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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7-01-19 09:16:1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23日至8月31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委统战部进行了巡视。9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委统战部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明确责任,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认识,直面问题。省委巡视工作开展以来,部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各项要求,敢于直面自身问题,切实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林雄同志作为省委统战部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部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承担起组织推动和工作落实责任,按照工作分工,密切配合、抓好落实。期间,通过召开部长办公会议、举办“学习论坛”、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迅速部署,压实责任。省委巡视组向我部反馈意见后,我部随即召开部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10月8日,再次召开部长办公会议研究整改工作。通过两次会议,明确了对巡视反馈意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工作思路;明确了部领导班子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了我部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整改落实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拟定方案、推动落实等工作。继6月24日通过《同心网》向社会发布《巡视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后,10月25日,省委巡视办在《南方日报》A3版刊登了对我部的巡视情况。我部也将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措施通报至部机关和代管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压实整改责任。

(三)统筹谋划,制定方案。整改工作启动后,部领导班子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主动认领问题,带头研究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部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巡视反馈的意见,认真梳理问题,统筹谋划,研究制定《省委统战部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工作的总体目标、方法步骤、责任分工等,并建立了整改台帐,逐条逐项确定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成效,确保巡视组提出的每条意见和每个问题都有部班子成员负责、有对应处室协助落实。

(四)严字当头,立行立改。11月初,我部下发《省委统战部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和《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省委统战部反馈意见整改台账》,要求各代管单位和处室要严肃认真、雷厉风行、敢于负责,对照整改措施和台账,认真开展整改工作。11月10日,我部召开了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以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为导向,追根溯源,对症下药,在前期立行立改基础上继续抓好整改后期各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为此,我部先后4次召开部长办公会议、3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了整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新制订9项制度,修定6项制度。经过2个多月的努力,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部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二、聚焦问题,从严从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一)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有待强化”问题的整改

1.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仍需不断完善”问题

关于“部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不经常” 问题。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要求,切实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二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三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特别是要增强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四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五是加强考核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六是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基层党建中的考核权重,严格责任追究。

关于“存在由机关党委代替履行部党建主体责任的倾向”与“统战部领导班子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有待加强”问题。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份内事、责任田。二是强化履职担当,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重要党建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三是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四是把好选人用人关,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

关于“存在由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会议代替机关党委会的现象”问题。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一是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适时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补选。二是规范机关党委会议。机关党委会议一般召开前两天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并送达,委员应当围绕会议议题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认真准备意见;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会议议题讨论前先由会议主持人提出议项内容和表决要求,再由与会者分别发言、讨论、表态,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系统归纳。三是做好会议记录,充分体现会议情况实况。目前,各党支部已按此办法执行。

关于“15个党支部近年来普遍存在‘三会一课’次数少等问题(会议记录真实性存疑)问题。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省委统战部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试行)》,重点推进“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注重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严格党员学习出勤考核,最大限度提高学习教育覆盖面和参与率。三是创新学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紧密结合支部实际,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开展集中学习。四是抓好支部会议、学习情况的记录。各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三会一课”记录工作,每次记录完毕后,都要交由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并签字确认。

2.关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体责任有待加强”问题

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淡薄,对需要承担的责任模糊不清、办法不多”问题。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强化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抓好落实。三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服务引导所联系的党外群众,为党外群众办实事、解难事,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扭住“四风”不放松,抓住重要节点,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四是着力“抓早抓小”,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惩防并举体系。五是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推动党的统战政策方针落到实处,破解统战工作难点问题,推进我省统战事业实现新跨越。

关于“2013-2015年省委统战部年度工作总结中没有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同样存在类似问题。缺乏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问题。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在心里、抓在手上、落在实处。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各处室已经明确,在每年的年度工作总结中,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总结,包括目标任务、工作举措、成效不足和下步工作安排等,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走向深入。三是部领导已与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召开会议进行了明确,要求抓好责任落实,办公室要发挥调督促职能,对各处室(中心)年度总结缺乏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及时退回补充相关内容,督促要求处室(中心)和代管单位总结部署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关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认为廉洁自律方面出不了大问题,思想重视不够,对分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只满足于提一般性要求,缺乏有力督促”问题。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两手抓”意识。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统战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责任意识。二是筑牢制度防线。认真抓好《省委统战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省委统战部各处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落实,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三是强化问责追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进行问责。对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坚决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责任追究,通过问责倒逼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敢于担当。

关于“2015年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大部分班子成员没有总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问题。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党的相关制度的学习,使部领导班子成员深刻认清述责述廉制度是实施党内监督的自律机制,是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进行自我教育的有效手段。二是坚决纠正重述职、轻述廉的现象,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三是加强监督。今后,部机关纪委、干部处等部门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对年度个人述责述廉工作积极谋划,明确具体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向部领导班子报告述责述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汇总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的职责。

关于“没有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没有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责任落实有待加强”问题。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统一思想,增强主体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到本部的总体工作规划中。二是强化责任担当。从思想上、制度安排上解决纪委“代做”的问题。三是认真抓好《省委统战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落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人、哪些是分管责任。四是完善督查机制。制定了《省委统战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主体责任的内容进行细化,强化责任导向,对承诺的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进行跟踪、考核和问责。

关于“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方面,从《谈话提醒表》看,对谈话内容、谈话方式等无具体记录,无法体现谈话效果”问题。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一是部领导高度重视抓早抓小工作。加强教育和管理,增强了管住小问题才能不出大问题的意识。二是分层次按要求开展日常谈话工作。对出现小错、小节等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三是完善谈话提醒办法,对本部从事廉政风险较高的工作人员开展抓早抓小提醒谈话,并做好记录。

关于“领导干部对个人事项报告不重视,少报、瞒报仍然存在”问题。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组织观念,严格执行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的规定,使领导干部深刻领悟执行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增强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的自觉性。二是干部处要主动提醒,机关纪委要加强监督。今后每年在领导干部填报个人事项报告表时,由干部处和机关纪委联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强调,做好填表答疑工作。三是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严肃追责。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弱化,内设纪检监察部门履职亟待加强”问题

关于“省委统战部对三个代管单位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不够,经费开支使用仍然存在违规问题”问题。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巡视整改前,我部对三个代管单位的管理主体不明确,工作有部署没检查,落实不到位,管理工作应该加强。整改措施:一是我部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学习相关文件,切实加强对省工商联党组、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和代管单位的领导,强化日常监督。二是各代管单位通过组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从严治党的职责,落实从严治党的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我部要求各代管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经费使用相关制度。四是协助指导各代管单位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完善相关财务规章制度,防止发生违规开支问题。五是要求各代管单位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实际操作技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关于“部机关纪委聚焦中心任务,抓主业、主责不到位”问题。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一是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的“主业”意识,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夯实教育基础,打造廉政教育品牌。二是强化制度落实意识。在执行力上求突破,把制度建设的着力点放在可行管用、便于操作和提高执行力上,着重对《省委统战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省委统战部各处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导。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统战工作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监督检查有实效。重点加强对重大节日、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办理群众的投诉和咨询,促进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

关于“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意识不强,对部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的提醒监督缺位”问题。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一是找准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定位不准、职责不清、职能泛化等问题。二是加强对“关键少数”的廉政风险提醒工作。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大工作、重点岗位和重要时机,重点关注涉及人、财、物方面的情况,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关于“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履职虚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亟待加强”问题。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和职业道德修养。二是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注重加强对纪委委员和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促使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三是适时充实调整工作人员,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关于“业务处室在处理上述信访举报过程中普遍存在方法不当、力度不够、效果不佳,未能查清事实、回应诉求,形成震慑”问题。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参照中央统战部做法,制定了《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关于反映民主党派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办理办法》,通过完善制度解决此问题。二是探索研究如何发挥各民主党派省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作用的方式方法,加强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三是商省纪委驻我部纪检组共同行动,参照《中央纪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对收到反映民主党派人员问题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起草相应的信访举报件办理办法,争取在制度设计上加强对民主党派干部的监管。四是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要求机关单位在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不得利用权力影响和职务之便乱募捐”等有关规定。对交由处室办理的涉及民主党派、工商联等党外领导干部的线索,强调各处室要抓好跟踪核实。各处室也在逐步探索解决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日常监督方式方法。

(二)对“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风险高;‘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不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风险高”问题的整改

1.关于“省委统战部在党外代表人士推荐提名及管理中风险高”的问题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有关党外代表人士推荐提名及管理过程中,的确存在较高的廉政风险。经认真梳理排查,各级统战部门在推荐提名党外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存在风险点,个别市、县党委统战部门未真正担负起政协委员协商提名工作的主体责任。我们的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要求,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对党外代表人士突出政治素质考察。目前,地市换届工作中,我部已严格按程序、按政策办事,切实把好代表、委员的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二是实行责任倒查制度,谁推荐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层层审核,逐级把关,坚决杜绝以个人意愿代替组织决定和违反政策规定程序的情况发生。三是加强对干部处、党派处、经济处在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方面工作职责情况的监控。凡涉及人事有关议题,都必须主动接受驻部纪检组的监督。四是加强代表、委员推荐提名工作中的文书档案整理,按规范要求完善好相关资料,做到凡事有出处,有卷可查。五是提高干部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六是加强廉政教育防范于未然。

2.关于“规矩意识不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风险仍然存在”问题

关于“省委统战部没有制定专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和“‘三重一大’决策不到位,向企业拉赞助装修工程”问题。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我部已在制定出台有关制度,特别是在《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机关制度汇编(修订版)》有关内容的基础上,制定了《省委统战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狠抓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提高民主透明程度,增强科学决策能力,坚决杜绝向企业拉赞助装修本部工程行为的再次发生。

关于“多年来省委统战部、广东海外联谊会作为业主单位的一些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没有通过部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问题,“老干部活动中心装修工程问题”,“粤财大厦省委统战部21楼办公用房局部调整装修”等问题。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经进一步核查,广东海联会于2007年9月至11月对米市路海联会办公楼装修和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对崔府街宿舍改造装修两项工程,存在仅通过分管领导批示同意进行工程建设问题。我部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进行维修改造工程,是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根据老干部们提出改善老干部活动中心条件的意见后实施的。经部领导研究,决定对原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简单维修,由于工程资金是由海外联谊会爱心人士捐赠,非财政拨款,故只委托监理公司采取邀标的形式完善招投标工作。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相关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素质能力。二是从严执行财务管理审批制度,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在经费开支方面,做到严格按具体审批权限审批,先算后支、先批后用、勤俭节约、有效使用;海联会秘书处定期向会长、驻会副会长和驻会会长会议报告收支情况;完善、修订《广东海外联谊会财务管理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堵塞漏洞,防止类似情况发生。三是在工程建设项目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定,制定了《省委统战部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和《省委统战部公开招标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工程采购工作,加强与纪检、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的配合,完善联动机制,提高效能。四是加强监管检查。确定每年都由办公室、机关纪委对本部采购及招投标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形成长效机制。工程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审批权限,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用车纪律意识淡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违反公务用车规定”问题

已完成。公车改革后,公务交通出行出现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车辆派遣部分政策的实施细则暂不完善,对部分地区交通、停车不便等因素,派车政策不明确,有的领导和干部思想观念转变不及时,不适应公车改革新的出行方式;我部是省委组成部门,需要经常派公车出入省委开会和汇报工作,而且一些工作涉密程度比较高,需要经常携带涉密文件资料;有的班子成员因突发紧急工作,有时需要马上派公车处理,等等。整改措施:一是与省车改办进行了沟通联系,积极争取省车改办对我部公车使用管理的指导,按照车改政策文件要求,修改完善了本部车辆管理的补充规定。二是学习借鉴省直单位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三是加大车改政策宣传,提高领导干部及本部工作人员对车改工作的认识,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四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把关,进一步规范了本部派车单签批程序。

2.关于“过度强调统战工作特殊性,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问题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经核,因统战任务重、专项工作多,承办和举办的中央、本省会议较多,特别是我部对外接待港澳台和海外人士数量大,确实存在着有时接待超标准、单项接待开支额度大、部分接待品单价高的问题。为此,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完善了接待、管理、审批等相关制度,明确接待用餐标准,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问题。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管理各类费用开支报销,要求经办人完整填写报销单,并附本人及证明人签名,凡属不合法不真实的报销凭证,不予报销。三是按照物品采购程序,明确购买接待用品标准,做好接待工作领用物品登记,认真监管物品使用情况。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办事人员和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做到工作细致、认真、严谨,防止此类情况发生。接待来访工作中,要求工作人员厉行节约,既有礼有节做好接待,又避免违规超标开支。

3.关于“反对‘四风’存在不严不实”问题

关于“有的部领导班子成员担当意识弱化,精神状态不佳,工作积极性减退,甚至滋生‘为官不为’的消极思想” 问题。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一是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克服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二是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机关党委要求党员干部每天坚持学习1小时以上,不断拓宽学习视野,丰富知识结构,提高战略思维,真正把学习作为增强本领、推动工作的根本途径。三是部主要领导开展谈心谈话,引导个别领导干部克服“天花板”意识,要求站好最后一班岗。四是部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增强工作前瞻性,拓宽工作思路,实事求是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克服经验主义,杜绝用惯性思维解决问题。

关于“机关个别同志纪律松弛,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问题。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一是加强作风纪律教育,严治“庸、懒、散、奢”,强化考勤纪律。二是部班子成员及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上班纪律。各处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机关内部管理,遵守考勤、请假制度,杜绝上班迟到、早退及不正规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发生。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由分管部领导、办公室、干部处、机关纪委加强明查暗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同志予以批评通报,警示机关干部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兢兢业业、踏实肯干的精神状态。

关于“省委统战部领导干部存在深入基层少,对基层统战工作指导减弱、调研减少”问题。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近几年,由于统战工作任务重,部机关编制人员少,确实存在着各级领导干部存在深入基层少,对基层统战工作指导减弱、调研减少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要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机关制度汇编(修订版)》中关于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的要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调研检查计划,落实部领导和各业务处室下基层调研检查时间、地点、调研内容等相关事项。二是建立与上下级和各省直单位的联系沟通,为调研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三是加强对基层统战工作的指导,近期部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利用到各地市参加会议、活动和干部考察等出差时机,均以适当方式与各地统战干部交流各领域统战工作情况,介绍好的经验做法,对基层一些问题进行了解惑释疑,协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关于“与民主党派间的沟通联系少,对党派自身建设、存在困难不了解等”问题。已完成。我部分管部领导与相关处室多次研究,整改措施:一是主动参加民主党派的各类活动;进一步加强与民主党派成员特别是一般成员及普通机关干部的联系。二是已分别建立了会议通知微信群及信息工作微信群,拓宽了与民主党派省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沟通渠道。三是计划明年春节前后召开民主党派机关普通干部代表座谈会。四是加强联谊交友,坚持、完善了部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关于“有的党派专职副主委、秘书长反映统战部在作风廉政建设方面仍有待加强。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现象经常发生;工作不注意方式方法,方案规划等征求党派意见流于形式,走过场”等问题。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民主党派成员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与民主党派成员进行沟通,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确保民主党派成员的电话或短信能第一时间回复,即便不能回复也要说明情况。二是保障民主党派人士知情明政的权利,已与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重要文件征求意见时尽量为民主党派争取研究时间,确保征求意见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四)对“机关财务、会议培训管理不规范,作风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不如实反映‘三公’经费开支,规避监管”问题

部分整改并推进中。近几年,我部原会计退休,新任会计上岗,工作移交不够细致,财会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有限,造成同一事项入账科目五花八门。由于入账混乱,我部“三公”经费统计与实际开支情况存在较大出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及业务培训,邀请了有经验的专家和省财政厅有关处室机关干部对我部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科学设置会计科目;各项费用按照业务性质归集会计科目,同一事项支出应入账同一科目,提高费用核算的合理性。三是加强专项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合理开支,杜绝拆分支出、入账混乱现象。四是向部领导和干部处申请,尽快选配素质好、业务精的财务人员,充实调整财务人员。五是加强日常内审工作,邀请有资质的财务审计人员协助审查,加强内控管理。

2.关于“会议和培训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会议和培训经费预算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预算。每次会议或者培训的住宿费、伙食费以及其他各项费用的预算要编制细化到项目名称(品名)、数量、单价(标准)、金额,并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报销制度。无预算、超标准的会议和培训费不予报销。每次会议或培训要有单独的经费预算和结算清单,会议或者培训费用要单次结算报销,不能多次会议或培训开支混杂。三是严格报销管理,报销会议费时应当提供批准文件、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脑打印的税票等凭证;报销培训费时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参训人员签到表、与授课人员所在单位沟通公函或有关批件、讲课费签收单、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以及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3.关于“部领导对机关日常管理不严”的问题

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一是认真开展相关专题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学习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开展“两学一做”,树立干部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二是突出选人用人导向,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及时了解干部的优缺点,并向部领导做好提醒工作。三是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从严治党和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相关要求,改进这项工作。

(五)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执行《条例》不严格,存在违规破格”的问题

关于“对干部任职资格条件把关不严。有破格提拔经历的干部中,有的未按组织原则履行报批程序,有的干部属于连续破格提拔”问题。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我部在干部任职资格方面存在破格提拔问题,主要是由于历史积累原因造成,其中缺乏基层工作经历是主要原因。由于我部部分机关干部长期在机关工作,缺乏基层工作经历;而民主党派机关干部,因途径有限,尤其缺乏基层工作经历。考虑到干部的成长和干部队伍结构,部分干部晋升时在“基层工作经历”方面进行了破格。整改措施:一是对机关现有人事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增强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加强与省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向组织部、人社厅请示沟通。三是严把审核关。按照“逢进必核,逢提必核”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干部档案、个人重大事项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四是继续加强干部基层历练,有计划选派干部到县(市、区)挂职锻炼,补齐“短板”。

关于“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严格。部长办公会议讨论提拔的处长,本人应回避而未回避”问题。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继续采取以下措施巩固成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涉及干部人事议题的汇报制度,对涉及个人有关的人事安排,坚决执行回避制度。二是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干部人事工作的严肃性、特殊性,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从思想上提高认识。

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大等”问题。部分整改并推进中。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交流轮岗机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结合干部晋升,加大轮岗力度,有计划推进处室间干部交流轮岗。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综合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三是择优选拔任用干部。在选人、进人、用人方面,严格按规范程序办理,把好选人用人关。 

2.关于“干部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关于“对干部任职教育培训工作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一是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直机关工委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更多机会,选派机关干部参加各主体班学习。二是各处室根据我部年度培训计划举办培训班时,选派干部当工作人员并跟班学习。三是进一步做好新调入的年轻干部和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的培训工作,选派参加新任职相关培训和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四是举办了统战干部培训班,如举办全省统战理论信息宣传调研暨信息化建设培训班,加强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五是进一步推进网络培训工作。

关于“对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省黄埔军校同学会和省宋庆龄基金会等三个代管单位干部人事工作监督不严不细,出现了省黄埔军校同学会有关干部侵占公款的问题”问题。已完成。我部对三个代管单位的干部任用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廉政风险管控曾经力度不够,导致2011年省黄埔军校同学会原秘书长于某侵占公款,构成贪污违纪行为。事情发生后,纪检、检察等部门介入调查,我部也高度重视,收缴其违纪所得款项,并对其作出了撤职处分,由正处职降为副调研员。巩固整改成效措施:一是开展代管单位干部的廉政教育,各代管单位已组织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提高廉政勤政意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省黄埔军校还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二是认真做好代管单位干部管理工作,把好选人用人关,做好任前考察,杜绝带病提拔。三是加强对代管单位财务、资产等方面管理工作的指导,帮助其完善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杜绝出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3.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

关于“干部队伍梯次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和关于“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少”和“后备年轻干部略显不足”问题。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我部确实存在同一职务层次、同一年龄层次的干部较多,造成积压和干部断层,年轻的副主任科员和科员相对较少,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少,后备年轻干部略显不足等问题。今后,我部将在招录公务员、选调年轻干部到机关工作和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时,把好用人关,择优录取,同时合理考虑年龄、地域、专业等因素,不断优化部机关干部队伍结构。

关于“干部队伍基层工作经历少”问题。部分整改并积极推进中。一是建立交流机制。主动适应新时期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新要求,以推动统战工作更加深入开展为目标,与各地市建立交流机制,通过双向挂职的形式,选拔不同梯次的干部到基层交流历练,丰富干部经历。二是在重点工作中历练干部。积极组织干部参与“援藏援疆”、“精准扶贫”等重大工作部署,选拔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干部到基层一线历练成长。

4.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业务学习,严格把好专项档案审核关,加强与省委组织部信息处的业务沟通,切实做到审核工作对干部负责,对组织负责,有关审核认定结果经得起组织和历史的考验。二是认真核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收尾工作,对于无法提供佐证材料的,在做好干部思想工作的情况下,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认定。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的“凡进必审”“凡提必审”制度,对拟调入、提拔的干部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从源头上避免相关问题的发生。四是推进我部干部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目前,我部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部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继续抓好巡视整改的后续工作,巩固发展巡视成果,任务依然艰巨。我部将以巡视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规定,继续抓紧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不断推进新形势下广东统战工作的创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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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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