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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23-04-04 17:0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8日至12月1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公安厅党委进行了巡视。2022年2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公安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省公安厅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深入推进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的重要契机,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举一反三、统筹兼顾,坚持建章立制、常治长效,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省公安厅党委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完全认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整改落实。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省公安厅党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以厅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视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统筹推进。厅党委书记全面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厅党委领导班子认真梳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带头抓整改、促落实。厅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任务分工持续督办,指导和推动分管部门扎实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压茬推进整改,抓紧抓好集中整改落实。省公安厅党委第一时间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省公安厅党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措施及责任分工》,迅速组织开展整改。各责任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能迅速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的问题订立阶段性目标、限时完成。整改过程中注重加强建章立制,坚持从源头上查找漏洞、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和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46个,推动整改常治长效。

  (三)提升整改质量,高标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公安厅党委对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的重要抓手,认真筹划、充分准备。厅党委书记亲自审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厅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开展检视反思,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2022年5月,按照统一部署,省公安厅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了厅党委领导班子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意识,巩固了整改成效,深化了整改措施,为高标准完成巡视整改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四)加强成果转化,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公安厅党委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广东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在加强全省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以及维护政治安全、打击突出犯罪、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警务机制和勤务制度改革、建设“平安厅”信箱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积极成果,充分检验了巡视整改成效。

  二、紧盯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推动广东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一)关于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不够有力,落实政治建警要求不够坚决问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召开厅党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纳入督办范围。二是认真做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及时召开厅党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迅速研究部署,持续跟踪督办,确保贯彻落实工作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政治轮训、教育培训等开展系统学习贯彻。组建广东省公安厅党校,常态化组织全厅党员每季度开展线上“云学习+云考试”,持续推动政治轮训全覆盖。

  2.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专项工作,召开厅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多轮次组织忠诚教育、纪律教育,举办全省公安机关政治轮训班,教育引导党员民警辅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严格执行厅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向党委民主生活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厅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形成意识形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整体发力格局。

  (二)关于平安广东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一是全面开展反诈攻坚行动。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攻坚行动作为2022年度“三大攻坚”行动予以强力推进,抓获一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铲除一批涉诈黑灰产通信设备窝点。开展全省“守护钱袋子,建功新时代”百日宣传活动,截至2022年底,全省“国家反诈中心APP”注册用户量位居全国第一。二是深入开展打击走私专项行动。以“双反”联合行动、“清湾2022”专项行动等为抓手,有力打击震慑各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打击走私和疫情防控同部署、共推进、齐落实,强化全省“一盘棋”。三是加强出租屋治安管控。完善落实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巡查机制,定期开展重点出租屋检查走访。四是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持续组织开展严打突出刑事犯罪专项行动,2022年全省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9.2%。五是加大命案攻坚力度。第一时间破案抓人,最大限度减少危害、消除影响,2022年全省现行命案侦破率达100%。六是严厉打击涉枪爆犯罪。开展全省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防打响、炸响。七是严厉打击传统“盗抢骗”犯罪。突出“两抢”、入室盗窃等盗抢犯罪打击,2022年全省抢劫案件同比下降27.2%。八是狠抓经济犯罪打击查处防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行业风险化解和专项工作,组织“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六个一”系列活动,开展“猎狐2022”专项行动取得新的战果。

  2.统筹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困难派出所建设帮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困难派出所建设帮扶,建立实施挂牌督办机制。二是完善基层监管场所建设。加强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动相关项目及时动工建设,确保按时完成新建扩建和修缮改造任务。

  3.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警务协作机制。一是加强警务协作。推动建立粤港澳三地反走私犯罪协作机制,依据情报研判和办案需要,即时联络开展共同打击。二是落实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工作职责,推动出台促进人员车辆往来便利化的相关措施办法,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交流便利性。

  (三)关于行业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存在弱项问题

  1.加强机场公安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机场公安局等直属机构干部交流机制,强化辅警队伍统一管理,加强与驻地协作企业沟通协调,扎实履行主责主业。

  2.加大森林公安队伍勤务保障力度。推动森林公安业务统筹规划、协调保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森林公安基层派出所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善值班备勤条件。

  (四)关于落实惠警暖警政策存在不足问题

  1.优化基层考核。建立“负面清单、正向激励”的考核体系,大幅缩减原有考核项目。强化“防”“管”“控”“建”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等方面项目的考核,突出打防并举以防为主,发挥考核“指挥棒”的牵引导向作用。

  2.大力做好爱警暖警工作。出台爱警暖警十二项措施,科学安排等级勤务,合理组织民警、辅警轮休补休。

  第二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存在薄弱环节

  (一)关于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充分问题

  1.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一是压实压紧责任。制定印发厅党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安排,召开厅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履行管党治警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查处厅直单位领导干部和民警违纪违法问题。三是组织内部巡察。组织对4个厅直单位开展新一轮常规巡察,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严格民警日常监督管理。一是推动教育整顿常态化。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四查四看”和“八个到底”大讨论,切实加强队伍管理。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拍摄警示片《警诫》,编印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强化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三是强化监督合力。加强厅机关纪委建设,强化审计监督,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四是强化民警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把审批程序关,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纪律教育和跟踪管理。

  3.加强厅机关重点业务领域廉政风险管控。进一步细化廉政风险点,完善业务廉政风险防范清单,建立健全排查防控长效机制,提高防控能力。制定厅机关紧急采购实施办法,修订完善政府采购项目社会代理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狠抓制度规定落实。

  (二)关于构建新时代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存在差距问题

  1.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专责监督作用。一是加强政治监督。对各级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不定期监督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各级提升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突出监督重点,聚焦重点部门、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三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审核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四是加强督导指导。印发相关实施意见,指导各级开好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加强厅机关纪检队伍建设。科学编配机构人员,将厅机关纪委工作机构纳入厅机关机构改革统筹考虑。加强纪检业务培训,为专职纪检干部配发相关专业理论书籍,常态化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定期举办纪律检查工作培训班。

  3.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明确内审机构不得参与从事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严格规范履行审计职责,强化审计整改落实。

  (三)关于作风建设仍有差距问题

  1.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重要节假日向厅机关全体民警、辅警、职工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常态化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有关规定和省厅“六项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抽查督察,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加强队伍日常教育管理。

  2.扎实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一是开展错误信息勘误。主动筛查相关历史全量信息,按程序组织核验,统一勘误错误数据。二是加强交通电子设备管理。组织开展3轮次设备排查整改,研究制定相关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和执法工作指引,定期研判分析设备情况,即时熔断和停用问题设备。三是加强证照号牌制发管理。对号牌生产流程进行优化重组,研制开发号牌生产辅助管理系统,强化生产流程管控。

  3.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制定出台相关改革意见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召开厅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厅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年度述法。二是开展“减假暂”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改纠正存在问题,制定印发相关工作实施细则。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受立案不规范”问题开展网上巡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四是加强警情分流处置。完善工作规范和配套制度,强化警情分流环节监督管理。推动全省建成市县两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20个,着力提高受立案环节执法质量。五是深化顽瘴痼疾整治成效。制定巩固全省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实施方案,落实23项重点任务,巩固深化整治成效。六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印发普法工作要点和宣传教育规划,广泛开展专题授课培训,充分发挥“法治公安微课堂”宣传教育平台作用。

  (四)关于重点领域管理不规范问题频发问题

  1.严格基建和采购项目管理。严把项目预算审计受理关,制定基建项目申报、合同签订、工程变更等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外部审查和内部审核的两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采购规定,完善审核验证流程。

  2.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和管理。一是着力提升警务应用软件使用效率。开展移动应用使用情况排查,组织专项整改和整合技术研究。二是加强信息化项目管理。组建信息化建设核心团队,加强信息化项目统筹规划,实行“规划与采购”分离,严格规范立项和采购制度。三是强化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监管。完善安全管理技术管控设施,建立健全管控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对警种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加强重要业务系统安全审计,提升信息安全技术防范能力。

  3.加强资产和财务管理。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加强房产物业管理,开展广东警务保障一体化平台应用培训,提高账户管理效率和资金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方面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为公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不够有力

  (一)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厅党委委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定期为分管部门讲党课。下发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党的组织生活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各级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的筹划、组织、记录等规范化要求,完善每年底向厅机关党委报备有关组织生活情况的制度机制。

  2.着力提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制定厅党委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编印会前学习资料,组织好会前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多层次组织谈心谈话。深入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二)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不够严格问题

  1.严格按机构编制配备干部。进一步严格厅内机构设置及干部配备,坚决杜绝出现“三超两乱”问题。统筹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配备,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规定开展事业编制人员岗位晋升聘用工作。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一是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严格执行厅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干部人事议题各项制度。二是完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合理安排使用各年龄段干部。三是加强干部档案资料审查。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制度,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政策进行复核认定。四是完善轮岗交流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程序,拓宽轮岗交流渠道,健全完善定期轮岗交流工作机制。五是加强专业技术岗位人才配备。加强统筹,加大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录和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培养力度。

  (三)关于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全省公安机关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积极打造富有广东公安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印发《省公安厅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实施方案》,明确16项主要任务,把创建任务、创建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加强智慧党建平台运用,优化“粤警党建”平台系统功能,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数字化奠定坚实基础。

  2.抓好基层党组织换届。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制定完善厅机关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主要程序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掌握各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情况。

  3.规范化开展机关党务工作。组织开展厅机关党内组织生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完善党费划拨制度,明确使用范围、标准和工作要求。

  第四方面问题,上一次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相关社会组织按规定成立党组织,对个别社会组织违规发放补贴开展清退工作。

  二是加强用房和物业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核查,分类制定各类用房管理办法。制定生活小区物业管理社会化工作方案,推动物业管理社会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省公安厅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全省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全省广大党员民警辅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制度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严格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坚决维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委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系统性和实效性。带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锻造“四个铁一般”南粤公安铁军。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厅党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坚持严字当头,始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党委抓总、权责明确、执行有力、上下贯通、协调高效”的监督机制,着力在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功夫。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狠抓顽瘴痼疾整治,持续推动教育整顿常态化。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堵塞隐患漏洞,强化队伍廉政风险排查、监测、预警,不断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狠抓《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有关规定和省厅“六项纪律规定”等制度落实,全面锻造过硬公安队伍。

  (三)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发挥组织保证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深入开展新一轮模范机关创建,实施全省公安机关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十六条具体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十五条措施》落地落细落实,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把全省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坚决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深化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指导督促各地建立适合队伍长远发展的职级晋升机制,扎实推进惠警暖警措施,全面提振公安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四)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效,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统筹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对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将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对照整改措施和要求,定期研究推进情况,持续跟踪督办。着力健全长效制度机制,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从制度机制层面找“病因”、除“病根”,切实以过硬的整改成效推动全省公安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3111370,邮政信箱:广州市黄华路97号,邮政编码510050(信封标注“巡视整改”);电子邮箱:sgat_xszg@gd.gov.cn。

  中共广东省公安厅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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