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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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1日至10月22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普宁市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普宁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部署省委巡视整改工作
普宁市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思想,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思路和导向,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2019年1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普宁市委反馈巡视情况后,普宁市迅速于1月24日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中共广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巡视普宁市的反馈意见〉》精神,明确存在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1月30日,再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方向明确、思路清晰;2月2日,召开普宁市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出台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普宁市委成立由市委书记张时义任组长的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普宁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整改工作;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也成立领导机构,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体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着力从四个层次落实整改要求。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4月中旬,召开普宁市党政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严、细、实的要求,深入对照检查,找准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建章立制、完善制度。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对能够在短期内解决的,不等不拖,立行立改;对需要堵塞漏洞、消除盲点的,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务求标本兼治。三是采取必要措施挽回损失、减少影响。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特别是对违反党纪法规的坚决问责。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将巡视整改工作列为普宁市委督查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全面掌握各地、各部门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对存在问题进行重点督导,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倒逼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巡视整改台账周报制度,实时掌握各地、各单位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情况。
二、对巡视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第一方面:对“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政治、思想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度、热度逐层递减”问题。
1.针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学习深度、热度存在逐层递减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通知》,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会议、中心组、行政会议第一议程,深入学习、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编印《市委中心组学习资料》9期,分发市委中心组成员和全市各级党工委(党组)进行学习。创建“三学、三敬、三做”党建直联品牌,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周一到挂钩联系点与镇村干部开展集中学习、进村入户等活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集中学习的必学内容、作为进村入户宣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校的主阵地作用,继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市委党校干部培训主体班次的必学内容,列入镇街党校学习的必修课程。拓宽学习渠道,利用“学习强国”“普宁智慧党建”“村村通广播”等平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学习全覆盖,保持学习的深度和热度。强化对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考核,列入管党治党责任清单,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分值项。
2.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问题。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发言发表意见、交流讨论;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个人报告制度,每季度向党支部报告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支部汇总后在每季度末向市直工委报告。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在全市开展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对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组织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对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的,责令限期落实整改;印制《党支部工作手册》,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党务工作者履职尽责的能力。
3.针对“僵尸企业”出清力度不够问题。大力推进市属国有“僵尸企业”脱困工作,按照“成熟一家,实施一家”的要求,着力推进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全市国有“僵尸企业”已实现脱困10家,目前尚未脱困的1家企业重组工作正在抓紧推进。
4.针对个体户税收监管存在漏洞问题。印发《个体工商户核实清理工作指引》,2019年2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全面核实清理工作,以短信方式发送敦促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信息90000余户次;在普宁市税务局外部网站及揭阳日报上刊登《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对相关纳税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办理税务登记,对逾期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按照征管法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管局吊销营业执照;实地走访巡查已办理营业执照未纳入税务管理的个体工商户15000余户。通过本次核实清理,全市新增14783户个体工商户纳入税务机关管理。普宁市市场监管局已对5660户个体工商户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注销个体工商户1669户。
5.针对落实“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宣传标语多,推动落实措施少,支持企业创新驱动不足问题。全面实施《普宁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普宁市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普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遴选一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加大技改及技术创新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中小型科技企业。积极发动企业开展201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2018年全市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揭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加大高新技术项目引进力度,新招引广东鼎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落户英歌山工业园。至目前,全市有高新技术企业27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19家的8.5%。
6.针对落实高质量经济发展方面谋划不多,营商环境有待改善问题。公布《普宁市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公告》,加强对收费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督,对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求相关单位按规定执行并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涉企乱收费和乱加价等违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转发《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归集上报联合惩戒案例77例,修正失信行为后退出黑名单案例2例。积极引导企业申办和续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强制性认证,确保企业生产条件符合获证要求,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合格。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规范优化政务大厅窗口服务,拓展完善网上办事大厅,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7.针对农村宅基地矛盾比较突出,违建整治力度仍需加大问题。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制订出台《普宁市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18年度土地卫片外业图斑核查和内业图斑审核,印发《关于开展全市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限期完成查处整改工作任务,已立案查处188宗;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宁市国土部门认真摸排办理涉土线索,2018年共移送普宁市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4宗、涉及40人,2019年以来共移案2宗、涉及3人;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共核查拆除“大棚房”29个,面积4.21公顷。加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供应力度,2018年共组织报批2个批次,面积33.07公顷,批准供地7宗,面积9.78公顷;2019年共批准4宗,面积1.84公顷。加大日常动态巡查,依托普宁国土资源在线巡查系统,2019年以来共发现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31宗。及时出台《普宁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意见》,规范我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加强土地管理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册子1万本,宣传折页2万份,宣传挂图5000张。
(二)关于“政治建设力度不够”问题。
1.针对开展政治教育和警示教育较少问题。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必核内容,作为纪律教育学习月的必学内容,作为新提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教育的必谈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定期通过“普宁廉政网”发布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动态,通报典型案例,今年来共发布信息25条。在节前或重要时段利用手机短信发布平台向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示信息,今年来共发送短信3228条次。利用微信公众号“廉洁普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及时发送中央、省、揭阳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通报上级和本市查处的各类典型案件,今年来共发布图文信息115条,关注人数12665人。分发2900多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各乡镇场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分发200本揭阳市纪委监委编印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到全市各单位,以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在全市党员干部开展“清风进我家”家庭助廉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廉内助”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针对对拉帮结派、圈子文化认识不够深刻,有的党员干部政治敏感性不强问题。加强对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破除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以籍择人、选边站队、个人攀附和各种各样的潜规则,坚决铲除官商勾结的土壤。向全市1955个党(总)支部发放《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读本及工作挂图,向各基层党组织印发《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并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上将《条例(试行)》和《意见》作为培训内容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大局意识、党性意识。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3个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找准努力方向。全市各地各单位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已全面完成。2019年4月中旬,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了普宁市党政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今年初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按照本次会议主题,对照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普宁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普宁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刻的对照检查,深入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抓好整改的具体措施,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出台《普宁市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等文件,压实各级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各级党(工)委(党组)会议、行政会议、支部会议理论学习和党校培训重要内容,落实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主要领导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研判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以普宁被列为全省第一批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试点县为契机,全面加快市融媒体中心建设,已于今年3月下旬举行挂牌仪式,年底前将建成投入运营。在市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框架成立抵御宗教渗透问题整改专项工作小组、加强社科类论坛讲座报告会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加强文化阵地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反渗透专项行动专项工作小组、红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工作小组,坚决守住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全市政务网站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组织对各单位所属网站和重要信息系统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清理各类有害信息,修补网络安全漏洞,消除网络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报告、审批制度。积极向上级争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并足额配套本级资金,2019年度财政预算共安排公共文化投入4569万元。安排与省级补贴等额资金,足额补助农村电影放映265万元,做到村居电影放映全覆盖。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为乡村提供体育活动补助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农村文体协管员补贴,落实乡村文化工作专人专责,支持引导各地开展群众性健康文化体育活动。
2.针对有的本地网络媒体为增加点击量,不惜传播虚假新闻问题。印发《2019年度普宁市“文明自媒体(社会类)”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在全市社会类自媒体开展“文明自媒体”创建活动,召开全市自媒体座谈会,集中学习《网络安全法》等互联网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来共清理整治网络谣言1条,不实信息2条,推送辟谣信息46条(次),约谈自媒体负责人2人,行政拘留1人。开展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对登记地在普宁市的1484个网站进行全面排查,并协商上级网信部门清理处置942个网站。加强对全市社会类自媒体管理,要求各自媒体落实先审后发制度,今年来已有22家本地自媒体落实先审后发制度。
3.针对规范宗教活动及打击邪教任务艰巨问题。出台《普宁市规范宗教事务实施细则》等制度,在成功处置盘龙阁寺事件基础上,全面部署对宗教场所的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建立健全宗教管理三级工作网络,各乡镇场街道都有1名分管领导、1名镇干部和1名村干部专门负责宗教工作。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邪教人员底数摸排专项行动,加强邪教重点人员的教育和管控。
第二方面:对“‘三大攻坚战’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迫感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金融领域风险防范不到位”问题。
1.针对有的金融机构违规贷款短期攀升问题。一是健全审贷管理制度,实施新增大额贷款限额制管理。二是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目前,已向法院申请列入失信和限高名单59宗,起诉贷款诈骗和违法放贷案件9宗,拍卖抵押物22宗。三是积极推进风险化解工作,紧盯重点户,加大不良贷款的诉讼清收力度,已清收不良贷款7.19亿元。四是压降超集中度贷款,已压缩超集中度贷款11.84亿元。
2.针对普宁市民间借贷行为监督不力问题。一是严把金融机构商事主体准入关。对已登记的6家小额贷款公司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非融资性投资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严格审查,对申请注册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金融相关字样的企业原则上不予登记。二是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从事民间借贷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投资咨询、担保、广告经营者等相关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全面加强非法集资广告、高额返利等行为的线索摸排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民间借贷咨询中介机构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三是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整治工作。依托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切实加强对辖区有关金融领域网站的广告监测监管,及时发现并依法制止非法广告。四是加强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的宣传教育和监测预警。加强广告法律法规知识和防范金融业务风险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宣传栏张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指导广告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制度,要求广告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指引,落实审查工作责任制,严把广告审查关口,杜绝发布涉嫌违法金融广告。五是做好金融领域涉稳工作。对辖区内P2P互联网金融公司开展排查,做好云集品、团贷网、钱宝网投资平台等涉及本地投资有关人员的稳控工作,密切关注相关人员动态,及时妥善落实稳控措施。
(二)关于“重点环保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一是持续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印发《普宁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坚决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今年以来作出环境行政处罚、责令整改、限(停)产共30宗,查处涉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宗,刑事拘留4人。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练江流域非禁养区内11家规模养殖场已全部配套治污设施;70户养殖专业户基本配套治污设施或实现综合利用;关停取缔污染严重屠宰场(点)185家;规划新设生猪定点屠宰厂8家,已进入土地调规、环评、立项、报批等环节。二是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及河涌河道治理。重点加快练江北堤等10宗堤防达标加固工程,以及流沙中河市区段、水尾溪2宗河道整治项目;积极配合上级实施“三江连通”工程,以切实解决练江水源性缺水问题。三是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印发《普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1个,在建131个;市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升级改造工程完成主体工程并通水调试,三期工程按计划推进;占陇污水处理厂已通水运行,24.95公里配套管网已完成;南径、麒麟、英歌山(大坝)3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面开工,分别完成厂区投资的39.2%、38.1%和21.1%。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基本完成并投入生产试运营;二期项目顺利完成第一、二次环评公示和稳评进村入户调查等工作,并加快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加快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园区纺织西路已完成管网铺设和双向车道水泥路面;园区污水处理厂完成首期2万吨/日通水能力建设,开始设备安装及调试,正在进行第二期4万吨/日项目土建工程建设;供热供气项目、工业引水工程按计划建设;印花区5栋厂房基本完成,厂房已分配给各印花企业,企业陆续入园安装设备;印染区24宗土地已全部挂牌出让,由43家印染企业自行建设,至目前已有19块地块36家企业进场建设。
(三)关于“扶贫领域成效不够巩固”问题。
1.针对精准脱贫资金滞留、闲置较为严重问题。印发《加快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进度,切实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2017年中央、省精准扶贫资金和2018年中央、省、东莞市、揭阳市扶贫资金及普宁市本级配套资金,除教育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费外的3639.7万元,目前,已全额拨付至22个相关乡镇场街道。各有关乡镇及18个贫困村根据下达扶贫资金,认真制订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共实施项目44个,充分发挥了扶贫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补助资金中,部分用于新农村建设,已于2018年10月份拨付至贫困村所在镇、街道,部分统筹用于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于2018年11月份拨付至相关乡镇。
2.针对金融扶贫政策作用发挥不足问题。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在原仅有1家承办单位的基础上,增加2家金融机构作为扶贫小额信贷承办机构。至目前,累计落实贫困户小额信贷107户171.6万元,其中,新增90户139.8万元。
3.针对扶贫产业培育困难问题。积极培育扶贫产业,各有关乡镇及18个贫困村根据下达资金,因地制宜制订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共实施资产(产业)项目126个,预计年收益约1000万元,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年均增收约1500多元。
4.针对基层“微腐败”问题突出问题。普宁市纪委监委将“雁过拔毛”式腐败和优亲厚友、关系扶贫等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微腐败”整治行动。2018年以来排查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线索84条,已追责问责107人次,其中党纪政务立案53人次。
(四)关于“扫黑除恶力度仍需加大”问题。
1.针对因黑恶势力问题被省挂牌整治问题。新年伊始,普宁市委召开书记专题会、市委常委会,听取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同时,召开全市打击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突出问题工作推进会,再次动员全市上下以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为重点,掀起声势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热潮;普宁市公安机关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成立普宁市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研判及案件协调工作专班、交办问题线索联合核查工作专班和线索管理工作小组,强化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及每月定期通报机制,深入排查涉黑恶线索,全面落实“一案三查”,最大限度挖掘内幕性、深层次、高质量问题线索。2019年以来,普宁市公安机关共侦破涉恶类犯罪案51宗、刑拘涉恶类犯罪嫌疑人127名、逮捕97名、移送审查起诉100名;抓获涉恶类负案在逃人员43名,其中投案自首20名;捣毁涉恶类普通犯罪团伙12个;共接报、排查涉“村霸”线索16条,立涉“村霸”案件5宗,刑拘14人。普宁市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彻查涉黑涉恶线索,深挖“保护伞”,至目前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61件,办结131件,立案查处93人,落实其他追责问责47人;立案查处的93人中,涉黑涉恶腐败17人,“保护伞”4人,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42人,涉土涉财等其他违纪30人。普宁市检察院至目前已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8件13人;依法起诉涉恶犯罪嫌疑人6件15人,起诉涉黑犯罪嫌疑人1件16人。普宁市法院受理涉黑恶案件5件29人,审结2件6人。
2.针对警力配备不足问题。普宁市2019年原计划招录民警26名,为增加警力配备,招录民警人数增加至43名。普宁市各乡镇场街道和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完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镇村群防群治力量补充,选优配强治安人员,加大科技投入和培训力度,向科技和素质要警力。
第三方面:对“重点领域廉洁风险和基层腐败问题仍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执纪审查偏软,审计监督整改落实不够”问题。
1.针对市直部门和镇街“一把手”监督力度不够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所辖单位日常监督的意见(试行)》《普宁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动态监督、长期监督。建立约谈市管党组织一把手制度,已对全市28个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52个市直单位党组书记、局长进行约谈。将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列为市委巡察机构重点监督对象,在巡察报告中列明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情况,对其表现作出综合评估,有针对性提出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建立健全优先处置涉及市管党组织一把手问题线索机制,加强对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对监督范围内的市管干部,逐人建立廉政档案。建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凡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责成一把手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自身管班子、带队伍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执行向新任命一把手发送书面提醒函制度,加强对新任党组织一把手的教育提醒,2019年以来已向23人发函提醒。
2.针对存在以简单问责代替查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通过加大查处腐败力度,深挖失职渎职行为背后经济问题,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今年来通过查处失职行为深挖背后经济问题9件9人,如普宁市云落镇相关领导干部因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挪用公款问题,移送普宁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普宁市下架山镇涂坑村相关人员实施留置措施,进一步深挖违纪违法问题。
3.针对审计处置、整改、问责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审计发现的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违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经费超支严重、巨额财政周转金放款未收回、违规挤占专项资金等方面问题严肃进行查处,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落实整改。至目前,省委巡视组移交审计发现的20条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追责问责121人,其中立案审查25人。
(二)关于“国土政策落实不力,违规用地较多”问题。
1.针对违规用地多发,涉嫌幕后交易问题。普宁市国土部门组织开展全市2018年度土地卫片外业图斑核查和内业图斑审核,开展全市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限期完成查处整改工作任务,已立案查处188宗,深入开展清理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动。2018年普宁市国土部门向公安机关移交土地违法案件24宗40人,2019年以来移交2宗3人。普宁市纪委监委认真排查信访件和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涉土违纪违法问题,重点关注涉嫌幕后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以来,向普宁市公安机关移送土地违法案件7宗7人,对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移送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办理,严肃追责问责。开展涉土违法违规整治专项行动,成立查处涉土违法违规问题领导小组,向各地各单位发出《关于报送涉土违纪违法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通知》,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2.针对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较多问题。强化规划土地使用的龙头作用,完成《普宁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普宁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实施意见》《普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等3个文件初稿,已委托相关机构编制《普宁市中心城区控规未覆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有关规定,在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规定,工业用地若需要改变土地用途,必须由市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重新依法按程序进行供地。今年来,共办理工业用地出让4宗,面积6.1024公顷。
3.针对闲置土地处罚不力问题。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动态巡查,对发现未按约定时间进行开发建设的用地,敦促土地使用权人落实开发建设、促建促产,并将用地开发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今年来,已敦促16宗用地落实动工建设,面积38.5187公顷。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对发现的5宗总面积9.9554公顷闲置土地,已拟定处置方案。
4.针对评估业务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目前,普宁市国土部门已通过公开招标采购3家公司,并通过摇珠确定评估机构委托评估业务,原评估公司已注销不再开展业务。
5.针对落实征地补偿政策不到位问题。加强留用地安置,全市涉及17个批次314.15公顷征地中需落实留用地31.42公顷,已兑付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款,落实留用地31.4公顷,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印发《关于征地社保资金发放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加快征地社保资金发放,及时将涉及征地社保资金拨付到村(经联社),补助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
6.针对农村违法占地突出的问题。深入开展卫片执法检查,2017年度土地卫片已立案违法用地476宗,已拆除工矿仓储等违法用地96宗,面积17.36公顷,落实违法推填土、临时堆放复耕复绿256宗,面积63.27公顷;已完善用地手续22宗,面积4.53公顷;组卷报批82宗,面积12.39公顷。已刑事立案5宗,涉及7个图斑;已经行政处罚1宗,涉及2个图斑,所有违法用地已复绿,并通过上级检查验收。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制订出台《普宁市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18年度土地卫片外业图斑核查和内业图斑审核,印发《关于开展全市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限期完成查处整改工作任务,已立案查处188宗;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宁市国土部门认真摸排办理涉土线索,2018年共移送普宁市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4宗、涉及40人,2019年以来共移案2宗、涉及3人;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共核查拆除“大棚房”29个,面积4.21公顷。加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供应力度,2018年共组织报批2个批次,面积33.07公顷,批准供地7宗,面积9.78公顷;2019年共批准4宗,面积1.84公顷。加大日常动态巡查,依托普宁国土资源在线巡查系统,2019年以来共发现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31宗。加强土地管理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册子1万本,宣传折页2万份,宣传挂图5000张。
(三)关于“基层监督缺位,农村土地及财务管理”问题。
1.针对基层腐败的存量和增量仍然较大,农村财务、土地等领域违纪仍较突出问题。综合利用信访举报、巡察监督等手段,受理和发现农村财务、土地等领域违纪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2019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农村财务违纪问题38件38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38件38人。完善镇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快镇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村(居)内控制度建设,全市28个乡镇场街道完成村(居)内控制度编制。印发《关于填报〈普宁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每月不予录入单据情况统计表〉的通知》,强化镇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对农村财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常态化督察机制。
2.针对有的镇存在工程建设和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普宁市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严肃查处普宁市云落镇存在严重违纪问题,彻查普宁市云落镇原党委书记郑致招、原镇长房永洪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挪用公款问题,并移送普宁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已对其他相关镇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对17名相关责任人落实追责问责。
3.针对农村“三资”交易监督不到位问题。加强农村财务、“三资”监管,普宁市财政、农业、民政等3个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村级财务管理、“三资”管理、村务监督等开展专项抽查,对检查中发现极少数仍存在拆分项目规避“三资”平台交易的问题,责令立即落实整改。
4.针对有的街道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工程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普宁市纪委监委核查组已对相关街道的问题进行核查,对11名相关责任人落实追责问责,并督促相关街道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责令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程序。
(四)关于“有关部门审核不严,专项奖励金被套取”问题。
一是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外资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做好有关外商投资审批权限下放后的审核和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外商投资监督管理。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认真审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的相关材料,对企业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对,并对申报事项是否属于备案范围进行甄别,确保外商投资企业所填报的备案信息齐全、准确,项目真实有效、企业守法经营。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对现有外资企业的管理监督,严格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诚信经营、按章纳税、遵纪守法;认真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参加联合年报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根据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的建议和反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通过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经揭阳市纪委监委对该问题进行核查,揭阳市纪委监委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党政纪立案。
(五)关于“政企脱钩不彻底,乱收费仍然存在”的问题。
按照国企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政企分开,目前,普宁市房管局已停止承揽一、二手房的评估业务和评估费的收取。取消评估费的收取后,普宁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每年拨给该局事业编256人基本工资和办公经费。
第四方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大额公款购赠礼品”问题。一方面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抽调人员组成多支暗访队伍,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行为的暗访巡查频率和力度,重点围绕公款购赠礼品、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奢侈浪费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以及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另方面及时转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同时,畅通监督渠道,普宁市纪委举报中心“12388”、“四风”问题“2892123”举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信访举报,随收随办、快速分流。2019年1-3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个,已落实追责问责27人次,其中党政纪处分13人次,诫勉12人次。普宁市纪委监委核查组已完成对原普宁市国土局相关问题的核查工作,对该局29名相关责任人落实追责问责,并责成该局规范财务管理和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制度。
(二)关于“公务接待及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出台《普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办法(试行)》,坚持无公函、无接待通知、无接待申请单不接待,严格执行相关接待标准。
(三)关于“基层大操大办、大吃大喝问题时有发生”问题。印发了《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凭证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将发票使用作为审计重点检查内容,严格规范财务报销凭证,加大涉及发票疑点数据的核实,整治虚开发票现象。普宁市纪委与税务、扶贫、财政、审计、信访、公安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织密“监督网”。市纪委还专门抽调人员成立明察暗访组,瞄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点,组织对全市旅游景点、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发现违反“四风”问题,严肃进行查处。2019年1至3月,全市共追责问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干部27人次,其中党政纪处分13人次,诫勉12人次。
(四)关于“官僚作风反映较多”问题。一方面是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聚焦群众关注的官僚主义、衙门作风等问题,印发《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暨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面对企业和群众的服务、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怕慢假庸散”,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担当”等问题。2019年1至3月,全市因为官不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被党政纪立案或诫勉处理共73人。另方面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出台《中共普宁市委关于打造担当作为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明确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激励保障制度体系等内容,合理把握运用15种免责情形、4种从轻或减轻问责情形、6种不予免责情形,明确监督执纪导向,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五方面:对“选优配强干部队伍,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措施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不高”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在年度招录公务员职位设置上,侧重招录全日制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涉及“三农”、环保、国土、城市规划等专业人才。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选拔,在专业化上配干部、建班子,进一步加大在经济、城建、环保、国土、水利等方面有专业特长的结构性干部选拔力度,本次机构改革优先向发改、水利、审计、财政4个部门领导班子各配备了1名专业人才,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考虑年轻干部、女干部的选拔使用,本次机构改革共选拔或进一步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17名。
(二)关于“有的干部选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对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领导干部进行梳理,加大交流力度,有计划予以调整。目前,已轮岗交流17名领导干部。同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印发《普宁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开展“组织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进会,对组织力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加强薄弱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全市排查22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落实22位领导挂点联系,选派22位第一书记、22支工作队驻村开展整顿。继续在全市组织实施新一轮村(社区)“两委”干部“领头雁”工程,2019年度动员79名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大专学历提升班。巩固提升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效,印制《党支部工作手册》,推进党组织设置调整优化。实施“党建灯塔工程”,在全市打造58个党建示范村(社区)、57个党建示范窗口、58个党员示范岗,扎实推进党建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党建规范化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好村(社区)“两委”干部初步人选或建议人选的审查,严把入口关。
整改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是我市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这次省委巡视组给普宁市指出的突出存在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为我们找准了普宁工作与省委要求的差距。推动巡视整改落实的过程是促进和推动普宁工作的过程。接下来,普宁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保持高位推进,清仓见底抓好整改,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注重从“面”上挖掘“根”上问题,从个别中发现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建立完善制度,不断细化标准、细化规定,努力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机制就完善到哪里,推动各项工作走上健康、有序、可持续的轨道。同时,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强跟踪管理,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决彻底完成整改任务,切实巩固整改成效。总之,普宁市将把巡视整改转化为加快普宁振兴发展的动力,推动普宁更好更快发展,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12388;邮政信箱 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华路中段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515300(信封注明“对普宁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建议意见”);电子邮箱pnsjwxfs@sohu.com。
中共普宁市委
201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