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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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7日至10月2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河源市源城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源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迅速传达,统一思想。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第一时间召开书记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迅速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区委整改落实工作安排意见。2月20日,召开了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审定了整改领导小组名单和本区《整改落实方案》,制定了详细任务分解表和整改计划,全力以赴狠抓落实。紧接着,全区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党委迅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将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整改工作联络员上报至区委办公室。3月1日,召开了全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3月7日,区委整改办召开了巡视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了任务清单、明确了工作重点,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为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委第一时间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为综合协调、宣传材料、台账管理、督导检查4个组。区委认真对照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印发了《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中共源城区委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措施及责任分工》,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建立台账,强化督导。区委建立落实整改任务工作总台账,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建立本单位的整改落实台账。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就巡视整改工作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6次、区委常委会会议6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导22次,推动了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效开展。2月28日至4月25日,区委整改办督导组对各镇(街道)、区直单位落实整改任务进行了督查;区委整改办台账组对各镇(街道)、区直单位建立台账工作进行了督查,进一步传导了压力,有效推动了整改工作开展。
二、对巡视反馈问题坚决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区委认真对照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逐项逐条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改出成效。
(一)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1. 关于学深学透、入脑入心不足的问题
(1)针对“区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学习不足,区领导班子一些成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作为区委常委会必学内容,坚持原原本本学、持续深入学、联系实际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今年以来,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13次,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共16讲,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在源城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区委召开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干部大会,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村(社区)召开学习会议共120场次,10000多名党员参加了会议。三是构建领导干部讲党课规范化、常态化体制机制。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区领导开展基层党课教育活动规范指引》《区领导基层党课讲稿审稿机制》,严格规范区领导上党课频次、方式等内容,要求党课讲稿要紧密结合基层实际,使基层党员听得懂、记得牢。四是强化基层调研,将民情民意作为党课内容重要依据。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的调研工作方案》,对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就17个调研专题进行了分工安排。五是深入开展“党员领导领学带学督学”活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党员领导领学带学督学”活动的通知》。今年以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讲党课共16人次,有效带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到挂钩联系的镇(街道)、村(社区)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
(2)针对“区委对镇街和区直单位中层干部、农村党员干部培训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镇街和区直单位中层干部、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2019年计划完成9个主体班(共11期)培训任务,目前,已制定了2019年度全区科级干部培训班、中青班等主体班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培训班的培训计划。二是加强镇街党校建设。目前,我区实现了7个镇街党校建设全覆盖,各党校建成以来共举办培训班60多期、培训5400多人次。三是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学习督导检查机制,明确要求各镇(街道)党(工)委在每一次重大学习活动结束后,派出督查组对本地各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估,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同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2. 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存在偏差的问题
(3)针对“政府债务控制不力,债务化解压力较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订了《源城区存量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方案》,明确存量隐性债务分年化解任务,统筹采取压实规模、盘活资金资源、提前偿还、注入股权、注入资产、补充增信等方式,全面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工作。二是制订了政府隐性债务年度化解计划,年底可完成年度既定目标。三是完善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同时,停止一切举借隐性债务行为。
(4)针对“脱贫攻坚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夯实主体责任。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各镇(街道)、村和有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书记遍访贫困户制度。二是对各类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全区各镇(街道)、村(社区)的台账管理及记录规范情况进行了摸排,要求严格整治各类形式主义问题,坚持求真务实工作作风。三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印发了《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重点治理扶贫责任落实不到位、“过度留痕”等突出问题和“雁过拔毛”等腐败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人情送礼”问题专项整治。向各镇(街道)、村和帮扶单位转发了《转发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制止产业扶贫中“人情送礼”行为的通知》。对收受特产的单位,已责成该单位以等值现金形式退回给赠送人。同时,将收受“人情送礼”作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纳入常态化监督范围。四是严格落实镇(街道)领导班子挂扶村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村“两委”、对口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扶贫工作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加强与驻村干部的沟通协作。印发了《扶贫工作手册》《扶贫工作明白卡》,增强镇(街道)领导对扶贫工作的熟悉度。五是开展“过度留痕”专项整治。坚决废止各单位制订的“留痕制度”,实施基层“减负”计划。六是加强扶贫干部轮训,制定了《2019年度扶贫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全年开展扶贫干部轮训6场次,对各村支部书记、镇(街道)领导、驻村工作队及成员近200名扶贫干部开展全员业务培训。
(5)针对“污染防治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了区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意见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有关部署要求,听取源城区省环保督察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坚决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区委七届六次全会将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列为区委重点工作之一,印发了《源城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了优化水环境、大气环境等五大方面目标任务;印发了《源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源城区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方案》,构建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湖长)体系,对区级河流实施“一河一策”,全区21条河流(流域)、2个湖泊 、11个客家风水塘实现了河长(湖长)全覆盖。三是对辖区56个入河排污口排污主体进行全面排查,明确了排污主体、排污位置、坐标、排污规模、排污方式及水质情况。四是深入推进大简河、三王坝河、东埔河综合整治工作。
3. 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中未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问题
(6)针对“推进扫黑除恶存在失职渎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源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扫黑除恶取得实效。目前,针对全区摸排的涉黑涉恶线索,已办结线索251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1人。二是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工作,制定印发了《源城区纪委监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2019年以来,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件3人。三是加大涉案在逃人员的追逃工作力度,目前,25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四是深入排查涉黑涉恶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了涉黑涉恶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1个,查处村干部2名。
(7)针对“区委区政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未及时解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工作组,对全区1993年至今的征地项目进行全面摸查。建立了工作台账,制订解决方案,分期分批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同时,明确对于今后的新项目,要优先落实解决涉征群众的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
4. 关于科学决策能力不强的问题
(8)针对“区委常委会有的决策项目前期调研不够,缺少科学论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决策科学性。坚持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区委决策重要程序,凡提交区委常委会决策的有关事项,要求进行深入调研,对项目可行性作综合全面分析研判。二是加大项目督查力度。按照“三定一督一通报”工作要求,对主要工作“定事定人定时”,对督查内容建立工作台账,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办检查或专项督办。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共开展督办检查约160次,有效推动了重点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三是狠抓项目推进工作。区委、区政府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整合资源,推动合作共建。同时,对部分改造项目进行再分析、再研究,制定科学施工进度方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对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抓而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 关于政绩观存在偏差的问题
(9)针对“经济指标数据造假,虚增财政收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省委巡视反馈以来,区财政部门每月月底对全区经济指标数据和实际财政收入情况开展了定期自查,目前,未发生虚增财政收入现象。二是加大财政收入监管力度。从财政收入的各个环节入手,加大预算环节、征收环节、缴库环节和退付环节的监管力度,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财政收入数据真实、完整、可靠。三是完善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加大对考核结果的应用,强化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做实我区财政收入。
2.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缺乏严肃性和规范性的问题
(10)针对“区委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加强区委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收集、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整改落实等环节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严格规范对照材料的结构、表述、格式和内容。二是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审阅把关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细化工作流程,做到形式和内容双重审阅把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中,要求个人发言提纲既摆事实讲情况,又进行深刻党性分析,见人见事见思想,确保批评和自我批评坦诚辛辣、红脸出汗。三是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共同制订《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检索机制》,指定专人对区领导的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比对查重。
(11)针对“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层层压实各级基层党组织责任,明确要求区领导和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关情况进行汇总,一旦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问题,及时加以督促提醒。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抽调区直工委、区“两新”组织党工委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每季度对各基层党(工)委和各级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抽查督促。
(12)针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了《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了组织形式、学习内容和要求,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要求区领导对个人的学习总结要亲自攥写、深入思考、紧密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二是制订了《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总结材料检索机制》,组织专人对区领导个人学习总结材料进行比对查重。三是印发了《2019年全区科级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要求各级各部门制定本单位的学习计划、学习形式,有步骤开展学习活动,不断促进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
3.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乏力的问题
(13)针对“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数较少,对意识形态领域重要事件预防预控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区委常委会会议重要议题之一,每季度听取1次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共召开了3次全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责任。二是完善网信机构建设。加强区网络舆情信息中心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建设,强化队伍配备。三是构建网络舆情预防预控体制机制。成立了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源城区网络舆情管理处置实施暂行办法》,明确了网络舆情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进一步规范网络舆情预防预控和处置流程。四是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重点问题应急处置预案,对重点问题实行24小时监测,并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分级处置原则,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党组织。
(三)对组织建设乏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的整改
1. 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14)针对“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调整党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机构改革后的人事安排,调整和完善了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了领导小组的机构职责、会议制度、上报审批、任务分工、办事机构等内容。出台了《源城区党员评星定级量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谋划部署、分析研判、协调推动全区党建工作。三是抓好贯彻落实,召开了源城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暨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对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总结,对2019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四是充实区委党建办力量。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设置了党建理论研究和工作创新组等7个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各领域优秀党务工作者组成。五是充分调动成员单位积极性。建立党建工作定期例会制度,充分调动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性、主动性,树立大抓基层党建的鲜明导向。
(15)针对“有的基层党组织党建实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台账记录。对规定使用的会议(活动)记录簿进行优化整合。二是规范组织生活。明确要求各基层党(工)委对下属党组织自查自纠,派出督导组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三是严肃批评教育。要求相关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党建实效不明显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四是建立党内组织生活督促检查长效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及不定期抽查。
(16)针对“农村党支部的领导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认真抓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和“两委”后备干部培养工作,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人选规划、强化岗位锻炼等六项措施,增强培养实效。二是强化领导作用。完善优化村级组织“两个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指导村级党组织梳理权责清单;积极推进“头雁”工程,严格落实《关于做好统筹选派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农村党员人才回乡计划”落地见效。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力度,强化政治建设、纪律建设和法制建设。四是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深入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红色村”党建示范工程、5个省定贫困村创建“抓党建强治理促脱贫示范村”建设。以“1+6+N”为抓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 关于选人用人问题突出的问题
(17)针对“有的党员干部公务员身份存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源城区关于开展公务员身份存疑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相关干部身份问题进行严格核查。同时,对全区在编在岗公务员的进入方式开展摸底排查,下来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18)针对“有的干部档案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全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制定了《源城区关于对巡视工作反馈的干部档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要求对我区管理的干部档案全面排查审核,发现“三龄两历”认定不准确的,严格对照上级政策重新认定;发现档案缺少材料的,立行立改,查漏补缺,目前已补充收集材料216份。
(19)针对“任职交流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科级干部任职时间等信息进行核查摸底,梳理出全区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科级领导干部名册。在机构改革期间,通过提拔、交流、改非、机构改革撤并等方式,对需要交流的8名干部完成了交流轮岗任职。下来,将制定每年干部交流轮岗计划,确保干部队伍建设合理性。
(20)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超配领导职数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核对,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制定了《源城区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方案》。二是已通过改非、交流、内部消化等途径整改消化了23名超配职数。
(21)针对“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守则规定,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区委动议干部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下称《守则》)有关规定执行,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在讨论时逐一发表意见,主要负责同志作末位表态。二是指定专人在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会议动议干部时进行详细记录,对会议时间、人员出缺勤情况、拟任人选、参会人员讨论情况等内容如实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全面完整。三是制定下发了《源城区实施“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行动年”计划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执行情况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对执行《守则》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上级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完善了《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严格选拔任用程序。
(22)针对“统筹谋划选人用人工作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摸排分析研判。对各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专业结构进行摸排,梳理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成果,重点对专业化较强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研究提出调整优化班子结构的意见方案。二是着力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统筹考虑年龄、专业、特长、经历和任职时间等因素,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优化调整,选拔配备了一批与单位专业对口的总工程师和副职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队伍专业化素质建设。三是加大年轻干部培育力度,根据专业对应、层次对应、岗位对应要求,制定了2019年度科级干部培训班、中青班等主体班计划,计划今年培养100名年轻后备干部,着力提升干部综合能力。
(23)针对“执行公务员地域回避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源城区关于开展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不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及时整改。对违反回避规定的个别干部,已免去其现任职务,下来将调整相关人员至其他部门任职。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每一名提拔选用、调整交流对象重新填报《近亲属任职情况填报表》,结合去年摸底情况,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
(四)对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1.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24)针对“招商引资、民生实事项目落地比例偏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招商引资项目预审机制,成立区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小组,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规划布局、环境保护、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要素,进一步增强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筑牢项目准入门槛。二是对我区2015年至2018年经贸活动签约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加快签约项目落户建设。目前,2015年至2018年我区在经贸活动签约的项目已正式落户49个,实际投资达80.88亿元。三是加大民生实事落实力度。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领导召开会议40多次,研究部署推进2019年“十件实事”有关工作。对“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前后反复修改论证10余次,确保每个项目切实可行。四是加强项目前期调研论证。以每月抽查和季度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十件实事”建设过程中的督促检查。
(25)针对“创文工作中搞形象工程”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在全区范围内对“形象工程”等形式主义问题开展全面摸排及专项督查,对创文活动中各类宣传形式进行排查,深入查找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倾向问题,一旦发现立即纠正。二是推进创文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区委对创文工作进行了科学系统谋划部署,审定了2019年度创文工作安排、创文宣传预算等事项;制定了《源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项目长效建设基本标准》,做到创文重点项目建设有标准、有规定、有要求。三是严格按要求做好创文宣传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源城区创文视觉系统总规划方案》,完成了今年市区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模板的统一设计。
(26)针对“有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有的部门和领导干部对‘两违’问题整治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作为区委2019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内容,制定了《源城区关于领导干部不作为不尽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源城区实施“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行动年”计划的工作方案》,从6个方面对全区干部队伍中的不作为、不尽责等问题进行全面摸查。二是加强“两违”问题整治力度,对全区新增“两违”行为实行露头就打、出土就拆。今年以来,共组织大小拆违行动26次,出动人员约1900人次,对98宗违章建设行为进行了查处,清理违章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
2. 关于“四风”突出问题与隐性变异并存的问题
(27)针对“部分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上报《源城区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登记备案表》。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联合区纪检监察部门对全区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全区办公用房面积已于3月21日全面完成整改。
(28)针对“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酒水等违规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上级禁酒控酒文件要求,禁用任何酒水;所有政务接待实行来函来文接待,无函件不予接待。严控食堂接待标准,加强食堂接待管理,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实行定点采购和标准配送,严控接待用餐范围和标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二是制订了《源城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我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和纠正“三公经费”在审批、管理、使用中的存在问题。三是加大财务管理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工作水平。四是对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区纪委监委已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
(29)针对“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有关部门编制内人员在下属企业违规领取津补贴清退工作,确保违规领取的津补贴及时清退。目前,违规领取的津补贴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目前,区纪委监委已成立调查组,正在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相关责任人进行核查。
(30)针对“涉嫌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实行公务用车、单位日用品管理制度,严控机关运行成本。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要求每笔取得报销凭证的开支按照单位内部《报销审批单》程序报批。加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报销手续。二是对有关部门原分管财务领导、财务科长、部分财务人员进行了分工调整、岗位调整。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成立调查组,正在对违规相关责任人进行核查。
(五)对党的纪律建设不够严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 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两个责任”,将专题听取“一岗双责”汇报列入2019年区委常委会会议议题日程安排中,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年初查摆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和风险点,将全面从严治党融入中心工作,进一步巩固强化主体责任成效。二是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召开了区委常委会会议,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易错易漏清单》各填报项目作了强调说明,要求区委领导班子要严肃对待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做到如实填报、精准填报。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对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关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梳理和分析研判,对落实情况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强化压力传导。四是加强单位纪律管理,区纪委监委对有关部门违反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了纪律处理。五是增强“纪律教育学习月”督查力度。下发了《关于对全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派出两个督查组到各镇(街道)进行督查,下发了22份《纪律教育活动督导问题整改通知书》。对开展纪教月活动存在不重视、“走过场”等形式主义现象的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通报曝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六是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及时发布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相关信息,持续释放高压反腐、执纪愈严信号。编制了区十八大以来典型案件剖析材料,将作为2019年7至9月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警示教育素材,同时,将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通报有关典型案例,发放有关违法犯罪警示教育书籍等材料,引导党员干部做到以案为鉴、对照警醒,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自觉。
(32)针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相关制度,规范纪检监察人员执纪监督行为,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和干部监督管理,落实好问题线索处置案件研究机制,把好审查调查关、案件审理关。结合巡视反馈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制定印发了《河源市源城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关于规范河源市源城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文号使用的通知》《河源市源城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流程图(试行)》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工作。二是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力度。深入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专项行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33)针对“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二是构建谈话提醒常态化体制机制。2019年第一季度,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共开展谈话提醒46人次,其中,对镇(街道)、区直单位“一把手”开展谈话提醒5人次。三是对在2019年区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的区直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发出整改通知,以问题的整改落实监督倒逼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2. 关于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较高的问题
(34)针对“‘三旧’改造、土地出让、项目招投标等领域廉洁风险较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从治理“官商一体”等突出问题入手,推动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目前,全区副科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阶段已结束,正在对镇(街道)、区直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二是制定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方案》,并将该方案下发至各镇(街道)、区直副科以上各单位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整治。三是针对涉嫌规避招投标问题,目前,区纪检监察机关正在核查当中。
3. 关于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35)针对“区委巡察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区委巡察办有关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审定了《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0年)》和《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了今年巡察任务,目前,正对5个党组织进行巡察。二是按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区委巡察办单独列入区委工作部门序列。三是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按专职专人要求配备好巡察组队伍。四是建立新提拔副科级党员干部到区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充实巡察工作力量。将熟悉党建、执纪审查、审计、法律等工作的业务骨干纳入巡察机构“两员两库”中,实行动态更新。目前,“两员两库”中已有专业人才168名。五是制定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促进巡察机构高效、有序运行。全面推行巡察报告底稿制度,提高巡察人员证据意识,要求用翔实、充分的事例论证发现的问题,为巡察报告撰写提供依据和支撑。
(六)对上一轮巡视反馈的部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的整改
(36)针对“省委上一轮巡视指出的个别违法用地未解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社区的历史遗留问题,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待上级批准后将抓紧推进落实。
(37)针对“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仍然大量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工作组,对全区1993年至今的征地项目进行全面摸查。建立了工作台账,制订解决方案,分期分批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同时,明确对于今后的新项目,要优先落实解决涉征群众的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
(38)针对“干部队伍作风和精气神的问题依然没有根本改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二是制定了行动方案,派出3个明察暗访组,以“庸懒散奢”等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为重点,对全区机关作风和干部队伍作风开展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三是以区机构改革为契机,选拔、任用了一批敢担当、善作为的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在全区提效破局暨经济工作分析会上,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振精气神,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为提效破局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在区委七届六次全会上,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
三、坚持常态长效,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区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要求,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推动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一是围绕巡视反馈,抓好责任落实。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区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亲自抓总。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较长时间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整改任务,多措并举提高整改成效。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党治党工作格局,持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制度的长期性、根本性、稳定性特点,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问题解决制度化、长效化。在推进整改落实过程中,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拓展整改工作成果;注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予以规范固化。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加强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对需长期整改的,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对巡视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强化震慑警示效应,坚决维护巡视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四是深化成果运用,实现振兴发展。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源城推动解决问题、当好全市排头兵的难得机遇,通过巡视整改解难题、增动力、添活力,营造全区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和干事创业氛围,更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脱贫成效巩固提升、乡村振兴稳步推进,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向省委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2-3378162;邮政信箱 河源市公园东路1号源城区政府大院G栋102室(信封请注明对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17000;电子信箱ycqwbgs@163.com。
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