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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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6日至5月26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茂名市茂南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8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茂名市茂南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明责压责,确保整改层层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牢学习贯彻。8月7日下午,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区委书记李相同志立即组织相关区领导研究部署巡视整改相关工作。8月8日上午,区委迅速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四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整改决心,迅速研究部署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迅速成立了由区委书记李相同志任组长的区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巡视整改落实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材料组、督导检查组、台账材料组等4个小组,稳步推进巡视整改。制定印发了《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安排意见》和《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茂名市茂南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区委专门召开3次区委书记专题会议、2次区委常委会会议、全区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和4次工作推进会,听取有关巡视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视整改具体问题。切实履行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一抓到底,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统筹推进,强化整改自觉。针对巡视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区委以主动认领的自觉,立行立改的态度,由巡视整改落实办牵头,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沟通协调,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逐项逐条细化分解,有效确保整改全覆盖、不留死角。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区委紧紧围绕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提出的意见建议,深挖病灶,深入查摆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建账推进、挂账销号”以及“周盘点、月汇报”工作机制,紧盯问题不放,形成了责任层层落实、整改层层到位的整改工作局面。
(四)从严督查督导,实现联动整改。区委始终坚持以“钉钉子”精神,以上率下抓好整改落实,区委主要领导紧盯牵头区领导,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区分管领导逐一约谈,并多次到有关单位调研指导巡视整改工作,实时掌握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牵头区领导紧盯责任单位,积极主动协调推动,对整改不力或整改进度较慢的,及时约谈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稳步推进。区委整改落实办督查组成员多次对巡视反馈问题主要涉及单位部门开展实地督查督导,现场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进一步强化问题协调解决。建立“1+2+3”整改台账(即1个分项整改台账、2个线索处置台账以及3个专项整治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印发整改落实情况通报2期、巡视整改动态11期。分别在区政府官网、《茂名日报·茂南观察》公开巡视整改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着眼常态长效,抓好建章立制。区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坚持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长效相结合,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规范,从根本上找原因、强弱项、建制度、堵漏洞。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针对存在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2项,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六)注重成果转化,助推改革发展。区委坚持问题导向谋发展,始终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狠抓整改落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切实把巡视整改实效转化为推动茂南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打造茂名“首善之区”提供强大动力,今年前三季度,我区在全市各区(县级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总分排名第一。
二、盯住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思想理论武装抓而不深、抓而不实。
(一)关于思想理论武装抓不深问题
1.针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代替集体研讨交流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次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前均组织中心组成员提前自学,会上安排2-3名中心组成员谈心得体会、谈工作计划,确保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巡视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6次,研讨交流发言19人次。二是强化落实“第一议题”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全面学、贯通学、深入学,特别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6个专题进行交流学习研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干,提高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三是强化学用结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八项整治重点和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确定了8个选题方向,建立调研课题20个,每个区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调研专题1-3个,最终形成20个专题调研报告,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提出对策。
2.针对区委对下级党组织理论学习指导督促不到位问题。9月起,成立6个理论学习(意识形态)指导督促工作组,对全区70个党委(党组)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有关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对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当场反馈,要求立即整改。督导共发现5方面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毕。同时,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动态监管机制,要求各党委(党组)定期上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区委宣传部不定期对全区各党委(党组)学习研讨情况开展督导抽查,确保学习研讨机制全面落实到位。
3.针对有的单位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不到位问题。组织各党委(党组)对照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本单位需要学习的党内法规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对应学未学的内容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及时学习传达。截至10月底,全区各党委(党组)已全面传达学习涉及本单位工作的党内法规。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不实问题
1.针对区委常委会以传达会议精神代替定期分析研判,以学习文件代替工作落实等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传达学习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遇有重大舆情事件,由常委会专题研究。8月下旬,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2019年上半年全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分析了当前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并就做好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问题专题的研判分析力度。指导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机制,组织各党委(党组)对各自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进行研判分析,先后召开8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舆论导向、网络舆情、重大风险和社科论坛等进行分析研判。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专项巡察重点内容,推动全区各党委(党组)更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是定期听取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9月中旬,区委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镇盛镇党委、红旗街道党工委、民政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其当前存在意识形态风险应对提出具体举措。在此基础上,建立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全区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的长效机制。
2.针对抓意识形态工作敷衍应付,对存在问题缺少分析研判问题。一是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理论武装,抓好“一支部一安全员”、意识形态网格化制度和信息报送、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新闻媒体阵地、社科论坛阵地、文化阵地管理,全面加强网络管控,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全区意识形态“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二是抓研判。今年来,围绕国庆等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组织召开8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社会舆情安全稳定可控。三是抓调研。根据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开展关于“当前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从防范化解7个重大风险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为全区做好意识形态稳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参考依据。四是抓作风。8月底,召开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机关作风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在会上通报批评了有关单位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敷衍应付、马虎了事的突出问题。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对敷衍应付等形式主义问题加强自查自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力量薄弱问题。9月份以来,通过内部调剂等方式,网信办工作人员已增至4名。同时,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管控和舆情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网信工作水平能力。
第二方面问题,党建工作弱化,重大决策部署执行走样。
(三)关于党建工作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1.针对近三年来,区委常委会党建工作议题多停留在传达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部署落实较少问题。一是将党建议题作为区委常委会会议常设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并结合每年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内容查摆问题,定期听取相关问题化解情况,确保问题顺利解决。9月份以来,区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2019年度查摆出的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情况汇报。二是建立党建督导机制。建立区委常委挂点包片督导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机制,区委常委分7组挂点督导17个镇(街道、开发试验区),定期对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三是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区委常委带队到挂点片全面摸清软弱涣散村(社区)有关情况,重点对8个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进行整顿,进一步巩固基层基础。
2.针对有的单位党组织抓党建敷衍应付问题。一是树牢“抓好党建工作是本职、抓不好党建工作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先后对2名抓党建工作不实的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对全区机关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并组织召开区机关党建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任务。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学习教育内容,扎实开展“十万党员进党校”活动。同时,全面推行党员评星定级积分制,以积分体现党员实绩,切实破解基层党建工作中党员管理难、组织难、作用发挥难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3.针对镇街党委(党工委)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制定《茂南区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由区级12个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工作组,对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进行审查。目前已开展了5批次人选审核,推动支委增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动态排查不合格“两委”干部,坚决清理曾受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等“三类人员”。针对干部审核把关不严情况,将该问题纳入镇(街道、开发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四)关于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针对在精准脱贫攻坚领域,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监督问题较突出问题。一是持续规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强化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和风险防范,切实发挥产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可持续作用。二是全面开展风险项目排查。将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审计以及上级扶贫部门、财政部门排查风险监测所发现的风险项目,建立台账清单,限期整改。三是完善管理监测机制。成立了茂南区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投入资金的相关企业加强监管,同时要求企业负责人提供信用担保。目前,已对7251万元资金风险评估监测4次,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有效安全。
2.针对有的贫困人口未能实现应保尽保,有的低保户识别不精准问题。一是督促扶贫、民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核查,共同解决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无劳动力户兜底保障问题,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召开2次全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加温会,对低保有关工作进行深入部署,坚决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保障对象清除出保障范围。三是积极规范使用救助信息化系统,坚决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直接纳入低保的现象,通过严格审查,确保精准识别。四是对存在冒领嫌疑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五是严格执行有关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在防治污染攻坚方面,小东江支流白沙河污染情况依然十分严重,流域内养殖业、工业污染整治不到位等问题。制定了《茂名市茂南区白沙河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方案》,将白沙河整治攻坚工作细化为16项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5项,剩余11项继续按计划推进。一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茂南区水质净化厂(一期)已于9月份开始调试运营,目前余下缺口配套管网(12.22公里)建设已完成5.129公里,金塘镇水质净化厂已与PPP项目公司签订移交合同并于9月初进场运营,并在茂南区水质净化厂(一期)及金塘镇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逐渐稳定的情况下,加快推进项目提标改造工程,预计近期可完成区水质净化厂的初步提标改造方案,争取年底前开工建设。此外,2019年底前需完成建设并开始运营的山阁镇水质净化厂、镇盛镇水质净化厂、公馆益智山村水质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二是积极开展河域专项整治。严格按照《茂名市茂南区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茂名市茂南区“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大力开展白沙河流域禁养区养殖清理以及“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白沙河流域54家“散乱污”工业企业、禁养区264户畜禽养殖户已全部完成整治。此外,召开了2次白沙河沿线涉水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环境整治会议,并对白沙河沿岸涉水企业进行了监督性检测。三是实现巡河护河常态化。督促河长履行巡河职责,深入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0月累计巡河518人次,发现问题20个并已全部整改完成;提升河长管护水平,举办了河长制工作培训班,深入分析当前工作困难及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指导使用广东智慧河长平台系统,对《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水利法律进行解读,切实提高河长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9月中旬,签订了《鉴江流域跨界河湖水面漂浮物清理合作框架协议》,有效维护水域良好水面环境,确保河道干净整洁。今年1-9月茂名市重点流域考核断面水质监测通报显示,“塘口”断面水质为Ⅲ类,小东江石碧断面水质为Ⅳ类,均达到国家考核水质目标要求。
4.针对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打伞破网”不力问题。一是强化工作部署。10月上旬,召开全区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了第三季度扫黑除恶工作和开展“两月一主题”的工作情况,并对第四季度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部署。压实打“伞”责任,继续对已侦破的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进行逐案筛查,对查无“保护伞”的涉黑案件,落实区纪委书记和区公安分局局长签名背书制度。同时继续发挥区打击查处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集中攻坚,整体联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强化机制落实。按照《茂名市茂南区纪委监委2019年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要点》要求,做好“两必问”“四同步”机制,共同研判形势,进行重点指导。制定了《区纪委监委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对全区17个镇(街道、开发试验区)进行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督导,有效督促各单位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对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进行深入部署,目前全区共立案查处“保护伞”案件8宗。三是强化“打伞”合力。区纪委监委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部门密切协作,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挂牌督办制度,每月部门间定期碰头会商,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协作配合,通过严格执行线索双向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做到“两个一律”,做好“四同步”。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互相移送线索30余条。四是重新梳理打伞线索。对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全面筛查,确保每条线索有落实、有办结、有反馈,目前区扫黑除恶办针对中央督导组今年交办的线索进行重新梳理,对存在疑点线索重新交办。
第三方面问题,抓基层打基础薄弱,抓组织强队伍不力。
(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弱项多问题
1.针对阵地建设欠账多问题。建立了《社区办公场所窄小问题专项整治台账》,加大阵地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目前已解决15个社区办公场所窄小问题。
2.针对党务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完善组织工作各项制度。相继完善了《村级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区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了区直机关党务工作者名册。坚持对区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并不定期对“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9月中旬,对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等部门进行党建业务指导。10月中旬,结合市委组织部调研,对羊角镇党委,区卫生健康局、山阁镇那际村、河西街道农贸中心市场党支部的党务工作进行调研。11月,对全区软弱涣散村(社区)和省定贫困村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强化党务工作培训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水平。9月上旬举办了全区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就党费管理问题进行了专题培训,培训人数约400人;9月下旬,举办了2019年茂南区“两新”党组织书记业务培训班,培训人数约140人;11月上旬,举办了茂南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培训人数约240人。
(六)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短板多问题
1.针对干部结构欠优,“三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建设规划纲要。制定了《茂南区“三类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以规划纲要统筹全区“三类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培养选拔优秀“三类干部”。二是加强队伍统筹谋划。进一步优化班子配备,加大了“三类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2019年共提拔重用年轻干部29人次,女干部27人次,党外干部12人次。开展全区党外科级干部排查摸底,形成了《茂南区党外科级干部名册》和《茂南区优秀党外科级干部名册》,为区委使用党外干部提供决策参考。三是着重跟踪培养工作。10月中旬,组织今年新录用的9名选调生到市委党校参加驻村岗前培训班,并于11月上旬到村级开展为期2年的挂任职锻炼。
2.针对专业人才匮乏,部分专业性较强单位专业干部严重短缺问题。一是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大力抓好干部的专业知识培训工作,突出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已举办了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班、扶贫干部培训班等8期。二是加大人才招录力度。适时在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急需专业毕业生中招录公务员,适时选调专业干部人才。今年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工作所需,分别招录了4名现代农业类、规划建设类、现代管理类、中文传播类专业的选调生。区自然资源局、区统计局、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从区外调入了9名城市规划、统计学、法学等专业的公务员,为专业型岗位储备了专业型后备干部力量。三是建立专业类别名册。已按法学、医学、文学、农林畜牧、金融经济等专业分类别建立了《茂南区专业类别干部名册》,为区委选拔专业型干部提供决策参考。今后坚持把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作为干部工作的落脚点,对专业性较强单位着重配备专业型干部,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养水平。
3.针对干部交流不足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任现职超过10年的区管干部,结合干部个人特点和岗位实际分期分批进行交流轮岗,已交流轮岗14名。下一步继续结合岗位实际和干部专业特点等,研究推进其他批次干部的交流工作。
(七)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漏洞多问题
1.针对违反程序讨论干部任免问题。立行立改,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自巡视组反馈该问题后,所有区管干部的任免事项,均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研究后,再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切实规范了讨论决定干部事项程序。
2.针对纪实材料不规范问题。一是规范建立纪实材料。按照省、市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形成了《茂南区区管干部纪实材料清单(模板)》。今年以来新提拔的区管干部均已对照区管干部纪实材料清单“一人一档”规范建立了纪实材料。二是加强纪实业务培训。9月份,区委组织部部务会专题学习了省、市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纪实意识和业务水平。
3.针对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制度政策学习。整理了国家和省有关回避制度文件,汇编《回避制度主要政策法规》,供领导干部学习。9月份,区委常委会和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均专题学习了回避制度主要政策法规,领导干部和有关业务人员做到学深学透,深刻认识到回避制度的严肃性,切实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回避意识。二是加强记录业务培训。9月份,区委组织部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关于会议规范记录的业务培训,切实增强会议记录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4.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问题较多等问题。一是迅速开展专项调查。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对相关人员身份进行核查,并依法依规作出认定。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审核。组织区人事部门重新学习中央、省、市的岗位聘用政策,并对新聘用人员加强审核,要求各单位从严把关,做到有岗位、够年限、无异议才能上报,再由人事部门对照工资档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退回。
第四方面问题,不作为慢作为顽疾犹存、不尽责不担当痼瘴还在。
(八)关于庸政懒政怠政依然如故问题
1.针对一些干部“身在其位不谋其政”,遇到问题绕着走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制定了《关于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不尽责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同时,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弘扬“担当作为”风气。自开展整治以来,全区处级干部、科级干部认真开展谈话提醒工作,要求干部敢于担当、敢于开拓,在其位谋其政。据统计,全区开展党员干部谈话提醒382人次。二是开展明察暗访。结合“双创”和“组账镇代管”等工作,对全区各镇(街道、开发试验区)及相关成员单位履职的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查纠问题4个;国庆期间,对全区值班应守的情况进行了抽查,有效督促相关单位加强了值班应守,为国庆期间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保障。三是激励干部敢担当善作为,加快推进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2.针对一些部门怠于履职,作风漂浮问题。一是迅速开展专项调查。9月底,对2018年不落实环保领域检察建议书的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目前,上述检察建议书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建立沟通联络工作机制。区检察、环保部门加强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及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协调配合,助力成功追偿鉴定及应急处理费用43000元。对涉及到重大污染和涉嫌污染环境罪的案件,环保、公安及检察等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快速制止环境污染犯罪。
(九)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不化问题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担当作为,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基层减负年”的工作部署,严查群众身边的形式主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现阶段重点围绕“双创”和“组账镇代管”等工作进行暗访。结合“双创”工作,对茂名火车西站周边在“双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导,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相关的问题进行整改。三是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问题进行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党纪政务处分。
(十)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严肃追究责任。对乱发津补贴相关单位进行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中秋国庆期间,围绕 “节日病”进行了三轮明察暗访,挖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三是严查突出问题。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共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4条,核查4条,立案2宗,纪律处分2人,诫勉问责处理1人,责令检查问责处理2人。
第五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时“空转”。
(十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区委听取巡察汇报时间滞后问题。严格落实省委巡视办《关于做好2019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工作的通知》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听取巡察情况汇报。
2.针对区巡察力量薄弱,机构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问题。目前已将区委各巡察组正副组长在原单位所使用的编制划入区委各巡察组,重新核定区委各巡察组编制共6名(每组2名),已将三个巡察组正副组长的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关系转入区委巡察办。已制定《关于抽调各单位优秀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区委巡察工作的暂行办法》,每轮巡察从“两员两库”抽调人员参加。目前,3名干部正在办理调入手续。
3.针对对党员领导干部平时管理不严,小节不理不问问题。一是提高监督实效。坚持“12380”电话24小时值守,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抓日常监督,把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形成常态化,对苗头问题及时提醒。结合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揪出苗头,指出倾向。抓专项监督,利用领导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干部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一线工作表现、干部担当作为方面表现等专项工作,加强对干部的监管。抓谈话提醒,坚持抓早抓小,落实提醒、函询、诫勉制度,巡视反馈以来,针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针对拟交流轮岗存在思想顾虑的5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引导其服从组织安排,在新岗位上担当作为;针对违规抽借调干部的问题,约谈了3个单位主职领导,要求严格按照《茂南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清退违规抽借调干部。二是结合巡察聚焦发力,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十二)关于正风肃纪有“死角”问题
1.针对基层干部“微腐败”传染力大污染面广问题。一是加大基层案件查处力度。4月份以来,对反映村居干部腐败问题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已立案5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二是健全基层廉政建设机制。制定《茂名市茂南区纪委监委机关2019年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措施》《茂名市茂南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方案》《茂名市茂南区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茂南区打通“最后一公里”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等,进一步健全基层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管力度,严肃处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加强基层干部廉政教育。组织村居干部到新坡镇合水村“廉园”参观学习,提高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针对在城乡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一是严查城乡建设领域腐败。拓宽线索来源,查处“以地谋私、以房谋利”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为违建行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2019年以来,共立案9宗,已结案9宗,给予党纪处分8人,政务处分7人。二是加强对建设领域相关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结合开展纪律学习月活动,组织村建、国土、城乡规划和村居干部观看违建警示教育片,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定期开展谈话提醒活动。坚持严字当头、挺纪在前,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对全区职能部门及镇、村的有关干部进行谈话警醒,目前全区共计开展谈话提醒382人次。
第六方面,上次巡视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十三)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力度不够,区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坚强有力问题
一是压实区委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不尽责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协力推进不作为、慢作为、不尽责、不担当问题整治,全力营造敢担当、尚实干的良好干事氛围。同时,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做好日常监督工作。二是加强重点领域问责力度。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项目建设,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不尽责、不担当的问题。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共排查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不尽责不担当问题线索13条,立案9宗,纪律处分9人,通报批评问责处理2人,谈话提醒2人。三是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实施《茂名市茂南区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茂名市茂南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方案》,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突出整治基层“微腐败”问题。四是多渠道推进巡察深入发展。截至目前,共开展十二轮常规巡察,共对36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以持之以恒的决心和韧劲推动巡察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全力以赴做好交叉巡察,共开展四轮交叉巡察,共对4个党组织开展交叉巡察,有效破除人情壁垒,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聚焦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共对7个镇19条省定贫困村开展专项巡察,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整合资源开展村级延伸巡察,共对13个镇街173个村居开展延伸巡察,让巡察利剑直插基层。
(十四)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频发,“窝案”“串案”多发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共排查问题线索13条,立案查处6宗,纪律处分6人。二是加强对“组账镇代管”工作进行督查,从源头上预防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发生,全区共2921个村民小组,截至11月中旬,已有2818个村民小组完成“组账镇代管”工作,占比96.5%。
(十五)关于文山会海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围绕如何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精简文件会议及有关事项,出台了24项具体措施指导日常工作。截至目前,以区委、区政府,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发文总量较去年同期减少41%,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全区性会议较去年同期压减36%。
(十六)关于基层干部慢作为、不作为,执行力较差,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重点排查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民生工作的慢作为、不作为行为问题线索,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共排查党员干部慢作为不作为问题线索13条,立案9宗,纪律处分9人,通报批评问责处理2人,谈话提醒2人。
三、下一步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茂名市茂南区委将继续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持续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一)持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茂南一切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用力落实“两个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新常态。
(二)继续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务必从紧从快、不折不扣抓落实整改。对未完成的任务,进行深入剖析,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确保实现长效化和常态化。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在深入推进整改的同时,认真找准问题“症结”所在,补齐体制机制以及制度短板,有针对性地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8-3339299;邮政信箱 茂名市茂南区站南路138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区委办公室(信封请注明“对中共茂名市茂南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5000;电子邮箱mn3339199@163.com。
中共茂名市茂南区委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