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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7-01-19 08:58:25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6年6月23日到7月29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开展了巡视“回头看”。9月2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2016年9月28日巡视反馈大会结束后,委党组高度重视,于9月30日及时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胡春华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和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认为反馈意见切中要害、一针见血、客观中肯,为我们更好地施治“政治体检”发现的问题、坚定不移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找准了“病灶”,开对了“药方”;要对反馈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并在此基础上专题研究、制订了《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工作方案》”)和《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工表》(以下简称“《任务分工表》”)。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委党组成立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段宇飞同志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委副巡视员、委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省中医药局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直属机关党委,由党组成员、副主任刘银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有关处室抽调人员,做好巡视整改的日常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委党组在《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表》的基础上,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明确责任,建立了《巡视“回头看”分项整改台账》,将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分解为38个具体问题,针对问题进一步细化实化了措施,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对整改台账实行逐一“销号”处理。

四是层层推进落实。委党组书记亲自抓、负总责,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2次领导小组会议、多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以及多次突出问题专项整改会议,层层推进整改工作。在委党组及整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各单位党组织分工负责,党组、党委、党总支(支部)三级联动,形成推进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巡视组反馈的38个问题中,有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有2个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将按计划完成整改。集中整改期间,我委累计新建或修订完善了52项制度。

二、认真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对“党组领导弱化,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动作迟缓,个别班子成员利用制度漏洞谋取私利”问题的整改。

1.关于“班子不团结、党组缺乏凝聚力向心力、班子未能形成合力”问题。  

第一,带头严守纪律。段宇飞同志2016年5月就任省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后,积极做好表率,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5 月31 日,段宇飞同志在委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上作主题为《强“三力”扬“三气”  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的专题讲话,要求大家要“凝心聚力”和“遵规守矩”。巡视“回头看”以来,段宇飞同志先后多次在党组会议上强调,要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带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纪律和规矩。上任后两个月内,他逐一与每位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处长、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心谈话,了解掌握有关情况,要求强化团结意识,多进行沟通交流,营造和谐工作环境。11月份,段宇飞同志就巡视组反馈提出的班子团结问题,再次与每一个班子成员进行谈心提醒,要求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作好对照检查。巡视反馈后,委党组于2016年9月30日下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班子的问题,班子成员逐一进行深刻剖析和表态发言。会后,班子成员每人撰写了一份自我剖析材料,查摆问题,深刻反思,表态要严格按照巡视组的要求,讲党性、讲原则,互相多沟通交流,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干部职工做好表率。

第三,严格请示报告。为加强和规范省卫生计生委重要事项报告工作,制定出台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对委领导班子实行周工作安排制度,逐级对委机关及委直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实行公务出差报批和报备,初步建立起统一、快速、高效的重要事项报告机制。

第四,加强学习教育。2016年7月27日,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上,段宇飞同志作专题辅导报告,强调要“学党章强党性、讲规矩守纪律,以良好作风保障卫生计生改革发展”。8月3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围绕“牢记宗旨、不忘初心、推动发展”的主题进行交流研讨。9月和10月分两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到福建古田会议旧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培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第五,健全党组制度。制定下发了《中共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试行)》、《中共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请示报告制度(试行)》、《中共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中共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试行)》等4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委党组的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省卫生计生委的贯彻落实。

2.关于“部分班子成员政治意识不强,执行力、推动力较差,较多重大医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

第一,统一思想认识。2016年11月7日委召开党组会议,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班子内政治意识不强等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班子成员逐一发言表态,表示要增强四个意识,尤其是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协作力、推动力,加快重大医改工作。

第二,改进工作作风。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

第三,强化跟踪督办。每月召开一次委办公会议,听取委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当月主要工作进展和下一个月重点工作计划,分管委领导提出具体要求,加快推进了医改等重大措施的落地。对2016年上半年中央、省委、省政府来文进行了全面梳理,将未办结的文件列入重点督办,逐一销号。

第四,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了《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办文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范办文程序,优化办文流程,提高办文效率。编印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移动办公系统操作手册》,包括委领导在内的委机关所有人员均可下载安装移动办公系统,出差时也可处理OA文件,提高办文效率。

3.关于“党组核心作用较弱,三重一大决策缺位”问题。

第一,认真学习。2016年7月18日,委党组会议上全体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进一步规范委党组工作进行了布置。8月30日,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段宇飞同志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作了交流发言。

第二,规范程序。规范了党组会议的议题呈批、列席人员范围、参会人员签到、议事决策内容等具体事项,明确了党组会议的定位、职责和任务,并将党组会议的准备、组织、记录和纪要起草印发工作调整由党委办负责。

第三,制定规则。在《中共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试行)》中,明确了《议事内容目录清单(试行)》,将“三重一大”等事项列入党组会议议事内容清单。同步修订了《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规则》,初步明晰了与党组会议的权责边界范围。自2016年6月份以来,我委共召开了16次党组会议,其中传达学习事项23项,研究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事项28项,大额资金使用5项,干部人事等事项22项,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工作等事16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项25项,充分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

4.关于“落实上级医改政策动作迟缓”问题。

第一,抓好整改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督办的8个文件已全部出台。全面梳理了2015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医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其中由我委牵头的有12项,11项已出台我省贯彻落实文件,1项已呈省政府审定。今后将根据国家要求的进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落实专人催办,完善督办、通报制度,督促省直相关部门和委机关相关处室及时制定出台我省贯彻文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第二,加快推进省级综合医改工作。已拟订了省级综合医改试点方案,方案明确列出了我省今后一段时期医改目标任务和拟出台的医改政策文件,召开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

第三,强化了医改组织领导和工作协作机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16〕483号),由朱小丹省长担任省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省直单位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强化了医改组织领导和工作协作机制。2016年11月18日,省政府召开调整后的第一次医改领导小组会议,会议讨论研究省级综合医改试点方案,部署下一步医改重点工作。

5.关于“配套政策出台时间过长,超期办理现象较严重”问题。

第一,加强督办,限时办结。先后三次发出督办通知,加强对重大任务的梳理和督办。对2013年10月到2016年9月国家和省部署的卫生计生重大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完成事项列入重点任务督办,采取销号处理。

第二,建立督查机制。修订了《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督促检查工作规定》,对督促检查内容、方法、流程、制度进行了明确,对重大督查事项的报告时限、督查问责等进行了明确,从制度上确保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继续坚持并落实督查机制,年初制定重点工作督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表,及时收集进展情况,加紧督促,确保工作落实。已在OA系统设立重大任务督办专栏,对省委、省府重点工作及巡视回头看重点整改工作任务进行跟踪督办。

6.关于“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差”问题。

第一,加强学习教育。2016年7月18日、11月1日和11月10日,先后召开党组或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将党的各项要求、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自觉作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以实际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二,开展对照检查。2016年9月30日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班子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并撰写剖析材料,查摆问题,深刻反思。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委《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干部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第四,加强公务出行用车管理。制定了《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务出行用车管理办法》,对公车使用进一步加强管理。

第五,积极配合纪检部门对班子内涉嫌的严重经济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二)对“党建工作缺失,机关直属单位党建松散,民营医院卫生社团党的阵地面临丢失风险”问题的整改。   

7.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第一,强化学习计划执行力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照学习教育方案和《2016年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我委认真抓好中心组学习的落实,重点学习好党章党规党纪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历次全会精神的学习,保证学习次数、质量和效果。2016年6月至今,委党组共组织集体学习13次。

第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在《中共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中心组人员范围、学习内容、学习形式等,确保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按照省委宣传部通知要求,严格做好中心组学习记录,并抓好会后的学习情况上报。

8.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低,失去战斗性,搞一团和气”问题。

第一,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下发了《中共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试行)》。

第二,严格召开民主生活会。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我委反馈意见后,2016年9月30日,委党组专门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各党组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已于今年1月16日召开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委党组结合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及整改工作,贯彻整风精神,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了思想,振奋了精神,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第三,加强督导委直属单位民主生活会。制定印发了《2016年度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考核评价表及督导分组安排的通知》,组织由委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分赴各直属单位,现场听取该单位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并进行点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9.关于“委党组没有制定机关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没有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问题。   

第一,明确责任分工。委党组下发了《关于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机制。

第二,制定责任清单。制定下发了《省卫生计生委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强化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第三,加强机关党建。制定下发了《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委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

第四,定期听取汇报。在责任清单和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党组每年至少2次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在整改期间,委党组多次将机关党委相关工作列入党组会议题,分别听取机关党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等情况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委机关党建各项工作。

10.关于“机关党总支书记长期空缺”问题。   

2016年11月7日,委党组召开第15次党组会议,对委机关党总支书记候选人选进行了研究,拟由委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并要求要严格按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规定,组织筹备召开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机关党总支书记、委员。11月29日,委直属机关党委召集委机关各处室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议,酝酿、推荐了机关党总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根据安排,我委计划于近期召开党员大会完成选举工作。

11.关于“全部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组织未能实行正常换届”问题。   

第一,开展专项检查。2016年6月下发了《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等两个专项检查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截至2016年11月30日,在委机关,除委机关党总支尚未完成换届选举外,下属24个机关处室党支部均在正常任期内。在29个直属单位(含省中医药局)中,已完成换届且在正常任期内的有18个单位党组织,整改期间已批复换届改选的有3个单位党组织,延期超过一年没有换届的有8个单位党组织。

第二,加强督查督办。针对8个单位党组因部分涉及划转省教育厅、班子出现空缺待补齐或配合违纪调查等各种原因未能实行正常换届的实际情况,委党组抓紧创造条件使其顺利完成换届,同时加强督查督办,将换届实施情况与年底领导班子考核检查挂钩。

12.关于“绝大部分机关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薄弱”问题。   

第一,切实提高认识。段宇飞同志先后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专题培训班、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有关会议上,多次强调要加强机关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2016年11月29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刘银燕同志对委机关各处室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并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大家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切实履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党支部基础建设。

第二,组织专项整改。委直属机关党委于2016年10月分别召集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各单位党组织有关负责同志,召开专项整改推进会,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委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和直属有关单位党组织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自查自改,全面整改,均上报了整改工作报告和整改表格。有关党支部均召开了党支部会议,对没有学习的党章党规党纪及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进行了补学;对没有召开专题生活会的,进行了补开;完善了会议记录管理,增强了党内制度的执行力;特别是对照发生在身边的违纪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第三,建立长效机制。我委举一反三,及时制定下发了《省卫生计生委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党支部及书记职责内容;下发了《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加强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各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同时,我委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督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第四,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通过组织开展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全体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全体党员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13.关于“省民营医院和卫生社团联合党委书记空缺2年,联合党委日常工作基本停滞”等问题。

第一,已按程序报批书记人选。

第二,开展全省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工作调研。2016年9月和10月,先后到东莞康华医院、东莞石新医院等进行党建工作调研。11月18日,专门召开部分民营医院院长工作座谈会,对民营医院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我委下发通知对全省民营医院党组织开展全面摸底调查,目前已摸清底数。

第三,推进全省民营医院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下发《重新申报民营医院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通知》,指导各地各单位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可看可学的民营医院党建工作示范点。我委在各地选择了20个民营医院进行集中培育,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发现、总结、提炼和推广全省民营医院党建工作经验。

第四,建立完善全省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联络机制。首先,适时调整了20个规模较大的民营医院,作为联合党委直接联系单位名单,并对直接联系单位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要求各地市卫生计生局、各联系单位分别指派信息联络员与我委进行信息交流,加强党建信息沟通联络,做到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无阻。其次,通过互联网QQ、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地市以及民营医院、协会等主要两群组织党组织的工作指导。

第五,召开推进会。我委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会暨民营医院党建工作推进会,委党组书记、主任段宇飞同志亲自部署推进工作,引领全省各地民营医院党建工作发展,为全省各民营医院党建工作提供相互交流的平台。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涉医重点领域廉政隐患多风险大,协会学会‘官商一体’、‘傍医牟利’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1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分工、检查考核”问题。

第一,进一步细化领导分工。下发了《省卫生计生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确定委党组书记、主任段宇飞同志为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委领导负责执行和参与做好委党风廉政建设。

第二,加强督促考核检查。我委正在组织开展2016年度考核工作,将委机关各处室纳入考核检查范围,重点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落实《中共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粤卫党函〔2016〕13号)情况进行考核检查。

15.关于“班子没有带头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   

我委重新梳理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班子承诺整改未到位的问题,主要涉及政治理论学习、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上级重点工作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工作、选人用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机关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我委在此次“回头看”整改工作中已将其纳入,一并予以整改。

16.关于“机关纲纪松弛”等问题。   

第一,全面梳理了委政务工作规章制度,修订了2项制度,包括《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规则》、《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督促和检查工作规定》;新增了3项制度,包括《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周转房使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务出行用车管理办法》。

第二,针对机关纲纪松弛的问题,修订《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规则》,新增了第九章“工作纪律”、第十章“廉政和作风建设”,予以强调。

第三,制订出台《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干部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委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订出台《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围绕注重教育、注重提醒和告诫的原则,将纪律和规矩停在前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第四,委主要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强调要营造团结、和谐、清明的政治环境和工作氛围。在民主生活会上,委班子成员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态要以身作则,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正确处理好上下级关系。同时,我委给每位党员订阅了《党风》杂志,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共同努力,营造良好工作风气。

17.关于“委机关公有住房管理”问题。

第一,开展对机关周转房的清理、摸查工作,全面摸清了房源情况、租金收缴情况以及住房补贴领取情况。委办公室也向驻委纪检组提交周转房情况专题报告。

第二,确定由机关财务帐号代收房租后,连续三次发出通知催缴房租。巡视反馈意见中所涉及人员已补齐所有房租。

第三,对全委周转房及回迁户租住情况进行了公示。

第四,对不符合租住条件的人员租住的周转房进行了清退。在合理合规且人性化处理的前提下,要求剩余的不符合租住条件人员尽快搬离。必要时,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通过制定实施《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周转房使用管理办法》,对我委周转房使用管理进行全面规范。

18.关于“有的处室对待‘回头看’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 ”问题。 

第一,委党组高度重视,3次开党组会研究,由驻委纪检组进行了调查核实。

第二,党组书记、主任段宇飞分别对相关分管委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要求他们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处室的监督管理。相关委领导在党组会上,分别向委党组作出了深刻检讨。

第三,对委机关涉及的3个党支部进行书面通报批评;由分管委领导分别对3个处室领导进行了一次谈话提醒;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由委直属机关纪委会同所在单位党委书记进行一次诫勉谈话;责成3个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分管委领导参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责成委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加强对委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党支部学习活动的监督管理。

19.关于“部分公职人员懒散怠政,流转待办文件时间过长。”问题。   

第一,召集各处室办文人员会议,对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督促限期办理,已全部办结。

第二,发出通知将2016年9月30日前仍然在办的收文列入督办,要求各处室逐条逐项填报情况说明及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均已办结。

第三,已对收文拟办人员进行了分工调整,相对固定负责处室,并对OA系统流程进行了相应的优化调整,已阶段性调整完毕,公文流转效率明显提升。

第四,已在OA系统增设督办列表,系统提前自动发出办理提醒,方便经办人员按期办理,办文人员及时跟踪。

第五,已编制并将移动OA工作手册发放机关全体人员。推动移动OA公文办理,实现全天候在线收文办理、发文审批、日程管理等功能。

20.关于“委机关借用人员过多,手续不规范”问题。

第一,先后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清理借调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关于对机关聘用工作人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关于全面清退机关借调和聘用工作人员的通知》,对委机关各处室借调和聘用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第二,经清理规范,我委借调的干部待借调期限满后将全部清退。按照省编办核定的“三定”规定,聘用的后勤服务人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聘用的政务服务人员由委政务中心管理。其余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予以清退。

第三,已出台《省卫生计划委机关借调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对委机关借调人员的审批程序、日常管理等进行了规范,特别对敏感岗位、重要岗位、涉密岗位使用借调人员的管理进行明确。

21.关于“大型医用设备购置”问题。

第一,立行立改。2016年7月18日,印发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后使用和管理的通知》(粤卫办函〔2016〕323号),加强对全省医疗机构配置审批后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的监管,堵塞漏洞。

第二,改革助力。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后,我委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各环节,研究制定了《巡视组反馈我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未实施集中采购问题的整改方案》。2016年11月23日召开委党组会,对该方案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决定,积极稳妥推进全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结合我省启动医改综合试点省工作,调整、整合和优化我省药品、医疗设备采购职能,为全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创造条件,有效理顺各个环节和程序。

第三,统一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成立省药品医用设备采购机构,建立省级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为下一步推动开展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工作创造条件。

22.关于“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透明”问题。

第一,立行立改。对专项资金的设立和退出、预算编制、分配等重要环节,严格按照集体研究决策。2016年11月7日、11月23日召开的党组会分别对《2017年度省级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总体计划》、《提前下达2017年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和《2017年度省级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明细分配方案》进行集体审议。

第二,完善专项资金监管制度。为加强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结合《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有关精神,我委制定了《广东省省级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程序,规范资金分配管理,明确要求各责任处室建立完善的专项资金分配管理记录,如实记录项目申报、集体决策、分配审批等核心环节的信息,有效预防和减少资金分配自由裁量,力求消除廉洁隐患。

第三,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考核机制。明确要求对专项资金支出和管理情况需开展绩效评价、专项检查、专项审计和自查工作等,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问责的机制,完善后续监管,避免监管缺位,消除廉洁隐患,预防廉洁风险,有效提高卫生计生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保障绩效评价业务经费。持续加强第三方绩效考核工作,将绩效评价项目业务经费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加强专项资金后续监管。

23.关于“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主观成分多”问题。

第一,优化考核方案和考核指标,制订考核方案时广泛征求各处室、各地市、省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调整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后台量化指标比重,减少主观评价项目。

第二,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利用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后台评估,更加客观;根据相关处室提供量化指标,避免考核评价权力过度集中。

第三,规范现场考核流程。在考核点张贴考核公示,增设考核现场反馈环节,接受外部监督;公开调查样本点的选取,请当地卫生计生部门领导参与抽签现场选定;考核调查相关结果当场录入规定系统,避免考核过后因其他因素修改考核结果。

第四,强化内部制衡与外部监督。组长与调查员签订责任书,考核组个人签订考核廉洁承诺书、完善调查员日志、调查过程安排两个人同行调查,结果两人同时签字认可。建立纪律巡查制度,每次考核调查期间,委领导均带队动态巡查各考核点,巡视考核纪律,督促部门配合。从2016年8—9月的平时检查情况看,考核纪律明显好转,没有收到相关举报。

24.关于“部分直属单位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个人说了算现象突出”问题。

第一,对巡视反馈中点名的5个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发文督促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被点名单位党委均进行认真反思,于2016年11月4日前均上报了整改报告,对相关具体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建立长效机制。

第二,我委发文要求所有直属单位对过去三年的干部人事工作进行全面反查,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各单位于2016年11月4日均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第三,委党组于2016年11月10日修订了《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各直属单位建立或完善了本单位干部人事制度,促进了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我委于2016年12月20日召开了直属单位分管领导及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干部人事政策和具体操作进行培训,并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经验交流,进一步提高全省卫生计生人事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五,每年将结合委党组对直属单位巡察和年底的“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对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此项工作长期坚持。

25.关于“政社不分”问题。  

第一,为明确相关权责,我委已于2016年8月22日与省民政厅沟通,并发函明确我委由卫生计生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我委联系的卫生计生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撤销登记前的审查和年度检查初审直接到省民政厅办理。

第二,对我委省管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专项清理。经清理,不符合规定的干部已经辞去社团兼职。

26.关于“协会无偿占用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办公用房”问题。

第一,开展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追缴工作,规范我委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2016年10月14日,我委印发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各类社会组织违规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清理追缴工作的通知》(粤卫办〔2016〕62号),部署开展对社会各类组织违规占用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追缴工作。11月7日,我委印发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各类社会组织违规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整改的通知》(粤卫办函〔2016〕548号),要求确需租用省卫计委行政办公用房的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材料,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进一步完善委直属单位国家资产管理。2016年11月15日,印发《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对外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粤卫办函〔2016〕574号),进一步规范委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委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和租金收入收缴管理工作,责成委直属单位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自查制度,落实完善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台账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相关监督检查机制。

27.关于“兼职取酬”现象“由明转暗”问题。

第一,下发《关于开展社会团体违规发放劳务费和补贴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协会学会开展专项清理违规变相取酬工作。经清理清查,相关人员违规领取的报酬已退还,同时其所在协会学会上报了整改报告,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第二,修改完善了《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相关工作,严格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兼职取酬。

28.关于“各类协会承担大量委托业务”问题。

第一,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巡视反馈各类协会从各挂靠处室和下属单位承担大量委托业务问题,我委立即要求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开展对2014—2015年委托协会实施的项目自查自纠,查摆问题、规范管理,立行立改,确保协会在承担委托业务过程中合法合规使用财政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堵塞行业协会“傍医牟利”漏洞,预防腐败发生。

第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委托业务管理,我委已修订完善了2014年印发的《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等财务制度,重点增加了加强对委托业务费开支管理的内容,严格界定委托业务界限,明确了委托业务的申报程序、开展业务委托处室和规划财务部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分工和职责,达到政府集中采购标准的,严格按政府集中采购办理等,并经2016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七次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印发执行。 

第三,严格规范委托业务管理。明确要求确需开展委托项目时,业务处室首先提出委托项目申请,按程序报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开展委托业务的处室要履行主体监管责任,按要求建立委托项目管理工作台账,实施实时监控项目进展和后续管理,及时查找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提高财政资金委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受托单位相同且委托内容相似的业务,需合并成一项委托业务,不得拆分编制。委托业务应按政府集中采购的,严格按政府集中采购有关程序办理集中采购,加强委托业务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29.关于“一些处室拆分委托事项”问题。

第一,规范委托业务管理。已修改完善了《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等财务制度,加强对委托业务规范化管理,对于应由机关处(室)完成的工作,原则上不得安排委托项目。经2016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七次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已印发执行。

第二,清理规范委托业务管理。严控委托业务拆分项目行为,严格筛选、精简和规范委托项目。对达到政府采购金额标准的绩效考核评估委托项目,业务处室严格按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办理。

30.关于“个别协会与企业‘亲’而不‘清’问题”。

第一,强化委托业务管理职责。已修改印发了《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等财务制度,理清委托业务后续管理职责,强化委托项目委托后监管,着力预防委托业务腐败行为。

第二,完善委托业务管理,严格委托业务管理。要求相关协会对2012—2015年安排专项经费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规范管理,立行立改,确保合法合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堵塞行业协会“傍医牟利”漏洞。

第三,科学合理规范编制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我委在编制2017年省级财政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时,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和协会自查自纠情况的整改工作,严格把关各单位专项财政预算经费立项。

(四)对“巡视整改急于过关,部分问题整而不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机敛财现象依然严重 ”问题的整改。

31.关于“上一轮巡视总体整改不到位”问题。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2016年9月30日,在巡视反馈会后迅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胡春华书记在十一届省委第十三轮巡视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段宇飞书记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强调要把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不贰过”的决心,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落实。迅速成立巡视“回头看”整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印发了省委第九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办领导讲话和委党组书记的表态讲话;逐条对照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下发《整改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表》和整改台帐,逐一“销号”处理。

第三,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跟踪督办。共召开5次委党组会、2次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及多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讨论部署巡视“回头看”整改相关工作,不折不扣、坚决有力地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第四,完善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效。此次“回头看”整改工作中,共新建或修订完善了52项规章制度,把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期坚持的工作制度。

32.关于“未重新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问题。

为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委组织委机关各处室重新梳理排查廉洁风险点,委机关23个处室均已上报了岗位廉政廉洁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委直属机关党委已汇总审核,正在会派驻委纪检组,待近期进一步修改提交委党组研究审定通过后,印制下发执行。

3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考核依然存在盲区”问题。

我委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在原党廉考核方案基础上将委机关各处室和3个托管单位纳入每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考核工作,2017年1月已实现对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考核全覆盖,以后每年坚持。

34.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不到位”问题。 

第一,对近三年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干部的后续处理情况进行反查,所有党纪政纪处分均进行了执行。

第二,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2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年度考核“避重就轻”的问题,我委党组对此进行了认真反思,并作出检讨,今后将加强对文件的学习和理解,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巡视反馈后,我委加强了对党纪政纪处分及执行相关文件的学习,加强了与省纪委、省直纪工委、省公务员局、驻委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沟通,严格掌握相关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处理尺度。

第四,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规定》,加强委机关各相关职能处室的统筹,对党纪政纪处分做到及时、准确执行。

35.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力”问题。

第一,反查梳理。2014年巡视后,我委制定下发了轮岗交流制度,对轮岗交流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重点要求对任同一职位时间较长的委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及直属单位一把手进行轮岗交流。2014年巡视至2016年巡视“回头看”期间,我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共轮岗交流292人次。

第二,完善制度。2016年11月10日修订并印发了《省卫生计生委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暂行办法》、《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暂行规定》,扩大了轮岗交流范围,将在同一处室任职超过十年的干部以及直属单位任职超过十年的副职纳入轮岗交流范围。

第三,长期坚持。2016年9月巡视“回头看”反馈以来,我委机关已经轮岗交流委管干部5人。今后委党组还将根据新修订的制度,结合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开展干部轮岗交流。

3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更加严重”问题。

第一,针对违规领取补贴问题。我委下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在社团违规领取补贴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督促相关领导干部按程序将违规领取的补贴退还至了有关协会学会。

第二,针对擅自大幅提高绩效工资发放标准问题以及巧立名目滥发补贴问题。我委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了规范管理,并及时开展调查。该单位已于2016年7月起停止发放违规补贴,同时积极建立相关制度规范。

37.关于“借下基层评审考核之机,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更加严重”问题。 

我委涉及基层评审考核的主要有卫生创建评审、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本着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的原则,我们从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强调纪律、加强监督、推进公开等方面,分别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此外,按照省纪委关于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的要求,委党组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通报了原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许立凡等8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以案说纪,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一,在卫生创建评审方面,建立健全卫生创建等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卫生创建评审工作纪律管理制度。一是加强队伍管理,在多次会议中加强廉政教育,强调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在全省的有关工作会议上,传达巡视组的整改意见,要求全省爱卫工作人员引以为戒,杜绝违规情况再次发生。二是进一步优化卫生创建评审制度,取消不必要的环节,对申报、评审时间节点进行再次明确、细化,做到公开、透明,便于操作,便于监督。三是加强公示制度建设,在原来评审结果公示的基础上,增加检查过程公示,制定公示制度。要求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设立多个公示点,保证公示能落实到位。四是完善责任状、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增加卫生创建评审工作被检单位意见反馈制度、工作人员钱物上交情况登记制度等,强调廉政建设和工作纪律,凡发现有违规收受劳务费、违反八项规定等违纪行为,被检单位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取消评审资格。五是量化了具体评审指标,让专家的评分更科学化,增强客观性,减低主观性。六是规范专家的现场记录,要求参加现场检查的专家将现场检查情况详细记录,根据具体指标量化评分,做到客观公正。七是对卫生创建工作流程、工作纪律、专家库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分别建立健全了《广东省卫生创建专家管理规定》、《广东省爱国卫生评审工作纪律管理规定》、《广东省卫生创建评审工作公示》等共13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创建工作流程,堵塞制度漏洞。

第二,在计生考核方面,一是加强学习,筑牢廉洁守纪的底线。以案说纪,举一反三,不断增强考评处人员的廉洁意识和守纪意识。二是建立完善了六项制度:《考核调查工作人员纪律要求》;《人口计生考核调查组钱物上交登记表》;《广东省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调查组成员责任书》;完善《调查日志》;增加《考核公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增设《严格遵守考核调查八项工作纪律个人承诺书》。三是严把考核队伍组织关。对2013年度以来有不良行为的列入黑名单,规定凡有收受红包礼金等违纪行为的队员,对其所考核的县(市、区)给予黄牌警告。四是将廉洁守纪贯穿到考核工作每个环节。抓好考核前培训工作,组长与段宇飞主任,组长与组员签订分别签订责任书。张贴考核公示,开展考核巡查,组织考核组内部自查自纠,实行内部互相监督,每个调查员个人独立填写《考核调查日志》,记录纪律执行情况,独立密封;对被检方提出更加严格的纪律要求,对考核中有送红包和宴请的单位直接给予黄牌警告。在2016年度考核工作中,考核处已按照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考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基本建立了全考核周期的纪律约束机制,整个考核氛围有明显好转。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有关考核组违纪的投诉或举报。

第三,我委还制定《医政工作行为准则及廉政规定》,进一步规范医政相关评审、考核、验收等工作,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各类医政评审评价工作依法、廉洁、公正、公平开展。

38.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漠视纪律,我行我素问题更加严重”问题。 

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派驻委纪检组已组织查办。目前,委党组已审议立案3起共3人,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将有派驻委纪检组按要求专门报告。我委将以查处案件为警示,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认真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抓早抓小,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健全长效机制,从严从重查处不收敛不收手、屡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

 三、从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省卫生计生委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振奋精神,凝心聚力,进一步加快推动卫生强省建设,打造健康广东发展战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是抓好思想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委党组班子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带领全委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包括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医改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抓好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委直属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机关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各项党内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

三是抓好纪律建设。委党组带头坚守纪律、严守规矩,坚持高标准,坚持守底线,切实把纪律规矩挺起来、严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纪律规定,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四是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四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检查和结果运用。加强行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纠正卫生计生行业不正之风。积极支持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深化“三转”,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五是抓好制度建设。结合行业系统实际和卫生计生工作规律,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医药购销、医疗服务、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特别是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按制度和规矩办事的自觉性。

六是抓好政策落地。贯彻落实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重点在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方面加快突破,推动卫生强省建设、深化医改政策落地到基层,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3854680(工作时间),电子邮箱:gdwstdb@163.com;邮寄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省卫生计生委党委办,邮编:510060。

 

                                                      中共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党组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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