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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委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9-12-24 0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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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4日至6月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清远市进行了巡视。2019年8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清远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清远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把抓好省委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8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清远市委反馈巡视情况后,当天,清远市委立即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四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集中整改期间,我市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含扩大会议)13次,开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6次、集中学习专题19个。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均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学习。通过一系列深入学习,全市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清远市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市委书记郭锋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制定《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市委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先后6次召开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5次、现场督导8次,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市党政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各单位整改情况逐件审定、逐项督导推进。各县(市、区)及市直主要整改责任单位参照市的做法,均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考核,提高整改实效。我市将巡视整改列入市委重点督查内容,由市委整改落实办公室专门跟进督办,定期梳理对账,落实销号制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切实抓好落实。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整改责任单位每月25日前向市委整改落实办公室报告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各地各部门在整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制定《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考核方案》,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2019年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四)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我市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针对一些长期性、反复性、顽固性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角度出发,深刻剖析根源,总结经验,提炼制定了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共115项,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二、盯住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我市围绕省委第八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以主动认领的高度自觉、知错就改的诚恳态度和真改实改的过硬作风,不折不扣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第一方面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重大部署存在差距

(一)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未发挥好示范作用问题。一是强化示范带动作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市委常委会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首要内容。2019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9次,开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1次。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成立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组,完善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规范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三是加强学习管理。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强化理论学习的要求,将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主题教育须重点学、随时学的书籍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编印成册,发放至全市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发放至全市所有党员,通过“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市委重点督查内容,倒逼各级党组织切实解决学习贯彻中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问题。

2.针对一些市委工作部门学习制度不落实问题。一是加强调研指导。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学习制度进行专项调研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级党委(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常态化学习,确保学习时长达到上级部门的要求。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理论学习的工作部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各级党组织学习的常设议题,作为“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

(二)风险防控存在隐患和漏洞问题

1.针对政府隐性债务较多问题。一是多措并举压缩隐性债务规模。根据上级部门对隐性债务认定口径调整的要求,通过完成隐性债务剔除补登工作,剔除部分重复统计或虚大的隐性债务。通过统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做实偿债资金来源,对到期需还款的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偿还,加快化解隐性债务。二是积极用足用好上级政策,通过展期、重组、置换等方式,拉长债务期限,降低偿债成本。三是坚持依法理财、规范举债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做到既适度举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又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四是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国企的盈利能力,并发挥好国企在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上的作用。

2.针对部分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加紧核查,严肃处理。深入开展线索核查,对相关责任单位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廉政约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在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制定计划,立行立改。确定整改范围及处理原则,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对外借款催还责任制等工作制度。

3.针对河砂开采和拍卖管理问题。一是强化领导,狠抓整改。成立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河砂开采管理)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全面清查了我市北江干流河砂实行统采统销以来河砂限价拍卖情况,并形成了清查报告。二是建立河砂管理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加强清远市北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方案》和我市河砂销售议价、定价工作机制,及时堵塞漏洞。三是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修改完善《清远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方案》《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市属企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投资,畅通投资审批渠道。

(三)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1.针对部分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分散、可持续性差问题。一是全面摸底,统筹项目。对全市261条贫困村和有分散贫困人口的乡镇进行全面排查,找出具体的短板和弱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哪里弱强哪里”的原则进行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成立市产业扶贫工作组,统筹、督促、指导全市产业扶贫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建设产业扶贫项目近11万个,落实村级项目6810个、户级项目近57万个,收益达5.63亿元,带动30725户贫困户增收,实现户均增收近8000元,贫困人口收入稳定性明显提高。二是健全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对扶贫产业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提出明确的带贫要求,目前各类经营主体共带贫30725户。加强“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建有“扶贫车间”43个,项目类型主要涉及玩具加工、农副产品销售及采购、茶叶种植等,受益贫困村共111个,带动590名贫困人口再就业。三是加强贫困人口返贫监测。制定《清远市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贫困人口脱贫质量和政策落实情况,找准问题、补齐短板,着力构建健全稳定长效脱贫机制。同时,将返贫人口及时调整纳入贫困帮扶范围,开展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跟踪,排查返贫风险。

2.针对农村教育医疗、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存在较多短板问题。一是全力推进乡村学校建设。研究制定《清远市乡村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大力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全市义务教育实际新增学位共16660个,完成改造27所农村寄宿制学校,改扩建13所农村寄宿制学校,新增寄宿制学位3441个。二是加快乡镇卫生院建设。印发《关于全面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明确整改工作目标任务、时间步骤以及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全市共有39家乡镇卫生院进行标准化建设,已完成38个,项目完成率97.43%,剩余1个在建项目已开工建设,正在加紧推进。三是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目前,全市通行改造工程4.61公里已100%完成;截至11月上旬,畅返不畅路段通畅改造工程完成89%;等外路通畅改造工程完成100%;省定贫困村硬化路通达改造工程完成93%;新建通村小组硬化路通达改造工程完成84%;安全防护工程完成73%;危桥改造完成74%。四是推进农村文体场馆建设。截至2019年10月,全市行政村(社区)全部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五是推进镇级垃圾填埋场建设。我市纳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第一批的58个镇级填埋场已全部完成整改和验收销号工作。六是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逐镇建立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台账,明确项目表、时间表、责任表,确保2020年底前实现80座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截至目前,已有19个镇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3个镇正在加紧建设。七是加大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全力推进“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印发《清远市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再攻坚行动方案》《关于迅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行动的通知》,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截至目前,全市自然村已全部启动农村人居环境“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农村人居环境“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村庄14118个,完成率95.13%;全市261个省定贫困村3283个自然村已全部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

(四)环境污染防控不力问题

1.针对践行新发展理念不够坚决问题。一是完善发展思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2019年8月中旬,召开市委七届九次全会,进一步完善发展思路和举措,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为导向,提出走高水平保护下的高质量发展路子的发展思路。二是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能源结构低碳绿色转型。印发《清远市2019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印发《清远市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主要支持方向是绿色体系建设目标、重点节能项目、清洁生产项目等。公布两批共68家开展清洁生产的企业名单。三是强化节能审查监察。严控高耗能产业扩能增量,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程序性节能审查,坚决从源头上遏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四是强化节能宣传。印发《2019年清远市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广泛宣传,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发放《绿色消费倡议书》,积极引导绿色消费。

2.针对空气、水环境质量仍未达标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整改落实。成立清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制定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措施,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2019年清远市第二次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空气站点建设部署会等系列会议,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加强工业锅炉执法监管。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抽检。强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督促建筑工地落实“6个100%”扬尘防控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工地实行停工整治。截至11月中旬,我市各项大气指标均达到省考核要求。三是扎实推进碧水攻坚战。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深入实施“水十条”等政策。制订实施漫水河、乐排河等河流水质达标方案,加快推进漫水河、乐排河水质达标治理。持续大力打击滃江流域周边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加强与韶关市开展跨区域污染治理,切实提升滃江水环境质量。2019年6月以来,全市15个地表水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13个,无劣V水体,达到省考核要求;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

3.针对落实环保督查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督促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建设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责任状。分管副市长就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亲笔签名书写《致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一封信》,并召开加快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工作现场会,通报了进展情况并要求加快工作进度。二是印发《清远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中心城区小区市政污水管网全覆盖。三是彻底清理整治畜禽养殖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禁养区内无法办理环评手续的,依法予以关停拆除;对在适养区未建设治污设施的,由政府发出限期整改通告,超出整改时限的依法予以关停拆除;对承诺关停或转产的,限期拆除有关设施设备。四是强化督导问责。印发《清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试行)》《清远市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沟通协作机制》。全部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环保督察清远交办的案件,关停、取缔企业81家,责令整改企业299家。

4.针对河湖“五清”和“清四乱”进展缓慢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力度。成立清远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清远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攻坚方案》,逐宗制定具体清理整治方案,明确清理整治目标、工作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二是分门别类,加快“清四乱”整治进度。截至目前,省水利厅认定我市规模以上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已完成总进度的92.8%,全市规模以下湖泊的“四乱”问题整治已完成总进度的38.5%。三是积极开展河湖“五清”专项行动。今年已集中完成两次“清漂”专项行动。全市共清理水面漂浮物1.87万吨,基本实现主要江河库无成片垃圾漂浮物的目标。我市406个非法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已整治销号194个。全市4条黑臭水体的“清淤”工作已完成2条,其余2条正在加紧开展。“清障”“清违”已结合“清四乱”工作积极推进,基本完成任务。

(五)扫黑除恶不够坚决有力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在“11·11”专案处理过程的违纪违法行为。市纪委监委成立“11·11”专案查办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强调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既查处“11·11”涉黑组织成员的违纪问题,又倒查有关部门和党员干部相互推诿、核查敷衍、泄密线索等失职渎职问题。二是做好“11·11”专案土地退还及耕地复绿工作。下发退还土地确认书,共退还陈某辉和陈某金违章建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合计8.4932亩;依法全面清拆违章建筑,涉及的农用地已全面进行复耕复绿,合计3.6197亩。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召开媒体通气会专题研究关于“11·11”专案审判的宣传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形成震慑力,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热潮。

(六)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够问题

1.针对简政放权不够彻底问题。进一步简政放权。完成国务院取消25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6项行政许可的管理层级相关衔接。完成两批次合计339个镇村事项梳理及42项证明事项的梳理,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阳山县为试点,完成22项流程优化及规范5个证明事项;已完成市直32项高频服务事项委托和下放;研究第三批事项下放。

2.针对“一门式”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部门已完成进驻。二是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功能升级。整合和升级市级政务大厅的窗口设置,从原来各部门设置的56个窗口改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一设置的26个综合窗口和2个咨询台,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一窗通办”。增设供水、供电、供气等3个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服务窗口,减少办事群众的跑动次数,提高办事效率。开设三个特色专窗,为企业提供特色贴身服务。三是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管理。树立“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政府服务形象,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制度。根据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礼仪的情况,对窗口工作人员和进驻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季度和每年度评选出“模范窗口”“优秀窗口工作人员”以及“窗口服务之星”,以评促优,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3.针对广清产业园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问题。一是加快消防、教育、医疗项目建设。紧盯“建、管、用”关键环节,加快消防站建设,提升园区及周边地区火灾处置能力;与广铁一中、广大附中等学校进行接洽,研究推进合作办学;拨付1000万元支持石角镇卫生院改扩建,辐射广清产业园服务范围;抓紧推进园区内的国际医疗健康城项目立项可研。二是优化园区公共交通服务。根据园区企业情况和员工出行需求,优化调整园区公交线路、发班时间和班次,为园区提供更加便利的公交服务。目前,公交线路增至4条,其中,园区至美林湖、花都的公交线路已开通,园区至清远市区、石角镇的公交线路、班次正在协商增设和加密。三是完善用电、供水、供气、网络等服务设施。对企业服务中心和有需要的企业完成了双回路供电,提高园区用电保障能力,并完成绿色通道筹建项目用电报装。已完成接通省道114线供水主管,实现环状供水的前期工作。提高园区通讯质量,已建成9个4G基站,围绕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化发展,为工业技改提供数据支撑。

第二方面问题,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有待加强,净化政治生态不够有力

(七)“圈子文化、码头文化”顽固存在问题

一是坚决整治“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市四套领导班子分别召开了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整治“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作为重要内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了《清远市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警示教育片》,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并将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纳入市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均召开了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定期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研讨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的严重性,坚决抵制“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二是加大问题线索受理查处力度。畅通“12388”(纪检部门)、“12380”(组织部门)信访举报渠道,开展线索排查,对发现的“买官卖官”“官商勾结”问题线索实行严查快办。市纪委监委对2018年2月以来收到的问题线索逐件分析研判,并分类建立专门台账。三是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新提任领导干部任前谈话的必谈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必核内容,纳入2019年度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认真落实《清远市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推动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当中,举行全市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1期。

(八)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开展集中规范工作。组织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个人申报工作,目前已按省的要求完成厅级领导干部个人申报表的收集和登记汇总。二是加强对市管干部亲属在清远辖区内经商办企业情况的了解、掌握和研判,结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工作,对发现有亲属在清远辖区经商办企业的市管干部,及时进行提醒教育。三是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力度。对市管干部和拟提拔市管干部,在动议阶段重点查核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查核其亲属是否违规在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一经查实及时作出整改。四是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干部实行常态化监管,通过专项检查、信访举报等方式,深入了解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问题,相关问题核实后一律严肃处理。

(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针对政务网站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级各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安全保障自查工作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对全市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排查的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压实政务网站的安全工作责任。三是提升技术水平。组织人员到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交流,学习关于关键基础信息设施网络安全检查、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网络应急演练等方面的先进技术。选派人员到上级有关单位进行网络安全学习,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2.针对反邪教工作存在短板问题。一是慎重稳妥,实事求是开展已转化邪教人员回归正常社会生活工作。二是加强对邪教组织打击力度。三是加大反邪教宣传力度。统筹市属媒体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刊播防邪教公益广告,加强反邪教宣传进校园、反邪教宣传深入基层方面的宣传,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反邪教、保大庆”主题警示教育宣传系列活动。四是深入开展无邪教示范工作创建活动。培育了1个无邪教示范区、8个示范镇及85个示范村(社区)。

3.针对审校制度落实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出版管理的通知》,对防范重大安全出版事故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二是指导清远日报社和清远广播电视台完善审校相关制度机制,加强审校工作的监督管理。三是在重要庆典、重大节日期间,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好全媒体全流程把关措施,严控负面有害信息,严防境外有害信息“倒灌”,确保节日期间我市舆情平稳。四是坚持媒体通气会制度、重大宣传报道工作专题会商制度,及时落实各项重大宣传报道任务。

4.针对市委网信办缺少信息安全等专业人员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市委网信办已从其他单位调入2名信息安全相关专业人员。二是从8月中旬起,市委网信办选派16人分5批次赴广州等地进行专业培训。三是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名计算机专业的事业编制人员,进一步充实市委网信办专业技术干部队伍。

第三方面问题,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问题较为突出

(十)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1.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党建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党建工作形势。市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市委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情况汇报,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建意识。二是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组织活动记录和党员学习笔记。三是动态跟踪全市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对未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领导干部进行书面提醒。

2.针对市委常委会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制定《中共清远市委书记专题会议记录制度(试行)》对市委常委会会议记录和书记专题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立行立改,规范记录和存档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对会议记录规范化进行自查,发现有记录不规范情况立即进行整改。

3.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责成相关责任党支部对照巡视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二是开展专项调研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以及巡视巡察发现的党建工作方面的共性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市委组成调研指导组到各单位开展调研指导,形成各单位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三是统一印制《党支部工作手册》,全市基层党支部按照《党支部工作手册》要求,规范记录支部会议内容。

(十一)基层党建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个别市直单位未按规定配备党务工作人员问题。一是下发《巡视事项整改函》,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迅速整改,按要求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市直单位党员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根据工作实际成立机关党委,配备1名专职党委副书记专职抓机关党建工作。

2.针对部分农村党组织政治功能缺失问题。一是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印发《关于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专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六对接六查找”要求,全面排查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07个,全部按要求选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全脱产驻村,实施“一村一研判一问题清单一整治方案”,稳步推进整顿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优化。加快落实《清远市调整优化农村基层组织设置实施方案》,第一阶段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调整优化已全部完成。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党群活动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提升农村党群活动中心建设水平。三是全面做好村(社区)“两委”干部资格审查。对现任村(居)委会成员进行筛查,对不适宜继续任职的村(居)委会成员进行清理,并依法依规进行了重选、补选。印发《关于做好在职村(社区)“两委”干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2020年1月前完成在职村干部资格审核和建册登记,为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夯实基础。

3.针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召开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成立非公企业党委事宜。10月中旬,召开市非公经济党委成立大会,理顺现有行业党委关系。二是强化主管部门指导管理。抓实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委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全面开展“政企党建结对”活动,将党建工作融入单位日常工作,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三是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摸清全市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和“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员、党建指导员的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推动机关党组织和“两新”组织党组织结对共建,选派1400多名专(兼)职党建指导员,加强对各行业的党建指导管理。

(十二)选人用人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1.针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较多问题。一是开展“带病提拔”集中倒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集中倒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各单位开展干部“带病提拔”自查、倒查、追责等工作。二是开展线索“大起底”。结合“带病提拔”倒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12380”(组织部门)信访举报、选人用人问题集中治理等工作,深挖细查“带病提拔”问题线索,坚持一查到底、问责到人。三是严格执行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双签字”“‘4+6’核查”等制度,做好全程纪实。

2.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在同一地方、同一重要岗位长期任职未进行交流问题。一是对在同一地方、同一重要岗位长期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二是印发《关于开展执行干部交流规定不严专项整治的通知》,各地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应交流的干部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对应交流未交流的领导干部有计划进行岗位调整。三是健全常态化交流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根据职数空缺情况,从干部队伍及班子建设实际出发,提出市管干部交流方案,做到交流与培养使用相结合。

3.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核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情况,对漏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有关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认真抓好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工作,坚持“凡提必核”,对漏报、瞒报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对持续出现“填报不一致”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约谈党委(党组)书记,对出现瞒报行为的干部当年不能评先评优。二是坚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报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一对一”等方式对拟提拔干部进行细致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对填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填报的自觉性、规范性、准确性。三是对相关人员提拔过程进行排查,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4.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调任、破格提拔、任职公示等程序。迅速组织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开展业务学习,对未执行相关规定调任公务员问题进行深刻总结反省,对把握政策不够准确的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总结分析。认真审查调任处级公务员的资格,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二是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工作。我市超职数配备干部中属于上一轮机构改革导致超配的已完成消化整改工作,属于本轮机构改革导致超配的已按要求制定计划将于过渡期内完成消化。

第四方面问题,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十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够彻底问题

1.针对建市30周年重点项目签约存在做表面文章现象问题。一是对2018年“2·28”(建市30周年)签约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完成了清远市2018年“2·28”项目进展情况统计,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二是全面清查现有项目。按照《清远市制造业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履约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对2006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制造业招商引资项目履约情况进行清查。三是规范重点项目签约准入流程。研究制定《清远市重点项目签约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制订并推行标准化招商合同范本,明确责任义务,强化违约追责。成立清远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将重大招商项目评审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2.针对部分统计数据弄虚作假问题。一是对有关工作数据重新核实,并将核查情况及有关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造成数据失实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的处理。二是加强业务部门统计数据工作监管。完善各业务部门统计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数据采集、核实、使用等全过程管理,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三是严把数据质量关,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督查”。完善追究问责机制,上报的重要数据需反复核实,一旦出现弄虚作假,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违规举办庆典活动问题。一是对违规举办庆典活动的责任单位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举一反三,严格把关庆典活动,大型庆典活动需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二是加强举办庆典活动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意见,减少节庆展览等大型活动,严控以党政机关名义主办的庆典、晚会、研讨会等大型活动。实行清单管理,未列入清单和计划的大型活动不得举办。严控举办规模和经费支出,适合市场化管理的大型活动,应交由社会组织或企业主办,原则上不安排财政资金。

2.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严重超标问题。一是迅速成立工作组开展整改。工作组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实地测量核查,对超标的办公用房进行调整,相关责任人已向市委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各地各部门对照中央和省明确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对本地本部门办公用房配备情况开展自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立即进行整改。三是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实地督查。10月下旬,深入部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开展实地督查,现场测量的办公用房均符合要求,未发现办公用房超标情况。

第五方面问题,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需进一步巩固

(十五)“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对部分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处理“宽松软”问题。一是对已立案未结案案件进行“大起底”。对梳理出的已立案未结案案件,采取各县(市、区)自查自纠、与相关纪检监察室(组)对账、与未结案件审查调查人员座谈等形式,对有关案件的未结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清理建议。二是派出纪检监察组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及时开展回访教育。

2.针对市纪委监委监督聚焦“关键少数”不够问题。一是印发《市纪委监委关于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的分工安排》,开展对一把手监督工作专项检查。二是认真落实“一把手”谈话制度。2019年上半年,对2018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市、区)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对新任职“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三是优先处置“一把手”问题线索。四是加强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在清远日报(电子版)开设“党报聚焦·书记论责”专栏,专栏文章以党委(党组)书记第一人称撰写,介绍本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

3.针对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不力问题。一是公开开庭审理陈某辉、陈某金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就“11·11”专案立案41人,留置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改期间,市委常委会2次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监管职能,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力度,持续开展行业治乱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行业治理。自然资源、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市场监管、税务等系统均开展了行业治理专项行动。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打掉涉黑组织6个,涉恶犯罪集团21个,涉恶犯罪团伙183个。三是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摸排全市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06个。落实“三级书记”挂点指导制度,市、县、镇三级党委书记深入社区开展整顿工作,做到“四清楚”“四必审”。

4.针对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市委巡察机构建设。市委设立四个巡察组,已配备两名巡察组组长,其余两名巡察组组长正在抓紧选优配备。更新了市委巡察机构人才库,目前共录入199名由市直各单位推荐的专业人员,涵盖财务会计、组织党务、纪律审查等多个领域。印发《关于对市委巡察组纪律作风情况开展巡察后评估的办法(试行)》,组织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及人员的工作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评价,加强对巡察干部的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巡察力度。截至目前,市委已组织开展了六轮对各级党委(党组)的巡察,准备启动第七轮巡察。印发《关于开展第二轮县级交叉巡察工作的通知》,组织8个县(市、区)共10个巡察组对20个党组织开展交叉巡察。

(十六)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问题

1.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一是印发《清远市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以“勤廉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正风、问责“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新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场馆已正式开馆,集中展示本地正反面典型案例110多个。大力推动“以案促改”,撰写了“11·11”、佛冈县水头镇危房改造资金案件、清城区三角村村干部侵占集体资金案件剖析材料。

2.针对纪检系统存在“灯下黑”问题。一是迅速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建立专项整改台账。二是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九条禁令”,坚决防止“灯下黑”,认真研判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案件线索,今年1-10月,已立案5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并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查摆,逐项整改。举办全市县镇两级纪检干部培训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规矩意识。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中共清远市纪委市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关于公职人员禁酒控酒的通知》等制度规定,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

3.针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腐败问题频发多发问题。一是对2016年以来已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逐件研判,梳理排查有关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行政审批等权力部门的问题线索,并建立此类问题线索的台账及收集整理核查情况的相关资料。二是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开展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及执法监管、行政审批等权力部门违纪违法案件复核工作方案》,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管。三是督促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堵塞腐败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中共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等10项相关规章制度,市水利局印发《清远市水利局开展“以案治本”工作方案》。

第六方面问题,上一轮巡视整改未到位

(十七)土地问题仍然突出问题

1.针对全市违法用地量仍然居高不下问题。一是开展违法用地问题专项整改。2019年4月份以前,各地通过“四个一批”对卫片违法用地落实整改,消除违法状态。全市整改违法用地768亩,复耕复绿2056亩,完善用地手续185亩。4月份以来,根据新的卫片政策,进一步加大违法用地整治力度,全市继续复耕复绿违法用地2780亩,完善用地手续809亩。二是推进重点项目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目前我市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已完善用地手续610亩(耕地202亩),复耕复绿1305亩。三是部署开展2019年新增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10月中旬以来,市政府连续两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2019年新增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要求各地迅速摸清2019年新增的违法用地的底数,并采取措施迅速整改。

2.针对闲置土地数量庞大问题。开展闲置土地问题专项整治。修改完善《清远市闲置土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清远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对省委巡视反映闲置土地的情况逐宗开展清查。加大对土地供应以后开发利用的动态监管力度,对土地交地、开工、竣工情况进行巡查,预防产生闲置土地。

3.针对兑现水田承诺进度缓慢问题。印发《清远市水田指标承诺兑现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加快落实水田改造工作。全市兑现水田承诺总数13787亩,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兑现承诺10616亩,完成率77%。

(十八)上一轮巡视指出“一些党政班子成员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没有按要求上交统一管理、私自出国(境)不报告”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大核查力度。开展违规因私出国(境)专项治理,对2015年以来全市在职和退休的市管、县管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干部,按照干部违规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立案处理、诫勉、批评教育等处理。印发《关于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通报》,通报整改情况和反面典型案例,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教育警醒。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实施市管干部证件集中管理制度,明确市管干部审批备案程序和规定,并督促各地各单位完善证件日常管理、登记备案等机制。召开部门协调专题会议,着力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联合审批制度、联动比对机制和联动查处机制,进一步堵塞机制漏洞。出入境管理部门及时更新市直单位部门提供的国家工作人员备案信息,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审核审批,进一步杜绝违规问题。三是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出现3人以上(含3人)违规因私出国(境)单位的党委(党组),需作书面检讨,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四是对“关键处”“关键人”实施重点监控。将本次出现违规问题人数较多的县(市、区)作为因私出国(境)重点监控区域。将部门“一把手”,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公检法司、财务、工程建设等部门人员作为因私出国(境)重点监控对象,严格落实备案审批制度,密切跟踪出国(境)情况。对涉密岗位、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裸官”及其回迁的配偶子女等重点领域人员,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

(十九)“市人民医院工程决算中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相关资料进行了重新梳理,召开问题线索处置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确定承办部门和处置方式。二是成立清远市人民医院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综合协调小组,委托第三方公司代表市政府对27家施工单位重新进行工程款审核。其中,16家施工单位经与第三方公司对数后,同意第三方公司审核意见,已结清费用;另外11家施工单位进行起诉或申请仲裁,其中6宗已结案。

三、下一步计划

经过3个多月的集中整改,我市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后续还有大量繁重工作需要扎实推进。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一是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向纵深发展。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整改的事项,倒排时间节点,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加紧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长期坚持的事项,持之以恒抓下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进一步强化督查问责。坚持把督促检查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全面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抓整改落实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对敷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允许在整改上搞变通、打折扣、不作为。

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对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及时上升到制度层面,转换为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同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是进一步推进成果转化。我市坚持把推动整改落实作为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推动工作的契机,把抓整改与抓发展结合起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围绕我市“一区”发展定位,全力以赴加快“入珠融湾”步伐,推动清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3373110;邮政信箱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十八号市机关办公大楼1号楼1012室(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邮政编码511518;电子邮箱qyswdcs123@163.com

中共清远市委

2019年12月23日