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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9-06-03 09: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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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4日至10月24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肇庆市高要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高要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抓好整改工作

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区委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具体到事、落实到人,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均照单全收建立完善了整改方案和台账,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责任体系。

二是区委常委会牵头抓总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今年1月下旬,区委先后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常委会会议,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出分工安排。1月底,区委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安排。省委巡视组进驻高要开展巡视工作以来,区委先后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部署巡视整改落实工作;5次召开专题常委会会议,研究基层党建、意识形态、扫黑除恶、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三是开好区党政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区委召开了常委会扩大会议,狠抓班子建设,增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认识;班子成员之间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进一步沟通思想、形成共识、增进团结。今年3月中旬,召开区党政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党政班子党员领导成员作了深刻对照检查,相互之间提出了批评意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达到了凝心聚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效果。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协党组及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均按要求高质量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四是“关键少数”作表率。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临时主持区全面工作)多次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强调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并结合巡视整改工作,在区纪委全会上就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专门部署。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在区委常委会上就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剖析,结合本职工作,谈个人学习体会。区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在年度述责述廉会上向各镇(街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述责述廉,郑重表态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不承接工程项目建设。

五是强化督查问责。区委将巡视整改情况列为区委督查、巡察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落空。整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机制,加强跟踪督办。派出4个督导检查组,对各镇(街道)、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回头看”。

六是切实转作风抓落实。今年1月,区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提出在全区大力开展“解放思想,转作风抓落实年”活动。4月中旬,区委召开“解放思想,转作风抓落实年”活动动员大会,动员全区广大干部以落实巡视整改为抓手,以良好的作风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创造一流实绩。

经过集中整改,全区各级党组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和补课,广大党员干部实现了一次思想的解放和作风的转变,改善了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解决了一批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一季度,全区地方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两项核心指标分别同比增长8%、18.8%,增幅均居肇庆市各县(市、区)第二位。

二、聚焦巡视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一)关于党委没有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政治生态不够风清气正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充当黑社会保护伞问题

区委高度重视,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区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扫黑除恶齐参与,和谐高要共创建”专题接访和“扫除黑恶腐败、打击‘保护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以及“纯洁政法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宗旨意识、严明纪律观念,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强化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多渠道、全方位、多领域收集问题线索,扩大线索摸排,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已打掉涉黑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已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保护伞案件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制定《高要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重点线索由区纪委各领导班子包案挂案、跟踪督办。四是加强监督指导。强化对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区各级党组织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认识、有抓手、有氛围、有成效。从今年4月上旬开始,区委第十轮巡察继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巡察。

2.针对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软弱问题

(1)针对各级党委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问题。一是带头抓整改。区委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今年3月上旬,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月下旬,区委召开2019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4月下旬,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临时主持区全面工作)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层层有人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重新修订《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完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领导责任、集体责任以及有关部门责任,将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和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将检查考核结果与各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工作综合考评挂钩。三是层级抓落实。1月中旬,区委对全区17个镇(街道)、20个区直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通报相关情况,层层传导压力。4月上旬,对各单位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制定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通报制度和学习研究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报告和通报工作,深化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研究,不断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区委宣传部门认真解决意识形态工作岗位人员兼职过多问题,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今年以来区委宣传部党委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2次,强化宣传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履职能力。各镇(街道)各部门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工,强化队伍建设,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

(2)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制定2019年高要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及2019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制度文件等纳入区委及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今年3月下旬,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和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4月上旬,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宣讲报告会,全区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把意识形态内容纳入《高要区2019年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及镇(街道)、区直单位党员干部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全面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全区约3.5万人上线学习。三是加大意识形态工作监督和执纪问责力度。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列入高要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监督平台,实现动态监督。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巡察的重要内容。四是做大做强正面思想舆论。在区新闻媒体开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举全区之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爱同行》等专栏,弘扬传播新时代实干担当精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春联送福进万家暨廉政文化宣传活动。组织创建了一批“廉洁机关”“廉洁企业”“廉洁镇街”“廉洁村居”“廉洁学校”“廉洁医院”示范单位。

(二)关于党的建设虚化弱化,选人用人工作原则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比较突出,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各级党委没有真正重视党建工作问题。一是区委率先垂范狠抓党建主业。健全区委常委会听取各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述职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会议,听取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区四套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抓党建“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经常深入挂点联系镇(街道)走访慰问党员和上党课。二是层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发挥述职评议考核“指挥棒”作用,将2018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情况记入党组织书记个人档案,对述职评议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表扬。4月上旬,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临时主持区全面工作)对述职评议排名靠后的镇和区直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责任约谈。三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制定《2019年高要区贯彻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工作要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六度学习”,增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度、精度、温度、广度、深度和力度。制定全区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和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组织每名党员年内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编制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金句》共3万多本,征订《党章电视辅导教材》770多套,运用“学习强国”“肇庆先锋”等平台,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2)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应付问题。一是落实基层党建“全程记录、实时评价”机制。去年10月以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临时主持区全面工作)带头,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10个镇51个村(社区)一线调研基层党建工作,将调研情况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并通报到各镇(街道)党(工)委。二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在全区“解放思想,转作风抓落实年”活动动员会上,对身边反面典型点名道姓予以批评。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监管平台的抽查,对在民主生活会材料中存在抄袭行为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中存在抄袭行为的有关党员干部,在2018年度党廉考核中对其所在单位实行了扣分处理。三是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先后2次对巡察发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在全区进行通报。

(3)针对部分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问题。一是全面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深化驻点联系制度,把每周一次的驻点联系工作与督促指导基层党建、开展党员学习教育、走访党员群众等工作有机结合。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辅导。结合培青推优工程,筛选30名后备干部挂任所在村(社区)的党组织书记助理,狠抓村(社区)党组织“头雁”质量提升。细化完善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两委”干部考核制度,体现奖优罚懒的绩效奖励鲜明导向。二是加强动态排查。抓好19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重点抓好有关涉黑涉恶村(社区)的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三是严打农村基层黑恶势力。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覆盖面和线索排查面,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着力完善村务财务管理和农村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机制。四是规范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交易,在全区各镇(街道)推行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网上竞价交易。

2.针对一些干部长期没有轮岗交流问题

(1)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在重要岗位时间过长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对任现职超10年的区管干部、重要岗位满5年的股级以上干部分期分批进行交流调整。机构改革期间,区委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虑和满足单位核心业务需要,把工作需要、岗位要求和促进干部成长有机结合起来,逐步优化、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保持部门领导干部梯次配备。此次机构改革,全区对22名年龄偏大、任职时间较长的科级领导干部改任(或提拔)为非领导职务。坚持任职交流制度,定期对任职时间较长的区管干部进行摸查,并进行研判分析,按程序实行交流调整。

(2)针对重要岗位“一把手”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对部门“一把手”进行交流调整。健全“一把手”监督体系,研究出台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有关意见,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上级党组织“一把手”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定期约谈,严格落实“双报告”制度。区委结合年度述责述廉和党建工作共约谈单位“一把手”56名。区纪委监委对发现的“一把手”线索及时上报。坚持各级“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强化对“两述”内容的分析研判,对不如实报告或报告不深入、不具体的进行谈话提醒。重拳查处受贿行贿案件,对典型案件加大实名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形成震慑。

(3)针对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超过10年人员较多的问题。机构改革期间,区委对巡视反馈整改的任现职超10年的干部进行了统筹考虑,对31名区管干部进行了调整交流。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长效机制,推进干部交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交流与培养相结合,关心关爱交流干部,妥善安排工作,加强跟踪教育管理。

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管不严格问题

(1)针对存在“带病提拔”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对涉及“带病提拔”人员的提拔全程纪实材料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存在问题原因,倒查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落实“谁提名,谁负责”和廉政鉴定“双签字”“凡提四必”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工作,实行干部选拔工作不研判不启动,用好用实一线考察机制,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和廉政情况,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可追溯、可倒查。深化开展“选人用人规范化行动年”计划,印发《高要区进一步深化实施“选人用人规范化行动年”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流程,确保选人用人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交流”“带病上岗”等情况的发生。

(2)针对一些领导干部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境)问题。严格执行组织纪律,进一步规范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落实党委(党组)把好第一关责任。由区委组织部统一收集管理区管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照,严格规范证照的借出和归还管理,做到进出有记录。对未经组织审批、擅自因私出国(境)人员,已按照有关规定,分类作出了组织处理。严格执行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规定,规范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出国(境)等廉洁审查的各个环节。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顶风违纪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

1.针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格问题

区委制定《关于印发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把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列入本级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不断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能力和水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探索实施“责任联谈”,组织开展“上提一级”约谈落实“一岗双责”活动,区四套班子成员督促分管镇(街道)和部门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紧盯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事,抓住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人,实施精准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担当尽责。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运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监管平台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信息化、实时化和全程化监管。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临时主持区全面工作)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得分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与各镇(街道)、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区四套班子成员参加分管及挂钩联系单位的巡察反馈会,推动被巡察单位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2.针对落实管党治党监督责任宽松软,震慑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高要区纪委监委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出台《高要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考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印发《高要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发挥特约监察员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建立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每月案例警示教育制度,推动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规范业务工作规程,修订完善信访、案件检查、审理等业务规范,以严格的流程管理防控风险点。严把跟踪督办关,每月定期对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对复杂线索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把案件审查关,全面细致审查调查每宗案件,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今年1—5月,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27件次,同比增加29.7%;共立案95件,处分27人。

3.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比较普遍问题

对省委巡视反馈的相关问题认真核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制定《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完善婚丧嫁娶事项报备制度,紧盯节日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开展暗访78批次,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节前约谈。紧盯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方面的问题,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内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开通各公务车使用单位平台端口。落实公车标识喷涂,加强公车管理。对巡视反馈个别单位涉嫌私车公养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并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处理。

4.针对个别领导干部顶风违纪违法问题

一是加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核查力度,继续跟踪相关线索,一旦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二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区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肇庆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高要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改。三是按照上级决策部署,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5.针对一些镇(街)和部门作风不正问题

区委高度重视,对省委巡视反馈的相关镇(街道)及工业园区未按期退还原意向入园企业预交的土地保证金问题,逐项摸底,认真核查。今年3月下旬,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专门会议,逐项研究解决方案,加强与相关企业的沟通协商。4月上旬,区纪委监委再次发出通知,对有关镇(街道)退还土地保证金问题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目前,相关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已制定还款计划,部分已签订还款协议,并按有关程序和合同规定逐步退还。同时,以今年在全区开展“解放思想,转作风抓落实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转变各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服务企业和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针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期间和巡视结束后移交高要区处置的问题线索和不良反映,区相关部门组织力量迅速核查办理,即交即办、快办快结,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期间反馈的巡视发现若干问题的整改

1.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存在问题

(1)针对农村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问题。加快推进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已纳入全区新一轮水质净化设施PPP项目,已于今年3月底第三次公开招标挂网,于4月中旬完成第三次招标资格预审,招标结束后即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同时,成立项目公司,开展项目融资,加快镇级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动工建设。

(2)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存在问题。印发《高要区建设“美丽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镇(街道)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处理予以工作经费支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力度。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99%。

(3)针对养殖业对水体污染大问题。出台《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和《农业污染源(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农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责督导小组,加强巡查督导,确保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全区已搬迁或拆除禁养区畜禽养殖场286家,对未清理的养殖场发出《限期清理告知书》。加强巡查督导,强化宣传、做好引导,从源头上综合治理污染源。

(4)针对个别农户禽棚舍距自来水水源较近问题。已完成金龙水库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清理,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对全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清理力度,已搬迁或拆除禁养区畜禽养殖场286家,并加强监管巡查,防止出现复养、偷养行为。

(5)针对劣V类河流整治问题。落实区镇村三级河长责任制,编制劣V类河涌“一河一策”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新桥排渠、西围涌、宋隆河、金渡排渠、杨梅水、白诸水等河涌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加快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完成金渡镇等3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新桥镇等2个镇水质净化中心建设、金利镇等2个镇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蛟塘镇等5个镇水质净化中心正在招投标,金渡镇等4个镇纳污干管正在施工。打好碧水攻坚战,分别从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畜禽养殖整治等方面进行系统整治。全区44家重点工业企业已配套中水回用设施,废水重复利用率保持在65%以上。对印染、造纸、制革等行业开展持续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十小”企业及“十大”重点行业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启动开展水稻“绿色植保工程”暨农药减量控害示范工作,减少农药使用量。对河涌禁养区范围养殖场全面关停,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杜绝偷养复养行为发生。

(6)针对个别镇漂染型企业多问题。加大检查力度,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措施。2018年12月,区政府督促相关镇的有关企业安装了污水排放口在线监控设备和进水口电子水表,对相关企业用水和排水情况进行动态掌握,杜绝偷排现象。今年2月,督促相关企业安装了止回阀(单向阀),防止回流,进一步杜绝偷排。

2.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存在问题

(1)针对经费不到位、相关部门工作配合不到位问题。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投入,区财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纳入2019年度财政预算。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过程变成堵塞漏洞、加强行业治理的过程。进一步落实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各重点牵头单位责任,牵头、组织、协调开展联合打击整治行动。实行线索资源共享,问题共查,协调联动,增强打击合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肇庆市率先打掉涉黑组织2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破获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2)针对个别村选举被黑恶势力干预问题。对上级有关部门移交涉及群众举报的有关村选举被黑恶势力干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惩治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强化村级巡察,今年以来,已对60个村(居)开展了巡察。坚持打建结合,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共排查基层软弱涣散党支部19个,对个别村(社区)涉黑涉恶的“两委”干部已及时清理,并补齐配强“两委”干部。认真开展村级换届“回头看”,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引领作用,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3.针对群众身边存在问题

(1)针对现阶段农村存在霸占集体资产问题。加大对“三资”管理的指导力度,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监管机制,实行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有效防止村组干部暗箱交易、私自续期承包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加大追缴工作力度,对侵占(拖欠)集体资产进行追缴。坚持打、防、管、控、建结合,将打击侵占集体资产专项行动与反腐“拍蝇”、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治理结合起来,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村级“两委”换届“回头看”等专项治理,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确保整改成效。截至目前,共破获侵占集体资产案件8宗,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8人。

(2)针对个别工程项目没有公开招投标问题。加强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对相关镇制定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项目建设有关程序,严格把关。今后新农村建设凡属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招投标要求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实施。调动村级组织自主建设的积极性,各镇(街道)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中农村集体组织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广东省农村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实施建设管理,确保建设项目依规高效推进。

(3)针对存在违规占用农用地问题。对全区存在违规占用农用地问题开展全面摸查,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对排查出来的违规占用农用地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目前已拆除违规占用农用地6宗,完成大棚房整治拆除5宗。

(4)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推进江北片区五个乡镇“提升组织力,筑坚强堡垒”试点活动,将乐城镇社播村打造成为市级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围绕省道264线沿线,打造基层党建示范长廊。落实江北片区五个乡镇的党建工作经费和村民小组长绩效补贴机制,增强村组干部队伍干事的积极性。区四套班子成员挂点包村深入一线抓细抓实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在10个村先行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突出党建引领,以党建助力乡村振兴和重点项目建设。完成镇级党校建设,升级改造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村级“初心堂”。制定《乐城镇“党建引领,抓镇促村”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村干部晒业绩、党员实干指数评分”活动。禄步镇利用镇级党校推出精品课程,提升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引导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巡视整改

经过集中整改,高要区各级各部门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化了对政治巡视的认识,纠正了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相关责任人,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高要区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对党负责、对高要人民负责的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奋勇争先,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工作改到位、改彻底,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努力把全区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封建腐朽文化和商品交换原则的侵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社会关系。

(二)强化政治担当,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继续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把后续整改工作列入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确保巡视整改问题清零见底。

(三)狠抓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面压实区、镇、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形成全区上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和工作合力。深入开展“解放思想,转作风抓落实年”活动,着力整治“四风”老问题和新表现,以作风大转变推动高要大发展。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高效推进巡察全覆盖,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长震慑,重点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贪腐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问题。加大基层正风反腐力度,严肃整治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涉黑涉恶“保护伞”、民生“微腐败”等领域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从严管党治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落实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大力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探索建立容错免责备案制度,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以队伍的忠诚干净担当保证整改到位。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全面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筑牢意识形态安全“护城河”“防火墙”。

(五)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区委带头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责任,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对照整改要求作出后续工作安排,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加强督查督办,开展专项督导,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问责。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制度层面找“病症”、剖“病情”、除“病根”,进一步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逐一加以改进和完善,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动力,以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基础,把整改落实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动高要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为肇庆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作出高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8-8391138;邮政信箱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25号区委大院高要区委整改落实办、邮政编码526100(信封请注明“对肇庆市高要区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gaoyaozgb2019@163.com


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

201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