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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19-06-03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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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19日至11月2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肇庆市鼎湖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鼎湖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坚持以上率下、担当担责,确保主体责任履行到位。区委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区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契机,坚决以最严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果断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推进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自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以来,区委先后组织召开12次区委常委会会议(含扩大会议)、3次巡视整改办公室会议、1次巡视整改动员大会、1次区党政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巡视整改落实分析会以及相关重点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区委书记陈宇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牵头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先后主持召开9次区委常委会会议、6次区委书记专题会议、1次区党政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区党政班子务虚会议。区委常委和其他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领、对号入座,逐一检查分析,逐项研究措施,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问题的整改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形成了抓好整改落实的完整责任链条。

(二)坚持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形成上下联动、推进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区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整改落实全过程。成立由区委书记陈宇航担任组长的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4个专项工作组,具体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办等单位具体负责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查检查以及对上沟通联系等工作,各级各部门均建立了巡视整改领导机构,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并落实专职人员跟进巡视整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落实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聚焦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省委巡视整改内容按照“一周一梳理一小结”进行报送,整改情况结合完成期限进行标识说明,采取挂图作战,对账销号方式落实整改工作。强化对巡视整改的监督检查,区委把巡视整改情况列为区委督查的重要内容、区委监察的重点,纳入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的日常监督,把整改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区委巡视整改办督导检查小组于3月中旬对全区 69 个科级单位开展巡视专项督查,进一步推动整改责任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建立健全《肇庆市鼎湖区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规定》等20多项制度或方案,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区委把巡视整改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促作风转变、促环境优化、促工作提升。一是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提质增效新态势。2019年一季度,我区GDP增长7.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2%。二是高质量完成区党政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我区相应机构和职能,共设置党政机构30个,做到了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三是民生事业取得新进展。全区823户1603名贫困人口结对帮扶措施进一步落实。对口帮扶怀集县岗坪镇7条行政村,624名贫困人员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启动全区317条自然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10项惠民实事扎实推进。四是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重大节假日、全国“两会”期间事故为零,社会治安主要指标持续向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实现“四个不发生”的目标。

二、对巡视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差距,践行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问题。

(1)关于“学用‘两张皮’现象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研究学习,印发并严格执行《关于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集中整改以来,共召开12次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4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累计16个议题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召开区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区“两会”;安排县处级领导干部和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专题培训;组织部分领导干部参观“大潮起珠江——广东改革开放40周年展览”,持续学深、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是持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投入资金,按照“六有”标准全面推进7个镇街党校建设,配备党校教师69人,开展培训155场次5072人次。全区10037人下载注册“学习强国”,掀起学习热潮。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定13个调研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完成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专题“深调研”。区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各专题小组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落实,取得了2019年第一季度各项事业的“开门红”。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全区各级党组织每年12月底前向上级党委报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列入镇(街道)和区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和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制定《2019年鼎湖区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落实干部培训学习报告制度,将干部参训表现及学习成绩记入学习档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职资格考察的重要依据。2019年计划安排系列专题培训班42期,培训1763人次。

(2)关于“突破当前困局、立足长远发展,面对难题,破解的思路、办法和措施不够科学有力”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对标学习先进破困局创新局。选派2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两山”理念诞生地和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浙江省安吉县跟班学习,实地调研先进地区美丽乡村建设经验。先后分9批次组织区直职能部门、镇村干部,深入浙江省安吉县、德清县等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进行学习。学习借鉴浙江省先进经验做法,印发《鼎湖区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鼎湖区开展农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肇庆市乡村振兴学院落户我区并聘请“三农”领域知名专家教授担任名誉院长,举办省内首个区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竞争考核评议会,10条优胜行政村分别获得区级创建补助资金。

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释放农村发展新活力。探索实行“两级土地股份化”改革,建立公有制框架下“集体入股国有”混合所有制形态,使村集体能够以股权形式享有土地开发增值收益。目前已累计完成征地超8万亩,征地过程实现平稳有序。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全国5个县市书记代表之一,到人民日报社介绍鼎湖区探索基于土地两级股份化改革的乡村振兴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经验。

三是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调研”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鼎湖区防风险保稳定领导小组,下设10个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组,全面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区四套班子成员和区直帮扶单位对全部贫困户挂点帮扶,实现我区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市最高。坚决落实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鼎湖调研时提出的要求,积极推进与广西昭平县的扶贫协作,在全省率先实现深度贫困村结对帮扶100%覆盖,实践经验列入国务院扶贫办典型案例汇编。区人大常委会班子“1+6”全部挂点对口帮扶怀集县岗坪镇7条行政村,624名贫困人员全部达到脱贫标准。突出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持续整改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稳居全市东南板块第一。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深入推进“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发现“大棚房”问题图斑已作出行政处罚和拆除复垦,并通过国家督导组的检查验收。铁腕整治“两违两抢”,成立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指挥长的“两违”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创新利用市气象广播系统网络进行政策宣传,加强对非法销售“红砖”和混凝土的管控力度。全区整治违法用地面积共135.52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达49.7万平方米,并对违法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复耕复绿。

(3)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不到位,推动全民共建共治共享中存在‘温差、落差、偏差’”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出台《鼎湖区强化体制机制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大力实施工业发展“366”工程,全力推进“三个年”活动。2019年一季度,全区83家规模以上工业产值28.53亿元,同比增长7.6%,累计实现增加值6.31亿元,同比增长5.2%。我区22个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0.8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30.04%,10个落地开工和竣工投产项目,完成投资1.3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27.9%。引入6个项目,加快生物、医疗行业聚集发展。加快肇庆(永安)工业园申报广东省省级高新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加快与肇庆新区“同规划、同建设、同管理、同招商”。配合新区开展《永安镇城镇总体规划(2017—2035)》及《广东肇庆工业园(含扩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共协助新区办理各类规划审批事项3775宗。“数字政府”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开办企业时间由25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4个实施“双容双承诺”的产业投资项目已落实用地,大幅缩短投资项目落地时间。

二是以差异化发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将区大湾区办公室调整设立在区政府办公室,调配全区要素资源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新兴际华华南“安全谷”项目成功纳入省市推进大湾区建设重点项目库并动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生命健康科技园(鼎湖双创园)成功纳入肇庆市推进大湾区建设重点项目库并建成运营,粤港澳大湾区康养旅游基地加快谋划创建。

三是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巩固2018年创建文明城市成果,完善《鼎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全区28个社区100%达到规范化社区建设标准,做好25个街头小景的选址定点工作。创新开展《2019年鼎湖价值提升六大专项行动》,“城市e+人”管理平台已完成开发并投入测试使用。

四是加大民生保障力度。2019年第一季度,“十一项民生”支出27922万元,同比增长20.7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67.47%。补齐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短板,及时拨付经费补助资金。出台《肇庆市鼎湖城区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扩大住房保障对象的覆盖面,目前我区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率达97.5%。

2.关于“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解决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的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4)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任务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2019年以来,全区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8次,其中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研究制定2019年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围绕“3个精准”明确3大类16项精准扶贫工作内容。将扶贫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6—2018年扶贫开发项目区级专项资金已全部配套到位。选派1名副区长作为驻广西昭平县扶贫工作组组长,从全区部分单位和镇(街道)新抽调精干力量到驻怀集县岗坪镇工作组,增加区扶贫办政府雇员编制,脱贫攻坚队伍力量不断加强。共提拔重用优秀扶贫干部3名,将1名年轻扶贫干部列入全区“雏鹰计划”后备人才。我区驻怀集县岗坪镇帮扶工作队获评“广东省2016—2018年脱贫攻坚突出贡献集体”,4名扶贫干部获评“广东省2016—2018年脱贫攻坚突出贡献个人”。抓实抓细结对帮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结对帮扶的工作方案》,明确我区823户1603名贫困人口所涉及的帮扶任务,持续开展经常性联系和常态化帮扶。全区各区直帮扶单位,累计走访贫困户823户2600多人次,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00多万元。

二是着力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近年来,中央、省、中山市、区四级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参与本地龙头企业经营发展等,截至2019年4月,扶贫资金使用率98.81%,下一步将继续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2019年扶贫项目的谋划,计划新建设1个以上能够带动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扶贫产业基地项目。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脱贫攻坚督导工作机制,围绕各单位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及有关进展情况,区扶贫办每季度均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督查工作,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镇(街道)、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区委巡察办对全区扶贫工作进行“回头看”,严格对照年底考核,逐项查漏补缺,补齐短板,落实整改。

(5)关于“扶贫领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压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印发《关于调整肇庆市鼎湖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相应调整,畅通镇(街道)和部门沟通对接机制,全区上下密切配合,共同发力。组织人员对贫困户进行全面“回头看”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扶贫户终止帮扶。区扶贫办、各镇(街道)、各帮扶单位根据排查出来的贫困户生产生活难题,争取到“630”扶贫济困资金79.2767万元投入帮扶。抓实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的通知》,完善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制度,从管理范围、工作步骤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准入”“销户”审批流程。

二是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制定《关于压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工作的整改方案》,对全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2018年以来下发的区扶贫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2018年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存在问题5个并已当场整改完毕。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区纪委监委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5条,立案12人,处分9人。省委巡视组进驻鼎湖以来,区纪委监委对9名在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3人。

三是强化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印发《肇庆市鼎湖区新时期精准扶贫资金拨付及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实施扶贫项目的程序和资金使用申请。严格执行扶贫专项资金安排、拨付公示公开制度,677.18万元扶贫项目资金已拨付到贫困人员所在镇(街道),由各镇(街道)实施扶贫项目,并将资金的拨付情况在鼎湖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成立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检查小组,对下达至各镇(街道)的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扶贫项目开展和完成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11个,已整改完成11个。

(6)关于“大气污染、水环境污染、环保监管执法薄弱等”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妥善推进低效企业的引导退出工作。目前,全区已完成关停引退和整治提升的低效企业共41家,其中关停2家,引导退出18家,整治提升21家。

二是加大环保监管力度。精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大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力度。抓好水污染治理工作,累计完成辖区河涌清漂、清障约67.1公里,完成清淤护岸河道长度约为42.6公里,完成污水管网3.8公里。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普查工作,建设我区智慧环保土壤环境质量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目前已完成2018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及系统交付工作。加强环保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增设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增加专项执法编制15名。

(7)关于“环保工作形势仍然严峻”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大环保案件查处力度。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案件已全部办结。2018年环保行政案件32件,同比下降71.4%,经过全力整治,我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已呈下降趋势。

二是强化对排污企业实时在线监管。实行随机抽查机制,每季度对25%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每年按1:10比例对一般企业进行抽查,对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实施污染物排放24小时监控,同时按计划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控企业排污情况。2019年以来,抽查企业14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宗。

三是加大环境保护资金统筹力度。针对2018—2019年度的冬春季节不利气象条件的实际情况,我区利用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城区重点区域实施喷雾抑尘污染防治服务项目。2019年一季度,全区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71(2018年同期为4.66),综合指数同比下降20.4%(变好);空气优良率95.5%(2018年同期为87.6%),同比上升9%(变好)。

(8)关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全面动员强力推进。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连续组织召开区、镇、村两委、测绘公司联席会议,召开确权工作推进会,实时解决确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成立检查督导组,落实五天一督查一通报、半月一会商一预警,建立领导抓、抓领导和协调联动的三大机制,倒逼任务落实。各涉农镇(街道)相应成立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协作、上下工作整体联动的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二是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目前,我区已完成土地实测16.2522万亩,实测率201.63%。确权数据完成汇交,并提交上级审核通过。确权档案归档中收集整理“一户一档”24105卷,颁证29840本,颁证率92.39%,通过了上级验收。

(9)关于“‘三农’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多头管理、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着力提高高标准农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率。针对高标准农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我区采取措施,着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率。201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率为94.66%;201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率为90.09%;2015年以后高标准农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率为100%。

二是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专题培训班,加强涉农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2019年我区启用财政一体化系统,简化了项目资金使用申请流程,加强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信息的互通,同时对项目资金结算审核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加快资金的拨付。

三是加快其他涉农资金拨付。省下达的2017年度基本农田补贴资金,涉及全区共计32个村组。截至2019年4月,区财政局已全部下拨,拨付率100%。

(10)关于“中央和省市下达的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不充分、效果不理想”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排查。对区直相关部门2013—2018年部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展开排查,排查专项资金共229项,发现存在使用不及时、不充分、效果不理想的主要有6项。

二是加快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1.2016年和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预计2019年10月底前全部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完毕。2.201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专项资金均已全部完成工程结算并拨付完毕,资金使用率为100%。3.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鼎湖区平湖县级湿地公园建设,资金使用率为70%。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率为91.35%。5.莲花镇猪笼坑取土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85%,专项资金使用率45%,预计2019年6月份全部完成。6.莲花镇正坑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已完成临时占用林地、树木砍伐许可手续,专项资金使用率45%,预计2019年6月份全部完成。

3.关于“抓班子带队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1)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廉洁自律不强,规矩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强内控管理。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鼎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公务卡使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务接待管理的实施细则》,对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规范使用公务卡和公务接待、现金使用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区委巡察力度,对涉及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同时,市纪委和区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12)关于“个别部门班子长期失配失管,引发系统性腐败”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及时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对个别部门的领导班子重新配备完整,并进行了科学分工,领导班子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同时,举一反三,根据《肇庆市鼎湖区机构改革方案》,统筹做好全区涉改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对30个党政部门配齐配强领导班子。

二是全力做好涉案资金的追缴工作。对个别部门套取的中央专项补助资金进行追缴,已追回被套取的中央专项补助资金551万元,剩余资金已与涉案养殖场签订承诺书,承诺分期退款。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个别部门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已给予相应处理。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加强对涉嫌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查办力度,严肃追究责任,2019年第一季度,对区内3名党员干部涉嫌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1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挪用、滞留、套取专项资金”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快速核查处理。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问题,迅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并对相关责任人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快速核查。截至目前,个别单位违规挪用、滞留、套取的专项资金已全部追缴,区纪委监委已对3名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是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定《肇庆市鼎湖区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健全项目申报、管理和监督,加强项目资金专项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效益。

三是完善议事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肇庆市鼎湖区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将“三重一大”等事项纳入党组议事范围。督促指导全区各级党组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认真开好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会议、警示教育会议,完善议事机制,落实党组职责。

4.关于“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制度不严格”问题。

(14)关于“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各级党委(党组)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优化会议机制。重新修订《鼎湖区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严格执行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的基础上,把分析、研判和解决意识形态工作问题作为会议的重要内容。召开全区2019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开展网络生态治理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进一步完善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综合考评方案,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综合考评分值。对个别单位进行严肃问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对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员单位开展年度综合考评,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格作了扣分处理。印发《鼎湖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三纳入、两挂钩”工作机制(试行)》,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察、监督执纪问责、巡察范围,与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综合考核、绩效考核挂钩。区委提拔和重用副科以上干部,均对考察对象的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考察。区委巡察办将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察工作,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巡察。不断增强日常防范意识,开展户外整治广告全面巡查,查看各类广告宣传画5867幅。

三是明确工作重点。印发《鼎湖区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社科类讲座论坛管理制度、学习强国APP管理平台制度等5项制度。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管理工作制度》《肇庆市鼎湖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修订)》等6项制度,部署开展网络生态治理、社会微信公众号管理等8大专项行动。

(15)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范围、领域不了解、不熟悉”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切实完善制度建设。针对个别单位的相关文件制度出现不当表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反省,制定改进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对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举一反三,督促指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和修改完善本部门本单位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完善制度建设,并要求严格落实。

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工作,大力发动全区党员干部注册使用“学习强国”APP平台,成立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推广工作力度。切实完善平台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学习强国”平台管理应用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手段提高党员的学习积极性。全区注册上线人数10037人,覆盖率达127.63%。

三是健全完善阵地管理。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专项整治行动,对意识形态重点领域包括网络、教育系统、民族宗教、社会组织、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7个管理单位和部门、3所高校、7个镇(街道)共110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专项检查,排查出问题6个,督促解决问题6个。

(二)对“党建工作‘上热下冷’,选人用人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弱项”问题。

(16)关于“党建工作政治站位不高,党组织存在虚化、弱化、边缘化现象”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提高党建工作政治站位。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区委提拔或重用副科以上干部,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情况进行了严格考察,并由单位书面提供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印发《关于调整设置肇庆市鼎湖区基层党(工)委的通知》,重新优化调整和设置机关党委19个。

二是开展形式大于内容“五项”突出问题整治。组成督查组走访镇(街道)、区直机关党委、党(总)支部,排查出学习教育“上热下冷、层层递减”“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务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党的重点建设任务存在薄弱环节等5项突出问题,并立行立改。汇编推广《鼎湖区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记录本》,规范全区各级党组织基础性、经常性党建工作资料。对党务工作记录不规范不严肃、个别基层支部伪造会议记录和记录内容有偏差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党建工作考核。结合镇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等党建考核工作。在考核指标上,科学设置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占比;在考核主体上,侧重选定基层党建工作者为主;在考核机制上,将考核结果真正作为业绩评价、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是着力解决党组织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加大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力度的意见》,推行支书、主任“一肩挑”和“两委”交叉任职,进一步强化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完成村(社区)补选村(社区)委会主任工作。推选6个党组织评选市“西江党旗红”党建工作示范点。实施党员先锋工程,抓好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常态化开展“党员责任岗”活动。重拳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发现村干部涉黑涉恶案件3宗,查处涉黑涉恶村干部3人。将2个“四个凡是”党组织纳入整顿,清理农村“三类”干部11人。

五是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印发《鼎湖区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六是加强对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有的单位党组领导作用严重缺乏、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员干部对政治学习不重视等问题。1.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及时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开好党组会议,发挥好领导作用。2.督促指导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原原本本记录班子成员对议题发表的意见。3.督促指导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党支部会议,借助“学习强国”“肇庆先锋”平台,加强党员干部政治能力训练,引导党员干部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政治学习。

(17)关于“部分区直单位、镇(街道)和村(居)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党内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并严格执行《鼎湖区贯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之2019年任务分工明细表》《鼎湖区2019年贯彻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工作要点》,2019年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662次。全面推行村级党组织工作规程、村级党组织小微权力清单、村级基层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农村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工作机制,抓实抓细党建基础工作。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编制《鼎湖区党员学习手册》,推行组织活动“一簿全纪录”及基层党组织生活全程纪实,促使基层党员的组织生活正常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建立“三会一课”定期督查和基层党务定期通报制度。强化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及业务骨干等纳入区级干部教育培训体系,2019年计划举办5期专题培训班,覆盖培训人数580人。

二是加强对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有的单位民主生活会存在敷衍了事、党支部长期不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党建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1.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收集和谈心谈话,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批评意见,制定措施,落实整改。2.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党支部书记向大会作检讨。3.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强化领导班子责任意识,坚持集中学习,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肇庆先锋”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考学活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8)关于“个别单位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党支部不按时换届,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印发《关于进一步修改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的通知》,明确要求发言提纲撰写内容,提高对照检查材料质量和针对性。成立督导指导组,会前审核把关民主生活会方案,到现场督导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定《民主生活会会议质量评议制度》,对会前准备情况、会中规范情况、会后报送和通报情况进行评价。

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印发《2019年党支部党日活动主题指引》,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在优化组织生活内容和形式上进行积极的探索。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和工作台账制度,对全区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全区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台账。

三是整顿规范“两新”组织党组织。出台《鼎湖区整顿软弱涣散“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方案》,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对1名违纪党员予以开除党籍处理。

四是严格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组织召开规范党费管理工作会议,深入学习涉及党费管理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业务能力。深入各镇(街道)、区直各党委排查处理党费收缴工作风险点,针对不按时缴纳党费问题,及时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2.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

(19)关于“‘带病提拔’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全面开展倒查工作。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对首次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在提拔之前的干部启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程序,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对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二是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不研判不启动、动议即审、该核早核、“双签字”等制度机制,切实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2019年以来,提拔或重用的干部,均严格执行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认真做好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安监等意见,各单位在上报干部材料时落实政治表现和廉政鉴定“双签字”制度,切实把好政治关、作风关、廉政关。

三是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深入实施“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行动年”计划,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每一个环节,扎实开展对照自查、自我规范,切实做到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组成干部考察组,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保证考察质量。

3.关于“编制纪律执行不严,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不到位”问题。

(20)关于“仍存在职位职数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状态:已基本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在全区范围内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审核甄别,建立整改台账。对存在超配干部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消化方案,目前绝大多数已整改完毕,2019年6月份全面完成整改。

二是开展专项清理。针对个别单位存在违反编制纪律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调整清理,目前已整改完毕。

4.关于“未经组织审批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突出”问题。

(21)关于“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制度执行不严格,证件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对干部因私出国(境)存在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迅速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区所有在编财政供养人员(包括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和各村(社区)支书、主任等人员的因私出国(境)有效证件信息、登记备案情况、证件集中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各单位建立完善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治理。目前全区所有单位的干部已全部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是强化监管堵塞漏洞。研究制定区管干部登记备案、证件存管、组织审批、证件领用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制度,对证照存管、政审结果批复、出国(境)期间情况报告等细节进行了规范。对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政审工作进行了“回头看”自查,逐一比对科级干部出国(境)登记备案、组织审批情况。

三是坚决严肃问责处理。针对未经组织审批因私出国(境)以及违规签注未成行的情况,严格审查相关人员违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对存在违规因私出国(境)情况得到提拔任用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全面自查,对相关人员违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将违规因私出国(境)典型案例在全区范围内书面通报,形成震慑作用。

四是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区委组织部提交区委常委会和部班子会议研究干部人事问题时,专项报告拟提拔人员的因私出国(境)情况。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对发现的干部因私出国(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迅速处理,及时进行通报。区委巡察办把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列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区委组织部建立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制度。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严不实”问题。

(22)关于“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夯实各级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重新修订《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利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监管平台通过智能化手段对责任清单在线填报进行监督。认真落实《鼎湖区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的实施意见》,各级党委在《“主体责任”纪实手册》《“一岗双责”纪实手册》上如实填写履职情况。

二是加强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对全区所有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183个,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听取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反馈被检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严格开展述责述廉工作。2019年以来,组织部分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八届区纪委四次全会上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区纪委委员的质询和廉政知识测试,“两述”对象根据评议结果在限期内整改。

四是规范抓早抓小工作。制定《鼎湖区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早抓小谈心谈话制度》,建成区领导班子抓早抓小谈心谈话室。2019年以来,区四套班子成员共开展谈话提醒43次,乡科级领导干部累计开展谈话提醒272次。

(23)关于“对查办案件成果转换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建立查办案件成果转换长效机制。建立一案一剖析、一事一整改、一季一通报、一年一主题教育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对办结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分类深入剖析,形成剖析材料,对违纪违法易发多发的单位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其落实以案治本工作。

二是推进党内廉政教育常态化。召开全区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干部集中观看了《打通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作风暗访警示教育片》。举行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区各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干部接受警示教育。进一步丰富法纪教育基地宣传阵地内容,将区内典型案例在区法院法纪教育基地上墙展示。

2.关于“形式主义难以根除”问题。

(24)关于“各种检查、考核、验收过多”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进一步统筹规范全区督查检查考评工作。对全区各类督查、督导、检查、巡查、考核、考评等进行全面清理,撤销督查检查考核事项11个,合并8个,保留16个。对各镇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4.3%。制定2019年全区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出台《关于统筹规范全区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管理措施》,进一步细化分类,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数量和频次。

二是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召开镇(街道)、区直单位工作综合考评述职会议,各单位采用PPT演示形式进行陈述,由区四套班子、镇(街道)基层代表、市区“两代表一委员”根据审阅和听取各单位述职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巡视整改以来,共对2名处分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进行了提拔任用。

3.关于“一些部门政企不分、政社不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25)关于“违反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及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必须脱钩的规定”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大对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针对个别单位存在政企不分、干部职工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对2名直接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对4名有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涉事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涉事单位与下属公司完全脱钩。目前已督促涉事单位全部整改完毕。

二是开展专项排查。印发《关于开展政企不分、政社不分问题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完毕。开展对全区社会团体“政社不分”问题排查整治,对发现公职人员兼任协会情况,完成兼任公职人员变更手续。印发《关于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区属企业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出公职人员兼职的情况,已全部进行企业法人工商变更,整改完毕。

4.关于“征地拆迁领域贪腐问题多发易发”问题。

(26)关于“征地拆迁和棚户改造工作中,小官贪腐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开展征地拆迁领域专项检查。制定《关于对征地拆迁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成立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征地拆迁领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区的征地拆迁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各项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理。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征地审批程序。进一步细化完善《土地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流程》,对新增征地拆迁的项目聘请有测量、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补偿面积进行复测、复核,防止人为操作误差。强化对基层“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发挥纪检监察岗及监察监督APP作用,将征地拆迁补偿等“三重一大”事项列入重点监督清单。制作“扫一扫可举报”二维码张贴于村、社区,拓宽群众监督和投诉渠道。

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针对征地拆迁领域小官贪腐问题突出,每月定期召开廉政教育专题会议,有针对性提高征地拆迁工作人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共召开廉政教育专题会议3次60人次。每周开展一次对征地拆迁和棚改工作组人员廉洁风险防范教育,共举办廉洁风险防范教育活动18场170人次。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问题。

(27)关于“部分单位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开展公务接待和经费开支专项治理。针对部分单位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转嫁“三公”经费和各类行政开支问题进行核查,依纪依规进行处理,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公务接待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开展经费开支跟踪落实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务接待和经费开支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印发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公务卡使用工作的通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印发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务接待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公务接待管理规范。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持续通过重点抽查、巡察监督、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公务接待方面的监督检查,排查公务接待、“三公”经费使用方面的问题线索,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公务接待、“三公”经费方面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2019年以来,开展明查暗访18批次,累计暗访单位176个。同时,强化巡察监督,对巡察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

(28)关于“部分单位存在违规滥发津补贴”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开展专项清理。针对部分单位存在违规滥发津补贴问题进行核查,依纪依规进行处理,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开展全区发放违规津贴补贴自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工资津贴补贴发放清理的通知》,明确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具体项目,并通知全部予以清理、停发。印发《关于确定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了清理违规津贴补贴后的规范津贴补贴新标准,要求全区各单位把已发放的违规津贴补贴全部予以清退。截至目前,全区各单位的津贴补贴清退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19年以来,查处村(居)违规滥发津补贴问题11宗11人。强化巡察监督,对发现存在违规滥发津补贴问题的4个单位,正在督促整改中。

(29)关于“个别单位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针对个别单位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核查,依纪依规进行处理,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印发《关于开展公车运行管理(含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对公车运行管理(含私车公养)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发现问题,已及时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印发《关于对全区车改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区保留公务用车的机关单位(含其下属的企事业单位)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开展公务用车重核,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重新核实。集中整改后,全区核定保留车辆应喷涂统一标识、监督电话及安装GPS系统,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印发《关于开展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实地检查的通知》,对区直单位和镇(街道)开展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保留车辆、车改后取消车辆、保留车辆公务用车平台录入、保留车辆管理制度文件等。综合运用监督检查、巡察、明查暗访等方式,发现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公车使用管理的违纪行为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印发《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定额包干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加强机关单位出差出行管理。

(30)关于“个别单位存在公款旅游”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主要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抓好专项整治。针对个别单位存在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核查,依纪依规进行处理,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印发《关于开展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对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19年以来,综合运用监督检查、巡察、明查暗访等手段,对排查发现违规使用公款旅游的7个问题单位已从严从快查处。

三、巩固深化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为开创新时代鼎湖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经过三个月集中整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坚决克服闯关松劲的思想,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改到位、改彻底,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始终站稳立场把牢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杜绝“七个有之”,践行“五个必须”,坚决落实“三个决不允许”要求,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鼎湖落地生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好镇街党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载体,开展好“书记进党校、党员进课堂”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工作持续深入。严格按照省委巡视要求和整改工作方案,坚持标准不降、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持续抓好成果巩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一些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继续以“钉钉子”精神,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做到敢于碰硬、啃“硬骨头”;对一些面上共性问题,深入分析背后的根源,加快建章立制,扎好制度篱笆。把后续整改工作情况列为区委督查的重要内容、区委巡察的重点,纳入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的日常监督,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对典型人和事公开通报曝光,确保各项整改事项落地生根、见底见效。

(三)突出主责主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全面压实区、镇、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形成全区上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和工作合力。深入整治“四风”老问题和新表现,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高效推进巡察全覆盖,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长震慑,重点查处政治问题、经济贪腐问题相互交织的问题。加大基层正风反腐力度,严肃整治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落实惠民政策中“微腐败”等突出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强化正确用人导向,营造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坚持用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把政治标准第一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各方面,树立实在实干实绩导向,大胆使用四类干部,即大胆使用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大胆使用关键时刻豁得出来、冲得上去的干部,大胆使用默默无闻打基础、干实事的干部,大胆使用受过处分且处分期满、正视问题并积极努力干出新的工作业绩的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认真落实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有关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干部容错纠错工作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强化实践锻炼,引导广大干部深入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层治理等重大斗争一线,主动接受考验,得到全面发展,成为鼎湖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和坚实支撑。

(五)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奋力开创鼎湖改革发展新局面。坚持抓整改落实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全力抓好巡视整改。牢牢把握“走对路、守底线、谋新篇、奔小康”根本原则,坚定不移实施“绿色崛起、产业兴区、新区联动、一体发展”战略,创造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抓牢抓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个“纲”,深入实施工业发展“366”工程和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持续开展“三个年”活动,继续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加快把鼎湖打造成为肇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品质新都市的城市核心区,为肇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作出鼎湖贡献,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贡献鼎湖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8-2622147;邮政信箱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委区府大院区委办公室、邮政编码526070;电子邮箱dhxszgb@163.com


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

201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