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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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19日至11月22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陆丰市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陆丰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精心组织,高位推进。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后,陆丰市委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落实整改。1月28日,陆丰市委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和常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听取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共广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巡视陆丰市的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整改落实工作。2月11日,再次召开书记专题会和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2月12日,召开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会,对全市整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4月中旬,市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会后整改落实工作。4月下旬,市整改领导小组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暨推进会,确保在4月底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市委印发《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市领导牵头负责,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有关责任单位,做到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五个明确”,推动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肃对待,真抓真改。一是加强督导协调。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各整改单位定时上报整改进度情况,对整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提醒,强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二是增强督查力量。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精干力量,对照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统筹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工作落实。三是严格整改要求。针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各有关部门对照每一项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迅速召开专门会议,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查找差距和不足,研究制定严实有力、切实有效的整改思路和落实措施,并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真正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各整改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相互协调,齐心协力抓好问题整改。
(三)健全机制,务求实效。我市坚持把整改显性问题与潜在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在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章立制,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以抓铁有痕的力度,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市委坚持既全面落实整改,又抓住突出问题,抓住重点人、重点事;坚持立行立改,从严从实,按照巡视组反馈意见和要求,一项一项列出单子,一条一条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明确任务,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针对市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深入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召开市委领导班子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下发温馨提醒函,加强各常委之间的协助沟通,征求各镇(场、区)党(工)委和市直机关单位的意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声音,各常委之间多角度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准备工作到位,交流沟通到位,查摆自身问题到位。4月中旬,市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并做好会后整改落实工作。二是以市委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安排部署全市县处级以上单位参照执行,确保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辣味,把问题查清楚、摆到位,立足自身表现和典型事迹,真认账、真查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和开发区党工委分别召开了民主生活会。
(2)针对部分乡镇和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不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市委组织部转发《关于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各镇党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会议记录内容,明确专人记录专人使用,如实反映党委(党组)研究事项情况。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由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同时,市委组织部还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3)针对少数村党组织领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一是开展基层党组织优化设置工作,规范党支部、党总支部、党委设置。全市镇(区)50至100名党员的村级党组织已设立党总支143个;100名党员以上村级党组织已批准设立党委56个。二是多措并举抓“头雁”。整顿问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撤换调整政治不合格、经济不廉洁、能力不胜任、工作不尽职的“四不”书记17名;物色培养“头雁”接班人,充实村级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660名;推进60岁以上党组织书记有序稳妥退出岗位,促进村级干部队伍更新换代。三是各镇(区)党(工)委按照“政治素质好、党建业务熟、协调能力强、工作热情高、作风纪律优”标准从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中选派党员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建指导员,实现所有村(社区)选派全覆盖。加强村级党组织工作党建工作指导,推进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落细,支持村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四是规范村级党组织“小微权力”,梳理公布村小微权力清单,实现村级党组织和村干部权责清晰,巩固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目前已完成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小微权力清单全覆盖。五是深入推进干部返村工程,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陆丰市干部返村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返村干部每月返村不少于2次,强化返村干部考勤登记制度;各镇(区)党(工)委和返村工作队每季度必须至少召开1次座谈会,听取返村工作队员工作汇报,列出问题清单和工作措施,并协助村推进各项工作。六是加强全市镇级党校建设,加强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引导他们积极发挥作用,汕尾陆丰两级财政配套20个镇工作经费,开设镇村两级党员干部专题培训班,去年以来20个镇级党校开设课程294期,开班次数857次,共培训党员干部13多万人次。
2.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主动性不足方面
(4)针对市委对肃清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市委常委班子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省委第四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主动性不足问题,对照检查,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完善措施办法,认真查摆问题,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
(5)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对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全市县级以上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开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对巡视整改暨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作出报告。在印发开展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以相关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全市党员干部,持续动态排查有关问题线索。
3.社会整体发展不平衡方面
(6)针对对改革发展投入精力不足,对全市经济发展研究规划不够的问题。一是印发《陆丰市实施<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工作方案》《陆丰市贯彻落实〈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二是根据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按照我省出台的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和“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意见,结合实际,正在制订《陆丰市贯彻落实融湾强带工作方案》。三是根据《中共陆丰市委 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以及《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的相关要求,已经委托相关企业进行全市乡村总体规划。四是认真做好新一年度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陆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计划今年GDP增长8%,农业产值增长4.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全市第一季度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2.4亿元,增长8.12%;农业总产值26.08亿元,增长4.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98亿元,增长2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20.28亿元,增长16%;66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2.1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47亿元,增长7%;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7亿元,增长9.43%。
(7)针对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用力不够的问题。一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改变我市产业结构过分依赖能源发电项目的单一情况。年初,在我市碣石至湖东沿海规划了面积11000亩的碣石临港工业园,目前已完成征地2300亩,并有江苏长风等四家风电设备厂商签订入园建设协议书。二是全力强化重点项目建设。制定了《陆丰市2019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及责任分工》和《陆丰市2019年重点建设预备项目计划》。2019年全市共安排重点项目66个(新建项目36个,续建项目30个),年度计划总投资97.67亿元。三是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坚持科学编制规划,加强用地管理,努力构建一园多区产业架构模式,主园区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功能区,以经贸、商业、居住为主,工业基地往西转移发展。目前,已投入资金10亿元左右,推进完善国道324线陆丰穿城路段改造工程、邻里中心、龙湖西路升级改造工程、园区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工程建设。星都经济开发区起步区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100万元,目前正申报星都产业集聚区。
(8)针对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短板较多的问题。医疗方面,一是全面落实人才引进政策。认真实施《陆丰市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以市人民医院为依托,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培养力度,逐步提高我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公共卫生人员数及注册护士数。目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32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专业研究生1名。二是全面抓好硬件建设。加快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市中医院二期工程、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址新建、甲子、碣石人民医院升级建设为市第二、第三人民医院,13家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284家农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等卫生基建项目建设,逐步满足群众医疗保健需求。三是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目前,我市20家乡镇卫生院已成功上线“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信息化管理,并完成市人民医院远程医疗平台建设。教育方面。一是补齐高中优质学位短板。龙山中学新校区教学楼已竣工验收,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楼继续进行内部装修;汕尾市普宁华美实验学校新校区已动工建设。二是完善信息化水平建设。配齐公办教师教学办公电脑1万多台,基本实现人手一部;建设“智慧课堂”教室30间;推进宽带光纤直接到班工程,基本实现学校内部宽带网络全覆盖无盲区。三是强化学前教育。筹建贫困村幼儿园及行政新区幼儿园35所;加大普惠性幼儿园评估认定力度,评估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23所,2019年计划评估认定20所,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达到80%。四是持续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新建功能室31栋(分31所学校),目前已动工建设。市特殊学校主体工程建设已封顶,准备进行外部装修。五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师发展中心主体工程已竣工验收,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全市已建立名教师工作室19个,名班主任工作室13个,名校长工作室8个;已招聘研究生29人,“211”“985”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高中教师31人。六是强化成人教育基础。我市已设立23个镇(场、区)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347个村(居)委社区教育站,各社区学校及社区教育站目前正在运行当中。市青少年宫已经完成了主体建设,现正准备采购设施设备;体育中心正在筹建当中。
4.“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不够方面
(9)针对“三大攻坚战”推进不力的问题。先后发出《转发<关于全域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做好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前期工作>的函》《关于“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方案审批程序的补充说明》,加快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扫尾工作。目前,我市66个省定贫困村已基本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102个全域推进村“三清三拆”工作有序推进,全市所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全面启动,并取得明显效果。出台《关于做好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地完成扶贫项目库建设。出台《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闲置扶贫资金整改方案的通知》,加快扶贫资金使用力度。目前,我市扶贫闲置资金已经支出使用。今年接受省委省政府的扶贫考核取得良好成绩,得到省考核组的充分肯定。
(10)针对部分项目审批不严、招投标不规范、风险防控和收益评估不到位的问题。市委农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多次对各镇扶贫开发成效及乡村振兴工作实绩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反馈整改意见。3月下旬,市委农办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各镇贫困村及示范片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按照《关于66个省定贫困村简化审批手续的通知》,加快推进我市66个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项目建设。市府办出台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对我市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项目和省级资金管理作出补充意见。市委农办组织人员对省定贫困村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库进行审核校对,规范项目审批,以镇为单位上报已调整项目,统一上报市政府审批。
(11)针对环保基础设施不足,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市环境空气监测自动站已于2018年12月底达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主要常规检测项目有二氧化碳、氮氧化物、PM10、PM2.5、臭氧、一氧化碳及气象五参数。积极推进甲子污水处理厂和碣石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2个污水处理厂建设平稳推进,项目运行有序开展。陆丰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已于2018年12月底前建成通水。开展17个镇级填埋场整治,其中2018年底已完成镇级填埋场整治9个,预计余下8个镇级填埋场6月中旬完成。
(12)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不够有力等的问题。扫黑除恶方面:一是压实责任,建章立制。先后制定出台《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市扫黑除恶工作反馈意见整改目标、措施、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清单》《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市扫黑除恶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关于规范线索核查反馈的通知》《关于转发<保护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若干规定>的通知》《陆丰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陆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陆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陆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问题任务分工>》《关于印发陆丰市贯彻落实“2·21”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任务清单的通知》。二是坚持线索研判机制,坚持每周一研判。今年来,召开线索研判会16次,研判线索168条。三是高位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中央督导组反馈的共性问题正按方案落实整改,并长期推进,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四是攻坚重点地区。在2018年确定的3个重点镇和6个重点村基础上,新增2个重点镇和3个重点村,并印发《陆丰市开展重点镇、村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整治工作方案》。五是加强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组织召开协调会、会商会等各类会议13场次,向有关单位移送相关问题线索。同时,加大对已破在侦案件的深挖。禁毒方面:经过七年多的重点整治,国家禁毒委已取消陆丰禁毒重点整治地区。今年来,我们采取了比摘帽前更加严厉的措施和方法,进一步落实责任,实施精细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原来确定的举报奖励办法继续有效,确保毒品问题不反弹。抽调54名民警分别到“三甲”地区54个村(社区)挂任村(社区)副书记或主任助理,继续将汕尾、陆丰两级禁毒创建办设在甲子镇,两级党委政府继续派驻新一轮工作队到三甲地区54个村,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营造禁毒浓厚氛围,力争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1月23日以来,共立毒品案件39宗, 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59名,刑拘犯罪嫌疑人58名,逮捕39名,移送起诉56名,打掉涉毒团伙2个,查处吸毒人员259名,其中送强戒146名。
(二)对党的思想建设深度不够,理论指导向实践运用转化缺乏有效机制问题的整改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方面
(13)针对各级党委(党组)对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大力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印发《陆丰市“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全市30758名党员下载注册“学习强国”平台。印发《2019年陆丰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印发《2019年陆丰市各级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指导各级党组织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着力提高学习效果。
(14)针对学用结合、融会贯通有差距的问题。1月25日,市委召开中共陆丰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陆丰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开创陆丰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局面的决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伟大旗帜,以新的更大作为开创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局面,为勇当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主力军而努力奋斗。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第一时间安排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做到学用结合、融会贯通。3月上旬,市政府召开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建设推进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和汕尾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宣讲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市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形式,举行学习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宣讲报告会。4月中旬,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汕尾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汕尾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迅速组织传达学习贯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市委召开专题学习会5场,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形式,举行学习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宣讲报告会。坚持带着问题继续“深调研”,结合制约高质量发展、实体经济发展等问题入手,从全局着眼,全面系统梳理陆丰发展的经验教训,着力破解制约陆丰发展的问题和短板,努力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动力,奋力走出一条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15)针对学习成效不理想的问题。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学习常态化,继续组织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全国“两会”精神,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加深理解,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并运用到工作中去。市委成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团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宣讲团,分赴各地各单位进行宣讲活动28场次,受众达1.3万人次,加深各地党员干部对《纲要》的理解。
(16)针对党章党规学习和思想教育力度不够大的问题。创新学习教育形式方法,认真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培训班,编印《反腐倡廉读本》,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促使党员干部提高法纪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同时,把纪律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红色文化遗址和革命先烈事迹。充分利用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分期分批接受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和忏悔材料,以专题剖析、编印忏悔录、拍摄电教片等形式,以案释纪、以案明规、以案说法,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
2.贯彻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17)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委的主体责任。成立市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各地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调研,派出工作小组分赴各镇(场、区)指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18)针对相关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内容,从3月下旬开始,市委宣传部联合市委巡察办对各级党委(党组)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巡察。
(19)针对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增加网信队伍职数,并抽调精干力量,保证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充足。增加财政投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经费保障。
(20)针对应对境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能力相对不足的问题。市委政法委牵头相关单位成立应对境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整改领导协调小组。结合机构改革,市委政法委新增政治安全和宣传舆情2个股室,加强党对舆情绝对领导和监控、预警、处置。同时,落实网络信息监控制度。
(21)针对民间封建迷信比较严重的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两级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市镇、镇村两级责任制,完善三级网络管理。目前,我市23个镇(场、区)已配备一名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分管领导,设置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全市335个村已设置民族宗教工作联络站,配齐宗教事务信息联络员,及时掌握宗教人士活动情况。开展宗教信众人员核查,全面掌握宗教信众人数。
(三)对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执行规定和要求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方面
(2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按规定时间和次数落实“三会一课”。制定《关于组织开展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引导党员严格执行组织生活纪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要求各镇严格执行《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开展自查的通知》,规范化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为基层党务工作者购置了《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组织工作基本丛书共50套800册,组织党务工作者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学习,熟悉发展党员程序,要求各镇党委建立党员档案室、档案名册,落实专人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对这项工作的督导。
(23)针对市委从基层党建角度研究反思历史遗留问题不够深刻的问题。一是以贯彻落实三年行动方案为抓手,通过规范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实施“头雁工程、南粤党员先锋工程、干部返村工程”三大抓手,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推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二是打造乌坎基层党建示范点,制定《关于加强乌坎村基层党组织示范建设的方案》,用三年时间推动乌坎村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三是推进活动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关于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党群服务中心改造升级有关工作的通知》,推进全市107个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和335个党群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建强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四是统筹推进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干部,成立联审领导小组,开展“两委”干部人选联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两委”干部进行清理。深化“村官学历提升”行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员“亮身份、作承诺、见行动”活动。五是深刻反思碣石旧服装“洋垃圾”、毒品等问题,认真吸取“基层不牢、地动山摇”的深刻教训,突出以加强基层党建为抓手,全面夯实基层政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碣石旧服装“洋垃圾”、毒品等问题整治成果,严防反弹。制定《陆丰市创新城乡社区治理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陆丰市创新城乡社区治理专项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以东海镇乌坎村和河东镇青山村为先行点,充分借鉴“枫桥经验”,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加强法治平安村(社区)建设,建立多元治理机制。目前,2个村改革试点工作已完成,下半年全市348个村(社区)全面铺开,年底前全面完成。
(24)针对软弱涣散村和问题村比例居高不下的问题。按照既定的方案推进软弱涣散村和问题村整治,实施“一村一党建指导员”制度,充实党务队伍力量,制定党建任务清单,对软弱涣散村和问题村党建工作实行一周一指导。镇党委一月一调度,定期分析研判、部署党建工作,夯实软弱涣散村和问题村党建基础。派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实行“一村一台账”,动态掌握整顿进度。目前,已有13个村(社区)党组织实现整顿提升。
(25)针对村党组织和村干部致富带富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是发挥镇级党校作用,加强村干部的教育培训,继续深化“村官学历提升”行动,促进基层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物色培养好“两委”干部接班人。二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切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三个一肩挑”,确保农村“三资”牢牢掌握在党组织手上。坚持典型引路,推进“党组织+公司+合作社+农户”党建助推产业发展模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村(社区)党员分类教育管理工作,拓宽党员发挥作用的路径,积极发挥“产业类”党员带头创业致富的作用,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内生动力。四是持续推动陆丰市干部返村工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陆丰市干部返村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返村干部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发挥返村人员的优势资源,做好村级党组织的党建指导员,切实解决村级党组织遇到的工作难题。
(26)针对市镇两级不够重视村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建设的问题。加强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党组织后备人选筛选工作,提高后备队伍建设质量,按照1:2的要求,初步确定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660名。开展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培训,各镇(场、区)党(工)委以村级党组织书记队伍后备库为基础,运用镇级党校平台,根据每名后备干部的发展潜力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和培养方向,全力做好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工作。
(27)针对村“两委”干部普遍学历偏低、任职时间过长的问题。一是持续推进“村官学历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村“两委”干部和村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学历教育,优化干部学历和年龄结构。二是严格执行“四不书记”调整撤换的工作部署,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四不书记”17名。以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为抓手,推动外出党员回乡落地生根,为基层组织建设注入生机活力。逐步实施村“两委”干部有序退出机制。
(28)针对换届以来村党组织书记更换比例较高的问题。一是制定《村级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资格审查,实行任职事前事中事后报告,有效防止党组织书记更换随意化;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标准”,推动建立村级党组织书记干部档案;加强党组织书记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管理出国(境)证件83本。二是切实抓好“头雁工程”,着力推动问题村整改方案,选优配齐党组织书记,支持村级党组织书记参加缺位村(居)委会主任补选,切实为实施“一肩挑”政策精准发力。三是深入实施南粤党员先锋工程,开展“亮身份、作承诺、见行动”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党员发展规范化工作,建立一套党员网格化联系群众工作机制,为推行“一肩挑”提供组织保证、夯实基础。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矩意识不强方面
(29)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监督四项制度等政策法规学习,严格执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问题的未查清前坚决不进入下一个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陆丰市委组织部听取陆丰市纪委意见和陆丰市纪委回复陆丰市委组织部意见工作,制定《市管干部任职前市委组织部听取市纪委意见和市纪委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制度》《干部选拔任免各阶段工作流程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三是制定《提拔人选“十不上会”准则》,明确十种不得上会情形,规范上会程序。
(30)针对违纪干部组织处理和处分期内的调整使用未严格执行规定的问题。一是市委组织部联合市纪委等有关部门制定《关于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意见》,明确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等职能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追究,维护党纪政务处分严肃性,确保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及时、准确地执行。二是制定《陆丰市委“书记会议”酝酿干部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规范干部动议、提名环节,落实“谁提名谁负责”,明确责任。
(31)针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落实干部调整交流整改搞变通的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自觉对标对表,认真对照整改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坚决不搞“虚假整改”。二是对之前开展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职数管理的纪律要求,严格把好职位职数核定关,按照职数职位配备干部,坚决杜绝出现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交流任职制度,对任职满10年的干部进行交流轮岗。
(32)针对安排非公务员担任市直部门内设机构或镇相关业务所负责人的问题。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在《陆丰党建网》和各地各单位宣传栏、公告栏张贴“混编混岗”人员举报电话及信箱,接受干部群众举报,对落实混编混岗专项治理不力或马虎应付的,严肃进行追责。目前,这些问题已整改完成。
(33)针对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问题。一是坚决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要求,规范选用程序,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杜绝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现象。3月中旬,举办全市组织系统廉政教育专题培训会,邀请市纪委有关领导同志面对面授课,并观看廉政教育片《“红包”之祸》,从教育片反面教材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二是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从政作为组工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作为新进组织系统干部廉政教育的必谈内容,提高廉政勤政意识,更好服务党员干部群众。三是对相关人员已立案查处,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处理。
(四)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四风”问题整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严重方面
(34)针对部分市直机关和镇、村巧立名目变相发放各种津补贴等的问题。一是全面清理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市财政、人社部门在全市开展工资津贴补贴发放专项清理,对发放的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进行清理清退。2018年12月底,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资津贴补贴发放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清理项目进行清理,并在2019年1月初将清理金额上缴国库。据统计,全市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上缴国库的单位83个,目前已上缴国库约160多万元。下来计划再组织一次重点检查,坚决杜绝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现象。二是停发市领导班子切块经费。从2018年10月起,市财政局停止市四套领导班子领导职务经费(切块)拨款。市四套领导班子主动率先开展自查自纠,将不合规的经费开支主动退回。下来将加强对市四套领导班子财务人员财经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落实财务制度上墙。三是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继续加大治理力度,抓好财政资金监管。市财政局发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并对22个单位开展实地重点检查。市审计局将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设立“小金库”的内容列入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市纪委监委对2起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案件进行处理,并通报全市。
2.服务群众的理念和能力不强方面
(35)针对近两年政务服务建设“吃拿卡要”问题屡禁不绝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查找“四风”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盯紧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推动查改作风问题落地见效。1-3月,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摸排线索29条,初核29条,立案51件,结案7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组织处理13人,问责领导干部11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反弹回潮。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
(36)针对有的部门业务办结时间超过承诺办结时限的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已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整改,保持与相关单位沟通,优化流程,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避免超时办结现象再发生。通过电话沟通、上门沟通等方式,要求超时未办结业务的有关部门必须在2月28日前全部办结。截至2月底,这些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下来,相关部门将提高办事效率,并经常性地进行检查,避免超时办结现象再发生。
3.“三公”经费违规开支仍然存在方面
(37)针对涉嫌变相隐藏“三公”开支等的问题。一是积极推动“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覆盖。将“三公”经费纳入审计范围,列为审计重要事项,编入实施方案,加强“三公”经费审计同常规项目审计的融合,有重点、多维度审查“三公”经费。市审计局将全市2018年度“三公”经费专项开支审计调查列入2019年上半年审计项目计划,发出《陆丰市审计局关于做好“三公”经费专项审计调查自查工作的通知》,重点审查单位“三公”经费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已完成了全市57家单位“三公”经费的数据采集和处理分析工作,现正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审计疑点进行重点核查。二是市财政局开展2016年—2017年度“三公”经费开支异常专项调查。对全市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并要求实事求是落实整改。三是市纪委监委机关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动向,坚决查处“三公消费”、人情往来方面的顶风违纪行为。2018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诫勉3人。四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财政、审计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公务接待费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实事求是整改,并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
(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力传导不够,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存量大问题的整改
1.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38)针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杜绝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老好人”思想。将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作为巡察的必查内容,专题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汇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39)针对有的镇没有排查防控和警示教育的问题。强化反腐力度,实施分片交叉执纪审查,将全市23个镇(场、区)整合为4个片区,在片区之间开展交叉执纪,有效破除人情干扰,提高工作效率。督促各镇党委政府完善镇级纪委办公设施建设,完成镇纪委谈话室升级改造。扎实执行下一级党组织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2019年初安排7名镇、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十三届纪委四次全会述责述廉。
2.一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高方面
(40)针对国土资源领域违规问题多的问题。修改完善《陆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规委会会议程序》。及时推进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印发《陆丰市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实施方案》《陆丰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草拟《案件审理制度》《陆丰市土地置换实施细则》《陆丰市国有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实施细则》《陆丰市闲置土地出让办法》,制定《关于明确不动产登记部门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拟定上报《关于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把历史不规范的105个地块规划条件纳入正在编制的控规中进行科学论证,新增变更土地用途和用地容积率时,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41)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违规风险高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违规风险高和财务管理漏洞多风险大的问题,强化监督,加大反腐力度,依法查处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国土、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其中3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严肃查处了对工程项目没有招投标、涉嫌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加大对超限额使用现金、以借条抵出纳库存现金、以白条形式入账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存在问题的7个镇相关责任人员作了问责处理。要求相关单位工程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的通知》。市财政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完善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制度,坚持事前预防与全程跟踪监督相结合,推动监管关口前移,规范过程运作,严把结算关,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2018年,市财政局开展财审4528宗,工程造价77亿元,审减节约财政资金9亿元。将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纳入采购计划,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摸排线索,防止强揽工程、阻挠他人竞标、围标、串标、操纵项目中标等现象,并加强大宗采购项目预算价的把关,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2018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58宗。加强项目审批业务知识培训,每周组织学习国家招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严格按照职责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对招投标内容与项目批复内容不一致的,及时提出改正,并要求项目业主严格按项目审批内容进行招标。
(42)针对财务管理漏洞多风险大的问题。一是市人防办印发《关于收回违规返拨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通知》。目前, 8家企业已上缴返拨款,一些企业正在走缴款流程。二是组织财政、审计部门对无依据给企业拨款,进行逐一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拨款,将依法追回,并上缴国库。三是对以白条入帐、以借条抵出纳库存现金及超限额使用现金等已列入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作为审计项目必审内容,对存在问题责成整改。四是市财政局已先后两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全面开展单位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事项自查自纠工作,并足额上缴财政国库。目前,共追缴上交财政国库472.57万元。
3.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存量多方面
(43)针对部分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截留克扣相关资金,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扶贫工作弄虚作假、扶贫资金闲置的情况启动问责,1-3月共排查出扶贫领域违纪违法线索5条,立案4件,查结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追究领导责任10人。继续加大相关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强化事前监管督查,加强审核,进一步落实责任,实施一案双查,最大限度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44)针对近年来群众信访举报呈逐年上升趋势的问题。3月上旬,召开全市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今年信访维稳工作。继续开展领导大接访活动,强化属地责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1-3月,市信访局收到纪检监察类信访件20件次,同比下降56%;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保持在95%以上。
(45)针对扶贫领域贪腐问题突出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部门紧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加强对扶贫“双到”和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的排查梳理,以虚假项目、“打包装项目”为整顿重点,严肃开展执纪问责,杜绝弄虚作假骗取扶贫资金问题发生。对汕尾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已立案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对巡察全市66个省定贫困村发现的问题,已立案3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市扶贫办不定时对各镇扶贫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把好扶贫项目审批关,坚决从源头上杜绝扶贫腐败发生。
(46)针对纪检监察部门处理问题不及时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坚持减存量、遏增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2018年以来,立案476件,其中副科以上干部78人,结案3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3人,组织处理13人,移送司法机关37人。加强对问题线索反映情况以及处置办理情况的汇总、统计、分析,提高问题线索处置办理的效率,确保按时按质处置办理好各类问题线索。
(六)对中央巡视和省委上轮巡视反馈指出问题整改力度不够,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官商勾结问题整治力度不大方面
(47)针对官商勾结整治不力的问题。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受贿行贿一起查,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加强学习宣传,对《意见》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印发《陆丰市深入整治官商勾结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责任分工方案》,加大政商勾结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政商勾结违法违规行为,为政商交往开出具体负面清单,厘清权力边界,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坚决破除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严厉整治官商勾结,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48)针对非法开采稀土、河砂、砍伐等打击力度不够的问题。南塘镇后西村非法开采稀土案,已立案20人,给予诫勉、批评教育19人。并对被破坏林地进行全面复绿,面积57亩,目前复绿效果较好,进行后期养护。对大安镇砍伐树林案件进行查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没有再发生非法开采稀土、滥伐林木等现象。国土部门成立5个办案组,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出台《陆丰市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实施方案》,强化巡查监管责任,加大非法采砂行为多发地区宣传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非法采砂点打击取缔后的有效监管,防止非法采砂禁而不绝。市水务部门联合镇、村两级,对在螺河沿岸进行人工偷挖砂的村民进行批评教育,发放《停止非法采砂行为告知书》。今年来,受理群众来信投诉举报案件19宗,其中处理完毕15宗,正在查处4宗;组织打击非法采砂行动23次,取缔非法采砂点19个,现场捣毁非法抽砂船只10艘,拆除河道违建建筑物2个。从2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49)针对编外人员清理整治不力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市编办、市人社局拟定《关于印发<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市编外人员进行清查摸底。下来,将按照相关程序对不符合聘用程序的人员及时予以清理清退。
三、以久久为功的韧劲,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经过认真整改,我市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常抓不懈,深入推进。下一步,我市将认真对照省委第四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继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逐项对号,逐项销号,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对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的,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整改的按照既定目标和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直到整改完毕;对整改方案提出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已经出台的制度,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不断完善整改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0-8839252;邮政信箱 陆丰市行政新区市委大院陆丰市委办公室督办股、邮政编码516500(信封请注明“对陆丰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lfswdbg@163.com。
中共陆丰市委
201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