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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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27日至11月27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惠州市惠阳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2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惠阳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惠阳区委部署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区委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作为全区重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2月1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惠阳区情况反馈会后,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强调在政治上找准站位、在思想上凝聚共识、在行动上形成合力,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3月1日,区委再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审定《中共惠阳区委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要求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于巡视整改落实全过程,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注重以点带面,聚焦问题背后的制度缺陷、管理漏洞、监管真空,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3月5日,区党政领导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深入查摆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4月9日,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全面对照任务清单,研究部署后续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区委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对全区整改工作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同时,在区委办公室设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资料、跟踪督查等3个工作组,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专班运作,全力推动整改落实。4月9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要求讲究整改方式方法,加强协调联动,制定更加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整改质量和效果。全区各镇街、各部门都参照区委做法,迅速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构建高效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落实体系。
(三)坚持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发挥表率作用。区委常委班子带头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亲自抓、具体抓、抓到底,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处理、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牵头负责13项整改任务,先后主持召开3次区委常委会会议、7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整改,结合分管工作,主动认领、分头负责巡视反馈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牵头单位各负其责、分兵把口,负责抓好本系统整改任务的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地落实。巡视整改以来,区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两个督查组,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从整改方案制定、整改事项进度、材料报送质量等方面,实地督查了17个牵头整改单位,切实把督促检查贯穿于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将巡视整改情况列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定期下沉到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针对省委第九巡视组提出5个方面主要问题,区委全部认真梳理,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逐一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关于区委表率作用不强,一些区直部门党支部、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缺失的问题
1.部分班子成员表率不强
(1)针对有的领导在支部记录本、理论中心组记录本上“补签名”的问题。一是领导带头整改落实。3月上旬,召开区党政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党政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表态坚决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去年省委巡视以来,区委带头立行立改,先后开展中心组集体学习9次,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各级会议文件精神28次。今年以来,区党政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31次。二是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要求各级各部门参照区委做法,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剖析原因、整改落实,并派出督导组对巡视反馈问题比较突出的6个单位进行重点督导。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重要时段提醒区党政领导班子参加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提醒党政领导参加组织生活,利用区委抓基层党建督促检查、区委巡察等手段,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实施意见,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针对区直部门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造假等问题。一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出台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等措施办法,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严肃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向各级党组织印发每月党建学习清单,将基层党组织书记、各领域党务干部培训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三是强化督导检查。落实区委抓基层党建督促检查制度,坚持每年年中、年底开展区委抓基层党建督促检查,坚持每年召开全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督促各党(工)委抓好党建主业,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3)针对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未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的问题。准确厘清区委常委会会议与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关系,定期安排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党建工作。2018年9月,已发文调整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2019年4月中旬,召开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惠阳区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并对2019年全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
2.部分重大事项区委决策缺位
(4)针对区委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没有细化的问题。完善区委相关重要工作流程,出台实施区委重大事项决策、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等有关工作流程图,研究制定《中共惠州市惠阳区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及议事细则,规范相关工作程序,确保决策工作规范有序。科学严谨制订年度区委常委会议题安排,确保统筹好重大项目、大额资金安排等“三重一大”事项有计划上会研究。收集梳理全区2019年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有关事项,形成全区“三重一大”议题库。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三重一大”议题占比50%。比如,《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计划安排》等均经过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3.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5)针对未建立规范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未出台相关文件的问题。建立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制度并出台有关措施办法,对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会议落实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联席会议制度有关内容。累计组织召开5次意识形态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意识形态检查考核、全国“两会”宣传、网络舆情、学习强国APP推广等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重大事项的研究处理,加大舆情引导处置力度,严格执行相关工作机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2019年以来,妥善引导处置一批舆情。
(6)针对有的镇街、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敷衍了事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工作机制,对考核范围、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结果运用作出明确规定。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区委巡察内容,区委共开展7轮巡察,涉及34个区直单位、5个镇(街道)、65个村(社区)、3个区属国有企业。二是大力推动宣传思想“七个有”工作。出台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相关实施意见,按照“七个有”(有工作机构、有分管领导、有工作人员、有工作阵地、有工作经费、有计划总结、有考核指导)标准,统筹强化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目前各镇(街道)和大部分区直单位已实现“七个有”,正在选优配齐区直单位的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队伍。三是扎实推进基层理论武装工作。制订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各镇(街道)、区直单位高标准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2019年以来,9个镇(街道)累计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45次。四是探索业务交流督导新形式。建立区委宣传部内部科室与镇(街道)宣传办之间的宣传思想业务交流机制,2019年以来,围绕意识形态巡视整改、学习强国APP推广应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宣传思想工作“七个有”、业务培训需求等方面工作进行3期座谈交流,有效拓宽业务沟通、工作督导渠道。
(7)针对宗教事务监管不到位,存在乱建寺庙现象的问题。一是从严从速处置有关寺庙违建执法不力问题。制定有关寺庙违建执法不力整改工作方案,组织自然资源、城管执法、有关街道办等单位,依法对涉及的“两违”事项进行了处置,并严肃问责违建执法不力相关人员,其中党内警告3人,诫勉3人,谈话提醒3人。二是加强宗教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排查涉嫌“两违”宗教场所,梳理民间信仰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有关情况。三是建立健全定期研究宗教事务机制。召开全区统一战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宗教有关工作。明确全区意识形态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宗教事务事项每年至少2次。研究建立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推动宗教工作末端落实。
4.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缺失
(8)针对村干部带头违纪违法现象突出等问题。一是加大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惩治力度。印发《惠阳区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扶贫领域和农村基层反腐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惩治村(社区)滥发津贴补贴、工程项目管理混乱、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建立全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组织系统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线索摸排工作机制,定期排查全区102个行政村的党组织书记、委员、小组长队伍等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重点整治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党组织负责人或“两委”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现象,对严重干预农村事务的势力依法严厉打击查处。二是提高村干部能力素质。严格落实《惠州市村(居)民小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居)民代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关于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储备人选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把村干部入口关,选用素质高、能力强、有责任心的村民担任村干部,坚决防止“村霸”等不合格人员进入“两委”班子和小组长队伍,明确新进“两委”班子成员需报组织部门备案。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运用远程教育、镇村党校等平台,按照“区级重点培训、镇级普遍轮训、村级实践培训”原则,举办村干部资金运用、项目管理、流程审批等方面学习培训班。实施村“两委”干部综合考核制度,推动干部履职尽责。三是强化对村组干部的监督管理。出台《惠阳区村级党组织书记出国(境)管理制度》《惠阳区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等制度办法,加大对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监督力度。加大资金使用监督力度,出台《惠阳区农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规程(试行)》,督促村级党组织规范使用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组织纪检监察、检察院、法院、公安等单位核查村(居)民小组长违法违纪情况,截至目前,及时撤换6名不合格、不胜任的村组干部。编印启用《村(居)民小组工作会议记录本》,规范小组议事。开展村民小组公章规范管理,全区1249个村民小组公章、经济组织公章交由村级党组织统一集中监管,涉及村民公共利益合同需由“法制副主任”和村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后才能予以盖章。
(二)关于区委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5.重经济轻民生
(9)针对淡水河惠阳段水质下降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攻坚责任体系。成立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总指挥部和水污染防治“1号工程”指挥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区级层面坚持每月至少研究环保工作一次。实行区党政领导“1号工程”重点工作“五包责任制”(包整治项目、包工作进度、包整治标准、包问题解决、包任务完成),对重点攻坚工程实行一月一督。全面落实河长制,制定《惠阳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按“一河一策”要求落实河长巡河、管河、治河职责。二是全力推进治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2019~2020年统筹安排49亿元,举全区之力保障水污染防治攻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今年重点完成淡水污水处理厂(一期)、新圩长布污水处理厂、城区第二污水厂(三期)等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程,计划年底前全部建成通水,彻底解决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继续推进新圩长布、永湖、良井、三和等4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目前各项工程正在有序推进,计划2019年底前全部通水试运行。推进新圩“三河”水环境整治中心升级改造为污水处理厂,计划2019年底前通水运行。继续推进马蹄沥、白石洞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建设,计划7月底前建成通水运行。加快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今年计划建设污水管网183公里。2019年以来已完成76.424公里(含2018年未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全面推进河涌综合治理。围绕污水不入河目标,通过截污控源等措施,对干支流实施精准治污,坚决剿灭劣Ⅴ类河涌水体。坚持标本兼治、科学治水,与上海大学合作采取石墨烯和微生物降解技术,试点推进淡水河重点支流横岭水、古屋水治理。按照封堵一批、规范一批、治理一批的治理要求,全面开展淡水河流域334个入河排污口治理,目前已完成治理122个,同时建立动态治理机制,发现一个治理一个。全面开展“五清”行动,2019年将基本实现主要河湖无非法入河排污口、无成片垃圾漂浮物、无明显黑臭水体、无人为行洪障碍体、无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的目标,有效消除河湖面源污染。四是加强工业企业管控。严格项目环评准入,严格落实禁批限批政策和“总量控制、等量置换”要求,涉水排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增量,果断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低端产业项目。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定期开展工业污染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以来,处理信访投诉751件,检查企业882家(次),立案查处30宗。全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607家,已完成整治472家,其中2019年完成93家,6月底将完成剩余135家整治工作。坚持铁腕治污,深化“扫楼”行动,以“三个不怕”(不怕GDP下降、不怕税收减少和不怕就业率降低)姿态,果断清理淘汰高污染、高耗能和低产值的“散乱污”企业,加快推进腾笼换鸟,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利用科技手段加强企业监管,计划8月前完成首批重点企业过程在线监控系统试点建设,解决监管难、取证难的问题。五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严控养殖面源污染方面,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理整治非法养殖场,利用第三方定期使用航拍巡查和地面人力巡查相结合的手段,发现一家清理一家,严控非法养殖反弹,巩固清理整治效果;印发《关于加强清拆养殖场点残余污物处理工作的通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6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拆养殖场点残余污物处理工作;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规范规模化养殖场养殖行为。严控种植面源污染方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加快高效新型肥料应用和有机肥替代,推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六是构建全民参与工作格局。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和主题活动载体,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和企业守法意识。制定《惠州市惠阳区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对公众举报违法排污行为进行奖励,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经过多措并举攻坚整治,目前淡水河紫溪断面水质下降趋势已得到有效控制,水质呈逐步改善趋势,力争到2019年底淡水河所有支流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淡水河紫溪断面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力争到2020年底淡水河所有支流以及淡水河紫溪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
(10)针对违法倾倒固体废料点,对林地、农用地造成破坏并污染环境等问题。迅速部署开展整改行动,对102处违法倾倒固体废料点进行逐一复核、逐一清理,现已全部完成清理工作。一是注重从小抓起。修订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措施》,制定实施《惠州市惠阳区整治违法倾倒建筑垃圾工作方案》,及时清理无主建筑垃圾,确保零星无主建筑垃圾无堆积、无增量,防止已整改废料点死灰复燃。二是加强巡查执法。加强区镇两级巡查防控,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智慧城管和智慧警务资源,用好白云坑、塘吓、秋南、永湖、镇隆等5个卡哨拦截点,全天候、全方位打击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2018年11月22日至2019年5月24日,共立案查处涉嫌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车辆96部。三是统筹受纳场建设。全面摸排正在运营、库容已满、未投入运营、未完成建设、停止使用和暂缓投入使用等不同类型的受纳场现状,按照实际需求推进受纳场布点建设,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好“三清三拆”、“两违”整治、“三旧改造”、城乡建设等领域新增的建筑垃圾。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惠州市惠阳区举报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奖励办法》,构建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办理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确保所有建筑垃圾运往合法受纳场处理。
(11)针对村庄规划滞后等问题。全区共有102个行政村,其中31个行政村纳入城镇管理范围,已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无需另行编制村庄规划,剩余71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分别已于2018年底前获批实施,村庄规划实现应有尽有。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便民利民、强化监督”原则,明确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批核发71个行政村自建房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组织各镇街分管领导和业务办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统一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努力满足农村合理建房规划报建需求。
(12)针对各类公办学位紧缺等问题。一是加大中小学校建设力度。根据全区城镇化发展状况和人口增长趋势,编制中小学建设初步规划(2019~2022年),计划在今后4年,投入资金19.45亿元,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17所,新增公办学位26710个,其中小学学位16660个、初中学位2850个、高中学位7200个,新增学位可有效覆盖当前缺口,并适当满足未来需求。二是推进民办学校收购改制,目前正在开展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印发《惠州市惠阳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实现公平入学,努力让全区每一个孩子平等享有优质教育机会。
(13)针对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权益的惠民补贴未发放等问题。落实立行立改措施,目前已将该项33.7万元惠民补贴补发完毕。印发《惠阳区学生资助“六规范”》等相关文件,组织全区教育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对标“六规范”(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责任规范、资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规范、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加强业务学习,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各项惠民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6.重“面子”轻“里子”
(14)针对惠阳区涉枪涉爆等三项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等问题。一是重拳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制定打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相关警种,成立工作专班,严打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打击涉枪违法犯罪实现“一降、一升、一不”目标,“一降”即指向全区涉枪线索同比下降81.8%;“一升”即涉枪起诉人数同比上升500%;“一不”即没有发生被媒体曝光及上级公安机关查办打击的制贩枪支、弹药窝点。涉爆整治实现“一升、一不”目标,涉爆破案数同比上升150%,没有发生爆炸犯罪案件。二是集中打击涉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加强易发案部位巡查防控力度,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寻衅滋事警情同比下降91.8%,实现目标。三是保持“黄赌毒”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全方位、高频率、零死角开展大清查行动,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实现“两降、两升”目标,“两降”即全区涉黄、涉赌警情同比分别下降65.6%、76.9%;“两升”即涉黄、涉赌逮捕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0%、95%。持续开展“全民禁毒”“百日攻坚”等涉毒专项打击行动,挂牌整治以来,全区新发现户籍吸毒人员同比下降14%,吸毒人员涉其他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4.8%,没有发生被上级公安机关、其他单位发现或查处聚众吸毒窝点或者涉毒场所,没有发生被媒体曝光聚众吸毒窝点或者涉毒娱乐场所,实现“两降、两不”目标。下来,全区将继续固化提升现有整治成果,建立涉枪涉爆、寻衅滋事以及“黄赌毒”问题的长效严打机制,全面加强重点部位、场所及人员管理,充分用好涉黄、涉毒等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持续拓宽案源线索收集渠道,着力构建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15)针对全区依法行政考核等次下降幅度较大的问题。重点对扣分项目进行整改,同时对社会评议得分较低的问题采取系列措施。针对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案件不力的问题。一是督促全区各镇街、各单位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对不正确履行或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二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政府债务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加强与债权方沟通对接,制定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17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5宗案件,4宗已履行完毕,剩下1宗已签订执行和解协议。针对社会评议得分较低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网上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全年分五期对全区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开展网络培训。二是抓好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计划6月底前邀请业务专家或执法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拓展训练、体会交流等方式培训执法人员。三是开展执法案卷督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2018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督察,抽查2019年度5宗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及时纠正和解决问题。四是推进政务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及时发布政策措施、政策解读,做好网络问政工作,回应社会热点。制定《惠阳区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16)针对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一是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进度。2018年全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任务数为61.2公里,至2018年底完成建设31.65公里,剩余29.55公里。2019年全区计划建设城镇污水管网183公里(含2018年续建任务)。目前已完成投入2.43亿元,建成污水管网76.424公里(含2018年未完成建设任务)。继续加强对全区污水管网建设的研究,千方百计保障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快补齐全区污水管网建设缺口,并根据城镇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污水管网布局规划。二是全力推动5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通过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安装一体化设备等方式,促进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确保进厂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其中,沙田、平潭、镇隆等3座污水处理厂均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提标升级改造,实现正常运行。永湖污水处理厂在统筹推进7公里污水管网建设、提高进水量的同时,近期主要通过安装一体化设备对现有进厂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良井污水处理厂正在抓紧补齐1.5公里缺口污水配套管网,近期通过安装一体化设备对污水进行处理,预计2019年6月底完成通水并试运行。
(17)针对全区隐性债务总量大等问题。一是强化债务风险防范意识。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在不同层级召开隐性债务风险防范专题学习会议,研究学习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清理规范PPP项目和购买服务项目等政策规定,强化隐性债务风险防范意识,按照“适度举债,加强管理,规避风险”原则,合理确定全区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二是完善债务风险管理机制。成立惠州市惠阳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区债务风险管理。三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目前,全区已停止实施新的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再申请入库实施以政府付费为主的PPP项目,并严禁PPP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随意变更或增加建设内容。四是积极防控化解存量PPP项目隐性债务。核减PPP项目建设内容,不再以PPP模式实施白云新城、惠州南站新城2个PPP项目中的9个子建设项目;部分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由区财政直接投入。五是彻底化解政府购买形式的全部隐性债务。惠阳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改为政府直接投资项目,终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惠阳区三和象岭片区土地整治项目和惠阳区土地整治项目。
7.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8)针对未经市政府批准向有关镇继续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问题。一是迅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镇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立行立改,完善资金使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二是对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非基础设施建设开支的资金进行整改,督促各镇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坚决纠正,并于2019年12月前予以归垫。三是完善有关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法定程序,目前已经获得上级批准,由我区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实施。四是建章立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制定实施《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使用有关规定,加强镇(街道)业务培训,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使用管理,坚决防范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9)针对执行棚户改造政策不规范等问题。一是认真核查梳理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情况。全区棚改采取政府引导、社会资本运作的模式推进,均采用货币化安置补偿方式,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实践工作中没有使用中央专项资金,并将收到中央棚改专项资金全部移交市财政,统筹用于全市其他县区符合政策条件的棚改项目。二是迅速整改不符合条件的棚改户。严格对照棚改政策要求,认真核查棚改项目实施情况,现已将不符合棚改条件的对象登记造册,明确该部分对象不得享受棚户区改造的相关优惠政策。三是严格抓好上级政策的学习研究和刚性执行。责令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和业务人员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其加强棚户区改造政策文件的学习研究,学懂弄通政策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界定的标准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对我区现存的旧村庄住户进行摸底调查,将有条件、有需要、可实施的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向上级部门申报年度改造任务,严格按程序推进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依法依规把惠民政策资金用好,把惠民实事办实。
8.推进改革事项拖延应付,损耗国家群众利益
(20)针对未完成清理“一校两制”不规范行为改革事项等问题。一是将相关民办学校改制为公办学校。制定收购工作方案,目前正在开展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工作。二是统筹推进公办教师分批回归公办学校。摸底分析民办高中公办教师的调动意向,结合个人意愿、学校工作实际和教师分流整体计划进行统筹安排,确保分流工作能够满足新公办学校的教师需求,同时最大限度减轻原有民办学校的教学影响。根据逐年建成、从起始年级逐步扩大招生的公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对民办学校的公办教师依规、稳妥分期分批分流,计划从2019年7月至2023年7月分五批全部分流完毕。
(三)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突出、聘用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的问题
9.超职数超编制配备问题突出,编制管理不规范
(21)针对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的问题。一是开展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梳理盘点存在超配领导干部的单位,统筹谋划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整改消化工作。机构改革中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均以平级交流形式进行,原则上不新提拔科级干部;按照“只减不增、主动消化”原则,综合运用交流、理顺“三定”方案等多种措施,对省委巡视反馈和梳理盘点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单位共整改消化5人。二是开展超职数配备非领导职务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全区统筹、只减不增”原则,综合运用交流、到龄退休、提前退休等多种措施进行整改。2019年以来,共整改消化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11人。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存在超职数配备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8个单位,已整改消化2人,其他人员将通过交流等方式进行整改消化。三是稳妥有序完成机构改革干部调整配备工作。机构改革后全区政策性超配科级领导干部,据测算三年内可通过交流等方式,整改消化完超职数配备科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
(22)针对部分单位超编情况严重等问题。一是迅速开展严密排查。制定超编单位消化整改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梳理全区各单位编制使用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二是制定超编消化计划。统筹调配全区编制资源,对部分空余编制较多的单位(不含教育、医院等重点民生单位)制定收编计划。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根据部门职能转变情况,合理核定30个党政机构编制数量。对改革后仍超编单位增加相应编制,并根据每年自然减员情况,收回空余编制。党政机构改革后,党政群机关超编单位压缩将近一半;通过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加强干部交流和人员分流等措施,计划3年内完成超编单位的整改,消化超编人员。
(23)针对部分单位有编制无业务等问题。一是逐一排查,制定整改方案。针对部分单位业务量与编制数不相匹配问题,制定《惠阳区职能弱化单位整改工作方案(草案)》,梳理出13个职能弱化单位。二是制定整改计划。根据职能弱化部门,分类施策进行整改,主要通过撤并机构、收回空余编制、对人员进行分流、重新核准部门编制等方式,合理调配相关单位机构编制资源。三是整合职能弱化部门,重新优化配置机构职能。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将职能弱化部门进行统筹整合,重新明确部门职责,合理核定单位编制,改革后减少正科级建制单位29个。在此基础上,对改革后编制数大于15名的部门,按照约6%的比例收回部门行政编制,调配到人员不足、工作任务繁重的部门。四是建立完善机构编制协调运行机制。加强平时调查研究,动态跟踪全区各单位职能与编制匹配情况,及时调整优化编制资源。形成党政机关《机构编制职数框架》,作为制定“三定”规定依据,将各部门的内设机构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再次压缩,实现部门内设科室从简单“物理合并”转化为深度“化学溶解”。
(24)针对有的单位超编调进人员的问题。一是开展梳理排查,制定整改问题台账。全面摸排全区各单位编制使用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对2016年以来超编进人情况进行梳理。二是开展超编进人问题专项整改。针对相关单位超编进人问题,下一步拟通过增加事业编制等方式,计划在3年内达到编制和人员平衡。对满编单位一律不再审批人员调入手续,杜绝新增超编情况,同时结合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对超编人员进行分流,杜绝超编进人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制定超编消化工作制度。拟订超编进人整改工作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运行办法,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实行人员分流、自然减员后及时收编和对超编单位进行补充编制等方式,加强人员编制管理,逐步解决超编进人问题。
10.选人用人不规范
(25)针对部分干部选用没有进行民主推荐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业务学习研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通弄懂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条例程序。二是推进选人用人规范化建设。制定《惠阳区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区管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指引》,完善制度机制。三是加大干部人事业务培训力度。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选人用人实施办法,组织开展3次专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工作水平。
(26)针对有的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的问题。一是开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未回避专项核查处置。认真对照巡视反馈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实事求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尊重历史客观事实给予承认。二是深刻反省剖析。督促责任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在本单位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进行深刻检查与反思,认真汲取教训,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全面排查整治不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问题。印发《关于报送任职回避情况的通知》,排查核实各单位执行干部任职回避情况,并对上年度任职回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违反任职回避制度情形的有关人员,均按规定整改完毕。四是健全完善回避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惠阳区公职人员回避工作指引》,对回避对象、回避情形、回避程序、工作职责等进行明确,要求全区各单位拟新进(拟提拔调整)人员须如实填写《公职人员回避事项报告表》,报告个人有关回避事项情况。严格执行干部调整配备预审制度和公职人员回避事项报告制度。推进选人用人检查与日常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区委巡察等工作相结合,在组织人事部门开展日常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和区委巡察机构开展巡察工作时嵌入执行回避制度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存在问题。
(27)针对安排干部到事业单位任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开展干部任职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改。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对相关干部进行职务调整,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任职政策规定。严把领导干部任职“入口关”,督促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任职工作的监督检查,在领导干部酝酿动议、推荐考察和干部人事讨论等环节从严审核把关。今后,全区公务员交流到事业单位任职将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确保政策执行一致性。
(28)针对部分同志的公务员身份和入党程序存疑的问题。一是由组织、人社等部门严格按照《公务员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对公务员身份存疑有关人员逐一进行核查,并依法依规作出认定。二是由组织部门认真核查有关人员的入党程序,并按有关规定作出认定。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制定《惠阳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综合培养情况表》,加强对发展党员过程的跟踪管理,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不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29)针对个别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变动过于频繁,但干部交流力度还要加大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严防个别人员岗位变动频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要求,保持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相对稳定。严格执行惠阳区有关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调整配备预审制度,规范和加强干部交流,防止干部长期不交流或岗位变动过于频繁。结合县区机构改革干部调配,按照“以稳为主、适度交流”原则,对部门班子进行重组优化,对人岗不相适、班子不团结不和谐或工作不适应、状态不佳的班子成员,通过交流轮岗的方式进行优化重组;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班子成员进行指令性交流。
(30)针对对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开展改非科级干部管理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改非干部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二是规范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制定实施《惠阳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考核和纪律要求,对违反管理办法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三是全面开展新一轮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情况排查工作。全面排查核实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日常工作情况,督导全区各单位按照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对非领导职务干部既从严管理,又发挥其专长和优势,适度安排工作,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四是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每年定期开展排查,督促全区各单位如实报告改非科级领导干部日常管理情况;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常态化调研活动、区委巡察、绩效考核等工作开展检查抽查;畅通电话、短信、网络、来信来访“四体一体”监督信访举报平台,发挥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
11.聘用人员队伍臃肿,违纪违法案件频发
(31)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及镇街存在较大数量的聘请编外人员的问题。一是停止新增编外人员。印发《惠州市惠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停止自主招录编外人员的通知》《关于清理和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通知》,明确规定各镇(街道)、区直单位全面冻结新增编外人员。二是摸清现有编外人员底数。督促各单位对现有编外人员进行摸底清查,建立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不含政法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企业人员)和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除企业人员外其他人员)花名册,目前已完成编外摸底清查工作。三是合理清理规范编外人员。制定清理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作方案,清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未经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自行招聘的编外人员,各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在现有编外人员总量的基础,力争压缩三分之一以上。
(32)针对编外人员中犯罪行为的问题。一是依法从速核查并严肃处理编外人员违纪违法行为。针对2015年至2017年期间区编外人员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从严从速核查依法处理有关人员。二是提高编外人员准入条件。研究制定《惠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若干措施》,从招聘源头上提升编外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在区直机构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过程中,严把人员素质关,加强人员资料审核,确保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人员能够胜任派遣岗位工作。今后,除环卫、协警等特殊岗位外,全区聘请编外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三是严格管理考核编外人员。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聘用的编外人员从严管理和考核,发现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立刻进行处理。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加大力度做好2018年以后区编外人员的违纪违法情况摸排统计工作。
(四)关于“亲清不分”接受企业安排借机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十分突出的问题
12.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33)针对有的干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违纪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组织区涉改单位正职、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等共84人前往广东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教育学习活动。加大家风家规、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力度,改建秋长街道中心公园和沙田镇文化体育广场,建成集理论、警示、宣传于一体的家规家风廉政文化景观;更新叶挺纪念园清风林廉政文化主题园区部分展板;预计9月底前完成区人民检察院法纪教育基地升级改造。加大重要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在“惠阳发布”“惠阳新闻”等媒体平台通报曝光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形成震慑。2019年以来,已发布对新圩镇相关领导干部采取“留置”措施信息1条。二是加强巡察和纪律监督。坚持党组织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区委管理的党委(党组)一把手1月向区委书面述责述廉,区纪委五届四次全会重点评议4名镇(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组一把手述责述廉情况。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加强常态化明察暗访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39批次明察暗访,制作完成专题暗访片1期。稳步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对全区9个镇(街道)、130个村(社区)和3个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区委第七至九轮常规巡察和第三轮县级交叉巡察;已完成对46个区直正科单位(含镇街)的巡察监督,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正有序推进。三是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防早防小、防微杜渐,2018年10月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0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2人次,第二种形态96人次,第三种形态10人次,第四种形态6人次,分别占比45.1%、47.1%、4.9%、2.9%。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紧盯事关惠阳发展全局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强化监管部门“一把手”,重点查处官商勾结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扎实推进扶贫领域和作风整治专项治理,重点惩治村(社区)滥发津贴补贴、工程项目管理混乱、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用好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推动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2019年以来,共发出检查、监察建议书21份。
13.违规发放津补贴
(34)针对违规发放生活补贴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清退收回发放津补贴。制定清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半年生活补贴工作方案,明确清退对象、清退内容、清退审核时间、清退审核程序和清退方式,现已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清退工作。二是建立津补贴正面清单。严格按照国家工资津贴补贴政策规定的程序、标准和范围执行,严禁自行出台工资津贴补贴政策,严禁自行提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一律取消正面清单外的工资津贴补贴项目,确保全区机关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项目于法有据、执行严准。计划参照市直机关单位工资项目及发放办法,合理规范、有序调整我区工资及津补贴项目,坚决遏制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三是提升工资福利管理部门业务能力。督促工资福利管理部门加强与上级工资福利主管部门、其他县(区)工资福利部门沟通联系,每一季度至少与上级工资福利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最新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加大对各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的工资福利政策培训力度,每年组织一次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学习培训工资福利政策。加强工资政策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抽查各单位执行工资政策与工资津补贴发放情况。
14.接受考察方安排“借机旅游”问题十分突出
(35)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带队实地考察时,与企业“亲清不分”等问题。一是从严从快查处违纪行为。配合市纪委监委完成审查调查,并根据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建议,已按规定程序启动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二是完善外出考察活动相关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各单位国内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管理的通知》,对全区各单位在国内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情况进行管理。制订《惠阳区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五必知”》作为外出廉洁自律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外出事项要求,实行一季度一抽查制度,加强对报备情况例行检查和重点抽查。三是持续加大常态化明察暗访工作力度。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目前,全区共开展39批次明察暗访。常态化开展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的季度重点抽查以及明察暗访监督工作,持续巩固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36)针对惠阳区大剧院办公场所长期低价出租,部分租户使用面积远超合同面积等问题。一是开展问题专项核查。向惠阳区大剧院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责成责任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有关工作,及时向有关公司发出整改通知,要求该公司清理交还多占的场地,补交多占场地期间的租金并补签租赁合同。目前,有关公司已提交补交租金承诺书,承诺今年内补交租金。二是严肃问责有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监管责任。三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梳理排查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苗头性、趋势性和典型性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四是健全社会团体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五)关于国有土地“多头收储”问题突出、“捆绑出让”“程序倒置”现象频发、存在较大廉洁隐患的问题
15.“多头收储”土地问题较为严重,存在廉洁隐患
(37)针对惠阳区储备用地分散、容易失去监管等问题。一是全面清查“多头收储”土地情况。制定土地储备问题整改方案,督促区征地储备中心、区国资办、区征地中心和各镇(街道)清查并统计“多头收储”土地位置、现状、权属等相关情况。二是组织开展储备土地测绘。公开选取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开展收储土地的地形、土地权属界线、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等测量和放桩工作,目前,已完成公开选取测绘机构,下一步将迅速组织开展储备土地测绘工作。三是加快土地统一收储进度。目前,已完成区征地中心储备土地移交,督促各镇(街道)和区国资办加快土地移交入库进度,计划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土地统一收储。四是修订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研究国家对土地储备管理政策最新精神,密切关注土地储备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修订并印发实施《惠州市惠阳区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杜绝土地“多头收储”问题,规范土地收储行为。
16.部分国有土地出让存在违规行为,损害国家利益
(38)针对有的国有土地出让更改规划条件后未补缴土地出让金、违规“捆绑”出让房地产用地等问题。关于未补缴土地出让金问题,目前我区已按程序撤销3宗地块办理更改规划条件的用地批复及审批文件,并在此基础上总结教训,堵塞漏洞,强化土地出让业务管理,明确土地权属单位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交清地价款,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地价款并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的,须按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相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60日,经催交后仍未支付的,按程序解除出让合同及撤销用地批文。关于“捆绑”出让房地产用地问题,经认真核查,3宗项目用地主要是通过“捆绑”推进学校项目建设,我区正在抓紧推进配建学校项目审批及建设进度。目前,两所学校正在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力争今年内进场施工,建设完成后将移交我区作为公办学校。目前,未再出现“捆绑”出让住宅用地情况。今后我区将继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文件精神,规范土地出让方式。
17.部分国有土地出让程序倒置,乱象丛生
(39)针对以未生效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依据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等问题。一是针对以未生效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依据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有的地块规划条件未出即开展土地评估、有的国有土地先定价后评估等问题,我区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对涉及的有关项目用地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同时,举一反三、规范程序、健全机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从源头和制度上有效防止国有土地出让程序倒置问题发生。2019年以来,经区土地联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9宗用地均未出现此类问题。二是针对部分已收储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问题,我区土地储备部门已整理好相关资料移交自然资源部门,待2020年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进行调整;在此之前,严格做好土地出入库台账记录工作,杜绝供应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确保所有不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土地,都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后再供应出库。三是针对应当划出的基本农田未划出的问题,我区已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图斑予以拆除整改(含复耕复绿),完成整改面积约28亩。下一步将分类施策加大整改力度,对举证核实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民生工程、重点工程等图斑,将按程序通过补划整改,并纳入下一轮规划修编时予以调整完善;经核实基本农田划定后确属违法占用的且未整改的,将按耕地保护验收标准,纳入2019年全区拆除“两违”建筑暨开展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范围,做到拆除复耕复绿到位。目前,我区按照“全区统筹,属地补划”原则,对各镇(街道)进行摸底核查,已落实可补划基本农田的潜力地块,拟在2020年新一轮土地总体规划修编时予以调整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全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省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下一步,区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抓好省委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继续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后续工作。
(一)持续深入有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区委常委班子切实发挥表率作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领导班子会议的第一议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首要学习内容,完善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发挥区委示范带动作用,精心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对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的督促指导,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联系我区具体实际,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重点掌握蕴含其中的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秉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既要做让当地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好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实功,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区各项工作进步的动力。
(二)强化整改落实的责任担当。区委常委班子率先垂范,带头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类指导和督促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自己做起、从自己改起,时时刻刻、事事处处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体现区委常委班子的政治忠诚和政治担当,为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和群众作出示范、树立榜样。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继续上紧“发条”,牵头抓、具体抓,承担难度最大、矛盾最多的整改任务,抓好未完成后续整改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彻底整改,不留“死角”“盲区”。
(三)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区委常委会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高标准、严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区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组织生活实施细则,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持续深入推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头雁”工程,集中精力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上热下冷”“逐层递减”问题,努力把全区各级党组织锻造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以实绩论英雄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从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一线选拔任用干部,开展选人用人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十个严抓”操作细则,区委常委班子带头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全区党员干部和群众作出示范和表率。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深入推进惠阳区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对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督,结合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斗争,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化政治巡察,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延伸到村(居)民小组一级,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筑牢意识形态“护城河”“防火墙”,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巩固“七有”工作格局,聚焦全区意识形态重要阵地,加大舆情研判处置力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主动权。
(四)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持从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的高度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坚不坚定和“两个维护”实不实的“试金石”,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后续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聚焦目标任务,对照问题清单,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筹,对照省委巡视整改反馈的意见,对已经立行立改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无法短期整改到位的整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分工,持续跟踪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清零。深化标本兼治,从制度上、机制上查找出现问题的根源,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改革等方式去除“病灶”“沉疴”,扎实制度的“笼子”,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强化整改落实的督查问责,把后续整改工作列入党委督查、巡察和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日常监督内容,定期跟进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严肃查处问责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等不讲政治、不讲纪律、不讲规矩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防止巡视整改“一阵风”“走过场”。
我区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重要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下大力气破解当前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问题,以整改落实引领和促进改革发展,全力以赴建设国内一流城市高质量发展区,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贡献惠阳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区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2-3378853;邮政信箱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5号区行政中心主楼632室、邮政编码516211;电子邮箱hyxszgb3378853@163.com。
中共惠州市惠阳区委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