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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7-01-19 09:07:1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7日至8月31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党组开展了巡视。9月28日,省委巡视办、省委第十巡视组向我办通报了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金融办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以高度警醒、认真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坚决按照省委的规定和巡视组的要求,坚持“定责定人、建立台账;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长效管用;聚焦问题、按时交卷”的原则,扎实推进整改工作,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经过两个月的整改,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经认真对账销账,对巡视组指出的五大类14项48个大小问题,有39个问题得到了及时整改,已予销账,另外9个属长期性整改的问题,业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建立健全了制度机制,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治党不严、治业无方”问题的整改    

(一)对“党组核心作用不强,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强化理论学习,修订了《省金融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计划,扎实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和现代金融知识学习,提高党组领导决策能力;二是强化办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修订了《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规定了办党组对办“三重一大”事项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必经的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组在把方向、抓大事、作决策方面的核心领导作用;三是强化党组成员使命担当。重要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制度都要提交党组集体讨论,每一名党组成员都负有具体的责任,从而充分调动党组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四是建立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着眼强化党组的核心领导,整改期间制订或完善了《省金融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省金融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省金融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制度。

2.关于党组对加强党的建设研究较少,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研究制订了《省金融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切实明晰办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党建责任。同时明确规定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至少研究部署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每半年至少分析研究一次党建形势,彻底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二是创新党建工作载体。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组织省金融办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举办全员参加的系列主题讲座,使党建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三是丰富党建方法。以知识问答强化理论学习,以谈心活动凝神聚力,以参观学习筑牢思想防线,等等。四是健全党建考核机制。把党建工作列为督办内容,并主动加强向省委、省政府的请示汇报。

3.关于党组对组织生活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强化组织观念。党组成员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严肃认真落实组织生活,用规范的组织生活,带领大家自觉学党章用党章,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二是完善党组会议制度。修订了《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省金融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对党组会议议事范围、程序要求、议事纪律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一般每月要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同时重点明确每年召开1次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注重在会前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会上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要严格落实整改,使红脸出汗、吹风拉袖成为党内生活常态;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结合领导班子重新分工,要求党组成员作为所在支部一名普通党员,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不能当特殊党员;四是规范组织生活台账。统一印制了党组会议纪录本、机关党委会议纪录本、机关纪委会议记录本及支委会记录本并发放到各层级党组织,同时对如何记录进行了统一规范。

4.关于学习活动不经常,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记录缺失,对党支部生活不重视、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修订了《省金融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计划,规定中心组每季度不少于2次集体学习,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用于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现代金融知识的时间不少于120学时,每半年组织一次学习心得体会交流;二是配备中心组学习秘书,具体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协助办党组书记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落实党组书记定期审阅中心组及成员学习笔记制度;三是研究制定《省金融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各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干部每半年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四是统一印制下发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记录本,对如何做好支委会记录进行了统一规范;五是要求各支部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每次支委会记录支部书记必须签名确认;六是建立抽查监督机制。办机关党委明确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支部会议召开和记录情况进行抽查,同时结合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帮带;七是有计划安排选送支部书记、副书记参加省委党校组织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党支部书记的党务工作能力。

5.关于党支部会议普遍偏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组织学习培训。认真组织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学习《省金融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对党支部和支部书记的党建责任进行了明确;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要求支部每月抽半天时间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三是建立抽查监督机制。办机关党委明确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支部会议召开和记录情况进行抽查;四是秘书人事处、保险市场处党支部认真反思原因教训,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

(二)对“党组对省委、省政府加快金融强省的要求落实不力,担当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6.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主动强化责任担当。党组着眼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着眼推动我省由金融大省向金融强省的转变,明确要把全省金融系统建设、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稳定措施、重要事件处理、重点工作任务、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党组会议议事范围;二是建立办公例会制度。为加强办领导、各处室间的沟通交流,扎实有效地推进全省金融工作,从11月起,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办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交流上周工作情况及本周工作计划,秘书人事处负责会议记录工作,便于督查督办;三是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研究制定了《广东省金融办加强和改进与“一行三局”等单位联系沟通的工作措施》,具体包括与“一行三局”领导班子见面会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和主动走访制度等内容,为与中央驻粤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协调协助,形成有效合力,并争取中央金融政策对广东的倾斜和支持,加快建设金融强省步伐,推动金融改革创新打下良好基础;四是加强基层调查研究。研究制定了《关于省金融办加强与基层沟通联系及调查研究的工作意见》,《意见》明确了办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相对固定联系点、下基层的次数和具体的工作内容,以此切实加强对全省金融工作的宏观把握,并加强对基层金融工作的微观研究和指导;五是明晰内部职责分工。为厘清权责边界、优化职能配置、加强配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各处室职责》,明确了办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各处室的工作职责;六是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形势分析研判,维护全省金融稳定,加快推进金融强省建设步伐,切实保证省长批示件和民生实事的督查督办工作及时优质完成。

7.关于开拓创新不足,工作平庸,亮点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制订《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有关金融创新整改措施》,提出了研究起草广东金融发展战略等五项整改措施;二是研究起草《广东金融发展战略》,提出下一阶段特别是“十三五”时期我省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广东金融发展战略(二稿)》,已发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一行三局”及办内各处室征求意见。拟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省领导审定;三是加强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15条”的督办落实。在印发《关于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监测制度和监测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于11月9日印发文件,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并填报相关统计报表,加强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四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由办主要领导带队,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汇报工作,并就我省金融创新有关工作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和指导;五是组织开展金融创新调研。制订赴上海、浙江及广州、珠海等地调研形计划和方案,列入办领导调研工作日程统筹安排;六是推动组建广东金融智库联盟。支持广东金融学院发起组建广东金融智库联盟,已形成《关于组建广东金融智库联盟方案》,拟联合省内高校、民间研究机构等,为我省金融改革创新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持;七是大力推动直接融资发展。今年前三季度,我省直接融资更创新高,总额已达8995亿元,直接融资比例攀升至34%。截至9月底,我省境内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和赴港上市公司总数分别为446家、1378家和206家,均占全国首位。我省三家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注册挂牌企业家数累计约19229家,累计融资1563亿元,前三季度新增融资813亿元;八是创新金融风险防范及处置方法。精心制定出台我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阶段工作方案,走在全国前列,国家专项整治办专门刊发简报供各省交流借鉴,我省专项整治办还在全国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交流会上做了专题经验交流。

8.关于未能很好预判金融形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研究制订了加强金融形势分析研判的制度,拟每季度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经济金融形势,并完善金融信息日常报送机制;二是与人行广州分行建立常态化金融数据共享机制,双方将配合开展数据共享工作;三是在10月中旬,及时报送《关于前三季度全省金融运行情况的汇报》,提供省领导参阅;四是与广东金融学院合作,请广东金融学院每季度对经济金融形势进行研判,对省领导关注的金融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五是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扎实有序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全省互联网金融风险整体可控。

9.关于与“一行三局”关系疏远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及时研究制定了《广东省金融办加强和改进与“一行三局”等单位联系沟通的工作措施》。该《措施》包括与“一行三局”领导班子见面会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和主动走访制度等内容;二是要求各业务处室要主动多到对口部门走访联系,多做课题研究和调研,加强沟通交流;三是建立与“一行三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将广东金融产业指数及安全信息监测系统数据进行对接;四是主要领导带头整改,上任不久,已带有关处室人员到“一行三会”及驻省机构拜访,争取支持。相关领导和处室也主动对接,建立更加密切关系;五是经与银监会两次会商,11月份以来,已先后同意筹设粤财金融租赁公司、珠海易生华通消费金融公司和梅州客商银行,这3家机构目前正抓紧筹备,进展顺利,年内有望获得批筹。

10.关于推动全省农信社改革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逐步整改落实。一是结合实际认真查摆原因。一方面是我省农信社发展不平衡,尚未改制的需要强大的外力和监管政策的支持才能化解包袱,另一方面是农信社管理体制不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但中央尚未明确改革方向;二是针对现状提出整改思路。起草了《关于我省农信社整体改革的研究报告》,提出下一步我省农信系统改革的方案和有关意见建议,督促省农信联社加强风险防控,妥善处理个别机构风险问题,积极争取调整省金融办职能,明确对省农信联社进行管理;三是及时应对加强风险防控。对个别农信社机构的风险正在按计划处置,组织了对股东关联贷款的排查,阶段性的完成了整改目标。接下来,将争取理顺管理职能,积极推动系统改革,督促农合机构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11.关于原主要领导大局意识、担当意识不强,统筹全省、全办工作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鉴于原办主要领导已被免职,现任主要领导一上任,便认真吸取教训,不仅在班子中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增强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还能够着眼充分调动和发挥党组成员的积极性,要求其他党组成员都要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金融强省建设重点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严格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各处室职责》,搞好具体任务分工;三是严格落实工作考勤。为加强我办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杜绝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工作、不参加会议等问题,从11月起,各处室根据干部职工的上班考勤、参加会议或外出工作、请休假等情况,填写《每周动态情况表》,送办机关纪委和秘书人事处备案,并由机关秘书人事处会机关纪委一同做好检查抽查。

12.关于工作统筹不够、互相推诿、工作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办党组举一反三,反思工作中确有统筹不够、互相推诿的问题,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明确班子分工,明确替补角色,强调班子成员既要按照分工各尽其责,又要勤于补位及时补台;二是优化各处室职能。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通过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各处室工作职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各处室工作职责,防止工作职责不清互相推诿;三是明确以后参加各类大型活动,要严守活动纪律要求,做足功课,打好提前量,防止因故迟到,并不得出现早退问题。

二、对“党的建设缺失,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一)对“机关党委、处室党支部建设有名无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关于党组会议研究布置党建工作甚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办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的力度,按照新修订的《省金融办党组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规定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至少研究部署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每半年至少分析研究一次党建形势,彻底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二是制定了《省金融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增强办党组党建“主业”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着力打造廉洁团队;三是研究制定了《省金融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健全了党建工作相关制度,明确了各级组织和领导的党建职责,强调重点要把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发挥思想引领和制度规范的作用;四是将“党的建设”列为督办内容,确保各项党建措施落到实处。

14.关于党建工作有名无实,党办与纪委合署办公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按“三定”方案,做好人员统筹,选准配强党建工作人员,目前已安排一名军转干部(在部队担任过独立团纪委书记)充实到机关党办工作;二是整合优化党建工作力量,将党建干部与组织人事干部统筹使用,增强了党建工作队伍的力量;三是加强机关纪委自身建设,选派机关纪委人员分批参加中纪委培训,已安排机关纪委副书记和一名委员参加了中纪委组织的相关培训。

    15.关于不够重视党支部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逐步整改落实。一是支部调整优化。拟在近期调整处室领导后,及时组织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并尽快对金融交流合作处党支部扶贫人员进行轮换,保证支部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二是抓好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按《省金融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支部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用制度规范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严格考评讲评。每年机关党委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支部建设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对党支部建设进行考评,适时组织讲评,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支部书记培训。分批安排党支部书记参加省直工委组织的支部书记培训班。

(二)对“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三重一大”决策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16.关于没有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为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更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督管理机制,防范决策风险,杜绝决策随意,推进我办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研究制定了《省金融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了党组议事范围、特别是明确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与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何个人不得越权决定,未经上会的决定无效;二是明确了本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列席会议,并视情邀请省纪委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派员列席会议,将重大决策结果报送派驻纪检组备案;三是明确除有保密要求外,对集体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以适当形式在全办予以公开;四是建立完善专家辅助决策机制,成立了广东金融智库;五是推动组建广东金融智库联盟,支持广东金融学院发起组建广东金融智库联盟,已形成《关于组建广东金融智库联盟方案》,拟联合省内高校、民间研究机构等,为我省金融改革创新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持。

17.关于重大人事议题没有经党组会讨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党组经过认真检讨反思,明确规定,以后凡涉及干部提升晋级、调进调出、外派挂职、接收军转干部等,一律作为“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办党组集体讨论研究,严禁采用签报、碰头会等形式确定有关干部的工作事项。

18.关于多项重大财务开支未经集体讨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研究制定了《省金融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党组议事范围、特别是明确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修订了《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党组集体理财和分管财务领导“一支笔”审批的权限,强调经费的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明确20万元以上的支出事项,必须提交办党组会议审议并按审议结果执行,10万元以上开支事项必须经办办公会研究。严格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落实公开招投标事项;三是规定每季度在办内公开经费使用情况;四是对所有的大项经费开支合同文本全部进行一次合法合规性审核,并落实存档备案。

(三)对“政治规矩意识薄弱,淡漠巡视纪律”问题的整改情况。

19.关于案件隐瞒不报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办党组高度重视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刻查找原因,主要是对巡视工作的相关文件学习不深、理解不透造成的,于是重新认真学习了巡视工作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举一反三,从剖析错误入手,要求全办干部职工从中吸取教训,实事求是,对党忠诚;三是办分管领导和部分机关纪委委员主动到省委巡视办和省纪委驻省府办纪检组进行了沟通汇报,解释说明了有关情况和认识,得到了省委巡视办和省纪委驻省府办纪检组的理解。

20.关于编凑假材料,应付巡视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问题发生后,我办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行立改,在党组会和机关党委会上对涉事的同志进行了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在办内进行了通报;二是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办党组又进行了反思研究,受办党组委托,分管领导专门前往省纪委驻省府办纪检组和省委巡视办进行了专门汇报,请求指导。三是省纪委驻省府办纪检组已根据相关事实和党纪党规对该同志启动了纪律处分,进行了诫勉谈话;四是我办举行了“警示教育日”活动,将该同志的教育剖析材料印发全办,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全办同志加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不得发生类似事件。

21.关于规矩意识不强,落实巡视组具体要求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对巡视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增强规矩意识,主动担责,自觉堵塞漏洞;二是对有关同志巡视期间前往省农信联社和东莞农商行报到一事,有关办领导已向巡视办领导作了说明,还于11月28日在办党组会议上主动说明了情况,进行了自我批评;三是加强人员管理,完善人员休假和考勤管理制度,要求全办人员每周向秘书人事处和机关党办报送一周考勤情况。

三、对“‘两个责任’不落实,廉政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制度建设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22.关于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担当意识淡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新主要领导到位后,带头担当,加强班子团结,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逐一谈心谈话,督促大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守好规矩,尽好职责;二是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明确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建责任清单、压实廉洁建设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要求,增强党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三是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原则,要求主要领导同志既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敢于担当,又要善于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积极营造团结和谐、努力干事的环境。

23.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对于原主要领导的司机所领补助全额追回,共计本金利息83250元;二是进一步规范经济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修订《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党组集体理财和分管财务领导“一支笔”审批的权限,强调经费的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三是明确规定每季度在办内公开经费使用情况等,其中2016年1-9月财务开支情况,已于2016年11月18-24日在办内公告栏主动公示;四是举一反三,加快建章立制。整改期间,共制定或修订各类制度措施19项(具体见附件2)。

    24.关于文书档案管理缺失,档案资料保管、处理随意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办党组深刻剖析原因,查找相关漏洞,举一反三,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规矩意识和风险意识;二是依法依规对原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进行处理,责成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充分认识自身错误,吸取教训,并形成剖析教育材料印发全办各党支部进行学习讨论,开展警示教育;三是组织清查行政审批和专项资金资料,安排年末提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四是为加强档案工作业务建设,杜绝档案资料保管、处理随意等问题,修订了《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档案综合管理实施细则》,包含《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基建档案立卷归档制度》、《设备档案立卷归档制度》、《声像档案立卷归档制度》、《实物档案立卷归档制度》和《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对各类文书档案的归档、保管期限和销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对“廉政建设空泛,监督执纪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2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失之于空,监督执纪不力,对涉法人员问责过软、处理过轻,没有针对问题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办党组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依法依规对涉法人员进行了处理,责令其在支部党员大会、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形成剖析教育材料印发全办各党支部进行学习讨论;三是召开全办干部职工大会,在全办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深刻剖析3起巡视组指出问题的原因教训,并就下一步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党组将“11.28”确定为省金融办“警示教育日”,每年这一天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干部的思想防线;五是修订《省金融办地方处廉洁自律“十不准”》、《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档案综合管理实施细则》,扎紧反腐拒腐的制度笼子。

26.关于对擅自销毁材料严重性认识不足、态度不够端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党组班子深刻检讨反思,对该案例形成深刻的剖析材料印发全办学习;二是结合“警示教育日”活动,由办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对相关案例进行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要求全办干部职工增强风险意识;三是建立健全了档案资料管理及销毁制度,同时结合保密检查,对全办档案、资料、主要文档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归档;四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净化政治生态,预防廉洁风险。

(三)对“行政审批权缺乏监督,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27.关于行政审批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存在寻租空间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修订《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将原来的总共9人、其中省金融办5人,调整为总共7人、其中省金融办3人,省金融办人数占比从56%降低到43%。新修订的细则还进一步明确议事规则,从制度机制上防范权力寻租问题发生。

28.关于个别小额融资贷款公司设立评审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虽然无法确认巡视反馈意见中的事实,但我办高度重视,迅速对相关时期评审事项组织了认真核查;二是以检讨反思的视角加强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减少省金融办委员人数2人,占比从56%降低到43%;三是制定《省金融办地方处廉洁自律“十不准”》、《省金融办地方处不良绩效考核和问责规定》、《审批类文件办理流程》等制度,切实用制度管人,防范廉政风险。

29.关于专项资金安排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省财政已经对审核不准确的资金进行扣除;二是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安排,省金融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市金融局对照自查,并根据各地自查情况及总结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审核标准,为今后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提供依据;三是拟定《广东省金融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30.关于省扶持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聘请了银粤会计师事务所对2013-2015年扶持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已制定《广东省扶持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向资金使用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广东省扶持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金函〔2016〕1257号),拟于2017年1月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二是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粤府〔2016〕86号)“专项资金实行一个部门一个专项”的原则,修订了《广东省金融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拟在征求省财政厅意见后报分管省领导审定后印发执行。修订后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监管、绩效考评、信息公开等各个环节做了进一步规范。

四、对“工作纪律不严不实,‘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对“领导班子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31.关于对省有关部门提出的问题整改敷衍了事,对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只字不提,更没有提出具体有效、操作性强的对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重新制定了专项资金审计问题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抓好落实。针对审计报告、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以及本次巡视发现的问题,逐条开展了整改。一是建章立制,修订完善了《广东省金融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二是开展了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8月17日我办《转去〈2012-2014年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级报告〉的函》,请各市金融局对照自查,并报送了自查结果及整改措施;三是严格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11月21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对专项资金申请补助金额的核算标准、申报程序及要求、严肃纪律等均作了具体要求;四是开展省扶持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2013-2015年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

32.关于对专项资金监管不足,对问题任其发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明确涉农事项认定标准。我办商人行广州分行、省财政厅等单位,明确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涉农认定标准,并对2016年《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中涉农标准再次作了明确;二是加强对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定了《广东省金融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查漏补缺,进行细化,对专项资金申请补助金额的核算标准、申报程序及要求、严肃纪律等均作了具体要求。

33.关于主要领导对重大财务开支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省金融办新任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财务审批工作,亲自部署财务审批整改工作。一是为规范我办的经济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保障经济活动合法合规,修订了《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并经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二是明确了党组集体理财和分管财务领导“一支笔”审批的权限,强调经费的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明确20万元以上的支出事项,必须“提交办党组会议审议并按审议结果执行”;三是落实财务公开制度。规定每季度在办内公开经费使用情况等,对2016年1-9月财务开支情况,已于2016年11月18-24日在办内公告栏公示;四是对政府采购凡涉单笔超过20万元的项目,一律采用公开招标途径,严防暗箱操作。确保重大财务开支管理有序,让有限的财力发挥应有的效能。

(二)对“作风不实,联系群众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34.关于办领导对下属的工作、家庭、生活情况不了解,不关心,开展谈心交心少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修订了《省金融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和《省金融办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实施办法》,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倾听基层与干部职工心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环境;二是主要领导示范带头,亲自与班子其他成员、全办处以上领导逐一谈心,了解工作、生活等情况,其他办领导也与所分管处室同志逐一谈心一遍;三是在各处、各支部领导与全体干部职工谈心的基础上,机关党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交流各人家庭情况;四是谈心中注意思想引领,既关心了解情况,又突出思想帮助,努力在解决思想问题、凝心聚力上下功夫,促进了整改工作的落实,有效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

35.关于下基层调研不够、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2016年11月10日办公会议通过了《关于省金融办加强与基层沟通联系及调查研究的工作意见》,建立了省金融办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相对固定联系点制度;二是根据各处室提出的2017年重大课题调研安排,制定了《省金融办2017年重大课题调研计划》,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决策科学性。三是办领导带头整改,新主要领导上任以来,两个月内先后到全省9个地市进行了广泛调研,其他办领导也先后到汕尾、清远等粤东西北地区开展调研工作,并多次深入扶贫点调研扶贫工作;四是各处增加了下基层调研指导督查的频率,如近期地方处到东西北地区指导普惠金融村村通工作,资本处到经济欠发达地区调研企业上市工作等。

(三)对“信息化建设滞后,工作效率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36.关于办领导对信息化建设不重视,与高速发展的金融形势不匹配,工作效率低下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制订了《广东金融产业指数及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建设有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全面梳理了系统建设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系统建设的难点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二是拟与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对接广东金融产业指数及安全信息监测系统数据;三是完成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管系统建设开发工作并完成了历史数据迁移,目前正在试运行。

37.关于信息化建设内部OA系统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办已于2016年9月19日启用OA办公系统,坚持边试用边完善。目前,已实现网上收文、办文、文件信息共享等各项功能,办公效率明显提高。

五、对“选人用人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执行《条例》不到位,对干部政策把握不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38.关于提拔干部存在临时动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落实。一是认真吸取教训,党组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工作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检讨反思;二是新任主要领导明确提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省金融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开展好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决避免再发生违规破格提拔干部、临时动议提拔干部、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防止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现象;三是由办主要领导集体约谈办组工干部,对下一步开展组织人事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39.关于执行干部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存在违规破格提拔、带病提拔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落实。一是由办党组书记集中约谈办组工干部,结合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文件精神,要求办党组成员、办全体组工干部要在工作中严格做到“四坚持”、“一加强”,即:坚持党管干部的根本原则,不能单凭选票选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在日常工作中了解考察干部,做到选人用人心中有数;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组工干部要甘当人梯、严格自律,坚决纠正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干部监督,发现问题要视情况采取函询、诫勉等方式及时提醒。二是在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中对存在破格提拔现象的干部由人事部门分别作出情况说明后进行归档。三是对存在“带病上岗”的问题,办党组认真组织了原因剖析和警示教育,明确今后对被查处的干部原则上将不再安排轮岗到敏感部门、要害岗位。

40.关于大部分新任命的科级干部没有考察材料,也没有任前公示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正在落实。已规范科级干部提拔考察工作程序,研究提出了《科级干部提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确定拟任人员后,要按照预告、考察、征求意见、上会、公示、任命等环节来严密组织,确保规范有序。

41.关于对新进公务员队伍人员转正定级标准不一,存在一定随意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落实。一是已对新进公务员转正定级情况进行了自查,自2010年以来我办通过招录、转任、选调的新进公务员我办均按照或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来执行;二是自2013年起办党组对安置军转干部初定职务拟定了原则性意见,近年我办均按此一原则性意见接收安置军转干部,为今后对新进公务员队伍的人员转正定级等形成了统一的标准,避免发生随意定级情况。

(二)对“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42.关于办党组统筹考虑自身工作不够,办机关干部成批量在外挂职、处室主要领导在外挂职,在岗不在位主体责任难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办党组明确要把加强和优化办内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摆在首位,除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挂职任务及我办扶贫挂职任务外,其它外派挂职或工作全面暂停,对存在“兼职挂职”现象的同志进行了撤回。目前除省委改革办抽调1名干部和扶贫驻点两名干部外,其他外借或挂职的干部已全部归位。

43.关于临时抽借调干部多,有抽调人员从事涉密工作,存在泄密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已加强对借(抽)调人员的管理,控制借调人数,按照“到期暂停续借、处室根据工作变化主动清退”进行统一整改,对确因工作需要再借调人员的,采取前期沟通协商及调查后,先到岗试用一个月,并明确安排借调人员只能负责非关键性、非涉密性岗位工作,并根据工作变化主动清退的借调人员1名;二是由抽借人员较多的地方处对借调人员基本情况、借调时间等进统计摸底,明确各借调人员工作职责,严格管理,明确借调人员加班时需有在编干部在场;三是加强涉密文件管理,涉密工作不安排借调人员。

44.关于关键财务岗位由非公务员身份人员担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正在落实。一是进行内部风险把控,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不发生风险;二是对现有财务岗位人员进行内部优化,在新任人员未到位前采取处内行政在编干部兼顾出纳岗位职责;三是抓紧物色遴选公务员身份的财务人员,争取尽快到位。

45.关于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第一时间落实整改要求,将负责干部任免兼档案管理工作同志的人事档案,交由秘书人事处处长保管。

(三)对“干部交流挂职不合理,存在空挂‘虚挂’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46.关于办机关干部交流挂职的目的性不明确,有的长期不轮岗,有的轮岗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正在落实。按照干部轮岗工作制度,加大对敏感部门重要岗位任职干部轮岗管理,对于被查处干部原则上不得安排轮岗到敏感部门及岗位,计划于2016年年底前,结合实际情况在办内进行一次干部交流轮岗。

47.关于有的受查处的干部没有调离原岗位,反而轮岗到敏感部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正在落实。加大对敏感部门重要岗位任职干部轮岗管理,计划于2016年年底前,结合实际情况在办内进行一次干部交流轮岗,对于被查处干部原则上不得安排轮岗到敏感部门、要害岗位。

48.关于个别干部名义上挂职锻炼,实际上大部分时间在机关上班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将加强和优化办内自身干部队伍建设摆放到首位,除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挂职任务及我办扶贫挂职任务外,其它外派挂职或工作全面暂停;二是对 “兼职挂职”的同志及时撤回;三是对挂职在外的驻村扶贫干部加强了监督与管理,多压担子,严格落实每周考勤,要求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推动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达到干部挂职锻炼的目的。

以上是我办根据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48项具体问题所做的整改情况,对巡视反馈意见中关于要对有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以儆效尤的要求也已落实到位。总的来看,整改的效果是明显的,达到了预期目标。下一步,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习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的要求,围绕整改要求和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发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总结经验,不抓到底不松手,不改到位不收兵。通过抓整改,改进作风、提振精神、凝聚士气,推动我办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从严管党治党,切实抓好自身建设。一要加强党的领导,突出党组在全办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把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洁建设贯彻到业务工作中,贯彻到机关的内部管理上。二要进一步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在全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形成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共识。三要认真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贯彻,建立起严格按党章和《准则》办事、按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办事、按办党组的规章制度办事的工作格局。四要大力推进我办的党风廉洁建设,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坚决摒弃那种对错误思想不批评、对错误行为不纠正的“好人主义”,切实改变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二)进一步加强整改,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一是对已经落实整改和即将完成的事项,结合年终工作总结,主动组织一次“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深化有效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坚决防止“一阵风”和“雨过地皮湿”现象。二是对已逐步落实尚未最终完成的事项,继续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既定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一步一步推进,一项一项落实,及时做好对账销账,并及时向省委巡视办报告。三是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对在整改期间建立或修订的各类规章制度,逐一在工作实践中检验论证,不断修订完善,精心构筑起相对完备成熟的制度机制。四是充分发挥制度机制的引领、规范、稳定、约束和激励功能,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积极向纵深发展,并将巡视整改的成功实践,进一步向形成制度机制转化,以达到巩固整改成果目的。

(三)进一步唤起全办斗志,推动工作健康发展。一要坚持领导率先垂范,按照“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以及“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常修为官之德,严把自身操守,带动全办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真正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推动省金融办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二要教育全办同志,特别是受到组织处理的同志,充分认识到加强党内巡视,本身是一个提神醒脑、祛病疗伤、强身健体的过程,更加自觉化压力为动力,更加振作精神,强化使命担当,让省委、省政府看到我们更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三要着眼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同建设金融强省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团结带领全办干部职工,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努力推动我省由金融大省向金融强省快速迈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135631或83135358;邮政信箱: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7楼省金融办;电子邮箱:jrb_mrc@gd.gov.cn。

 

                                          中共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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