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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惠城区委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19-06-05 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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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3日至10月23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惠州市惠城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惠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惠城区委部署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惠城区委严格按照省委第九巡视组的要求,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坚决实现问题整改全到位。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区委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当作一次优化政治生态的重大机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坚决的态度全面落实巡视整改工作。1月30日,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区委迅速成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3月11日,区委书记刘光滨同志到任后,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先后主持召开了7次区委常委会会议、2次全区性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研究、再加温、再部署。结合“三大攻坚战”、结合机构改革、结合“清网增效”、结合建章立制、结合机制优化,进一步形成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高度共识,进一步增强了区委班子成员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巡视整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高质量落实见效。

(二)从严从实,切实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区委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5个方面问题,从严从实从细制定整改方案,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具体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周报制度,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会议经常性、常态化研究巡视反馈相关问题,确保整改结果高质高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党政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主动认领、整改落实巡视反馈相关问题。各镇(街道)、各部门认真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整理汇总整改台账,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较真碰硬,切实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实效性。区委始终坚持敢于较真碰硬的态度,对照最高标准,拿出最硬举措,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真改实改。开展立体化、多层次、全覆盖督导检查,巡视整改督导检查组从全区整改面上推进、专责分工条块结合、重点整改、个案落实几个层面,开展不打招呼、直插基层、直奔主题的下沉式督导,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了全区通报,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高质量推进。3月下旬,区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巡视整改督导检查工作,要求整改任务必须如期完成。4月上旬,区委对全区43个整改存在问题的镇(街道)、部门“一把手”进行集体约谈。区纪委监委对整改乏力的6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单独约谈,确保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针对省委第九巡视组提出的5个方面问题,我区坚定肩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加大巡视整改力度,确保条条整改、件件到位,见到成效。

第一方面:关于区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重大事项区委决策缺位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区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城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方案》,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18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4次,从巡视开始至年底(9月至12月)学习11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区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文章,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到了学懂弄通做实。今年区委制定了理论专题学习安排,对全年的理论学习作出计划。目前,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集中学习7次。二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于2月中旬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见人见物见思想。区领导主动认领责任,查问题、追根源、明措施,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全区各基层党委(党组)于2月底前也相继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经历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进一步推动了整改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宣传宣讲。印发《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资料》5000册,在“惠城发布”开设手机微学习平台“学习进行时”“惠城微讲坛”,定期推送理论学习知识和宣讲学习动态,营造浓厚的理论学习氛围。进一步用活用好“1+10+N”宣讲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宣讲活动,重点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主题宣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创新开展“中心组互动学习宣讲”,切实打通理论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创新项目代表惠城区获评全省工作技能大赛优秀作品。今年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理论学习和正面引导,目前我区“学习强国”平台已在全区党员中基本实现全覆盖。结合“社区党员责任岗”和“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等党建品牌,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平台的做法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并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惠州日报》等主流媒体上报道。

2.针对“区委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陈旧”等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制定出台了《中共惠城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共惠城区委常务委员会议事机制的意见》,明确七个工作原则,确立九大方面的议事范围,对议题准备、会议召开、会议决定都作了详细规定。制定出台了《中共惠城区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具体内容,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等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关于建立惠城区委宣传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制度的实施方案》,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机制,并对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及时通报。针对联席会议等制度不够完善,印发了《关于调整惠城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今年以来多次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研究部署全区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区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重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区委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就意识形态问题整改进行研究部署,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区委常务委员会议事机制。二是全面进行整改。制定《惠城区意识形态工作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召开全区意识形态巡视整改推进会,全面落实整改任务。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各基层党委(党组)对照检查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方案,定期专项汇报意识形态整改落实情况。三是组织学习培训。印发《意识形态工作知识手册》并形成电子书,组织各基层党委(党组)书记撰写意识形态工作理论文章,在机关刊物《鹅城》上刊登。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惠城区新闻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新闻应对”等培训班,着力提高全区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增强意识形态阵地安全观。四是加强检查考核。制定《惠城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严格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七个纳入”,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投入少,管理手段落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经费的投入,并纳入每年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舆情监测系统的投入,强化网络意识形态信息收集和舆论引导。二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制定《惠城区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实施方案》,不断提高舆情辨别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把负面舆情处置在萌芽状态。三是结合区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网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网信人员队伍。今年3月,将“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网信办设在区委宣传部,在宣传部内设机构增加“网络信息股”,目前已有专门队伍从事网信工作。同时,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加大网络舆情引导力度。

(三)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而不做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按照《惠城区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解决党建与业务不够协调等现象。制定《关于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各基层党委(党组)参照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基层干部精准教育培训,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利用“周学”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深入的部门深入查摆,如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两学一做”学而不做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制订了《惠城区慈善总会教育扶困助学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惠城区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较好促进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到位。

(四)关于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缺失的问题

1.针对“存在村干部带头违纪违法现象”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惠城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促进各行政村规范财务制度。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制定下发《村“两委”议事决策规则》及《惠城区农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小微权力清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村“两委”的议事决策机制及程序,强化对村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同时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需列席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及时对村“两委”议事决议结果和实施结果进行公开公示。二是抓好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印发《关于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储备人选的工作意见》,规定每村按不低于1:2比例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队伍和至少选配2名村“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并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目前,储备了村“两委”班子人选共297名及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共284名。三是加强对村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区、镇(街道)及村(社区)党员干部共2000多名,通过远程教育平台收看全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辅导会。组织全区257名村(社区)“两委”正职,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2018年惠州市村(社区)‘两委’正职专题培训班”,学习了《惠州市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暂行办法》等内容,帮助村(社区)“两委”正职提升综合素质。组织“法制副主任”和法律服务团深入到村(社区)为“两委”干部开展法治讲座,共207场。通过系列学习活动,使村(社区)“两委”干部普遍受到教育,增强遵纪守法和敬畏法律的意识。四是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围绕“组织力提升”主题,通过定期召开全区基层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和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水平交流会,进一步加大全区基层党建创新和交流工作力度,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针对“个别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结伙非法偷采国家矿产资源”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狠抓整改。制定《惠城区村干部涉黑涉恶及村霸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成立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二是迅速行动,加强排查。深入开展线索排查行动,共核查涉河砂线索17条,根据线索刑事立案5宗,行政受案3宗。三是各司其职,强力整治。将非法盗采河砂问题列入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重点打击的问题内容,持续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2018年8月至今共执法巡查209次,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39宗,有力打击了非法采砂者的嚣张气焰。四是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制定《惠城区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方案》和《惠城区河道采砂综合治理源头管理工作职责分工》,配套出台了6个附属方案,初步健全了“政府主导、部门主管、协同配合”的联动管理机制。

3.针对“有的公墓被长期非法占有”等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墓园整改工作协调组,现已停止销售相关墓园穴位的行为,严格按照公益性墓园的规范加强管理。

4.对“个别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违反财务规定、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经停止违规发放津补贴。一是成立专班,立行立改。停止违规发放津补贴,责成相关责任人全额退款。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引进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全面清查财务状况,对全区村小组银行账户建立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村级各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切实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5.针对“村民小组‘三资’监管薄弱”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农村“三资”管理问题的专项整改方案》,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巡视整改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农村“三资”监管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和工作任务。二是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印发《惠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示范样本,督促各镇(街道)成立农村“三资”监管办公室,指导辖区内村(组)在6月底前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由区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督导,加大对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村“三资”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第二方面:关于区委领导不够坚强有力,执行部分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些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五)关于“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梳理核查全区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制定《惠城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实施,在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过程中,一律不得在申请材料和审批条件中提出相关中介服务要求。如:区卫生健康局对医疗机构申请有关事项时“取消验资证明材料”,并制定《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工作;区环保分局已进一步梳理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提交资料中,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收监测报告;区民政局已更新制定社会组织办事指南,取消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验资报告,改由银行存款证明代替;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共整改中介服务事项8个,对“取消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面向社会公布承诺取消的”“不再要求申请人企业提供”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坚决予以取消。

(六)关于农村群众基本建房需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惠城区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根据已批的《惠城区乡村建设规划(2016-2030年)》,全区共有142个行政村,其中纳入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的行政村53个,应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89个。二是梳理存在问题。针对已有规划草案的行政村,逐个分析讨论,梳理出各行政村村庄规划目前存在问题和落地难的原因,对接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研究两规合一问题,以促使村庄规划编制真正落地,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步骤。三是加强调查摸底。制定了调研计划,正全力推进各镇(街道)第一批行政村调研工作,已在水口街道、横沥镇、芦洲镇开展调研,其他镇街将陆续开展。四是抓好规划编制。目前,11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已经审批,尚有78个行政村要编制村庄规划,今年全面铺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78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区“两会”将村庄规划编制问题作为人大议案推进落实。同时,建立健全村民自建房报建审批快办通道,切实解决农村建设无序及“两违”问题。

(七)关于扶贫济困资金被存定期,部分帮扶项目未落地的问题

1.针对“扶贫济困慈善款闲置,未能及时拨付”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定期存储。区慈善总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将慈善款进行调整定期存储。二是提高使用效率。修订《惠城区慈善总会扶贫助学管理办法》,救助标准提高66.7%。修订《惠州市惠城区慈善总会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提高救助对象覆盖面和救助比例,将原救助标准由10%-60%提高到12%-70%。三是加强捐款管理。对部分定向捐赠款停留在账上未拨付的问题,目前拨付241.38万元定向捐赠款,完成168.38万元定向捐赠款变更使用用途,划入区慈善总会农村扶贫专项基金科目进行管理。

2.针对“贫困帮扶村实施光伏扶贫项目未获得收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3月中旬,区政府召开工作研究会,决定将区慈善总会回收的600万元资金全部划入区慈善总会扶贫专项资金科目进行管理,区慈善总会印发了《惠城区慈善总会农村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针对扶贫项目落地缓慢问题,我区正因地制宜,组织研究建立加快扶贫项目落地的长效机制。

第三方面: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存在“有编无事”、“有事无编”等现象的整改情况

(八)关于编制和人员配备混乱的问题

1.针对“有的区属单位内设机构低职高配”等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机构改革的安排,区委、区政府已经正式印发32个单位的“三定”文件,重新规范了党政部门内设机构的名称和级别。根据规范后的机构设置方案,拟定了所涉及内设机构低职高配相关干部的调整方案,现正在推进落实。

2.针对“部分单位人员超编”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逐步消化超编问题。结合区机构改革,存在超编问题的相关单位基本整改完毕,取得了初步成效。根据省委、市委机构改革要求,新组建机构超编人员将在三年内消化完毕。二是着力解决有的单位有编有领导职数却无业务问题。结合惠城区机构改革,制定惠城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草案,解决有的单位有编有领导职数却无业务等问题,待区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报市同意后执行。

3.针对“有的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混乱”等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印发《关于规范惠城区事业单位经费供给渠道的通知》,明确规范全区事业单位经费供给渠道,公益一类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公益二类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公益三类经费自理,并调整规范经费供给渠道。根据财政实际情况,分三年逐步落实。

4.针对“部分单位职能弱化没有及时进行整合”等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区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调整,制定了惠城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草案,将我区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或撤销,待区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报市同意后执行。

(九)关于部分公务员身份存疑,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整改。成立区干部档案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个别公务员身份和入党程序存疑等问题的专项核查工作,并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逐一逐类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分步骤分阶段整改落实。二是逐一排查。3月中下旬对全区科级公务员(含参公)进入公务员(含参公)队伍的材料和镇(街道)、区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入党材料进行了初步排查。三是建章立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凡提四必”要求,对干部档案关键材料缺失、公务员身份存疑等没有核实清楚的一律不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及时做好干部选任材料归档工作,建立《干部归档材料移交清单》,便于今后查阅核对材料归档记录。

(十)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有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没有执行地域回避规定”等问题。

整改情况:对全区13个镇(街道)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成长经历基本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同时,修改完善选任规程,将地域回避列入前置审查环节,今后选拔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充分考虑干部籍贯、出生地和成长地等因素,每次区委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将拟提拔为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情况作为“凡提必审”内容,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规定,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2.针对“个别干部工作岗位调动过于频繁”等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除明文规定的特殊原因外,原则上需任满一个任期,不做调整。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的,一般不超过一次。对确因工作需要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乡镇党政正职,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等相关政策,以书面报告形式,经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后再继续进行。根据调研和日常掌握情况,区委在综合衡量、慎重考虑的基础上,对调动过于频繁且不太适合现岗位的干部已作出了调整。

3.针对“有的单位存在因人设考”等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废止了原有的《关于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意见》,重新研究制定《惠城区使用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招聘硕博士人员暂行办法》,对硕博士招聘的岗位设置、学历要求、招聘程序、开考比例等进行严格规定。

4.针对“个别部门领导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等问题。

整改情况:在区管干部调配工作中,强化纪律意识,做好计划安排,并跟踪掌握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的接转情况,确保领导干部调整后及时到任履职。3月中旬,区委组织部分别对涉及机构改革后岗位调整的236名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在谈话中强调政治纪律,避免出现对组织调整的工作岗位不到任、不上班的情况。同时,制定了详细的领导干部报到安排计划,由区委组织部领导逐一带报到,确保干部按时报到,按时到岗履职。

5.针对“区管干部交流力度不够”等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机构改革进行干部交流调整,对任现职满10年以上的科级领导干部,根据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情况和人岗相适原则,对未调整的任职时间较长的区管干部进行调整。3月中旬,区委常委会会议共对37名任职时间10年以上的区管干部进行了调整。区管干部交流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及时将任现职满10年的干部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讨论研究,并进行任职调整。通过交流调整,激发干部队伍活力,降低廉政风险。

6.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纪实不够完善”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完善我区的干部选拔任用规程,确保干部选任程序规范、条理清晰、纪实详实,并严格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严格执行回避。严格落实任职回避相关规定,在班子讨论和表决考察对象时,要求构成回避关系成员不参加,并长期执行。三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对照省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参照市的做法,巡视反馈后共完成4次区委常委会会议和7次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干部任免纪实归档。四是严格执行干部调任(调离)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建立公务员调任工作台账,及时做好调任干部登记工作。严格落实调任公务员试用期制规定,试用期满后按规定进行考核录用。建立健全公务员调离工作台账,及时填写《拟调干部登记表》,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调离手续。

第四方面: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目张胆”与“隐形变异”并存,在职干部“为官不为”与聘用人员“胡作非为”并存的整改情况

(十一)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问题

1.针对“执纪执法失之于宽”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原因根源。区纪委监委从执纪执法、办案人员业务水平等方面查找原因,并深刻剖析存在问题。二是研究制定方案。1月底,区纪委监委专门研究分析当前惠城区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问题,制定《惠城区纪委监委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问题整改落实方案》。三是逐一过筛案卷。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案件逐一复核过筛,对问题线索没有查清的重查,对定性量纪不精准的立即整改。特别是区管干部存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行为的,逐一认真过筛。四是加大查处力度。聚焦领导干部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加大惩处力度,尤其是在盗采河砂、土地买卖、工程建设、涉黑涉恶、环境保护和“两违”领域等问题上绝不手软。五是提高案件质量。依法对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进行处理,达到移送条件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办出有影响力、有威慑力的大案要案。

2.针对“有的派驻纪检组、镇街纪(工)委诫勉谈话走过场”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分析原因。从思想作风、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方面认真找原因、找差距。二是从严从快查处。对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制订《惠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干部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计划今年指派区纪委副书记带队到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机构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诫勉谈话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作用。四是提升业务水平。制定2019年干部培训工作计划,计划邀请上级纪委领导和大学教授授课。定期开展“鹅城清风讲堂”活动,从今年4月起每月举办一次“鹅城清风讲堂”活动,目前已成功举办两期讲堂活动。召开“头脑风暴”座谈会和以区委“转作风•燃激情”六条要求为主题的座谈会,打破固有思维“壁垒”和畏难“瓶颈”,为进一步转变纪委监委机关作风,点燃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二)关于个别镇街明目张胆集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查处力度。对存在问题和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进行严厉查处,并根据具体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如对相关单位17人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并在媒体公布,对全区党员干部起到了警示作用。二是强化整改落实。在全区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督促辖区或各被监督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切实将整改落到实处。三是开展巡视整改专项监督检查。13个镇(街道)纪(工)委和14个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和区纪委监委党风室在巡视整改期间,经常性、常态化对辖区或监督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每周报送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于整改不到位或不及时的单位及时督促其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在全区范围内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及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五是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去年12月以来,对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跟踪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六是惩防并举。坚持明查暗访、通报曝光、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四管齐下”,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深入研究,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见效。

(十三)关于有的单位变换手法搞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剖析原因。究其原因是个别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在执行财经纪律和制度上意识不够强;财务管理办法和支出审批办法等财经制度不够完善;涉及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廉洁纪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高。二是强力督促整改。由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问题的整改工作。目前,相关违规发放补贴已退回单位账户,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三是开展“四风”问题整治。坚持在重要时间节点下发做好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和严明作风建设的公告,安排专人值班,及时收集“四风”问题线索。四是开展明查暗访。紧盯重要节假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易发多发问题,加强对“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形势的研究应对。五是加强通报曝光。在全区及时通报曝光查处的“四风”典型问题,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

(十四)关于部分在职干部“为官不为”与聘用人员“胡作非为”并存的问题

1.针对“区财政预算资金闲置、滞留”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专项资金执行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与预算部门日常沟通对接和业务指导,督促用款单位尽快使用项目资金。二是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研究论证项目编报计划,充分做好项目编报计划前期工作。密切跟进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存在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符合支付条件的,尽快予以拨款或报账,提高支付环节的办事效率。三是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力度。疏理、分析资金结余原因,形成分类实施方案。同时,将使用效果差的、影响执行资金效能效果的、预算执行存在的困难等有关情况上报请示,充分沟通和商定调整解决方案,将无法在年内形成支出的项目统筹安排到急需安排又能实现支出的民生项目上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大闲置资金使用力度。通过整改,截至4月底,我区2017年结转财政资金消化率达到87%,剩余资金将于今年内消化使用完毕。

2.针对“有的区直部门行政行为违法问题较多”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报告制度》和《惠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行政诉讼相关责任、制度。二是加强对行政行为监督。研究制定《惠城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惠城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惠城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已将《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列入今年区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区政府常务会议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同时,强化行政行为业务指导,惠城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已列入《2019年全区政务活动计划安排表》,将按时组织开展有关培训工作。

3.针对“全区聘用人员队伍臃肿,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等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11月至今,我区编外人员实行“只出不进”,已陆续清理231人。目前,已成立区清理和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编外人员进行摸底,研究制定《惠城区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作方案》,待按程序报批后,将抓紧实施。同时,区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加强对聘用人员入职审查、法制教育、监管和查处工作,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管理,杜绝违法违纪漏洞,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第五方面:关于农村集体留用地“未批先建”“擅自转让”“私相授受”问题突出,有的村干部带头参与,损害农村群众利益的整改情况

(十五)关于未经用地审批同意,擅自进行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61宗“村集体留用地未经审批同意,擅自进行建设项目”中已完成整改的有58宗,另外3宗在持续整改中。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农村集体留用地管理,制定惠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使用与合作开发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制作《村企合作合同书》《留用地村企合作项目三方监管协议》的示范文本,并将相关法律、政策文件编印成《惠州市惠城区农村留用地使用与合作开发政策文件汇编》书本,举办多期培训及交流座谈活动,加强对农村集体资源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抓好农村集体资源的统计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十六)关于未经村民集体表决,擅自与企业合作开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涉及问题的村小组完善合作协议的公示程序,目前已经完成22宗留用地项目的整改。

(十七)关于未经公开招标及挂牌出让,擅自与企业开发土地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存在上述问题的相关用地情况进行核查,并根据《惠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使用与合作开发建设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处理,要求镇(街道)提交项目的村企合作协议及公示材料作为佐证材料,完善相关程序。

(十八)关于违规处置留归本村的物业资产,影响乡村振兴发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查我区村(组)农村集体物业资产处置情况。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惠城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建立情况调查表》。成立整改工作组对物业资产处置情况逐笔逐项核查,建立台账。二是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培训指导。举办惠城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业务培训,督促各镇(街道)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监管办公室,目前已有9个镇(街道)完成挂牌。指导督促村(组)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示范样本,建立资产管理制度,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三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惠城区农村经济组织“三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的有关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区整改工作小组将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非法处置集体物业资产问题,进行登记造册,完善相关手续。对明显侵犯村民利益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十九)关于应当划出的基本农田未划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摸底。摸清永久基本农田的具体情况,并进行分类处置。二是严格进行整改。针对全区仍未划出基本农田的基本情况,结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到现场核对土地现状,逐宗制定相应措施。计划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机制,构建动态监管体系。修订《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统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建设、补划、管理和数据库建设标准。完善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统一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数据库更新和共享机制。结合自然资源调查、年度变更调查、自然资源督察等,对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动态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强化考核机制,按照《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要求,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列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完善激励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依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划定与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抓好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是我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下来,我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担当,按照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后续工作:

一是注重巩固整改成效。区委将继续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做好选人用人、机构编制、反腐败斗争、“放管服”改革等有关工作。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不折不扣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注重构建长效机制。举一反三,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及时上升到制度层面,转化为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同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是注重强化监督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进展的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用好问责利器,对在巡视整改落实中履责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快转变监督执纪方式,强化日常管理监督,进一步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加大函询说明、诫勉谈话力度,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倒逼和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四是注重加强成果转化。坚持抓整改落实与抓经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把巡视整改的过程作为凝心聚力、锤炼党性的过程,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机遇,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加强党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用好巡视成果、放大整改效应,围绕区委“转作风•燃激情”六条要求,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提速,积极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变为建设一流中心城区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2-2386611;邮政信箱 惠州市惠城区行政办公大楼1号楼611室、邮政编码516001;电子邮箱hcqxsgzllz@163.com

 

中共惠州市惠城区委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