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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东县委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19-06-05 1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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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3日至10月23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惠东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惠东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惠东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和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自觉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试金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惠东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推动、督办,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全县上下迅速行动、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惠东县委部署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一是迅速研究部署。1月31日,在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后,县委书记郭武飘立即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贯彻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组织传达学习,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最严谨的作风全力抓好整改。当晚,向全县各级党组织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通知。2月22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审定《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安排意见》《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要求全县上下紧扣时间节点,主动担当负责,细化责任分工,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实效。3月13日,县党政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深入查摆,深刻剖析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4月26日,县委常委会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审定县委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及有关整改台账,对做好后续整改工作作出部署。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委巡视反馈会后,县委迅速成立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统筹全县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并在县委办公室设整改落实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材料文件、宣传报道、督导检查、台账管理5个小组,抽调业务骨干,实行集中办公、专班运作。各镇(街道、度假区)党(工)委和有关部门也都相应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做好本地本部门的整改工作,全县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体系。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县委迅速制定《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整改目标、任务、步骤及任务分工;制定《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5方面主要问题细化分解,对应提出整改措施,每个问题都明确了责任县领导、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制定《关于省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聚焦选人用人问题整改。同时要求各镇和相关责任单位结合任务分工,制定本地本单位的整改方案,切实倒排时序,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质量。

四是狠抓整改落实。全县上下认真按照整改落实工作时间安排,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县委带头整改,在巡视期间,针对现场反馈的问题,立即制定《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方案》进行立行立改。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全县性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牵头负责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其他党政班子领导主动认领责任,对牵头整改问题认真研究,深入推进。各镇和相关责任单位结合整改任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局面。

五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巡视整改的全过程,县委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到有关镇和部门现场督导,定期听取汇报。县委巡视整改办建立整改进展定期收集、动态通报机制,每周梳理对账,及时通报整改动态。巡视整改督导检查组、各专责小组、整改牵头单位,分别从不同层面滚动式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将巡视整改情况列为县委重点督查、县委巡察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多层次传导压力,纵深推进巡视整改。

六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县委坚持把抓整改与抓党建、抓改革、抓环境、抓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惠州调研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山海统筹发展战略,全力推动惠东重返一流行列。今年一季度,全县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实现GDP157.3亿元,同比增长6.9%,增幅排全市第二,太平岭核电一期工程获得国务院核准并顺利举行项目建设动员会;机构改革全面铺开,34个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主要问题,县委认真梳理,逐条逐项开展整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方面问题:县委部分重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部分县直部门、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有所弱化,个别村存在“黑恶势力”。

(一)关于县委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一是着力推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县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今年3月,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惠东县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该办法细化了县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决策要求等,对需县委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清单化,进一步规范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县委常委会结合实施办法,重新修订了《中共惠东县委常委会会议制度》,县政府制定了《惠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明确了政府需提交县委常委会决策的事项。二是严格执行县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建立县委办、县政府办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核工作,严格把关,凡属县委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县委常委会进行决策。今年1月31日至4月底,县委常委会会议共讨论“三重一大”事项议题6个,涉及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备选项目议案等内容。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1.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的问题。一是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头,认真组织学习全国“两会”、《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会议文件精神,今年以来集中学习了8次;其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也组织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学习活动。二是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按照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推进网信机构建设。同时,拟在乡镇设立相关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力量。三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定期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先后印发《“清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惠东县开展网上假新闻和新闻敲诈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部署开展教育、网络、扫黄打非等重点领域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印发《惠东县意识形态工作知识手册》《2019年惠东县宣传思想工作要点》《惠东县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指引。今年3月,举办全县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业务水平。今年4月,召开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暨宣传思想战线开展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工作动员会,推动宣传思想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2.针对未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督查、考核未形成全覆盖等问题。一是制定和完善相关办法制度。制定出台《惠东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关于建立惠东县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制度的实施方案》,重新修订2018年度《惠东县镇(街道、度假区)党政正职、县直正科以上单位正职(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县各镇(街)镇长(主任)以及正科级单位正职的考核指标及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二是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去年10月至11月,县委党的建设工作专项督导组对各镇、县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截至4月,组织开展2批次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县16个乡镇及意识形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督查全覆盖。今年2月,县委召开2018年度全县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听取了27个党(工)委书记述职;并对镇(街道)党政正职、县直正科以上单位正职(领导班子)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实现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全覆盖。

3.针对个别镇街党(工)委落实意识形态有关决策部署不到位等问题。县委多次派出督查组,督促相关镇街认真落实整改,把责任落实具体到人、具体到事,确保整改到位。相关镇(街)党(工)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镇街领导班子和各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相继召开意识形态部署会议、机关作风整顿会议,举办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相关主题知识竞赛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营造以赛促学、以学促改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有的党组织政治功能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1.针对有的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建制度建设照搬照抄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印发实施《惠东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形式和要求等,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督促全体党员加强学习。二是推动修订党组(党委)议事规则。下发《关于修订党组(党委)议事规则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党组(党委)修订完善本单位党组(党委)议事规则。截至4月,已有23个单位完成修订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加强督促指导。督促相关单位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安排,定期召开学习会议,进一步提高学习实效性。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印发《党组工作手册》,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工作指引;督促各党组(党委)认真开展党组工作自查自纠。四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拟结合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举办党组工作业务培训班,切实提升各级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2.针对有的单位学而不做,延至巡视时仍未完成全县村庄规划编制的问题。相关单位制定学习计划,召开了4次专题学习会议,自觉将城乡建设管理等实际工作与理论学习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以学促干。同时,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列入该局今年重点工作,拟制《惠东县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意见征求工作,计划今年完成50%以上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至2020年底前完成161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先行启动1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24个行政村和26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四)关于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没有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1.针对有的村干部带头违纪违法的问题。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今年以来,全县各镇(街道、度假区)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农村党员以及村民小组长轮训,16个乡镇党校、288个村级分校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集中轮训430余场,参训19350人次。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管理。制定出台《村党组织小微权力清单》,推动农村人财物“表单式”管理。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因私出国(境)管理、任期审计等3个办法,强化“带头人”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整治。将村级巡察纳入2019年度巡察任务,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目前,县委正组织开展第五轮巡察工作,对4个镇(区)及所辖村(居)党组织进行巡察。去年10月至今年4月,县纪委监委共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115条,立案62件,结案4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4人。

2.针对有的村民小组长存在“小官大恶”的问题。一是强化村小组约束和管理。推广村小组管理“123工作法”,全面规范村小组财务开支、事务决策和依法治村。今年3月,在平山街道召开基层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提升。二是扎实推进重点地区整治。深入推进镇村(社区)涉黑恶及相关问题挂牌整治地区的重点整治工作,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面完成涉黑恶村组干部撤换改选,跟进落实党建等后续工作。三是严查村小组长违纪违法行为和背后“保护伞”问题。将全县村干部个人信息登记造册,逐一筛查,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及涉黑涉恶腐败行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截至4月底,已对涉黑恶保护伞线索立案4件5人,查处4件5人。四是强化警示教育。挑选村组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向全县下发《关于六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的通报》,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

3.针对有的贫困村违反财务规定、滥发津补贴、公款吃喝等问题。迅速对相关村的问题进行核查,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进行查处。相关镇街制定出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基层财务管理;举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培训班,加强农村会计代理制等业务培训;强化对各村(社区)帐目日常监督与检查,切实规范津补贴发放。下来,将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各镇(街)切实发挥以案治本作用,挑选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强化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形成震慑;推行村(社区)、村小组财务表单化管理,确保村(社区)财务管理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村(社区)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五)关于个别村存在“黑恶势力”等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一是大力打击盘剥勒索和贱卖土地贪污公款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了盘剥勒索渔民的相关违法人员,并对非法倒卖土地的村民小组长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同时,针对个别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常态化加强村级财务的监管,全面排查镇、村“三资”情况,广泛动员基层干部群众举报村干部侵占集体财产等问题线索。二是大力打击传播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活动。已对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同时,深入开展反邪教、非法宗教、封建迷信活动专项摸排整治行动,深度经营相关线索,坚决打击、取缔各类非法宗教、封建迷信、邪教组织及其非法活动。自巡视以来,共打击非法宗教活动3宗,收缴清理一批非法宗教宣传品。

第二方面问题:县委执行部分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脱贫攻坚、禁毒整治领域问题较多

(一)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1.针对清理规范事项不够彻底等问题。制定印发《惠东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惠东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对照省、市出台的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对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共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73项,并在县政府、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下一步,将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作步骤,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同时,组织开展落实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专项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费用退还工作。今年3月,相关单位发布了退费通知,目前退费工作正在进行中。

2.针对有的转贷资金流向房地产业的问题。一是停止实施支持企业融资转贷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自去年9月20日起,停止实施支持企业融资转贷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由县金融局负责转贷相关平台的清算解散工作,并于今年1月底完成。目前,县融资转贷资金全部足额回收,转贷资金无任何不良发生。二是切实为企业发展服务。认真落实省民营经济十条、市民营经济十条等各项政策措施,研究出台惠东县民营经济十条。组建惠企政策宣传服务队,将最新政策信息及时传递给民营企业。按照市统一部署,定期开展企业困难“直通车”活动,为广大企业提供疑难事务快办平台。截至4月,已举办4期,针对企业提交的诉求,已解决问题17个。

(二)关于脱贫攻坚急于求成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1.针对使用扶贫项目资金方面存在“垒大户”倾向的问题。一是多元化投入扶贫资金。保险扶贫方面,截至4月累计为全县贫困户投保830.69万元,报销补充医疗保险325.48万元,赔付意外伤害保险及死亡保险82.4万元,着力解决贫困人口因灾、因病致贫返贫。金融扶贫方面,分别与三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安排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275万元。截止3月底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342户,贷款总额1595.31万元,贴息总额38.1万元,为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提供金融扶持。教育扶贫方面,累计为全县贫困户子女发放教育生活费补助资金2887.5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方面,2016-2018年全县完成纳入危房改造任务的贫困户3602户,已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5亿元。基础设施扶贫方面,截至4月累计投入8556万元,完成55个贫困村村道硬底化建设改造 142.6公里;全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累计投入4.75亿元。二是加大产业扶贫推进力度。去年10月至今年4月,全县共投入扶持专项资金611.5万元,涉及40个项目,通过奖补、贷款贴息、技改扶持及种植经营等形式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其中,农业龙头企业扶持资金533.5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18万元,家庭农场扶持资金60万元;组织推荐1家市级家庭农场申报省级家庭农场,推荐1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省级示范社,新增8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争取到市级产业扶贫项目专项资金26万元。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扶持农民合作社)专项资金项目,扶持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项目资金180万元。三是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目前,正在制定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行业内和行业间涉农资金的整合,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提升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2.针对就业脱贫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积极组织开展精准扶贫招聘会。今年1至4月,共开展1场“南粤春暖”就业服务大型招聘会和16场精准扶贫巡回招聘会,吸引86名贫困家庭劳动力进场求职。二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工作的通知》,把空缺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时,将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公益性岗位纳入2019年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并纳入各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政绩考核内容。截至4月,全县共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到公益性岗位就业43人。三是加大技能培训。制定实施2019年精准扶贫技能培训方案。今年1至4月,举办1场甘薯种植技术培训班和2场妇婴护理技能培训班,共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29人次,9人通过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三)关于禁毒整治未形成合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1.针对禁毒形势严峻等问题。一是强化打防管控教各项措施。全力推动执法打击、预防教育、社会帮教“三驾马车”齐头并进,深入推进“全民禁毒工程”,禁毒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全县毒情形势日趋好转。今年一季度,全县共侦破毒品案件19宗,刑拘涉毒人员54人,逮捕45人,打掉团伙5个38人,查处吸毒人员214人,收戒128人;3月中旬,市禁毒委在我县召开全市全民禁毒工程推进会,根据市禁毒委《关于2018年度全市全民禁毒工程成效考评结果的通报》,2018年度我县在全市“全民禁毒工程”考评中成绩排名第一。同时,制订《2019年戒毒(康复)人员培训就业工作方案》,帮助戒毒康复人员融入社会,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启动三批次共22所省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二是大力推进“摘帽”工作。将被列为“市级禁毒重点整治地区”的6个镇街,作为全县禁毒工作重点对象,全方位加码落实整治措施,5个镇街实现“摘帽”,不再列为“市级禁毒重点整治地区”;1个镇由重点整治地区降级为重点关注地区。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去年12月,召开首次全体禁毒委成员单位履职述职讲评会,对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讲评;组织各镇(街道、度假区)及县禁毒委成员单位签订工作责任书;对各镇、各成员单位2018年度禁毒工作暨全民禁毒工程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创建)考评内容,进一步压实禁毒工作责任,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2.针对县强制隔离戒毒所、社区戒毒康复安置就业服务中心未投入使用的问题。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已于今年3月经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现场验收合格,安全保障方面符合收戒条件。今年4月,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卫健局关于调整县人民医院驻公安监管场所门诊部工作人员招聘条件的事项,拟启动招聘医护人员工作,预计6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县社区戒毒康复安置就业服务中心已于去年11月初建成投入使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9人。建成以来,共安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43人。

3.针对专业禁毒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一是进一步配强禁毒工作力量。截至4月底,全县共配备禁毒专职人员368人,在册吸毒人员与专职人员配备比例符合上级有关要求。二是切实加强禁毒社工管理。由各镇组织定期召开禁毒社工座谈会,不定期检查禁毒社工工作日志。积极组织县、镇两级禁毒社工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组织开展考前培训,努力提升持证社工比例。

第三方面问题: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有的单位存在超编、编制管理混乱、变相“吃空饷”问题

(一)关于有的县直单位存在超编、编制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1.针对个别单位部门超编、不按规定招录工作人员、人员招录和调动把关不严等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积极推进县直单位超编问题整改。巡视以来,已减少公安系统超编人员1名,减少11个超编事业单位超编人员13名。二是按照“只减不增、只出不进”原则,逐步消化超编问题。已对全县各单位后勤服务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按照“只减不增、只出不进”原则,对超编的后勤服务人员,采取改革统筹调整、自然减员、转岗消化的方式进行消化。如:相关单位针对超出核定后勤服务人数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后勤服务人员的考核和管理,禁止向行政岗位流动,不承担行政执法等工作,同时着手制订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切实强化人员招录、调动的监督和把关。坚持编制审批先行原则,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数额招聘和调动人员。自省委巡视开展以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审核同意县卫健局使用县直医疗卫生机构空余编制用于2019年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县教育局使用空余教师编制用于公开招聘2019-2020年度教师。

2.针对部分县直单位超配非领导职数的问题。开展对全县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核实更新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名册和非领导干部名册。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对超配的干部通过分流安置、转任、退休等方式进行消化。下来,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不再设置非领导职务。

3.针对有的单位自创编制安排人员和部分单位有编制无业务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和政策法规,扎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结合本轮党政机构改革,已初步收回核减机关事业编制39名。下一步,将按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要求,逐步进行人员分流消化。二是对无业务的单位予以撤销,收回编制。计划对职能任务萎缩的单位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并根据机构改革进度,逐步推进。同时,研究制订管理办法,规范“大学生专供”“大学生安置”人员管理。

(二)关于变相“吃空饷”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1.针对有的改任科级非领导职务后不遵守上下班纪律的问题。一是全面排查摸底。下发《关于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工作情况统计的通知》,开展对全县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情况的摸排,全面掌握全县非领导职务人员情况。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印发《惠东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严要求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强化“一把手”责任,建立考勤等工作台账。三是强化督查监管。今年2月至3月,对全县各单位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遵守上下班纪律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强化“改非”领导纪律意识。四是探索创新机制。对“退居二线”干部个人工作意向进行调查摸底,研究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参与县“三重一大”等工作机制,拓宽“改非”干部发挥作用的渠道。

2.针对个别基层站所人员在岗材料和工资资料造假等问题。已对在岗材料和工资资料造假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并启动了追责程序。同时,对全县财政统发工资系统里发放工资的人员进行全面核查,并要求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下来,将加强日常管理,坚决杜绝出现在岗材料和工资材料造假、工资被人冒领等现象。

(三)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1.针对部分公务员身份和入党程序存疑的问题。召开档案审核专项整改工作研判会,制定《档案审核易错漏清单》,组织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按规定追补缺失材料,重新甄别认定档案专项审核情况。对巡视中发现公务员身份和入党程序存疑的干部,按照“一人一方案”进行调查核实,分析研判有关干部参加工作、公务员身份、入党等问题的调查佐证材料,按规定进行认定和整改处理。

2.针对有的乡镇主要领导任职没有执行地域回避的规定、县管干部交流力度不大等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印发《关于报送任职回避情况的通知》,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专项检查工作,严肃自查自纠,从严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回避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对巡视发现没有执行地域回避的乡镇干部分批次进行交流调整。二是严格落实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全面排查梳理出《惠东县任职满10年科级职务领导干部名册》,并初步拟定交流调整计划,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分批次分阶段推进交流调整。截止到4月下旬,已交流调整任职年限超过10年干部40名。关于个别干部未按程序调整交流的问题,相关单位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学习会,认真查摆问题、剖析根源,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同时对相关抽调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启动干部交流程序。目前,34名未按程序交流的干部中,有23名已重新进行职务任免,11名已返回原任职单位工作。

3.针对政企脱钩不彻底的问题。目前,相关领导干部已辞去所担任的企业职务。

第四方面问题:部分镇街和县直部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考察造假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一)关于会议造假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对涉及的镇街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举一反三,严防类似问题发生。制定印发《2019年全县科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为各级党组织做好理论学习提供指引;制定实施《惠东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规范开展学习。涉及相关问题的镇街通过完善本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会议台账管理、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自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等措施,认真落实整改,提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效性。

(二)关于考察造假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一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反馈会议后,督促有关单位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再认识、再提升,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有关单位相继制定和完善调研工作实施办法、外出考察学习管理规定、外出培训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切实改进调研考察方式,强化纪律要求。三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关单位召开机关内部会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第一时间对相关写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加强写作能力的培训。有关单位举办材料撰写等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并重新撰写考察报告。

(三)关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着力解决相关自然村自来水到户问题。于去年12月,完善了梁化镇小禾洞村、石屋寮村、晨光村三个村的供水管网,全部实现通水到户。今年1月制定实施《惠东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明确了管护主体和经营方式,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机制,切实加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成后的管护完善等工作,确保农村供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同时,加大力度推进全县未通自来水的自然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今年计划把107个已通自来水但部分未通水到户的自然村,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推进建设,进一步解决农村群众饮水难问题。

(四)关于个别职能部门政绩观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相关部门制订关于政绩观存在偏差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针对巡视反馈的“村庄规划编制一拖再拖”问题,制订《惠东县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完成意见征求工作。为切实解决村民建房“报建难”问题,相关部门制定《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简易报建程序,并召开全县办证培训会,待全县“一户一宅”宅基地确权完成后,村民即可依法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大力推进乡镇排水等专项规划编制,补齐乡镇基础设施规划短板。目前,全县16个镇街中有12镇街的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准备开展招标工作;平山、大岭、白花、稔山4个镇街的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已取得初步成果,其余镇街预计今年12月底完成。

(五)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复杂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1.针对在党的十八大后仍有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一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面排查并重点查办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和大案要案,形成震慑。严肃查处了某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充当保护伞受贿,以及渔民向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行贿案件。二是深化以案治本,惩防并举。针对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农村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去年以来共发出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54份,督促整改问题 35个。向社会公开发布严重违纪案件39宗,释放正风反腐正能量。三是强化联动协作办案机制,坚决严肃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巡视以来,全县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相关案件12件12人。四是加强廉政教育,健全抓早抓小相关机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有机统一起来,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努力形成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的有效机制。巡视以来,共开展谈话提醒85人次;各级党组织共开展46场次廉政教育讲座,培训6970人次,其中举办股级干部廉政课堂3期,培训2700余人,引导党员干部明法纪、守规矩、转作风。同时,切实加强和规范县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对其中涉刑案件依法依规移送司法。去年至今年4月,查处2宗县管干部(乡科级)涉嫌受贿罪案件,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针对县离任审计滞后的问题。我县今年上半年审计项目计划已报经广东省审计厅批复执行,对未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12名领导干部,根据离任是否满一年及任现职是否满两年以上,按照任中审计为主,结合离任审计的原则,对符合列入审计计划条件的,分两个审计年度(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审计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审计年度)进行审计。针对乡镇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问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将部分未进行离任审计的乡镇领导干部列入异地交叉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进行审计。同时,计划开展审计对象五年轮审工作,待县级机构改革完成后,迅速组织人员,对县内审计对象进行重新排查确认、分类管理,制定审计对象五年轮审规划,将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列为审计重点,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第五方面问题:部分国有土地大幅低于评估价出让,“三旧”改造项目程序倒置、违规改造问题明显

(一)关于部分地块低于评估价挂牌出让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一是规范土地出让价格决策机制。去年11月,经县建设用地用海用林领导小组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了商业、住宅类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起始价及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应缴地价的规则。今年3月,县建设用地用海用林领导小组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惠东县土地出让业务地价评估重要参数指导意见》,为土地出让评估业务提供科学指导,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出让价格决策机制。二是适时更新基准地价。依照有关要求,每2至3年更新一次基准地价,分别于2015年和2018年对全县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确保了评估工作依据的基准地价体系及时有效。三是科学完善挂牌出让起始定价方式。制定出台《惠东县建设用地用海用林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议事规则》,从议事内容、会议召开制度、工作纪律三方面细化责任落实,推动用地用海用林集体决策,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制定《惠东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国有用地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并梳理完善土地评估、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土地分割合宗等其他业务流程,系统全面预防用地风险。针对商业、住宅类国有建设用地,在确定挂牌出让起始价时,借鉴周边县(区)的做法,在土地评估价的基础上,适当参考同期同片区房地产市场行情。同时,加强对国有土地出让的监督,坚决查处腐败行为。

(二)关于“三旧”改造程序倒置问题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1.针对有的先定价后评估的问题。严格执行县建设用地出让业务流程,按照市政府关于土地出让评估审核相关规定,对需要评估的业务,由相关职能部门委托评估机构对相关宗地进行评估,再委托复核评估机构进行复核。复核后评估机构出具初评结果,并送县财政部门审核,根据县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评估机构对初评结果进行调整和修正后,出具正式的评估结果并备案。坚持将评估结果作为拟定供地方案的参考依据,由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供地方案请示,报请县政府审定,坚决杜绝“先定价后评估”现象发生。

2.针对有的采用双重计算标准的问题。一是关于企业多缴出让金问题。有关单位已通知相关项目公司,申请退还多缴的出让金。二是明确计算标准。严格按照《惠州市“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办法》,计算“三旧”改造用地需缴交的土地出让金,防止出现因计算标准不一致导致多算或少算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相关业务人员深入学习省、市关于“三旧”改造相关规则、制度,准确掌握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

3.针对有的项目规划程序倒置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划条件的审批流程,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未生效的项目,坚决不予受理审议和审批。规范完善业务跟踪协调机制,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审批效率及服务水平。对项目规划各项业务流程,指定专人跟踪,及时了解项目审批进度,主动发现并及时解决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业务工作准确、及时、到位。

4.针对有的项目未经政府审批同意提前公示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认真执行落实相关程序,按程序办事。相关部门在建设用地业务流程中,对“三旧”改造公示业务作出明确要求,要求“三旧”改造项目必须在按规定报批之后方可公示。

(三)关于个别“三旧”项目超面积改造的问题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1.针对某公司商业、住宅项目“三旧”改造超面积的问题。计划按有关规定对未纳入省“三旧”改造数据库的面积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后进行补报,确保改造面积与入库面积一致。同时,严格按照省市关于“三旧”改造数据库管理有关要求,做好“三旧”改造用地标图入库工作。并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部署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间节点,开展相关整改工作。

2.针对应当划出的基本农田仍未划出的问题。目前,已完成应当划出但仍未划出的相关基本农田核查工作,将结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清查、整改与补划工作,确保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整改补划工作任务。下来,将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努力将基本农田违法违规行为制止于萌芽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抓好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是惠东县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下来,县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咬定目标不放松,整改问题不懈怠,落实责任不松劲,坚决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各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持续优化惠东政治生态。

一是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县委常委班子将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督指导,统筹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切实履行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具体抓,确保整改任务见底清零。

二是持续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倒查制度机制上的缺陷和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三是持续强化监督问责。强化对巡视整改落实进展的督导检查工作,把后续整改工作列入县委巡察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开展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对整改完成事项进行“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对巡视整改落实不力、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持续推动各项工作。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到实处,努力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团结带领全县上下,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推动惠东各项事业加快发展,努力推动惠东重返一流行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2-8313606;邮政信箱 惠东县城人民路88号县政府9号楼9502、邮政编码516300;电子邮箱hdxszgjd@163.com。

 

中共惠东县委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