关情况的通知》,并向相关镇发出《关于报送镇级民生实事项目相关情况的通知》。建立每周一报送机制,及时收集汇总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有效督促各相关单位切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三是巡视期间立行立改,已按照国家二级馆标准新建区图书馆、区文化馆,于2020年12月上旬建成。四是经多方协调,2021年1月市交通部门新增4辆新车投入城乡公交线,开通了市区到花坪镇的直达公交。此外,利用棚户区安全住房解决了西牛潭、石屋村民小孩就近读书住房难问题。
2.针对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推进迟缓问题。一是对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推进迟缓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其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快农村安全饮用水建设。二是制定了《浈江区2021年度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实施计划》,将全区尚未实现饮水安全的267个自然村全部纳入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171个自然村的农村饮用水保障工程,2021年底基本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
3.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佳问题。区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制定《浈江区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浈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大行动的实施方案》,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大行动,对全区行政村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村庄面貌有了较好的改善。二是通过山水林田湖草、地方政府债券、环保专项资金等多渠道筹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加快完善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路面硬化以及村庄美化、绿化、亮化等短板,年内将实现农村污水治理全覆盖。三是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农村保洁和垃圾清运,实现农村保洁与垃圾专业化清运全覆盖。四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佳问题的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其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同时,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实地督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月下旬,召开了浈江区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情况。4月下旬,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了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维护全区意识形态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及文明创建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对全区各镇(办)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区直及驻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进行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制定了《2021年度浈江区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三是加强网络社交平台的管理,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政务公众账号排查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组织学习宣传《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对全区各单位政务公众账号等互联网群组开展了排查。
第二方面问题,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干部队伍作风问题突出
(五)关于党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重点项目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定《浈江区2021年重点项目建设总指挥部工作方案》《浈江区2021年区领导挂点联系区重点项目分工方案》,将全区重点项目划分为“城建交通、工业商贸经济产业、社会事业、乡村振兴”四大板块,实施“挂图作战”,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重点项目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提醒制度,根据每月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对前三名和后三名镇(办)、区直单位和挂点领导进行通报。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对重点项目推进不力问题的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切实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并组建联合检查组,每季度对重点项目进行督查,确保项目早开工、早落地、早见效。
2.针对浈江产业园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进一步理顺浈江产业园体制机制,韶关市出台了《关于深化韶关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韶关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浈江产业园纳入韶关高新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招商、统一供地、统一运营。纳入韶关财政管理体制实施范围,浈江产业园的政府性债务由高新区承担。二是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共争取地方专项债券资金2.7亿元用于园区标准厂房、道路、排水排污、边坡防护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切实提升园区服务和承载能力。三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建立“一把手”工作责任制和招商引资“五个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招商活动,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2020年以来,园区新签约正威韶关新材料科技示范城、海大集团现代生猪养殖屠宰与冷链物流、顺泰智慧城、华兴矿山机械装备制造等招商项目。四是严格落实区领导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全面落实企业帮办代办服务,做实做细管理服务,不断优化园区营商环境。
3.针对财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区委完善了2021年浈江区重点建设项目板块分类,开展城建交通、工业商贸产业、社会事业、乡村振兴四大板块工作调度会议,切实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增强发展后劲。二是积极向省、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补助和转移。2021年争取了省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资金。三是向市委、市政府请示进一步理顺市与市辖区财政体制,市委、市政府已将理顺市与市辖区财政体制改革列为今年市委深化改革事项并研究解决。四是加大经济发展力度,通过抓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协税护税、水田垦造等重点工作,财政收入得到了一定提升,2021年1-10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3亿元,增长7.0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7亿元,增长6.65%。五是制定《浈江区财政暂付款消化方案》《常态化疫情下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浈江区财政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的工作方案》,计划2023年将2018年前暂存款支付完毕。
(六)关于干部队伍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突出的问题
1.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官僚主义的问题。一是区委高度重视党的作风建设,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列入《2021年浈江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二是制定了《浈江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八条措施的具体措施和分工安排》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对各镇(办)和区直各单位发出《温馨提示》,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巡视发现存在官僚主义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责令立行立改。强化日常监督和执纪问责,针对排查的问题线索进行查处,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坚决刹住官僚主义不正之风。
2.针对执行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持续深入推进落实《浈江区作风提实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2021年)》,加强日常工作作风建设监督。坚持以作风优良、实绩突出、敢于担当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真正树立用结果说话、凭实绩用人的正确导向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同时,对公厕改造中不作为、慢作为的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3.针对一些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一是派出专项调查组,对农村安全饮用水情况进行全面现场核查,要求相关单位认真摸排辖区内农村安全饮用水情况,区委对数据不清、情况不明、工作组织不力的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完善专项债劵项目申报工作机制,建立专项债部门联席和项目会审制度,做好相关单位储备和申报项目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定期召集部门开会研究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并对专项债劵项目申报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对查违控违履职不力的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整顿,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制定了违建分类处理办法。此外,职能部门已专门设置了法制股,规范各种审批和执法行为。
4.针对全区工作成效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强化抓工作成效机制,落实《实施重点工作项目化、工程化、平台化管理机制(试行)》《浈江区推动镇(办)高质量发展现场会评比工作机制》《浈江区区直部门年度工作清单化评价机制》《浈江区闭环式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浈江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试行)》“五大机制”,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进一步抓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区直部门和镇(办)工作考评机制,制定了《浈江区机关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浈江区镇(办)工作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每季度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分析研判。三是强化工作落实,每周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全区落实市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全区各单位履行职责,全力做好各项工作,重点围绕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
(七)关于主动协调化解社会矛盾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成立了“三旧改造”项目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引导拆迁户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维权,维护合法权益。二是对安置区居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在充分收集民意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对策,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扩大化。同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寻求解决办法,不断完善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目前,东鹏中学、黄金村小学、新韶卫生院及新农贸市场,区文化馆、图书馆和粤东西北建成的首个市辖区级工人文化宫已投入使用,棚改区配套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三是委托建筑公司继续做好业主的意见收集与维修反馈工作,在棚户区设置接待处并安排专职人员跟进住户的房屋质量维修问题。四是制定《2021年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方案》,将涉征地拆迁、涉房地产等重点领域事项纳入领导包案,压实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产生、谁化解”,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通过有效途径解决。棚改质量问题和相关项目后续事项已明确具体责任人,后续将持续跟进。
第三方面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到位,“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八)关于区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以案促改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区委高度重视以案促改工作,明确要求将全区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列入全区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中一项重要检视内容。二是制定《镇(办)党风廉政建设逆向扣分和“一票否决”考核实施方案》和《区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逆向扣分和“一票否决”考核实施方案》,把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三是区委书记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为全区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组织各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案件警示教育。
2.针对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不力的问题。一是强化了违法加建、扩建行为的巡查和管控工作机制,组建了违建巡查工作小组,成立了违建拆除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查。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制定了《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违建巡查工作方案》,加强对巡查人员的培训和廉政教育,并将科学巡查和向群众宣传有关政策作为重点进行培训,强化巡查纪律,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建行为发现一例,制止一例。同时对个别领导干部住房违建问题进行了整改。
(九)关于区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加强问题线索办理的跟踪管理,建立督办台账,领导跟踪督办,逐个销号。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制作函询通知书的把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函询工作。三是加强与公安机关衔接沟通,已对涉嫌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四是严格按照案件质量标准做好案件评查,加强自查自纠。五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向区委各部门发出《关于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提醒函》,督促各部门落实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内问责工作,每月统计情况,推动精准问责。
(十)关于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通过区外区内调入、公开招录公务员等方式补足人员,实现人员满编配备。调整充实巡察人才库队伍,适时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更新替换,实现动态管理,重点加强财务、审计专业人才的报送入库。加强对巡察队伍监督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委巡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浈江区委巡察组巡察后评估制度》,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协调解决各有关单位做好被抽调参与巡察的干部配合巡察工作事宜,确保巡察干部抽调期间全脱产。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2021年以来组织了巡察干部56人次参加省、市巡视巡察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巡察队伍的专业素质。二是进一步提升群众参与度。印发了区委巡察工作明白卡和宣传手册,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载体广泛宣传巡察工作。加强巡察整改公开,用好巡察成果。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公开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展示巡察整改效果,展现巡察“利剑”成果。做好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回应,督促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巡察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报告的审核力度,对每份上交的巡察方案和巡察整改报告均进行组办“双审核”“双把关”。对巡察整改不彻底的单位下发了《关于报送巡察整改情况的通知》,要求重新报送巡察整改情况,并将其列为下一次巡察整改成效评估重点对象。对2020年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中发现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加强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定了《浈江区委巡察办与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协调机制(试行)》《区委巡察办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协调机制(试行)》等制度。继续跟进做好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建立台账,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动态更新,一月一对账,逐一办结销号,督促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快办快结。
第四方面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
(十一)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对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及批评教育。二是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及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督促区直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求相关单位召开了巡视整改部署会、班子会议和党员干部大会,专题部署了巡视整改和2021年党建工作,制定完善了党建工作机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定期研究和部署党建工作。并且通过举一反三,要求全区各单位把日常研究和部署党建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农村组织建设。加强了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能力提升,采取集中轮训、实地参观考察、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环境整治、财务管理、乡风文明等学习培训活动,通过每年进行不少于5天的轮训,不断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把农村党组织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区委定期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并按照挂点联系镇(办)工作要求,定期深入农村督促、指导、调研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村(社区)“两委”换届监督工作,严格换届候选人的党风廉政审查和资格审查,确保选好人、把好关,坚决把政治、品德、能力不合格人员剔除出村干部队伍。加强村(社区)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强化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堵住廉政风险漏洞。持续开展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工作,制定实施《关于开展村级党组织书记“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大对违纪违法查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十三)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
1.针对个别岗位长期空缺问题。区委加强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选人用人政策的组织学习,深化了对空缺职位的分析研判,注重从基层一线、实践一线选拔干部,及时配齐配强空缺职位人员。
2.针对干部配备专业化不够的问题。一是强化分析研判,按照工作需要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对所涉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二是进一步注重专业化干部选用,充分考虑全区公务员的专业情况分布,根据乡镇机关和区直单位不同的职能和需求,结合干部的专业特长、任职经历以及职位空缺情况进行配备。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在2021年公务员招录工作中,精准设置了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并开展2021年“丹霞英才”招录工作,引入紧缺急需人才。
3.针对干部职务调整考虑不周的问题。区委强化了对全区各单位领导班子调整的通盘考虑,建立健全干部配备、调整、交流、轮岗机制,定期对全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强化领导干部任期管理,促进干部交流更加科学。
4.针对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区委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选人用人政策规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二是在各级干部人事会议中,对涉及参会人员本人的议题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纪要。
第五方面问题:主题教育和巡视、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
(十四)关于主题教育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体系贯通联动,把监督工程列入全区重点工作,拓展日常监督方式方法,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紧盯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列席各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及日常履职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实效。二是确保区级财政正常运转。出台了《浈江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试行)》,进一步培植新税源,确保税收稳定增长。制定了《常态化疫情下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压减各单位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将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用于“三保”支出。坚持“减规控本,能减则减”原则,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力度,减少不必要的建设内容。三是及时配备各单位班子成员。区委定期对区管职位配备情况进行梳理,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注重从基层一线,实践一线选拔领导班子。
(十五)关于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过往巡视整改方案有关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整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逐一梳理,从严从实从紧推动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并加强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明确了牵头领导和具体责任部门。下发《关于梳理2013年10月区委向省委巡视办上报巡视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各牵头单位对2013年整改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同时要求未落实整改工作的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措施,建章立制做好整改落实。制定《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监督检查的方案和分工安排》,派出监督检查组进行检查,并把上一轮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第十三轮区委常规巡察内容,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压实整改工作。二是强化突出问题整改。制定出台《浈江区干部政绩档案管理意见》和《浈江区区管干部考验性管理意见》,建立健全干部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和积极性。强化日常监督和执行问责,大力整治庸懒散奢。印发了《关于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廉洁履职教育活动的通知》,对换届新当选的村(社区)干部开展廉洁履职教育培训,并组织任前廉政谈话和观看警示教育片,推动村(社区)干部廉政教育常态化。把村(社区)干部廉政教育学习培训纳入年度纪律教育月活动内容,在每年开展的全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把村(社区)干部纳入培训对象。同时,制定了《浈江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加大监管力度,安排人员每月到工地进行日常常规检查,开展建筑工程领域复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十六)关于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一是科学谋划资金安排,目前已支出部分扶贫资金及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人居环境资金,对尚未支付的,已制定支出计划,加快项目进度。二是组织梳理2018年至2021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已过整改期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要求出具书面解释和详细整改方案;针对尚在整改期的单位,要求出具书面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浈江区审计局审计整改“挂销号”管理制度(试行)》,采取两级跟踪督促整改的工作模式,压实审计整改跟踪督促的主体责任,提高整改工作效率和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巩固整改成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要契机。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还在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明确措施,跟踪督办,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压实责任、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二)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区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抓好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真正把巡视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强化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四)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战斗力。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启动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依托,实施农村基层党建“整镇推进、整区提升”行动,不断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素质和履职能力。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模式,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推动党建工作与“六稳”、“六保”、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五)狠抓作风建设,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健全完善作风教育警示和考核监督机制,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充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培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强化作风警示教育,通报曝光一批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形成强烈警示作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六)坚持统筹兼顾,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找准巡视整改与其他各项工作的结合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将深入抓好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持续推动深化改革、转变作风,激励鞭策全区领导干部发扬优良工作作风,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积极抢抓机遇,全力抓好经济发展、改革创新、招商引资、民生实事、城乡建设、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工作,奋发有为加快浈江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8883334;邮政信箱: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7号区委办公室,邮政编码512023;电子邮箱:zjqwb456@163.com。
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